時間:2023-08-15 17: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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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辦、國辦印發了《意見》,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將培育從事農業生產和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到事關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戰略高度。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領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等找到了途徑,更為當前一段時期培育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指明了方向。培育和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一項關乎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戰略任務,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精準發力,不斷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是農廣校體系上下的奮斗目標,也是進一步提高農業質量效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關鍵。
一是要突出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這一重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實施結構調整、發展現代農業的引領力量,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過程中要突出抓好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這一重點,統籌推進現代青年農場主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等項目,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接受農業職業教育,加強對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的認定管理,扶持幫助他們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他們成為帶動農民、富裕農民、提高農民的典范,真正讓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
二是要抓住攜老扶貧這一關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創新農業經營體系,決不能忽視普通農戶,更不能落下貧困農戶。目前,新型經營主體已成為“三農”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還沒有形成主要的經營力量。我國60%的耕地仍由普通農戶分散經營著,并且在相當長時間內,普通農戶仍會占大多數。通過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普通農民發展生產、進入市場、增收致富,是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發展的現實選擇。因此,要正確處理新型職業農民與普通農戶尤其是貧困農戶之間的關系,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普通農戶的輻射帶動作用,讓普通農民成為現代農業發展的參與者、受益者,防止被擠出、受損害。實施好農業產業精準扶貧項目,結合當地的產業特色和貧困艫男棖筇氐悖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技能培訓,因地制宜,幫助他們走上產業脫貧的道路,提高增收致富的能力。
三是要在規范管理方面精準發力。經過多年的探索,農廣校已基本建立了“三位一體”“三類協同”“三級貫通”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框架,形成了政府主導,農業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以農廣校為主體、多方資源廣泛參與的“一主多元”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但新型職業農民仍然是一新生事物,我們還需要在精準培育、精細化管理方面集中發力,進一步加強新型職業農民的認定管理,進一步優化三類新型職業農民的布局,進一步加強新型職業農民的分級管理,進一步完善新型職業農民動態管理機制,推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駛上發展的快車道,為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人才支撐。
現實的選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要金融支持
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我國農業發展的基本方向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推行以家庭承包制為核心的農業經營方式,極大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取得巨大成績。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小農戶分散經營仍占多數,農業競爭力弱的問題沒有根本改善;優質安全的農產品供給不足,高端、個性化、差異化農產品短缺,糧食庫存量較大;粗放式發展方式普遍,農業基礎設施和生產條件改善總體滯后等等。為解決這一問題,中央提出,積極培養造就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這是提升農業競爭力的根本舉措。
第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克服了個體農戶分散決策經營的盲目性和低效性。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靠規模、集約化經營,不僅把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按照市場需求生產優質產品,還能讓農戶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的自我服務,有效彌補了分散農戶經營能力的不足,較大地提高了勞動生產效率,帶領分散農戶進入大市場,而且更重要的是通過農產品的集中銷售,克服了個體農戶分散決策經營的盲目性和低效性。
第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了農產品的質量。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主要是從事農產品加工和營銷的工商企業,目的不是為了自己消費而是要使其增值之后銷售出去,因而它必須確保開發項目具有市場適應性和先進性,努力提高初級農產品的品質,從而為企業加工優質產品奠定基礎。
第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傳統農業生產經營模式進行了改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重視科技的開發、推廣和應用,重視規模化集中經營,逐步實現傳統農業與現代化技術對接,與大生產對接,與市場流通對接,將農戶組織起來,發展規模化、標準化的大生產和大流通。運用互聯網思維和手段,發展農產品直供直銷,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優質農產品。
金融為什么要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資本最本質的特征就是逐利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傳統經營模式相比,經營效益有較大幅度的提高,這就為信貸資金流入提供了先決條件。有選擇性地支持符合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企業,風險會相應降低,金融機構也贏得了與農業產業共同成長的機遇。
第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基礎設施建設離不開金融的支持。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要生產產地、加工設備、交通和倉儲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由于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建設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身積累的也不足,需要金融的信貸支持。
第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要生產資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相對于分散的、小規模經營的傳統農業對資金的需求更為旺盛,特別是購買生產資料所需的流動資金和農機具等設備固定資產投資的需求加大,需要大量流動性生產資金,用于擴建、收貯運銷和加工。
第三,現代農業與農村金融相輔相成。一方面,新型農村經營主體離不開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培育了農村金融服務的巨大市場,尤其是涉農金融機構遇到很好的發展機遇。
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要的條件
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要一定的前提。
地方政府加強形勢研判,有效的規劃與引導。政府部門要加強研判宏觀形勢、國際形勢、農產品價格問題、政策導向問題,引導新型農業主體的行為。通過加大科技推廣、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政策支持力度,增強農業從業主體的經濟實力和發展活力。
有關部門完善的配套政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近年來,隨著國務院相關部委各項扶持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政策的出臺,但相關工作在市、縣兩級落實的進度仍然較為緩慢。其難點在于政策分散、涉及部門多,各部門、條塊扶持政策的整合力度不夠。為此,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推進土地流轉改革各項工作,促進土地有序健康流轉。衛生、防疫、質檢、土地、工商、財政、稅收、金融等相關部門共同努力,有針對性地制定配套政策,扶持新型經營主體做強做大。
新型經營主體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生產效率和效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靠現代化的管理水平,不斷健全內部治理結構,規范化的市場運作,通過優化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四大要素組合方式和促進制度創新,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業全要素生產率,提升農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實現中高端農產品的有效供給,增強競爭力。
制約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主要因素
新型經營主體承貸能力低。目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瓶頸”和銀行“貸款難”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實現對接難度很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抵押權證不完備,抵押物不足值。大部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沒有足值的不動產抵押給商業銀行作為還款來源,貸款的風險“敞口”很大,難以滿足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批條件。難以提供有效抵押擔保已成為制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獲得信貸支持的主要原因。二是部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財務制度不健全,銀行對貸款后管理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規模小,設備落后,技術含量低,經營管理不規范,生產經營隨意性大,債權沒有保證,不符合貸款條件。新
型經營主體缺乏科學管理。大多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設立門檻較低,有的僅辦理了工商登記,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法人登記等必要手續,存在缺少組織機構代碼以及未申領貸款卡,經營證件不齊等情況,不僅財務數據不真實,缺乏管理,也限制了金融支持。
風險分擔機制缺失。農業產業是弱質產業,這就決定了貸款具有更大的風險。目前,農村金融機構承擔了大部分政策性支農任務,但是國家長期以來在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方面卻沒有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同時,由于農業保險制度建設滯后,農村信貸資金風險的控制難度較大。
金融服務品種單一。針對蓬勃發展的新型農村經營主體,基層金融機構的業務創新動力及機制安排嚴重不足,授信形式單一,與實際需求形式多樣化存在矛盾,還需要創新貸款業務種類和服務方式,滿足多層次信貸需求還需要加大力度。
社會信用環境不佳。信用環境的制約作用還很突出,缺乏誠信基礎上的合作,具體表現在銀行體系中的特征就是有被懸空、逃廢債務的現象,對銀行債權的保護不夠,貸款安全難有保障。
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對策
人民銀行要充分發揮貨幣信貸政策工具的導向作用。一是最大限度地增加涉農法人金融機構信貸規劃。建議上級人民銀行在不突破地區整體規劃的前提下,對下級行的信貸規劃指標在縣域間、法人機構間進行調劑,解決資金供求不平衡的問題。二是充分發揮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杠桿引導作用。要充分用足用活支農再貸款優惠傾斜政策,支持農村信用社不斷增加農業貸款投入,滿足農戶生產及投資方面的合理資金需求。三是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較快的地區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實施有差別的準備金政策,強化存款準備金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四是大力推進農村利率市場化改革,利用利率杠桿作用調節農村資金的供求關系,增加信貸支農實力。
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人民銀行總行提出了關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主辦行制度的要求,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信用社等涉農金融機構要至少支持一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主辦行為其提供優質服務,不僅局限于信貸服務,還應該包括支付結算、理財、征信等方面的金融服務。要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需求,按照“宜場則場、宜戶則戶、宜企則企、宜社則社”的原則,簡化審貸流程,主動了解農民的金融服務需求特點,有針對性地研究開發創新金融信貸產品。
調整涉農金融機構信貸管理政策。根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收入情況和信用情況,適度提高合意貸款額度,給予涉農金融機構更大的放貸空間。根據市場化原則,綜合調配信貸資源,合理確定利率水平。出臺激勵約束機制,細化涉農金融機構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額度、比例及增速等要求,并進行獎優罰劣。
建立完善金融服務組織體系。構建多層次的農村金融市場,形成定位明確、分工合理、功能互補的金融支農組織體系,確保縣域金融機構實現100%參與到支持現代農業發展進程中來。積極引導商業銀行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強向縣域和鄉村的資源配置,圍繞區域優勢和特色農業產業建立專營服務機構和專業支行,將更多資金投向農業產業化等現代農業重點領域。
(兵團黨委黨校, 新疆 五家渠 831100)
[摘要]文章分析了當前加快培育兵團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緊迫性及重要意義,進而分析了兵團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通過分析發現兵團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受到管理體制、經營機制、政策保障機制、服務機制等制約。最后,文章就如何積極培育和大力發展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出了具體的對策思路。
[
關鍵詞 ]新型經營主體;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管理體制
[基金項目]兵團社科基金資助項目(14TW01)。
[作者簡介]盧玉文(1968-),女,河南淮南人,教授,研究方向:農業經濟。
一、加快培育兵團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緊迫性、必要性及重大意義
(一)是壯大兵團綜合實力的必由之路
總書記考察兵團時明確指出,兵團的存在和發展絕非權宜之舉,而是長遠大計。兵團要繼續履行好屯墾戍邊使命,需要有強大的綜合實力。農業是兵團屯墾戍邊的基礎,也是兵團的優勢所在。加快培育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適應了市場經濟和農業生產力發展要求,有助于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程度較高的現代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形式,提高人力資源的數量和質量,繼續發揮兵團農業的優勢,夯實屯墾戍邊基礎,提升兵團綜合實力。
(二)是建設兵團先進生產力示范區的重要抓手
總書記考察兵團時強調,兵團要真正成為先進生產力的示范區。先進生產力示范區的建設及其作用發揮,既肩負著推動新疆經濟發展的重大使命,又承載著新疆先進文化引領功能。先進生產力既包括不斷更新和進步的知識、技術、能力和意識等,也包括勞動組織形式不斷創新的動態過程。加快培育和發展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有利于充分發揮兵團特殊體制、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管理、先進科技等綜合集約的生產力優勢;有利于采納先進適用的農業生產技術,帶動資本、管理等生產要素進入農業,形成輻射帶動效應,從而加快農業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和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有利于構建產加銷一體化的農業生產鏈,提高農業初級產品的附加值和生產效益,從而推動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構建和形成,增強兵團農業先進生產力示范帶動作用。
(三)是實現兵團農業現代化的制度支撐和組織保障
“十二五”以來,隨著城鎮化、新型工業化的加快推進,兵團農業現代化建設進入加速發展的新階段,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和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了顯著的作用。加快培育和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新兵團農業經營體制機制,有利于構建滿足現代農業生產發展所需要的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和社會化經營主體,創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方式,以提高集約化水平、土地生產率、勞動生產率和資金生產率為經營目標,在農業勞動力工資等成本不斷增加的情況下,不斷引進新的生產要素和先進經營管理方式,推動兵團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業生產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水平的不斷提高,為推進兵團農業現代化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和組織保障。
(四)是深化團場改革的突破口
團場是兵團屯墾戍邊事業發展的基礎和重要的載體,是兵團工作的重中之重。團場改革始終是兵團改革工作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2013年以來,團場改革按照“強化團場黨委核心領導作用、實行團場內部政企分開、增強團場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完善農業基本經營制度、建立國有資產運營監督管理體制”的總體思路,全面開展團場綜合改革試點和單項改革試點。加快培育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創新兵團農業經營體制機制,有利于推進兵團現代農業企業集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專業大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具有企業化的農業經濟組織大力發展,確立兵團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企”的市場主體地位,推動團場內部真正的政企分開,增強團場的發展動力和發展實力。
(五)是完善兵團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現實選擇
農業經營體制的創新其實是經營形式的創新。創新本質是對農業生產關系的調整和完善。以職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兵團農業現代化的制度基礎,并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完善、發展,基本確立了“土地承包經營、產權明晰到戶、農資集中采供、產品訂單收購”的經營管理模式。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當前及未來的兵團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加快培育和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利于進一步鞏固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基本經營制度,并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對兵團統分結合的農業雙層經營體制的進一步豐富、完善和創新。在“分”的層次上,推動職工家庭承包經營向采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提高農業生產的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在“統”的層次上,推動統一經營向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方向轉變,培育合作組織,發展龍頭企業及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提高兵團農業影響力、示范帶動力和競爭力。
(六)是促進團場職工多元增收的現實選擇
促進團場職工多元、快速、持續增收,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觀要求,是兵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需要,是拴心留人,建設兵團隊伍,履行維穩戍邊歷史使命的需要,事關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十二五”以來,團場農牧工家庭,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收入結構呈現多元化趨勢。從總體來看,團場職工增收雖然較快,但增收的基礎不牢。加快農業產業集團化發展,能有效促進團場職工對接市場、降低風險、拓寬投資渠道、轉移就業,建立實現多元增收的有效載體和組織保障,拓寬增收渠道;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產加銷、種養加一體化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推動龍頭企業、農業公司、專業合作社與職工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采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讓職工更多分享加工銷售收益,改善職工收入結構;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兵團農業整體的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切實保障農業職工增產增收。
二、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狀分析
(一)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狀
近年來,兵團積極培育以農業產業集團、龍頭企業、農工合作社和養殖大戶等為代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地提高了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增強了抵御市場風險能力,促進了團場職工持續增收和農業持續增效。
1.現代農業產業集團建設加快。農業部對全國農墾改革的要求是“產業化、集團化、股份化”,形成有較大影響力輻射力、競爭力的公司或者集團化公司。為能真正發揮兵團規模化、組織化程度高的優勢,提高兵團農業的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水平和防范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兵團重點支持了一批具有比較優勢的龍頭企業通過資源整合,已建成果業集團、機械化收獲集團、乳業集團、農資集團、肉類集團。截至2012年,農業產業集團銷售的農產品比重為26.76%,比2010年提高6.76個百分點。
2.龍頭企業不斷發展壯大。龍頭企業是兵團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骨干力量和關鍵,是兵團農業現代化建設和農業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市場主體。截至2013年底,兵團農產品加工企業達558家。各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到410家,實現年銷售收入523億元,其中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15家,兵團級重點龍頭企業65家,有9家涉農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有3家涉農企業被列入上市后備企業(綠翔糖業、北疆紅提、天山嬌等)。逐步形成了以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核心,兵團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骨干,師、團場農產品加工企業為集群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格局。
3.農工專業合作社及行業協會迅速興起。專業合作組織是開展農業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生產的有效組織載體,也是引領農戶參與市場競爭、促進農戶聯合與合作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兵團農工專業合作社迅猛發展是近年來兵團農業發展的一大亮點,極大地推動了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重組。截止2013年底,兵團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農工專業合作社224家,登記的專業合作社成員達2.5萬人,輻射帶動非成員農戶數2.1萬戶。其中,第二師24團養豬協會、第四師德林鹿業協會、第五師83團金沙山肉牛產業聯社、北疆紅提協會、第十三師哈密地區恒旺養豬協會等,納入全國重點支持和示范體系的試點單位累計有17個。從產業分布上看,兵團專業合作組織主要分布在養殖業、果蔬園藝業等非大宗農產品行業,其中養殖和果蔬園藝兩大產業的專業合作組織占總量的90%以上。
4.專業大戶快速成長。專業大戶是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中求進”的典型代表,也是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的主要形式和發展方向。專業大戶擁有較強資金、技術實力、較為先進的市場意識,合作意識,發展專業大戶,有利于提高家庭經營的集約化水平。兵團近年來積極扶持和重點培育了一批農機大戶、種糧大戶和養殖大戶。其中,養殖大戶已成為兵團畜牧業規模生產主體和中堅力量。據不完全統計,至2012年底,已建成規模養殖場(含小區)885個,達標創建全國標準化示范場43個,發展養殖大戶2457戶,規模化養殖水平為30%,其中奶牛、生豬、肉牛、肉羊規模化養殖水平分別為60%、57%、40%和18%。
5.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快速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和壯大,離不開健全的農業社會化的服務體系。兵團基本形成了以基層公共服務機構為依托,龍頭企業為骨干,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和經營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為農業生產提前、產中、產后全過程綜合配套服務的體系。截至2012年底,兵團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為58.41%。良種繁育體系不斷完善,兵團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到100%,豬良種化率達到95%,牛良種化率達到70%,羊良種化率達到60%,家禽良種化率達到90%;推廣免耕保護性耕作、覆蓋保墑、秸稈還田、旱地引水、集雨補灌等現代農業技術,增強了土壤保水保肥抗旱能力;農業信息平臺服務覆蓋率達到40%。
(二)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1.規模化經營程度較低。從總體來看,兵團專業大戶、農工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滯后、數量少、經營規模偏小、績效較低、實力不強,吸納農戶的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不強,農工專業合作社平均入會社員較少,大都在20人以下。兵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小、低、散”的產業結構狀況仍然普遍存在,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產業集團數量少,大部分龍頭企業還處于市場產業價值鏈低端,缺乏科技意識、品牌意識和自主創新能力,除國家級龍頭企業和少部分兵團級龍頭企業外,多數龍頭企業沒有獨立的研發中心和專門的研發經費,擁有自主產權的專利產品為數極少,過度依賴低層次產品擴張和生產規模擴大來發展,市場競爭力不強,主要依靠“低成本、低價格、低利潤”參與市場競爭。
2.經營觀念落后,發展戰略模糊。兵團新型經營主體都內生于兵團農業經濟系統,因經營管理素質較低,很難學習、運用現代經營管理知識,生產經營中投機心理和短視經營行為影響了有限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率的提高。因為經營觀念落后、發展戰略模糊,導致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缺乏核心競爭力,經營效益普遍不高,可持續發展能力普遍不強,主要表現在產業結構較單一,產業層次不高,產業鏈短,大多數龍頭企業仍然以出售原材料、初加工農產品為主,產品附加值小,經營風險較大,能夠搶占領域高地和國內外市場競爭制高點的拳頭產品和優勢產品的企業少。
3.管理模式單一,內部運行不規范,機制不健全,發展不穩定。當前兵團農工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水平普遍較低,多數農工專業合作組織機構、內部制度不健全,有的雖有組織機構但運行不規范,并未發揮其作用,存在著結構松散、治理不規范、產權不明晰等問題。對成員的服務也多停留在技術培訓、生產資料供應、組織產品銷售和提供市場供求信息等一些低層次的服務上,而在標準化生產、農產品加工和市場網絡建設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發揮出來。相當比例的龍頭企業尚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沒有與基地農戶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大多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公積金積累不多,服務方式單一,其帶動功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
4.主體間同質競爭,利益聯結不緊密。理論上,兵團各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功能定位和內涵延展上都應邊界分明,方能形成自身的核心業務和核心競爭力。但事實上,目前兵團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間相互“模仿”,同域內不同主體的主業重疊現象嚴重。首先,在非完全競爭條件下,各主體經營業務結構的同質化往往導致同質競爭并加劇外在不經濟。這種同質競爭,加大了行業融合創新的難度。其次,農業產業集團、農業公司、龍頭企業、合作社、專業大戶及承包職工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不夠規范和緊密,尚未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聯結機制。
5.融資難,發展資金匱乏。兵團專業大戶、農工專業合作社和中小型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大多處于起步階段,經濟基礎薄弱,自身“造血”能力不強,缺少發展規模化生產、購買生產資料和農業機械、改善農業基礎條件、擴大經營所需的資金。金融支持力度弱,融資渠道不暢,融資難度大。涉農貸款一般風險大、金額小,按風險和收益匹配原則,銀行通常會提高貸款利率,從而增加貸款經營主體的融資成本。同時,信貸手續復雜,貸款額度小,難以滿足生產需要。從農業經營主體自身看,由于總體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較差,缺乏有效的擔保抵押資源,銀行信用等級不高,較難以獲得銀行貸款支持,特別是生產收購經營旺季,需要大量周轉金投入,融資難度較大,資金籌措無保障。
6.經營人才嚴重缺乏。盡管當前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經營者總體上是兵團農業經營隊伍中綜合素質相對較高的群體,但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從業人員年齡結構普遍“高齡化”,對新品種、新技術和先進的管理模式接受能力差,有知識、懂經營、會管理、年紀輕的從業人員少。
三、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體制機制
障礙
(一)管理體制創新不夠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質上是推進兵團特殊體制與市場經濟接軌的過程,是創新以市場化為導向的農業經濟管理體制。但是兵團目前的剛性體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市場機制的運行。一是現行兵團管理體制的高度計劃性,行政干預過多,以行政管理代替經濟管理,以行政配置資源代替市場配置資源,阻礙了市場機制的融入,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優化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這種體制下,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的機制更難以建立和完善,團場的組織優勢、服務優勢和加工銷售等優勢沒有發揮好,專業大戶、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等微觀主體自主投資、自我經營、自擔風險的積極性也沒有調動起來,兩個主體的積極性和優勢都沒有充分發揮。
(二)經營機制不完善
團場基本經營制度落實不到位、不徹底、不平衡、不完善、不配套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體制機制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矛盾沒有根本消除。一方面,一些團場土地管理不規范。另一方面,要實現規模化就必然引導農工承包的土地進行有序流轉。目前狀態下,農工所承包的土地流轉還存在障礙,在兵團土地流轉的力度不大,辦法不多,措施不力,導致土地流轉規模不大。在總流轉的面積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土地流轉占總面積的比重很小。
(三)政策保障機制實效性不足
近年來,兵團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扶持發展專業大戶、農工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產業集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政策措施,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成長起了積極的作用。2006-2013年,兵團本級農業產業化扶持資金每年5000萬元,2014年增加到1億元,對帶動力較大的龍頭企業、團場(農業公司)、農工專業合作社以及能繁母畜進行重點扶持,加強基地建設、擴大產能、開發新產品、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等;2006年以來,兵團每年利用新型工業化專項資金5500萬重點支持農產品加工業。但兵團對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缺乏明確的認定標準,相應的財稅、用地、金融、保險等扶持優惠政策難以落實。許多政策是通過各職能部門下達,各項政策之間缺乏整合性和銜接性,政策落實效率不高,政策實施成本較高,具有明顯的時滯性。
(四)服務機制不健全
兵團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還不完善、不配套,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公益組織和經營組織的職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原有的基層農技推廣體系主要是針對傳統團場職工經營提供生產技術服務,服務人員知識單一,服務方式陳舊,服務項目單一,服務質量低,缺少針對性,很難滿足新型經營主體從事現代農業生產經營所需要的個性化、全程化和綜合,特別是新型經營主體迫切需要的種植結構調整、標準化品牌化生產技術、農產品銷售、加工、包裝以及資金信貸等方面的服務有待進一步加強,這既限制了服務的廣度和深度,阻礙了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商品化進程,也削弱了服務主體提供服務的內在動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快速發展。
四、積極培育和大力發展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對策思路
(一)培育和發展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總體構想
加快培育和發展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須堅持城鎮化、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三化”協同發展,按照兵團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在穩定和完善職工承包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堅持“承包職工主體化、經營組織化和服務社會化”的思路,不斷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進農業公司、農工合作社、現代農業產業集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專業大戶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多種經營主體的競相發展,創新運行模式,形成長期緊密型利益共同體,推動土地、科技、信息、資金、項目等綜合配套措施落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農業公司為骨干,以農工專業合作社為紐帶,現代農業產業集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支撐,專業大戶為補充的多層次、多元化的農業經營組織形式。現階段,特別要把培育和發展農業公司和現代農業產業集團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模式化、標準化產品基地建設,形成“主業支撐、多業補充、非農跟進”的促農增收長效機制。
(二)兵團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功能定位
1.現代農業產業集團的功能定位。現代農業產業集團按照產業化、集團化、股份化的總體要求,以核心農業產業化農業企業為龍頭,通過收購、兼并、參股、租賃、產業延伸、品牌聯盟等多種形式,整合資源要素,形成跨區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產業集中度高、品牌優勢突出、輻射帶動能力強的一體化的現代農業產業聯合體。現代農業產業集團有利于打破兵團農業“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合理調整農業產業組織機構;實現規模經濟,組織開拓市場,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對當前兵團農業經營提出的嚴峻挑戰,提高兵團農業市場競爭力;有助于改善兵團農業的宏觀調控和管理方式;促進農業科技進步,使農業科技迅速轉化為生產力;有利于兵團建設農業先進生產力示范,輻射帶動新疆現代農業建設。
2.農業公司的功能定位。農業公司是從事農、林、牧、副、漁業等生產經營活動,具有較高的商品率,實行自主經營、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贏利性的經濟組織。農業公司是兵團深化團場改革實現內部真正政企分開的關鍵,應當成為未來兵團農業規模經營的主要力量。與農業產業化中的“公司+農戶”形式中的“公司”不同,農業公司是指公司在大規模經營地的基礎上形成大種植園、大養殖場等進行農業規模化生產經營的組織形式。農業公司發展模式的突出特征是“擁有”大規模的、長期經營權的土地,應當成為兵團發展現代農業的社會投資主體。農業公司以市場為導向,利用市場機制,按市場規律實施集約化、規模化、市場化經營,能有效提高兵團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從經營風險來看,因農業公司只承擔有限責任,為有效規避農業市場和經營風險提供新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兵團農業參與市場競爭。農業公司能化解“公司+農戶”生產模式中因利益約束機制缺失而引起的農業產業化“陷阱”,是團場農工增收的一條捷徑。
3.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功能定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農產品加工或者流通為主,具有資金、技術、人才、設備等多方面的比較優勢,并為農業生產提前、產中、產后的各類生產。龍頭企業通過各種利益聯結機制與承包職工、專業大戶、農工專業合作組織相聯系,帶動承包職工、專業大戶、農工專業合作組織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進入市場,使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相互促進。
4.農工專業合作社的功能定位。農工專業合作社是兵團農業職工在承包經營基礎上,由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農工專業合作社是帶動團場農業職工進入市場的基本主體,在兵團農業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主要是帶動散戶、組織大戶(家庭農場)、對接企業、聯結市場。合作社統一組織銷售產品并提供農機、農技等服務。一方面合作社為成員提前、產中、產后服務,部分合作社還可以建立飼料加工廠、農機作業隊、農產品加工廠(如面粉加工廠等)等經營實體。另一方面通過流轉土地或者建立飼養基地等直接從事農業生產活動。
5.專業大戶的功能定位。專業大戶是從事某一種農產品生產經營、具有一定生產規模和專業生產經營水平的農戶,如從事種植業大戶、養殖業大戶、“四荒”開發大戶、農產品營銷大戶、農產品加工大戶,應成為兵團未來現代農業生產的中堅力量。專業種養大戶有一定的農業生產經營技能、生產經營資金和生產經營設施,既有家庭經營優勢,可以有效解決農業生產活動空間大、周期長、過程難監管等問題,也具備規模經營的優勢,規模經濟和規模效益都較明顯。專業大戶需按照標準進行生產,通過提高產量、降低生產資料和農機作業服務成本等增加收入。
(三)培育和發展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要處理的幾個關系
1.處理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團場農業職工承包經營的關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在團場農業職工承包經營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未來一個較長的時期內,農業職工承包經營在農業經營主體中占多數的格局不會改變,新型經營主體蓬勃發展的趨勢也不會改變。因此,在兵團農業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處理好發展新型經營主體和扶持團場農業職工承包經營的關系,要充分考慮到兵團農業生產力發展的現狀、趨勢和團場農業職工的承受能力,既要在“統”的層次上培育發展合作社,大力發展龍頭企業、農業公司及現代農業產業集團,又要在“分”的層次上堅持和深化集約化的家庭承包經營。
2.處理好專業大戶、農工專業合作社、農業公司和龍頭企業、現代產業集團之間的關系。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并不存在優劣、高低之分,不同類型的經營主體,在農業生產發展實踐中承擔的角色不同、定位不同。要針對各類主體的不同特點,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努力形成各類主體間合作與聯合的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形態。既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又引導和規范工商資本進入兵團農業,為農業提前、產中、產后服務。
3.處理好發展規模經營和提高土地產出率之間的關系。新型經營主體通過擴大經營規模,科學組合和集約利用各種生產要素,可以有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率。但規模超過一定程度,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土地產出率有可能出現下降。因此,在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規模經營要適度,不能盲目追求擴大規模。兵團各師團資源條件、農業經濟、土地規模經營等條件不盡相同,甚至差別較大,不同新型經營主體之間發展條件、能力、速度不同,各自需求也不同。因此,培育和發展兵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根據各師團資源條件、經營者能力來適當控制規模。
4.處理好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促進團場農業勞動力轉移的關系。一是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有利于轉移農業勞動力。新型經營主體往往有積極性、有能力使用機械來替代繁重的體力勞動,這不僅有利于提高生產效率,還能大幅度降低生產成本。當然,在勞動力難以被替代的環節,新型經營主體也會雇用一些年齡相對較大但農業經驗豐富的勞動力。這樣,既把容易向非農產業轉移的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又有效利用了不容易向非農產業轉移的勞動力。二是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與團場農業勞動力轉移步伐相適應。要根據農業勞動力的轉移,積極穩妥地推進土地流轉,發展新型經營主體,不能不顧勞動力轉移的過程,而強行推動土地流轉來發展規模經營。
5.處理好推進適度規模經營與發展社會化服務的關系。農業生產經營是復雜的系統工程,在現代農業建設階段,需要跨區域、大規模的社會化服務。出于對生產穩定和利潤最大化的追求,新型經營主體更愿意接受專業化、社會化的生產。因為,即使某些服務能夠自我提供,也不可能達到規模經濟的要求,比如農業信息、市場營銷、統防統治、抗旱排澇等,而這些服務如果在更大范圍內統一提供,則能實現規模經濟要求。從這個角度看,有了服務的需求,通過規模經濟來激勵服務的供給,就能為社會化服務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同時,新型經營主體也能參與提供社會化服務,可以通過領辦或合辦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自發的產業鏈整合,為自己和其他經營主體提供高質量服務,有利于在更大范圍內降低成本,拓展利潤空間。
(四)創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社會化服務機制
按照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競爭充分的原則,以組織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為主線,以基層公共服務機構為依托,以社會化服務組織為骨干,加大扶持力度,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多元化、形式多樣化、運作市場化。強化農業公益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農業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改善工作條件,完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能力,使公益性農業服務做到全覆蓋、有保障。重點加快培育經營性農業服務組織。鼓勵和支持經營性農業服務組織開展良種示范、病蟲害統防統治、農產品流通、農機作業、農資供應等服務,把農資經銷企業、農機服務大戶、農技服務公司、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納入政策支持范圍,作為加強社會化服務的重要抓手,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范創建工作。在服務領域上,重點拉長兵團農業產后服務這一短板,以企業為主,籌建專業農產品交易市場,配套相應的物流、保鮮、儲備、檢驗檢疫設施,創建網上農貿市場、農產品交易市場,加強品牌創建,強化農業綜合信息提供。
(五)創新承包土地的流轉機制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規模經營,是終極目標,也是核心目的。無論是推動農業公司的發展,還是加快農工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的發展,都需要實現規模經營。因此,推進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激發轉變農業經營生產方式的原生動力,已成為當前兵團農業發展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務。首先,要健全承包土地經營權向新型經營主體流轉的機制。其次,要創新土地流轉方式。重點探索承包土地股份合作社,定權不定地、定股不定田,推行“土地股金+勞務收入+分紅”的分配方式,著力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多種方式,促進流轉關系穩定和集中連片流轉。
(六)創新支撐農業發展機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撐機制。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貸需求特點,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業的支持力度,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簡化農業信貸手續,完善小額信貸產品,建立靈活的農業融資保障體系,鼓勵提高種養大戶小額信貸標準。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抵押、擔保、信用體系,支持經營主體以相關農產品或資產為抵押或擔保,向金融機構貸款。積極探索基于供應鏈的融資模式,探索“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現代農業產業集團+農業企業+農戶”的貸款擔保模式。建立為農服務的擔保公司,大力發展國民村鎮銀行。二是建立健全農業保險機制。積極支持規模經營主體參加農業保險,以防范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鼓勵和支持商業性保險機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量身定做保險業務。提高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保費補貼比例,擴大農業保險范圍,提高農業保險金額及賠償額度,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抵御風險的能力。三是建立和完善農業用地支撐機制。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機示范推廣用地和設施農業用地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按照農業用地管理;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所需的非農建設用地,優先安排用地計劃,及時依法辦理用地手續。四是建立項目支撐機制。進一步加大農業項目扶持力度,在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高標準農田建設、中低產田改造、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等項目安排上,向規模經營主體傾斜,特別是在基本農田上實施灌溉排水、土壤改良、道路整治等工程建設,使其具備規模生產條件。
(七)創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運行模式
當今,農業競爭已經上升為產業鏈的競爭。因此,兵團農業要想獲得可持續發展、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必須堅持主體聯合與產業鏈接并舉,創新新型經營主體的運行模式,促進新型經營主體之間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利益聯結機制,通過產程分工、相互協作、關聯經營、集群發展,整合產業鏈,推進縱向一體化建設,實現合作共贏。首先,積極構建“農業產業集團+農業公司(或農工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農業承包經營職工”的運行模式,發揮產業集團戰略決策、資本運營、風險控制、運行協調的作用,發展產業集群、委托生產、保護價收購、入股分紅和利潤返還、訂單農業、風險基金制度等多種形式,引導兵團農業主導產業建立健全全產業鏈經營模式。其次,建立完善“龍頭企業+農業公司+基地”、“龍頭企業+合作組織+社員”的發展模式,由龍頭企業通過農業公司和合作社建設生產基地,指導農戶生產,并按標準收購產品,從而建立起原料生產、加工縱向一體化產業鏈,變農業承包職工為產業工人。再次,建立和完善“農業公司+合作社+專業農戶+基地”的運行模式,將團場農業公司的政策引導、發動群眾及在技術、信息、市場、資金上的優勢等同合作社的橋梁作用有機結合起來,以有效抵御市場風險。最后,建立完善“農工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農業承包職工+基地”的運行模式,以組建專業合作社為依托,指導農戶標準化生產,實行聯戶經營,并吸納更多農戶加入合作社,形成專業化生產基地。
(八)創新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工作機制
全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農戶經營為基礎、多種新型經營主體合作與聯合、農業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提高了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促進了農民持續增收、農業持續增效。截至目前,全省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農民合作社9.2萬家,經營耕地面積31.3萬hm2;規模種植大戶3.9萬家,經營耕地面積40.8萬hm2;家庭農場1.6萬戶,其中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有1.2萬戶,經營耕地面積21萬hm2;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6500多家,其中國家級龍頭企業60家、省級760家,有15家涉農企業在境內外上市。
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農技推廣服務的必要性
隨著財政支出的緊縮、事業編制數目的減少,目前河南省農技推廣體系普遍存在人員不足、年齡偏大、知識老化等問題,已成為制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有效開展的瓶頸。河南省是國家糧食核心區之一,在中國糧食安全格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當前河南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正處于發展階段,需要農業技術的大力支持,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充分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優勢,對彌補農技力量不足顯得十分必要。
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農技推廣服務的可行性
河南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迅速,擁有專業的技術人才,有較高的硬件水平,如必要的辦公場地、生產基地、倉儲基地、機械設備等,在參與農技推廣過程中,可以把農民和推廣單位有效地聯系起來,在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機械等方面起著示范帶動作用,彌補了農技推廣“最后一公里”的“斷層”問題,可以有效地承擔農民技術推廣服務的重任。
(一)加快了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追求經濟效益,能夠克服在分散經營狀態下的兼業化弊病,集中精力專職從事農牧業生產經營,主動應用現代農業科技成果,盡可能地提高單位投入產出率。據河南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調研材料反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集成應用各種農業科學技術及加強管理,每667m2土地比分散經營農戶提高10%以上。
(二)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能夠通過批量購進種子、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實行統一耕種、統一植保、統一管理、統一收獲,節省農業生產成本。據初步統計,生產資料批量購進使平均生產成本降低15%左右。
(三)拓寬了農民增收渠道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接流轉土地,使大批農民從土地束縛中解放出來,或進城務工,或在流轉出的土地上從事種植業管理,增加了收入。據調查統計,一個4~5口人的農戶,將土地流轉后外出打工,每年除獲得土地租金及惠農補貼收入6000元以外,還可獲得打工收入4萬余元,比單純從事農業生產年均增加收入3萬多元。
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農技推廣服務的主要方法探討
(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農民科技培訓
農業技術推廣的有效形式是對農民的技術培訓,新型農業經營的主體是農業一線從事生產勞動的技術人員,他們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對市場的信息比較靈通,可以通過高產創建、科普示范等方法讓農民直接看到科技帶來的實實在在的效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以根據區域特色、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對農民進行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的培訓,為農民隨時提供信息咨詢等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接參與農民科技培訓有助于減少農技中心在推廣過程中的復雜程序,提高農業技術推廣效率。
(二)農業項目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
近年來,農業部門均出臺了一系列的強農惠農政策,如糧豐工程、科技示范入戶工程、種糧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糧棉油高產創建、高標準糧田建設等。但農業技術推廣部門體系建設薄弱,農民直接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取得的效果不太理想。當前河南省正處于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農業生產越來越依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國家正出臺相關政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扶持,各類相關新增補貼也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建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政府部門公開招標的形式參與實施農業項目,這樣既充分發揮了農業經營者的各項優勢,也有效提升了農業科技的綜合水平,提高了農業項目的實施效果。
(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有償性農業技術推廣服務
【關鍵詞】 雙創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多維發展
【中圖分類號】S-3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提出了要培育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積極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和社會化融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傳統的經營模式難以全面支撐我國經濟穩定發展的需要,創新發展越來越快速地登上時代的舞臺。總理明確提出了要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即“雙創”),激發社會發展活力,增強改革轉型動力、釋放分享經濟紅利。國家“十三五”規劃指出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持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要持續、穩定地培育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要把握時代命脈、適應時代趨勢,主動與創新驅動掛鉤,根據“雙創”戰略進行重新審視。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多維形式
家庭農場,是以家庭內部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專門從事農業規模化生產經營,以農業經營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一種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的發展,需要有集中的供地和機械化的農業生產設施。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這些要求逐步得到滿足。
專業大戶,是在種植或養殖規模上明顯高于傳統農戶,而且擁有較高生產和經營能力的專業農戶。一般而言,專業大戶的集約化生產水平、經營管理水平和生產穩定性等方面都稍弱于家庭農場。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由同類型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型農業生產經營服務提供者所組成,且由經營者進行民主管理的經濟組織。這種模式有利于農村土地的資源整合與農業的產業化。
農業企業是以農產品加工、流通和銷售為主,以生產、加工、銷售為鏈條,工農貿易一體化的企業組織。農業企業在帶動農村經濟方面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創新能力不足、同質化競爭嚴重、創業動力缺乏是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維發展存在的幾大問題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創新能力總體不強。由于我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內生于農村經濟系統而不斷發展起來的,因此存在較為深厚的小農經濟烙印,對外界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較為薄弱。在我國較多的農業經營主體中,雖然戴著“新型”的帽子,但是在生產操作、加工、經營管理和市場營銷等方面仍然延續了傳統農業經營主體的途徑,實際上并沒有達到新型發展的要求。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技術創新能力較差,對新技術仍然不敏感,無論是新型生產技術、管理技術還是營銷技術等方面掌握遠遠不夠,有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甚至對新技術產生了排斥。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同質化競爭嚴重。目前,我國各地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模式上表現出大同小異的特征,同一區域內不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差異化競爭意識薄弱,而同質化競爭尤為激烈,這不僅降低了發展效率,也加大了行業融合發展難度。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互聯網經營能力偏低,雖然互聯網越來越深入到各行各業,但目前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互聯網的認識并不到位,大部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并沒有有效利用互聯網平臺來進行營銷和信息的共享。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自主創業動力不足。當前,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自主創業程度仍然不夠。據不完全統計,除了農業龍頭企業以外,我國有超過95%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都是實行家族式或者類似于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以“家長”經驗作為農業生產經營決策的重要關鍵。從目前這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實際來看,大多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勞動、資金等資源過多地局限在生產環節,而對營銷等環節投入較少。
政策扶助、融資問題、專業人才是影響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維發展的幾大主要因素
政府缺乏支持。目前大多數的支農政策局限在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民生事業和傳統農業發展的支持上,真正用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政策仍然較少。因為政府支持政策的不足,導致國內一些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農業企業難以申請到合理的貸款和政府的基金項目,從而限制了這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空間。
融資存在困難。目前,國內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都面臨著不同程度的融資難的問題,而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普遍存在信貸門檻高的挑戰。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都面臨著融資難、農業保險難的問題,農民貸款雖然可以通過抵押貸款、擔保貸款等渠道獲得資金,但是由于手續復雜、獲得貸款的期限長,從而降低了農民貸款的積極性。
缺乏專業人才。目前我國農村缺乏專業的技術人才,同時也缺乏優勢資源來吸引專業人才。我國農民自身的知識技術水平相對較低,特別在經營管理方面的經驗和技術也較為欠缺。同時,農村地區也缺乏對人才的吸引力,每年引進的專業人才較少,農村大學畢業生能投身農村的比例也較小。專業技術人才的缺乏,是制約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難題。
“雙創”戰略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維發展的建議
以“雙創”戰略為導向,根據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維發展的模式及存在的問題,并通過結合引出這些問題的內在原因,提出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維發展的對策建議。
健全政府的政策支持體系。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多維發展離不開我國政府的政策支持。首先,繼續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扶持力度。通過政策保障、財政支持,改善農田水利、農業機械、交通道路等條件,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提供基礎性保障。其次,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合理引導農村的小農土地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土轉移。最后,要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補貼力度。應增加有利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優惠政策和特殊扶持政策。
完善金融信貸扶持體系。資金,是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持續多維發展的重要保障。國家應出臺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長期經濟需求的信貸政策措施,支持條件滿足的區域適當開展生產周轉貸款、開發性項目貸款、生產設施貸款、抵押擔保貸款、生活性貸款等多元貸款服務,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維貸款需求應及時作出回應。對于發展潛力好、信用高、經濟輻射力強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開辟綠色貸款通道,并給予更加優惠的貸款利率。
完善農業技術服務支撐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獲得持續、穩定發展,專業的技術服務支撐體系也是不可或缺的。按照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模式,不但要引進人才,還要積極培育懂技術和懂經營,同時有文化的現代化農民。引進外部人才到農村工作,就必然要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在人才薪資待遇、職稱考評和相關福利方面給予更多優惠。同時,還要積極組織各項農業技術培訓,培育多維的專業技術人才,以適應多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需要。
(作者單位分別為西安培華學院商學院;陜西省社會科學院)
【注:本文系2014陜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構建陜西省現代產業發展新體系研究”(項目編號:2014C009)的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中外 融資問題 經驗
中圖分類號:F3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7)02(c)-0125-03
2015年11月國務院頒布《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文件提出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農業支持保護體系。安徽省作為農業大省,壯大現代化農業主體已經成為迫切的任務。然而,安徽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過程中,融資匱乏一直是制約發展的主要瓶頸。因此,筆者通過描述中外學者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理論的研究,采用比較分析法,結合典型國家和地區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成功的經驗總結,為安徽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問題的解決提供理論支撐和實踐經驗。
1 中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理論研究動態
1.1 國外研究猶
從世界范圍看,大部分的國外學者主要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概念定義成3個組織:產業化生產為主的農場經營模式、現代化農戶與合作社的聯營形式。美國和日本的農業理論和融資渠道的研究,居于世界前列。
(1)美國農業主體的融資動態。1992年,以北美的面食食品加工廠為開端并不斷發展,最終形成了一個新的模式――北美新一代合作社[1]。根據美國地區性農業經營的特征,農業經濟主要的融資渠道是以權益融資為主,以負債籌資為輔。農業企業成立之初,美國政府會給予各種政策、資金的支持。并且,政府機關督促大多數銀行給予農業企業利率扶持,一定程度上削減了融資的利息成本。
(2)日本農協的融資動態。眾所周知,日本農協的快速發展和有效運作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日本經濟的發展。不僅如此,日本農協在技術支持和銷售渠道兩個方面對農業企業起到促進作用,一方面加速了農業資金的回籠;另一方面也緩解了融資不足的問題。并且,農協在向社會成員吸收閑散資金的同時,以較低的貸款利率向協會成員提供“政策金融”,大力推動日本農業經濟的發展。
鑒于國外學者的研究理論,特別是美日兩國在農業經營融資方面的成果經驗,對改善中國新型農業組織成立之初資金不足的局面,提供了很好的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隨著世界經濟的迅猛發展,國外的研究理論已經不足以提高農業經濟的發展速度。并且,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同,融資所面臨的困難不同,所以必須提出針對中國國情特征的農業發展融資戰略。
1.2 國內研究動態
中國大部分學者在研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過程中,側重點往往在于理論研究,缺乏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踐研究,特別是關于融資領域的拓展。
李曉渝博士后(2006)在《我國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融資問題研究》中,結合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通過調查研究,試圖從國家政府、農民本身、金融體系這3個方面提出輔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緩解融資困境的方法[2-3]。
而對于新型農業組織的資金匱乏問題,國內學者將它歸納為四大因素。包括農業組織融資問題的研究,農業企業融資模式研究,金融支持與產業化領域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研究,融資模式及產生問題的研究。
(1)關于各地農業企業融資問題的研究。楊厚智、何萍(2007)通過實地調研法,對南充市的農業政策進行研究,發現在農業組織融資過程中,政府存在嚴重的政策缺失[4]。廣東省農科院科技情報研究所成員黃修杰、楊景鋒(2009)通過對全省中小型農業企業的調查研究,找出其融資困難的原因,試圖提出改善這一局面的方法[5]。
(2)關于農業企業融資模式的研究。陳娟芬(2005)從宏微觀兩大視角,論述BOT在農業經營中的利用。結合各地區農業融資的規模和特點,做出改善融資困境的可行性方案[6]。
(3)關于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及農業產業化的研究。姚增福(2008)從金融體系方面找出了農業企業融資困境的原因,概述為中國的金融體系是以國家銀行為領導的、政策性、金融性金融,在市場經濟中不能充分有效地運轉,三者之間難以兼容,迫使中國農業經濟一直沒有改變融資難的局面。歸納為以中央銀行為導向,商業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為手段的農業產業化金融資源不能有效運轉,各類金融之間缺乏兼容機制,不能發揮支農助農的積極作用[7]。余章炎(2001)也從側面論證了金融扶持對農業經濟的重要作用[8]。
(4)關于融資結構及問題研究。何苗(2007)在2005年通過對我國農業類上市公司的經營數據進行研究,找到了影響上市農業公司各種可能因素,得出農業企業的外源融資偏好[9]。
綜上所述,我國的農業經營主體還處于萌芽狀態,學者對中國農業的不同研究,對安徽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壯大起到了重要作用[1]。也為該文進一步研究國內外農業主體融資渠道方面提供了更加可靠的理論依據。
2 典型國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經驗借鑒
該文對美國、日本的農業組織融資情況進行分析,提出適合安徽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緩解融資難的方法。
2.1 美國農業經濟組織融資的實踐與經驗
2.1.1 美國農業經濟組織的融資結構
把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作為實事工程。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多部門協作,大范圍實施,深層次推進。一是注重規劃設計。近年來,省級層面先后制定出臺了《“十一五”江蘇省農民培訓工程規劃》、《江蘇省中長期農業農村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組織實施百萬現代職業農民培育工程,每年開展農業職業技能培訓10萬人。2014年省委省政府的《江蘇省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規劃(2014-2020年)》又提出,建立健全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大力培養一批科技素質高、職業技能好、經營能力強的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二是強化財政投入。2006至今9年省級財政累計補助7.4億元用于農民免費培訓。三是堅持目標引領。2011年,省委省政府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程度”納入農業基本現代化指標體系,到2020年達到50%。省農委將農民培訓作為每年“為農民辦十件實事”之一,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增長率納入全省農業系統重點工作指標。2014年,全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程度達到23%。四是推進培育試點。2012年,江蘇省昆山、江陰和興化3個縣市被列入農業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2014年,部、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擴大到41個,今年江蘇省被農業部確定為整省示范推進省,試點縣市均成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領導小組,出臺新型職業農民認定標準及認定管理辦法,積極開展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的培育工作。
分門別類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目前全省留在農村從事農業的勞動力有756萬,同時還有專業大戶23萬多戶、家庭農場3萬多個、農民合作社6萬多家、農業龍頭企業5000多家。江蘇省根據農業產業人員現狀和需求,分層次、分類別開展農民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一是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針對“傳統農戶”“十一五”期間,江蘇省每年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200萬人。二是開展農民創業培訓。培訓對象主要為種養專業戶、農村經紀人、村組干部、返鄉農民工等,重點依托全省農業職業院校,采取集中授課、生產實踐和跟蹤服務三段式培訓,圍繞專業最新技術、農產品營銷知識、創業基本技能、網絡信息技能四大模塊開展培訓,提高農民的生產經營水平和創業能力,“十一五”期間每年培訓10萬人。三是開展農業職業技能培訓。針對種養專業戶、農機手、植保員等農業專業化生產和服務人員,依托全省農廣校(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采取集中培訓和觀摩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農業生產技術和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提高他們的職業技能和水平。“十二五”期間,每年培訓10萬人,其中2萬人參加國家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四是開展半農半讀農民學歷教育。面向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等領域工作的從業人員以及農村新增勞動力,采取農學結合、送教下鄉的教育模式開展農民中等職業教育,每年招生穩定在5000人左右,省財政安排每人1200元經費補助。五是創新培養農業后繼者。近年來,江蘇省每年全日制涉農專業大中專生招生規模保持在1.5萬人左右。這些學生大多出身農村。江蘇省做過一個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如果有政策支持,愿意涉農就業的畢業生比例達到77%。這些受過專業教育、愿意愛農務農的“知農”,既是農業生產的新生力量,也是農業“后繼有人”的主體力量。今年,省農委、省教育廳出臺了《全省高等院校涉農專業應屆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創新創業培訓方案》,明確對全省高等院校涉農專業所有應屆畢業生開展為期一周的新型職業農民創新創業專題培訓,內容涵蓋了現代農業發展的各個重要領域,計劃每年培訓1萬人,力爭每年有10%左右的畢業生進入新型職業農民大軍。江蘇省張家港、太倉、常熟等地采取“定點招生、定向培養、協議就業”方式,委托有關農業院校為農村基層培養愛農、懂農、務農的新型職業農民,財政全額補貼學費,創新培養農業后繼者。
營造新型職業農民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針對目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普遍存在土地流轉難、融資貸款難、設施配套難等現實問題,江蘇省在資金扶持、稅費減免、金融支持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健康發展。一是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設立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專項引導資金,實施一批扶持項目,有效激發、催生了新型職業農民的發展壯大。2014年省財政專項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2.2億元,專項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產業化發展資金2.4億元,新增專項扶持示范家庭農場發展資金1000萬元。二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讓社會資本參與農村金融組織建設,建立580家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覆蓋一半以上的鄉鎮,貸款余額1100個億,占全國的1/8,支持7萬多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從2014年起,省金融辦和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對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等四家涉農金融機構要求以縣為單位,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口支持幫扶。三是完善土地流轉政策。調整農村土地適度規模流轉補貼政策,重點補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參與度高的100~300畝的土地規模流轉,讓農村土地有序流向以職業農民為主體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目前,全省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經營土地1308萬畝,占土地集中型規模經營的63.5%。
一、公司發展概況
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目前,公司占地面積26800平方米,固定資產4800萬元,恒溫冷藏庫10座、總儲量800萬千克,是集蔬菜種植、加工、銷售于一體、具有自營進出口權的外向型企業。公司先后被命名為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山東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
公司建成高標準有機蔬菜生產基地2000余畝,帶動2400多農戶按照標準化規程種植蔬菜。公司現有三個農產品基地,分別位于山東省日照市五蓮山下小榆林村(占地300余畝),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叩官鎮磨臺子村(占地1000余畝)和山東省日照市五蓮市許孟鎮仁里村(占地700余畝)。
1.發展現狀
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地位于五蓮山下,憑借獨特的地理優勢,發展多種產業。目前,產品一共有26個品種,其中以土豆、洋蔥、胡蘿卜為主,大約占總數的65%-70%,其余的主要有牛蒡、山藥、白蘿卜、貝貝南瓜、西紅柿等。另外,種植火龍果、草莓、葡萄只占很小的比例,一般是用于休閑觀光采摘。由此可見,蔬菜產業是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柱產業。截止到2015年,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的蔬菜產業總產值達到2100多萬。
二、經營組織結構的演化
1.“公司+農戶”
目前為止,學術界對“農戶+公司”模式解釋,大體有兩種,一種認為“公司+農戶”是一個特定的概念,就是單純的指公司和農戶兩個獨立的個體通過簽訂合同,進行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交易;另一種認為公司與農戶之間不僅簽訂合同,進行交易,農戶還可以用入股的方式參與公司的運營中,這樣,極大程度上密切了農戶與公司之間的關系。從概念上來說,農戶是進行農產品生產的個體,公司是農產品加工銷售的個體,“公司+農戶”模式很好的結合了兩者的優點,進行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實現各自利益最大化。
可見,“公司+農戶”模式是指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的公司與農戶建立的一種經濟關系,在此基礎上開展一系列的一體化經營,并在最大程度上實現各自利益最大化。
“公司+農戶”模式往往采取訂單農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農戶直面市場的風險,使農戶可以專注于農業生產,從而獲得從事農業生產的利益,但是農戶很難得到公司價值增值的部分。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的起初的6年,基本上采用“公司+農戶”的模式。這時候,雖然公司有盈利,但收入并不穩定,這主要是“公司+農戶”模式受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和自然條件(一系列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的影響比較大,公司和簽約農戶都有違約可能。因此,“公司+農戶”模式的運行,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雙方不斷重復交易而建立的內在信用約束。
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在總結“公司+農戶”模式的優勢劣勢后,進行組織創新,引入一種新的組織形式――合作社,于是形成了一種新的生產組織模式,“公司+合作社+農戶”。
2.“公司+合作社+農戶”
“公司+農戶”模式存在一定的弊端,所以需要在原有的關系中遷入一種新的組織――合作社。合作社是公司和農戶共同建立的,合作社代表農戶和公司各自的利益,合作社成員既有農戶代表也有公司顧問,是連接公司和農戶關系的橋梁,最大程度上降低公司和農戶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沖突。“公司+合作社+農戶”模式的運行機制是合作社分別與公司和農戶簽訂合同,合作社成為銜接公司和農戶的中介組織,發揮著橋梁作用,對農戶和公司雙方均有制衡。首先,合作社和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農產品的收購合同,在簽訂合同之前,合作社會實地考察農戶的實際情況,根據農戶的實際情況對農產品的生產數量、產品品質、收購價格、收購時間等方面做出詳細評估,并在合同中有所體現;然后,根據與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合作社聯系農戶,與自愿加入合作的農戶簽訂合同,同樣在農產品數量、質量、價格、時間等方面做詳細規定,統一組織農戶進行農業生產。在公司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農戶或者合作社也會對農產品進行簡單的初步加工,然后再賣給公司,經過公司驗收,收購的農產品符合合同簽訂的要求,公司按照當初合同規定的價格將報酬付給合作社,合作社按照自己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提供的服務比例收取小部分利潤,剩下的分配給農戶。
“公司+合作社+農戶”的模式雖然比“公司+農戶”的模式有優勢,保障了農戶的利益,但是同樣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由于大部分?r產品上市具有很強的季節性,農產品的需求彈性系數較小,我國農產品市場不完善,導致農產品價格很容易出現變動。當市場對某種農產品需求大于該農產品的供給時,會導致該農產品的價格超出正常的價格水平。在巨大的利潤驅動下,農戶會忽視與合作社簽訂的合同,自行將農產品在市場上銷售。這樣會導致合作社所需農產品的數量短缺,而合作社對社員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即便社員違約,違約成本也很低,從而間接損害公司的利益。
基于上述弊端,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有的“公司+合作社+農戶”組織模式的基礎上,進行組織創新,對公司的運行模式進行改進,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模式。
3.“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
“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模式是對“公司+合作社+農戶”模式的進一步完善。公司聯合合作社,租用農戶土地,建立生產基地,實現農業生產的自主生產經營。蔬菜生產基地由公司統一負責管理,合作社為公司和農戶牽線搭橋,促使農戶與公司簽訂農產品收購合同。基地按照合同規定對農產品進行統一收購,在農產品生產期間,由合作社統一購買生產資料,統一分配專業技術人員等,為農戶提供幫助。這樣,合作社負責基地的生產管理,向農戶提供生產支持。實質上,在“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運作模式下,基地、農戶都在公司的管理下,而合作社起到了聯結市場與公司的橋梁作用,并將農戶納入自己的保護范圍內。在一定的情況下,公司會根據實際情況對合作社的管理提供必要的措施建議,“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運作模式很大程度上彌補了農戶對市場信息了解不深入、科技信息不完善等缺點,而蔬菜生產基地的建設也幫助農戶解決了生產市場前期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困難。
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自己出資建立具有“裕利特色”的蔬菜生產基地,公司在農業科技和農產品品牌創新方面汲取國內外經驗,結合公司情況,積極進行組織創新和技術創新。在科技協作方面,公司邀請加拿大鄧日波博士團隊,進行技術指導,并與曲阜師范大學、山東農業大學和青島農業大學等高校和科研單位合作,邀請專家定期進行技術講解。公司在發展壯大的同時,積極進行農產品品牌建設。目前,公司擁有自己的品牌――“偉然”牌農產品,在日照及其他5個城市的大中型超市設專柜。公司還擁有自己的實體店,積極參加廣交會、蔬菜博覽會、國內有機產品參展會。“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是在“公司+合作社+農戶”基礎上又一次創新,是一種新型的組織模式。
三、?營發展主體面臨的困難
通過對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模式創新的分析研究,可以看出“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模式對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的發展具有積極影響。其形成與發展主要得益于國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政策支持和企業自身在利益驅動下的規模擴展。從目前的考察發現,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其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生產經營者老齡化嚴重,受教育程度低。基地雇傭的工人大多數是當地土生土長的農民,他們主要根據傳統方式進行農業生產。由于農業生產收益低,風險大,對高學歷年輕人吸引力不大。雇傭的農民文化程度偏低,大部分人都是初中文化水平。公司在邀請高校專家進行技術講座時,他們對新技術、新知識的接受程度較低,而且學習的積極性也不高。
其次,公司沒有建立很好的市場風險防范機制。公司生產獲取相關農產品的市場信息相對遲緩,并且由于農作物市場價格波動大,容易出現生產的盲目性。
第三,公司涂地流轉實施困難。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資本,他們對土地流轉的接受程度不高,甚至有排斥心理。農戶不敢輕易流轉土地經營權,擔心土地流轉后就不能收回。公司和農戶之間沒有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流轉期限短,再加上利益分配機制不完善,因此約束了公司進一步經營規模的擴大。
第四,專業技術人才缺乏。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規模化生產擴大的同時,缺乏相應的專業生產技術支撐。在進行技術宣傳時,需要公司從外地聘請專家、技術人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進一步發展。
四、對策建議
1.重視培育現代新型職業農民。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要密切與政府、相關職業技術院校的合作,加強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地方政府應該為培訓職業農民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提升農民綜合素質,提高他們學習和掌握現代化技術的能力,讓他們具備收集分析農業信息能力、經營管理能力與市場開拓能力。從目前的實踐狀況來看,單一依靠政府,比如山東裕利蔬菜股份有限公司這樣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很難在短時間內大幅度提高參與生產經營的農業勞動者素質。因此,有必要探索一種合作共贏機制,增強企業參與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主動性。
2.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保障和實施細則。國土等相關部門,應加強調研,研究制約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的體制與制度障礙,制定流轉細則。同時,加強農村土地流轉宣傳,健全土地流轉服務。積極探索土地流轉新模式,讓更多的人參與到土地流轉中,確保農民利益最大化。建立法律服務體系,促進土地流轉規范化、合法化、秩序化,為土地流轉雙方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
結合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特點,提出解決措施和1+N的機制建設思路。
隨著農業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中國農村市場格局正發生著巨大變化,初步形成以承包農戶、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其他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為主體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它們代表著現代化農業發展方向,對金融需求與金融服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農村信用社作為支持“三農”發展的金融主力軍,始終堅持普惠金融理念,主動順應“三農”經濟發展趨勢變化,不斷提升對“三農”經濟發展的金融綜合服務能力,全面構建金融支農服務平臺,在保證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達到農民增收、農業轉型。
一、農信社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舉措
(一)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根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需求及生產特點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尤其需要包括生產、科研、加工、儲存、運輸、營銷市場等農業融資鏈上金融產品的創新。一是創新貸款方式。著力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擔保難問題,大力推行“重信用、重現金流、輕抵押”的貸款方式,實現融資條件新突破,試點農機具抵押、探索土地經營權抵押、創新倉單質押和應收賬款質押,對資信狀況良好且符合相應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信用方式發放貸款。
二是完善利率定價。結合農信社的普惠性、合作性和商業性的體制特征,對于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綜合考慮地方政府財政貼息、風險補償政策和引入保險及擔保機制等因素,加強農村信用生態環境建設,對重信守信、存款積分高的優質客戶,給予更多利率優惠。
三是擴大授信額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因規模化生產,生產成本必定成倍高于傳統農業主體,農信社應根據農村經濟的新形勢、新變化合理擴大貸款額度,重點支持產品有核心競爭力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四是降低融資成本。根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特點、規模、周期和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設定貸款期限,提高辦貸效率,真正體現“短、頻、快、急”的特點,提供更多無抵押貸款產品,杜絕中間環節收費,切實降低融資成本。
(二)夯實基礎,繼續推行農貸“四包一掛”制度
農信社異于其他金融機構最特色的服務就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重點打造以“一次核定、隨貸隨用、余額控制、循環使用”為特點的小額農戶循環信用貸款,全面建立和推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四包一掛”制度,提升專業化、精細化服務水平。通過推行科學的薪酬績效考核、風險問責、客戶經理等級管理等配套機制,增強對農貸客戶經理的激勵和約束,提高支農工作效率和農貸資產質量,以此促進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有力支持。
(三)加快農村支付結算平臺建設,增強客戶體驗
大力推廣涵蓋賬戶管理、轉賬匯款、繳費、購物、申辦貸款等業務的網上銀行、自助銀行和手機銀行;實現村村有EPOS機、有助農取款點、有金融服務聯絡員;實現鄉鎮都有ATM存取款機,提升金融服務功能建設,有效延伸農村金融服務觸角,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足不出村鎮就能享受和城里人一樣的金融服務。
二、農信社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機制
(一)建立產業鏈“1+N”運行機制
產業鏈抱團“1+N”服務機制就是充分利用農業產業龍頭企業的核心信用地位,以農業企業與農戶抱團合作的支農方式,將服務“三農”的農業主體緊密聯系在一起,形成目標一致的服務和支持“三農”工作格局。“1”是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N”是依附于該企業周邊的農戶、家庭農場,通過支持“1”做大做強,深挖“N”的發展需求,同時形成對整個聯合體和供應鏈的金融支持,通過培育一大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農業集約化發展。
(二)構建利益共享“1+N”運行機制
多方資源整合“1+N”運行機制就是發揮1+1大于2的復合效應,形成以龍頭農業企業金融支持為主體,以農戶、家庭農場的金融支持為輔助,增強產業鏈整體金融支持力度,通過整體化金融服務聚攏龍頭企業與上下游農戶的凝聚力,形成利益共同體聯盟,確保區域特色化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推行綜合金融“1+N”服務機制
“1”是以信貸金融服務為核心,“N”是靈活運用支付結算、投資理財、保險業務、擔保業務、電子銀行、網上銀行、銀行卡、信息咨詢等綜合性金融工具載體,為“企業”與“農戶”量身定制符合其所在產業特點和金融服務需求的專項綜合金融服務對接方案,為其提供基礎金融服務、電子金融服務、財富管理和增值金融服務等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有效滿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通過“N”來達到為“1”增信,通過“1”來達到粘住“N”,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渠道優勢,積極向客戶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四)創新農村市場“1+N”信息調研機制
現代社會的競爭就是市場信息的競爭,農信社作為農村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信息收集與處理上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農村市場“1+N”信息調研機制,即農信社對農村市場信息調研與共享的工作機制。“1”是指“特定農業的市場前景分析研究”,“N”是指以統計構建“各鄉鎮該產業鏈上種養殖大戶信息表、加工業大戶信息表、農民專合組織基礎信息表、家庭農場主體信息表、涉農龍頭企業組織信息表”等,統籌創新行政資源、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源的信息收集調研機制,做實農村市場基礎信息的收集工作,全面、及時掌握服務主體金融服務需求,積極響應、制定相關金融服務工作措施、方案,最大限度滿足“三農”金融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