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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航空企業;科技知識產權;管理
目前,就針對于國際上的一流航空企業來說,其中存在著許多值得我們學習與借鑒的管理經驗。我國的科技知識產權管理還不夠完善,我們要加強對世界先進航空企業科技知識產權的學習和借鑒,以不斷提高航空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科技知識是企業市場戰爭的有力武器,我國的航空企業要不斷加強對科技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視,提高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科技知識的保護和管理能力,不但要借鑒國外的先進技術知識,還要加強獨立知識產權技術的開發,只有這樣才能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一、航空企業科技知識產權的管理問題
如果我們從專利申請的角度來看,我國的航空企業主要面臨以下問題:首先,我國的航空企業缺乏一定的技術創新能力。當前,我國的法制建設正處于剛剛起步的發展階段,還沒有建立起健全、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而且我國長期沒有跟隨世界經濟規則的腳步,因此要提高經濟效益,必須要加強技術創新。當前,我國的航空企業中還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經費不足、管理體制不完善、人力資源短缺、缺乏技術創新能力等。并且由于我國航空科技工業的整體水平比較低、缺乏創新能力等原因,當前我國申請的有效專利還比較少。其次,我國航空企業缺乏必要的科技知識產權意識。當前,我國航空科技工業科技知識產權在發展中遇到了阻礙,舉步維艱,根本原因就是受到計劃經濟體制管理模式的直接影響,航空企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和市場意識,形成了錯誤的科技知識產權觀念。當前,我國的航空企業中專利人以及機構比較少,即使有很多兼職專利工作者在企業中任職,但是這些人員的主要工作都是資料管理、成果管理以及標準研究等,缺乏一定的科技知識產權意識。所以,航空企業科技知識產權發展緩慢的一項重要原因就是管理人員不到位。
二、航空企業科技知識產權的管理對策
(一)構建科學、完善的科技知識產權體系
航空企業實際的知識產權管理過程中,我們可以借鑒國外先進航空企業的科技知識產權管理經驗,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機構,構建科學知識產權領導和協調機構,以用于指導相關部門順利的開展工作,加強法律部門、科技知識產權部門、經營部門和科研部門的協調工作,提高科技知識產權的含金量、申請量以及授權量。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航空企業要配備專業的研發人員以及科技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嚴格的選拔人員隊伍,要求必須從事過法律工作、科研生產以及經營管理等實踐工作,以提高科技知識產權管理隊伍人員的整體水平和專業研究能力。構建科學、完善的知識產權長效機制。
(二)不斷提高航空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航空企業要發展成為世界一流的航空企業,就要不斷提高自身的創新能力,加強自主研發工作。在研發工作中投入足夠的資金,給行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物質基礎。當前,我國航空企業還處于起步發展階段,缺乏足夠的技術職稱,要改善這種現狀,就要采用針對性的措施:第一,加強行業的資本運作。資金是研發工作的重要物質支撐,要提高自主研發能力,就要保證足夠的資金投入,當前航空企業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這還不能滿足行業實際的發展需要,因此航空企業要增加資金的來源渠道,通過多方來籌集研發資金,進而提高研發工作的能力。第二,構建起完善的軍民融合創新機制。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民用高新技術也迅速發展起來,當前已經廣泛的應用在了社會中的各個領域中,并且還具有領先的優勢。航空企業要加強對國防科技以及民用科技的結合運用,將兩種科技的優勢充分的發揮出來,提高國防科技的開放性和容納性。在軍工科研生產中積極的應用民用高新技術,使軍用技術朝著民用化的方向發展,進而提高行業的創新能力。第三,注重引進先進的技術,并對其進行充分的利用,加強與世界上先進企業之間的合作。雖然我國的航空技術發展速度比較快,但是跟世界上先進的航空企業相比仍然存在較大的差距。我們在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時候,要注意不但要對技術進行借鑒,還要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加強自身的研發力度,增強我國的技術研發能力。同時要減少重復性的研究,合理的利用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將引進的技術與自主研發充分的結合起來,以不斷提高技術創新能力。知識產權是當前國際合作中的一種重要資產,尤其是專利、商標以及技術秘密等。我國航空企業要加強與世界先進企業的合作,加強對科技知識產權的創新和保護,通過合作開發和購買的方式引進國外的技術資源,以不斷提高行業的競爭力。
(三)全面落實科技知識產權發展戰略
我國科技知識產權戰略的主體為企業,航空企業在充分了解國家科技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精神的基礎上,加強制定科技知識產權戰略,積極的實施各種戰略謀劃,以培育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航空企業。首先,要完善企業的各項機制,加強實施各項科技知識產權戰略。科技知識產權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必須要構建起科學、完善的航空企業科技知識產權管理機制,以有效的保護科技知識產權。其次,要發展具備我國特色的科技知識產權技術。每個航空企業都具有不同的發展特點,因此在制定和實施科技知識產權時,要注重區別個性和共性,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采取恰當的科技知識管理方法,以落實科技知識產權工作。最后,加強各項政策的引導,以推進科技知識產權戰略的順利進行。
三、結語
總之,航空企業要科學、合理的管理科技知識產權,重視科研項目的立項、研制以及驗收等各項環節,將保護科技知識產權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并將其作為考核職工的一項指標;加強研究關鍵技術的科技知識產權,采取合理的措施來轉移和實施科技知識產權,進而實現航空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于曉樂,臧春喜.航天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SWOT分析與對策研究[J].航天工業管理,2015,12:22-24.
一從事少兒英語教育的學校是在工商部門登記的經營性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為了保護學校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校方實施了“競業禁止”制度,所聘用的教師必須與校方簽訂一份《競業禁止協議書》。協議約定:聘用教師在任職期間或離開后三年內不得在國內少兒教育領域從事任何與該學校相同或相類似的職業,不得到與該學校從事同類業務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如違反約定,承擔5萬元違約金。作為補償,校方每月要向簽約的教師發放“競業禁止”補償金600元。2000年11月馬某與該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書。合同期滿后,馬某另謀職業,到另一所學校從事少兒英語教育。該校發現后,以馬某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書》約定、損害學校利益為由,訴之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馬某支付違約金5萬元,并承擔訴訟費。一審法院判決被告馬某支付原告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一審宣判后,馬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競業禁止,通常是指為保護技術、經營等秘密,在與雇員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員工在任職期間或者離職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與企業存在競爭關系的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上述案例是一起教師違反競業禁止約定的訴訟案件。隨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進,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近年來,教師“跳槽”已成為較為常見的社會現象。現實中,一些學校特別是私立學校,為了防止教師“跳槽”,便像案例中那樣與應聘教師約定競業禁止條款。那么,學校是否可以與教師約定競業禁止條款?這種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
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中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約定……知識產權保護……等條款。”《勞動法》第22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據此規定,無論是公辦還是民辦學校,無論是公益性還是營利性學校,都可以出于保護商業秘密、專利等知識產權的目的,約定限制教師的某些行為,即約定競業禁止條款。但這種約定必須合理、合法,要充分權衡學校利益、教師的生存權和擇業自由的權利,體現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否則,就是無效的。在法律實踐中,競業禁止協議效力的判斷,往往從競業禁止條款是否違反公共利益、公序良俗、生存權、擇業自由權等基本權利之保障等方面加以考慮。具體而言,衡量學校競業禁止條款是否生效,至少應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其一,學校是否有“可保護的利益”存在。學校是否擁有可保護的專利、商業秘密等可保護的知識產權存在,這是競業禁止協議有效的先決條件。其二,競業限制的義務主體是否掌握學校的商業秘密。只有接觸并掌握學校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所開發的具有商業秘密特征的教學內容和方法的教師,才應當是競業禁止的義務主體,否則約定競業禁止就無必要。其三,競業禁止的期限、區域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圍。競業禁止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年。競業禁止條款應明確競業限制的行業、地域范圍,以可能與學校產生實質性競爭關系的經營區域為限。凡是超出合理范圍的限制都應當被認定是無效的。其四,學校是否給予約定競業禁止的教師合理的經濟補償。教師離職后為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勢必在利益方面受損,尤其是主要靠某一方面的特殊技能謀生的教師,可能遭受的損失更為嚴重,并且有可能影響到其生存問題。因此,教師承擔競業禁止業務應當有合理的補償。
在實踐中,爭議較大的是一些教育教學內容、方法和管理經驗,特別是能夠使學生的學習水平得到普遍提高的教育教學內容、方法和管理經驗,能否約定為競業禁止協議中“可保護的利益”,而這關鍵取決于學校的法律性質。
我國負責各類法人登記的機關有三個: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個是民政機關;一個是編制機關。根據登記機關的職能分工,公益性民辦學校的登記機關應是民政部門,經營性民辦培訓機構的登記機關是工商管理機關,公辦學校的登記機關則是人事編制機關。《民辦教育促進法》第66條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據此規定,除了完全公益性的公辦學校以外,以是否營利為標準,可將民辦學校分為兩類,即公益性或基本公益性的民辦學校和經營性的民辦培訓機構。前者由《民辦教育促進法》調整,而后者則由《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調整,其性質是營利性組織。
關鍵詞 知識產權;風險管控;對策
中圖分類號 D923.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6)170-0143-01
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知識產權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從企業的研發、采購、生產、銷售、人事管理等方面都涉及到知識產權,每個環節出錯都會影響企業的后續發展。最近蘋果和佰利公司引發的手機外觀設計侵權案件也引起了大家的關注,這一事件也再次提醒了更多企業,如果要在知識產權競爭中獲得優勢,必須加強對知識產權風險的管控,規避不必要的風險。
1 研發過程中的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控對策
研發活動是企業推出新產品獲取市場競爭優勢的基礎環節,在研發項目的立項、研發路線的確定、研究成果的保護等不同階段都涉及到知識產權風險[1]。
1)項目立項前的技術檢索。在企業制定技術開發項目前,首先要做的就是針對立項項目進行專利信息檢索,檢索的內容應該包括國內外所有的現有相關技術,在充分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礎上再確定企業的立項的項目。通過信息檢索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企業的重復勞動,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檢索企業可以有效避免其他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壁壘,規避今后的侵權風險,這一點也是最重要的。
2)持續跟蹤與分析競爭對手的專利情報。雖然企業在項目立項前進行了檢索,但是從產品立項開始后,每天都有新的專利被授予專利權,不同時間所檢索的內容和信息可能會有不同,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在產品開發過程中需要不斷跟蹤和分析競爭對手的專利信息,及時避免產品的重復開發或者造成專利侵權[2]。
3)及時申請知識產權成果。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無論是專利權、商標權還是著作權,一旦獲得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企業研發的成果沒有申請知識產權的保護,企業不僅會浪費人力物力,反而會有被競爭反咬一口的可能。因此,項目研發獲得新成果時,應及時將新的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在申請專利時,我們可以采取集中申請策略、分散申請策略、收費站策略或者潛艇戰策略。
2 采購過程中的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控對策
企業在采購過程會遇到眾多方面的知識產權風險,比如采購產品的知識產權情況、采購信息的管理、采購合同等環節,這些環節中,如果知識產權的權屬不明確或者知識產權事項未做明確規定,一旦出現權屬糾紛,給企業帶來的將會是巨大的經濟損失。
2.1 分析供貨方知識產權情況
在企業進行產品采購時,首先要調查供貨方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是否規范,特別是對所采購的產品的知識產權的權屬情況進行判別和認定。如果所屬的產品有知識產權,還需要核驗該知識產權是否在保護的有效期內,供貨方是否是權利的所屬人;如果其不是權利的真正擁有者,則需要企業提供真正權利人許可或者授權的證明文件;如果不能明確其知識產權歸屬的,還需要對該權利進行檢索分析,以免造成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2.2 在采購合同中約束知識產權相關事項
企業在制定采購合同時,應該明確雙方知識產權的權利和義務。在起草采購合同時,無論供貨方是否有所購買產品或者技術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都要要求供貨方保證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者如果發生相應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供貨方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以此來避免或者降低企業侵權的風險。
3 生產過程中的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控對策
在企業生產過程中,我們會遇到自主生產和協同生產兩種情形,每種情形我們所考慮的知識產權風險點都不一樣。
1)在自主生產流程中,很多企業認為在生產過程中不會有知識產權風險存在,但是我們要清醒的認識到,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所開發和研究出來的新產品、新工藝等需要進行及時保護,并且應該在企業生產記錄中做詳細的說明和記錄。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研究成果被他們竊取,另一方面可以充分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2)在協同生產流程中,企業需要防范訂做的產品是否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加工前要弄清該產品和零部件的知識產權權屬狀況,同時要在合同中對協同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知識產權權利和義務做出明確的界定。
4 銷售過程中的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控對策
企業在貿易過程中必需要注意產品銷售前和銷售后兩個重要環節中可能涉及的知識產權風險。
1)在產品銷售前,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該對類似產品的知識狀況進行分析和調查。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只有充分了解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狀況,才能避免商品上市后有的知識產權風險。如果分析調查出有知識產權相關風險存在,應該及時提出風險管控措施,及時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如果分析調查出沒有知識產權相關風險存在,在此時應該做出詳細的知識產權保護方案,以免收到其他競爭對手的模仿和抄襲。
2)在產品在銷售后,企業還應該建立產品銷售市場監控機制。通過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團隊和營銷團隊,監控同類產品的市場情況,通過產品信息會、展覽會、各類媒體廣告、網絡等多種途徑收集同類產品來源信息。一旦發現同類產品涉嫌侵犯公司的知識產權,應進行重點信息收集,掌握對方侵權證據,積極采取維權措施,確保侵權行為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和處理[3]。
5 人力資源中的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控對策
人才是企業中最重要的資源,人員的入職和離職也是企業的常態,在知識產權管理過程中,涉及企業知識產權的人員應該是企業重點的管理對象。如果企業的人員在離職時,泄露企業的商業機密,這對企業來說就會造成重大的損失。因此,在企業招聘員工時,首先應該注重員工的知識產權合同條款,約定員工在工作中的知識產權保密事項和泄密后所要承擔的一系列后果;其次在員工入職后要注重企業知識產權教育培訓,讓新進員工盡快了解相關知識產權流程,盡快適應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最后,在企業員工離職時還要簽訂工作限定協議,對企業員工進行約束,防止核心機密被競爭對手所利用。
6 結論
知識產權不僅是企業核心資產,還是競爭手段,現在企業的競爭戰場已從“真實的”商品世界轉入到“虛擬”或“潛在”的場所,即早在商品和服務提供之前,圍繞知識產權的競爭已經開展[4]。因此,在知識產權經濟激烈競爭的時代,知識產權的風險規避自然也必不可少,在企業的研發、采購、生產、銷售、人事管理等方面,哪個企業風險管控措施做的越好,哪個企業就會更有機會在知識產權的競爭中獲得勝利。
參考文獻
[1]唐恒,朱宇,金玉成,等.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控[J].企業管理,2007(10):74-76.
[2]徐棣楓,沈輝.企業知識產權戰略[M].江蘇省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系列教材(試用本),2009:24-25.
團隊介紹
IBM中國知識產權法律部于2000年9月正式創立,由知識產權法律總監張艷帶領。十六年勵精圖治,IBM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團隊從2000年的1個人發展到今天的26人,是IBM公司在美國本土外最大的知識產權部門。團隊目前成員26人中,有專業人員(律師、專利人)16人及流程管理人員11人(1人兼作流程管理及專利人)。其中,15位專業人員擁有中國專利人資格,12位專業人員同時擁有中國律師資格。
由于IBM中國知識產權法律部門業績突出,其業務和管理范圍逐步擴大,從中國大陸擴展到中國香港(2000),再到韓國(2006),再到管理印度知識產權法律部門(2010),再到澳大利亞和新西蘭(2011)、臺灣知識產權法律部門(2011)、東南亞地區(2011),到目前全面負責IBM在亞太地區(除日本之外)所有國家和地區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事務,處理包括專利與商標的申請、審批、維持、管理、實施和維權事務,本土公司發明人發明創新的挖掘、評估、撰寫和申請,專利、商標和版權侵權分析和處理,專利、商標、版權和技術秘密許可與轉讓的知識產權法律支持,對員工的知識產權培訓與監督,與商務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條款的審查與談判,與開放源代碼和技術標準相關的知識產權問題的分析與解決等事務。此外,本部門中的流程管理團隊還為IBM在美國、歐洲、加拿大的發明提交和專利申請提供數據錄入和流程監控支持,律師團隊為IBM在歐洲的軟件產品提供知識產權清查工作。
在貢獻出色業績的同時,本部門歷經多年所營造出的公平、開放、透明的工作環境和不斷學習、進步的團隊氛圍讓每一位成員在工作過程中不斷有新的機會、接受新的挑戰、不斷成長并保持心情愉悅地工作。例如,多名專業人員從專利相關工作入手,逐漸擴展到知識產權清查、開放源代碼、合同審核、商標、反壟斷等知識產權業務的方方面面。多名流程管理人員也逐漸從事涉及知識產權法律及新聞的整理、翻譯直至專利OA答復工作(有技術背景者)。尤其值得驕傲的是,自部門建立伊始,離職率極低,最近5年沒有任何一位專業人員離職。
團隊業務概況
整體知識產權概況
1.目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共管理有效授權專利5300余件(中國大陸4200余件,其它地區1000余件),均為發明專利。另有處于審查過程中的發明專利申請2600余件(中國大陸2000件,其它地區600余件)。
2.目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年均接收并審核內部發明技術交底書3300余件 。通過審核所有這些技術交底書,本部門年均處理本土發明人產生的新專利申請700余件。
3.目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年均處理“外-內”專利申請500-1000件,以及在中國大陸提交的PCT國際申請約100件。
4.目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年均處理專利審查過程中的OA答復1600余件,其中約80%的OA答復為內部專業人員自己完成。
5.目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共管理有效注冊商標2200余件。
知識產權管理成效
全部門在張艷持之以恒的領導和親力親為的培養下,通過不懈的團隊努力以及對發明人的全方位多層次的知識產權培訓和教育,將IBM在中國的專利組合從2000年的一百多件擴展到今天的四千多件;將IBM中國本土的發明交底書從2000年的幾十件提升到今天的一千多件,將IBM中國發明人群體日益擴大,發明水平不斷提高,專利申請通過率不斷提升;利用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有效解決了IBM中國在業務活動中遇到的侵權指控和訴訟,如2007年的“神機妙算”商標侵權訴訟、2008年的刀片服務器專利侵權訴訟、2009年的處理器專利侵權指控,等等。處理了各種類型的軟件著作權案件,網絡商標或著作權侵權案件。解決了大量的產品名稱商標清查、軟件或服務資產原創性清查、開放源代碼軟件法律問題請查、合同中的知識產權問題談判和解決、標準中的知識產權政策的談判和起草、第三方專利有效性清查或不侵權判斷、他人使用IBM專利的證明等問題。
在管理和完成IBM在亞太地區的所有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的同時,部門成員積極為亞太各國的知識產權政策和法律制修訂建言獻策,提供企業的實務經驗、實踐操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供立法者參考。如中國專利法修改、商標法修改、著作權法修改、職務發明條例制定、標準制修訂中的專利問題處置、反壟斷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條款和部門規章、相關司法解釋的制修訂、審查指南的修改;印度實用新型相關立法的建議、印度專利局與計算機相關的發明審查指南;澳大利亞專利法修改、數字時代關于著作權法修改的建議;印度尼西亞專利法修改等。在上述法律制修訂提請公眾評議時,在張艷的帶領下,團隊成員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并與國際相關法律和實務進行比對,起草并直接或通過相關行業協會提交了高水平的意見和建議。
此外,部門多位成員還應邀在各種組織、各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會議和論壇發表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演講。基于對中美歐知識產權法律的深度了解,以及在中國知識產權實務,尤其是專利實務方面的豐富經驗,向國外知識產權界相關人士廣泛傳遞了有關中國知識產權政策、法律法規、操作實務方面的多視角信息,糾正了外界許多錯誤的或以偏概全的認識和理解。尤其是應國家知識產權局、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等政府部門和知識產權相關協會的邀請, 向國內相關機構和企業傳授了IBM在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應用方面的經驗,努力為中美知識產權界相關人士加強溝通和理解搭建橋梁,取得了不少成績,也得到了一致的好評。
團隊成果及榮譽
知識產權維權成果
1.2009年處理處理器專利侵權指控;
2.2011年“IBM”商標成功獲得商標局馳名商標認定;
3.在各種網絡平臺(例如:百度文庫)上對未經授權上傳的著作權資料進行投訴維權;
4.通過淘寶知識產權平臺對各種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進行投訴維權。
專業文章、著作、課題完成情況
1.2014年,張艷、劉曉玉、劉荷輝,《中美關于功能性限定特征的實務的比較》,發表于《中國專利與商標》;
2.2015年,張艷、劉曉玉,《計算機軟件在中國的專利保護》,發表于《中國專利與商標》;
3.2015年,劉荷輝、張艷,《關于“小i機器人”專利無效確權案的三點思考》,發表于《知產力》網刊。
主要獲獎情況
1.2012年,張艷被中國知識產權雜志社、中國日報知識產權頻道評選為2012年度中國杰出知識產權經理人;
2.2014年,張艷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評選為國家知識產權專家庫專家;
3.2015年,張艷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評選為第二批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
其它成果
1.張艷、劉曉玉多次在臺灣磐安基金會與北京大學產業技術研究院共同舉辦的項目中向臺灣產業界、司法界專家授課,講授內容包括IBM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等;
關鍵詞:企業專利管理;專利管理;知識產權;電力企業
中圖分類號:G3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33-0005-03
1 概述
當前大型企業面臨占有科技和資本優勢的國內外企業特別是跨國企業的嚴峻挑戰,市場競爭更多地體現在科技競爭方面,科技競爭更多地表現為知識產權的競爭,而專利最能體現知識產權的價值。我國企業要想走向國際市場,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得先機,企業必須加強技術創新,擁有核心專利來更好地應對競爭,控制市場并獲得高附加值,專利擁有方面,我國企業與發達國家企業相比存在一定差距,需要付出不懈努力,提升專利數量和質量,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是加強企業專利管理。分析國外大型企業的經營管理經驗,發現成熟的專利管理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將企業產品和技術推向國內外市場的重要保障。
2 企業專利管理模式
企業專利管理是復雜的活動,在這一過程中,企業需要靈活解決各種專利管理問題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專利管理模式適應了企業的這種需要。企業專利管理模式就是將企業專利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反復運用于企業技術研發、產品生產、市場營銷等運營、發展的全過程而形成的一種或一套管理體制、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
2.1 企業專利管理體制
當前,專利管理體制主要有三種:集中管理體制、分散管理體制和分類管理體制。這三種管理體制共同點在于,專利管理部門都處于公司管理層的核心位置,與決策部門、技術研發部門、產品生產部門、市場營銷部門密切聯系,統一管理專利信息、專利申請、專利運營、專利維護等全部專利工作,是總公司的智囊部門。
縱觀國內外企業專利管理體制的現狀,其中比較有益的做法應該是結合分散管理的原則,采取集中管理的模式,將專利戰略制定、專利信息管理、專利研發管理、專利申請決策、專利運營、專利權維護以及其他相關法律事項納入公司總部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的范疇,同時將涉及到各個業務部門的具體專利事項,針對各自的特點授權給各業務部門管理,無法處理的可再提交公司總部處理。
2.2 企業專利管理組織
企業專利管理組織是企業制定和實施專利管理戰略的主體,在企業專利管理和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企業專利管理組織的設置并沒有統一固定的模式,各企業要根據企業性質、業務內容、發展目標等因素,來確定本企業的專利管理組織的地位、職能和模式。
國家知識產權局和重慶專利局執行的兩次調查結果表明,我國大型企業設置了專利管理部門,但是結構還不夠健全,專業人員配備相比國外大型企業少。結合國內外公司專利管理的特點和成功經驗,企業專利管理組織應該包括:企業最高決策機構、知識產權部、專利戰略委員會、專利委員會、專利工作小組。以上部門應分工明確、各行其職,又要緊密聯系、協調配合,并與企業其他管理部門一起,共同形成公司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專利管理組織
體系。
2.3 企業專利管理制度
專利管理制度是企業實施專利管理的保障,指導企業根據專利管理目標和理念進行專利管理。專利管理制度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泛,各個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制度內容。但整體而言,一般包括總則、專利管理制度原則、專利權屬制度、技術創新制度、報酬與獎勵制度等。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主要談一下專利權屬制度和報酬與獎勵制度。
2.3.1 專利權屬制度。明確專利權歸屬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企業應在遵守國際公約、各國專利的基礎上,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管理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歸屬。對于職務成果和非職務成果專利權歸屬,許多大企業主要采取國外企業,比如IBM、三菱公司、日立公司等均采用簽訂協議或制定企業規章的辦法,將知識產權歸為公司所有。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雖然對專利權屬做了規定,但由于比較抽象,我國企業可根據法律規定制定本單位的權利歸屬,比如:華為、中興等企業在必要的時候,通過協商的方式將員工的非職務發明轉為公司所有。
2.3.2 報酬和獎勵制度。知識資產的形成,智力是決定性因素,因此,在構建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時,應特別重視技術成果完成人的智力勞動,使他們獲得報酬盡可能符合腦力勞動投入成本,激勵他們進一步技術創新。在我國,除了部分上市公司、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很多企業沒有建立專利的獎勵機制。而國外很多企業都制定有關專利的獎勵制度并嚴格地執行,日本企業非常重視發明人的獎勵,設置了各種獎勵制度,包括第一次申請獎、發明申請獎、申請補償獎等多種表彰獎項。
3 國外企業專利管理分析
發達國家中,日本和美國的專利管理是最為成功的,其中美國是專利管理以及制定專利戰略的初始國。日本在二戰后曾遭受美國專利戰略的攻擊,這種情況下,日本奮起直追,最終形成了與美國相抗衡的專利戰略。美國、日本企業在專利管理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研究美國、日本的企業專利管理、實施經驗和教訓,對實施我國企業專利管理,將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3.1 美國企業專利管理
美國知識產權雖然主要集中在中小科技企業,但美國大型企業一般都設有法務部,法務部下設三個組:國內組、國際組和知識產權組,法務部依法管理知識產權,處理有關知識產權申請、登記、注冊、授權保護、法律訴訟等事務,并對國內外的專利信息進行跟蹤和咨詢調研。
IBM研究開發相當的重視,每年在這方面的花費都在數十億美元以上,而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及相關策略更是相當有系統。IBM采用的是中央集中管理制,管理此類事務的是總公司。全球4個地區的知識產權都歸屬IBM公司總部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管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只在主要研究所中設立,在亞太地區設有知識產權部門的國家有5個。由專利律師及專利人來處理有關專利的專利事務是IBM的知識產權管理特色之一。總部的知識產權部門要對子公司進行指導,各子公司的知識產權部門要定期向主管作業務報告,根據總部知識產權的統一政策來進行運作。知識產權本部要密切地與研究開發部門的經理人員、技術人員合作,并向其灌輸知識產權的觀念,發掘優良的發明。
3.2 日本企業專利管理
日本的企業一般都有較為健全的專利管理部門。日本企業專利管理主要有四種模式:第一種是將專利管理部門設置于研究計劃部下,研究計劃部與技術調查部、開發總部處于平行位置,均由公司經理領導;第二種是專利管理部門直屬于研究部,研究部則接受經理領導;第三種是在開發總部下設立專利部和專利管理部門,而開發總部直屬于經理領導;第四是專利部與開發總部平行設置,直屬于公司經理領導。
在日立公司,“知識產權本部”主要負責知識產權。此部門位于東京。日立早在公司創立的第二年即設有專利室。日立公司每年都會定時對現有專利進行復核,如果發現日立公司所擁有的專利不再有用,放棄該專利,不再付專利費,對其所使用他人的專利也一樣。目前正在推動的知識產權政策,鑒于公司員工內部提出專利申請案的件數每月達500件之多,日立公司正在推行一項新的知識產權政策,使員工提出的專利申請在最大基礎上達到高質量。與我國企業或歐美國家相比,在專利產權意識方面,日立公司還是比較強的,這主要是和日本的企業注重工藝創新有關。而且在企業決策方面,日立部門的專利部也會參與進來,對于實施企業經營戰略和專利戰略來說,意義非常
重大。
4 我國企業專利管理不足
通過國家專利局簡報,可以得知我國企業專利意識不斷增強,企業專利創造能力快速提升,企業專利運用成效不斷提高,企業專利投入大幅增加,主導產業專利工作明顯加強;同時,企業的專利活動也仍存在隱憂和
不足。
一是部分企業申請量位居世界前列,但優勢企業數量不足:2012年世界PCT專利企業排名中,我國的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和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分列申請量的第1位和第4位,但是在世界PCT國際專利申請50強的企業中,日本企業有20家,美國企業有14家,德國企業有5家,而中國企業僅有2家,且全部來自于數字通信領域的部分專利密集企業,我國優勢企業數量明顯不足。
二是企業專利狀況堪憂:2010年重慶市知識產權局對重慶市的6000多家企業專利活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結果表明,在6000多家企業中不到400戶企業有專利申請、授權,僅400余戶企業有專利投入,擁有有效專利、擁有有效產品,比例甚小。企業專利投入僅占企業R&D投入的17%左右,僅占企業銷售收入的0.23%。企業在專利研發、獲權、維權投入嚴重不足,重慶市企業的專利活動很不活躍。
三是關鍵技術領域專利實力有待加強:盡管我國發明專利申請受理和授權在國內所占比重不斷提高,但我國在部分關鍵技術領域的專利布局尚待加強,企業是我國專利申請的主體,間接來說,我國企業的專利布局需加強。
5 提升企業專利管理
由于我國許多企業專利管理意識不強,很多企業并沒有將專利管理給予足夠的重視,致使我國企業在專利擁有量、專利的實施等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大。比如電力行業,國外在我國擁有的專利數量多、質量高。加強企業專利管理的重要標志是落實專利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建立有效的制度保障、增強員工的專利意識、建立激勵機制等。本文結合電力行業特殊性提出了4點提升企業專利管理的建議:
5.1 健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利管理人員
電力行業各企業單位可以借鑒國外企業專利管理成功經驗,建立知識產權本部負責企業的專利管理各項事務,各分部建立知識產權部門或者知識產權本部下設專利部、專利委員會、專利戰略委員會、專利工作小組等部門,這些部門要分工明確、各行其職、協調配合,與企業其他管理部門一起,形成公司專利管理組織體系。專利管理組織最好由企業的高層領導,保證知識產權部門能夠參與企業決策,重視企業專利戰略。
5.2 加強員工專利意識,完善激勵機制
企業要想在未來市場競爭中占有優勢地位,離不開對企業文化的建設。要實現企業專利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更離不開一套多層次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體系,以切實提高全體員工的專利意識。我國的電力企業要制定一個長效、完善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體系,定期向企業全體員工普及專利知識,并貫穿于技術研發、市場營銷等各個環節。電力企業應將該專利激勵擴展到公司專利管理中的各個環節,激發技術人員研發熱情和專利申請與實施的積極性,調動全體員工參加專利知識學習的主動性。將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建立起適合本企業專利管理和企業發展,具有企業特色和員工需求的開放性激勵體系,促進企業專利管理,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
之地。
5.3 建立科學、系統的專利管理制度
科學、系統的專利管理制度是實現企業專利管理的有效制度保障。通過建立一套科學、系統、有效的專利管理制度,對實現企業有效的專利管理,促進技術創新和企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電力企業應重視將專利管理工作貫穿于企業的技術創新與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其包括了企業專利信息管理制度、企業專利研發管理制度、企業專利申請管理制度、企業商業秘密管理制度、企業專利運營管理制度、企業專利權維護管理制度等。
5.4 建立電力行業專利數據庫
為方便電力企業進行專利檢索,可以建立行業的專利數據庫。電力行業技術涉及面太廣,大方向就包括特高壓、智能電網、清潔能源等技術。事實上還存在技術人員在法律和專利方面的知識有所欠缺,而法律人員的技術背景尤其是對電力行業的狀況熟悉程度不夠等現實問題,都使檢索分析難度增大。因此,若能夠組織一批專門的技術人員,進行相應的法律和專利制度方面的培訓,協助完成電力行業數據庫的開發、維護和更新,將會大大方便相關企業進行專利檢索,便于他們有效地、有針對性地利用專利信息,進行企業專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7年富士康,3年華為,現任小米生態鏈企業萬魔聲學科技有限公司董助兼法務總監的李兵可謂身經百戰:入過知識產權界的“黃埔軍校”,進過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最華麗的殿堂,組建公司、打造法務團隊,成為企業IPer。
2003年本科畢業,李兵憑借大學亮眼的成績單和兩張全國數學建模大賽的獲獎證書,很早就接到了北京一家研究所和徐州師范大學的聘請函,這該是一份體面穩定的工作,但人生際遇有時就是機緣巧合。“富士康是我大學同學隨便幫我投的簡歷,面試前根本不知道富士康,更不懂啥是‘知識產權’,面試時聽說‘知識產權’是朝陽行業,而且能夠在深圳這個年輕人向往的城市工作,我就懵懵懂懂的入職了,另外,外資企業薪資待遇較高、管理人性化也是一方面原因。”
在富士康的7年,使得李兵在知識產權專業領域基本扎穩了馬步。處理過軟件、機構和電子等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業務類型也覆蓋了交底書挖掘、申請文件撰寫、答復審查意見等,熟悉了中國、美國、臺灣三地的知識產權法律理論知識和實踐,也通過了專利人的職業資格考試。而在管理方面,富士康給予了李兵一定的基礎,從最初作為部門接口人,與作為發明人的工程師到研發高層主管進行溝通,協調同事與發明人之間的工作;逐步過渡到帶領十多位同事的團隊,負責TMSBG事業群(相當于財務獨立核算的子公司)的專利規劃、布局和申請。
7年間,李兵從“不懂啥是知識產權”,歷練到帶領團隊,負責企業專利規劃,事業可謂蒸蒸日上。在生活方面,富士康7年之間,李兵組建了家庭,有了孩子,成了房奴,結識了一大幫志同道合的朋友,以至于后來去華為也是在華為做到管理層的前富士康同事推薦的。這7年的經歷,李兵至今感恩富士康,“富士康的7年意味著我在知識產權專業領域基本扎穩了馬步,非常感恩在此過程中幫助過我的同事們,鞭策過我的領導們,也感恩富士康公司提供的這個平臺。”
離開富士康進入華為,是李兵職業規劃的一個階段。李兵對自己的職業規劃原則是:“認清自己,開拓成長空間,發揮比較優勢”。在他看來,現任小米科技公司的知識產權總監王海兵,與李兵同一年進入富士康知識產權部,并且是同一個小組的優秀同事,與他相比,李兵發現自己在處理人際關系方面處于劣勢,這就意味著,李兵帶團隊的能力不足。為了讓自己在“專業+管理”這個職業規劃方向上走的更扎實,他就需要在“專業和經驗”上發揮比較優勢,希望借助華為這個平臺的歷練,盡可能的突破“專業研究”的發展瓶頸,并學習華為先進的知識產權管理經驗,使得今后帶團隊時更有信服力、更勝任。因此,他放棄了富士康領導給予分配住房的口頭承諾,毅然離開富士康進入華為,希望通過華為的歷練彌補自身的不足。
心存感激,不忘初心。李兵現在回憶起在華為工作的三年,仍舊感恩一路走來,給予過他機會和幫助的單位和朋友。富士康和華為都是全球500強的優秀企業,富士康的優勢在于生產制造,華為的優勢在于技術和品牌,李兵覺得自己很幸運,能夠在這兩大互補的企業中得到歷練。
華為是一家名副其實的國際化跨國企業,不僅海外業務占公司營收的70%以上,還在美國、俄羅斯、日本、印度、歐洲等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研發中心,專利布局也緊隨其后,遍及全球主要市場所在的國家和地區。李兵在華為的三年間,負責的業務和國際有著密切的聯系,基于此,他進一步拓展了國際業務范圍,深入學習了歐美專利法律和實務知識,熟悉了日本、韓國等國家與中國專利制度上的差異,了解印度、巴西、俄羅斯的專利審查規則,也接觸了專利無效和訴訟等方面業務。“非常感恩華為提供的這個平臺,也借此機會感謝我的直屬領導康巍和導師丁春霞、周玉嬌。另外,富士康7年,我已經積累了一些歐美專利法律知識,而且,我們需要英文撰寫歐美專利申請文件和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歐美專利實務的功底比較扎實,因此,富士康的平臺也是值得感恩和懷念的。”在采訪中,回憶華為和富士康的經歷,“感恩”是李兵最常提及的。
華為3年,李兵接觸了更多的專利業務類型,例如國際標準專利和殺手專利的挖掘,專利無效和訴訟的準備等,但是,鑒于通訊技術知識和法學基礎的掣肘,“專業研究”的發展瓶頸很難突破,他需要在知識產權知識的廣度和管理上尋求突破。“在華為期間,我專業上雖然有成長,但絕不敢聲稱事業蒸蒸日上。華為是臥虎藏龍的地方,有很多優秀而踏實能干的同事,華為的發展靠的是優秀的企業文化和完備的管理制度,借此凝聚團隊的力量,絕大多數優秀同事在這里只能稱得上是為未來的事業練筋骨打基礎。”李兵說。
兩次離開老雇主,離開中國知識產權做得最好的企業,對于IPer而言,下定決心一定需要強大的內心。但面對China IP記者這樣的問題時,李兵的答案卻并非如此。“我兩次離開老雇主都比較堅決,唯獨考慮‘自己如何勝任新的工作崗位’,因為,我深信‘機會比努力更重要’。另外,我也深信‘成長比物質報酬更重要’,所以,我離開富士康時沒有顧及領導給我分配住房的口頭承諾,離開華為時又放棄了豐厚的績效獎金和股票分紅權。我考慮的仍然是:認清自己,開拓成長空間,發揮比較優勢。”
李兵現任職的萬魔聲學科技有限公司(1MORE,小米生態鏈企業)成立于2013年,前身為“加一聯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聚焦在耳機等聲學產品的研發和設計,堅持良材精工,追求極致品質,提供“年輕人值得買的HIFI耳機”,并致力于將“1MORE萬魔”打造成全球知名的“倍受推薦的耳機品牌”。
李兵作為公司的創始老員工,公司成立之初由于組織架構不齊全,不僅需要負責知識產權和法務工作,還承擔了部分人事、行政和財務工作。李兵形容公司初創時,自己所帶領的部門被老板戲稱為“不管部”,就是老板不管的或者沒有管到的工作他都要負責。
現在作為公司的董助兼法務總監,李兵比之前所涉及的業務要多很多,因此更要從全盤考慮公司的發展。“經過兩年多的磨煉,格局自然的就被撐大了,能夠從公司全盤發展的角度去看待知識產權的價值,并把知識產權的價值應用于各部門業務之中。目前,基本達成‘專業+管理’的階段性身份轉變,后續還需要在業務、市場拓展和董事會工作等方面進一步積累經驗和培養能力。”
在李兵看來,企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規劃方向分為兩種:“專業研究”和“管理”,需要根據個性特點和知識結構去選擇,不適合選擇走“專業研究”方向的人,才不得不選擇走“管理”方向,凡事只盡心追求而不強求。“我們很幸運生逢中國大發展的時代,面對中國這么一個大市場,在任何一個小小的專業領域只要做到中國前100名,我們就是精英,都能夠獲得豐厚的精神和物質雙重回報。”
工作業績及獎項:
2003年3月至2010年6月,富士康知識產權部,曾任職TMSBG事業群專利分部統籌,負責該事業群專利規劃、布局和管理工作
19歲開公司遭遇“滑鐵盧”
朱增輝學的是計算機軟件專業,對所學專業興趣濃厚的他,經常鉆研電腦技術,被同學們稱為“電腦百事通”。
朱增輝家里條件比較困難,為了賺錢貼補學費和日常開支,他和兩個同學在2003年組建了“飛鳥工作室”,對外承接網站制作和軟件設計業務,開始嘗試創業。
憑著過硬的專業技術和對客戶負責到底的態度,幾個月后,朱增輝積累了一定的資金。但他覺得工作室接項目金額都很小,難有大發展。
經過一段時間的籌備,工作室來了個華麗轉身——長沙美藝策劃設計有限公司于當年7月在長沙市工商局注冊成立了。當時,朱增輝19歲,還是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的大一學生。長沙市工商局工作人員說,朱增輝是當時湖南省公司創辦者中年齡最小的大學生。
剛剛創業的朱增輝以為廣告市場一定很大。但實際操作起來,才發覺一切沒有想象中的那么簡單。
“公司創辦第一個月,只接了一個單,賺了2000塊錢。此后幾個月里,業務也沒有開展起來。”這時資金短缺、人員少、信譽度低等一系列麻煩也接踵而至。最后,業務員都走了,只留下三個股東和兩個技術人員。
朱增輝記得,最窮的時候,五個人身上只有10塊錢,買了2個盒飯五個人分著吃。不久,另外兩個股東終于支撐不住退出了公司。
朱增輝一個人頂著烈日在外面跑市場,中午跑累了就在外面吃個盒飯,然后躺在銀行的會客廳里面休息一下。雖然在外開拓業務很辛苦,但他并沒有氣餒,因為他不甘心向命運屈服。
放下身段做業務員學經驗
一段時間后,朱增輝決定放棄硬撐。他覺得,創業沒有經驗是不行的。“要想富口袋必須先富腦袋。”朱增輝停止了公司的運營,但沒有注銷公司。他先是在深圳一家廣告公司做起了業務員,計劃學會經驗后東山再起。
朱增輝做業務員的時候,大部分時間是在與客戶談廣告,每天都要拜訪幾十個客戶。勤奮的朱增輝也很聰明,常常用智取的方式獲得與客戶的談判機會。被拒絕了也不氣餒,換一種方式繼續尋找機會。“比如你打電話給一家公司前臺,對方一聽你說要拉廣告,就會掛了電話。而我會打過去說,我有一個貴公司的未接電話,請問是哪位打的,對方會說不知道,我就讓他轉到總經理的座機,這樣我就有了談判機會。”
兩個月后,朱增輝的廣告業績漸漸超過了同事甚至主管。7個月后,他成為了公司的業務總監。
積累了一些業務和管理經驗后,朱增輝辭職回到長沙。在外學習的經歷讓他形成了較為系統的思維方式:品牌設計第一步是商標注冊,之后才是品牌設計和品牌推廣。因此,他認為向知識產權咨詢行業發展更有前途。
但隔行如隔山,朱增輝將自己重新歸零,進入一家知識產權公司做業務員。那段時間,因為不懂法律知識,他每天5點鐘就爬起來看法律書,每天第一個到公司上班;他跑了長沙市區80%的寫字樓,自己掏錢印發傳單,一個一個公司的去推銷業務。憑著勤奮、口才和營銷技巧,朱增輝每月都能拉到十幾個商標,最多時一個月二十多個,比副總經理的業績還高。
東山再起年收入逾150萬
有了業務經驗和對行業的充分了解后,朱增輝對再次創業充滿了信心。2006年他重新經營前幾年開辦的長沙美藝策劃設計有限公司,但調整了公司業務范圍,從之前的軟件開發、網頁設計項目調整為以品牌設計、包裝設計、畫冊設計、空間設計為主的品牌視覺設計公司,原公司更名成了長沙美藝品牌設計有限公司。
這回,在業務方面,朱增輝又有一些創新的舉措。以前業務大都是通過電話營銷、面談推銷的方式開展,這次,他大膽采用了網絡營銷的方式,“過去是我們主動找客戶,現在變成了客戶主動找我們。”
功夫不負有心人,三個月不到,公司的業務就忙不過來。這時,朱增輝抓住商機又投資成立了長沙齊翔知識產權有限公司。因為知識產權行業專業性強,他不惜高薪招聘了一些專業技術人才。由于自己不是行家,朱增輝三顧茅廬請來一位有20余年行業經驗的資深人士擔任公司總經理,業務全權交給這位總經理開展,自己只做宏觀上的管理。
在我國,目前僅有一些大型的高新技術企業設置了機構和人員,專利申請也逐漸增多。而眾多的中小企業在此方面,不是沒有意識,就是沒有能力。缺乏知識產權有效保護的中小企業,是很難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成長壯大的。這一方面反映出企業知識產權意識相對較差,依靠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的競爭意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企業在技術來源上不具有原創性,開發能力弱,發明專利數量少。
當今世界,保護知識產權的無形資本已成為企業在全球市場上的價值來源。因此,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獲勝,就一定要增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并在此基礎上,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制定知識產權管理戰略。而企業為知識產權投保可以增強自身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為知識產權投保可以減輕企業的心理負擔,使企業輕裝上陣
首先,保險是風險管理中傳統有效的風險財務轉移手段,人們通過保險將自行承擔風險的危險損失轉嫁給保險人,以小額的固定保費支出,換取對未來不確定的、巨大危險損失的經濟保障,使危險的損害后果得以減輕或消化。
其次,保險的另外一個主要功能,在于減少被保險人的憂慮或心理上的不安。這是因為在任何經濟活動中,都有許多不確定之因素的存在,使人減少從事各種事業之意愿。而保險足以承擔企業、家庭或個人所有經濟上之危險,進而有益于整個經濟社會。
三、為知識產權投保可以保障企業無形資產的安全
知識產權目前已經成為企業的重要資產,是企業的最值錢的財富。它與有形資產一樣,給企業創造效益,甚至會比有形資產產生的效益更大。因此無形資產的安全問題成了企業所面臨的首要問題。企業為知識產權投保,等于給知識產權的安全問題加一道保險,將知識產權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不但在心理上可獲得一種安全感, 而且可以使得企業避免陷入侵權的糾紛之中,從而可以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等過程中去,創造出更多的社會價值。
四、為知識產權投保有利于企業經營的正常進行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各企業都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經營單位,獨自承擔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一切風險和責任,實行責、權、利三者相結合的做法。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企業可以把保險費支出列入生產成本,這樣,企業就能夠把不確定的知識產權的損失化為固定的、少量的保險費指出,從而把風險的不確定性轉嫁給保險公司,使企業能夠正確地核算成本,保證財務收支平衡,有利于企業經營活動按計劃正常進行。
五、為知識產權投保可以維持企業利潤,有利于企業加強經濟核算
首先,企業為知識產權投保,不但可以將知識產權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從而獲得心理上的安定,而且企業所繳納的保費可以計入成本中。一旦企業的知識產權遭受損失,企業可以在第一時間獲得保險公司的經濟補償,而不必經過漫長的訴訟時間、高額的訴訟費用等的干擾,從而可以最大限度地維持企業的利潤。
其次,作為經濟實體的企業有著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實行嚴格的經濟核算制,而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和對財產造成損失的程度都是偶然的,難以預測,一旦發生這些災害事故,必然影響企業經濟核算,甚至使生產經營活動中斷。若企業事先提留一筆資金以應付災害事故造成的損失,一方面受企業財力的限制,難以自負,一方面又會造成資金的閑置和浪費,不利于發揮資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只有通過參加保險的方式,將企業難以預測的巨災和巨額損失,化為固定的、少量的保險費支出,并列入產品成本和流通費用,這樣,就可以保證企業生產成本的穩定,使成本正確地反映產品的社會價值,以便正確地運用價值形式,加強經濟核算,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因此,企業為知識產權投保,有利于企業加強經濟核算。
六、為知識產權投保可以為企業知識產權的開發與應用提供保障
(一)為知識產權投保有利于企業科學技術的研發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但在研制和運用科學技術的時候,又意味著有新的風險。現代高新技術伴隨著高風險,保險可對研制和采用高新技術的高風險提供保障,促進高新技術的研制、推廣和運用。
(二)為知識產權投保有利于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
現代高科技的產生和應用,克服了傳統生產技術上的許多缺點和風險,同時也會產生一些新的風險。在新技術上的應用過程中,風險事故發生的頻率可能大幅度減少,但是,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其破壞程度可能增加。保險可以鼓勵人們在科學技術應用上的“冒險”精神,為開辟新的生產領域,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試制新產品“撐腰壯膽。”因此,保險業也被人們稱之為“壯膽業”。
七、為知識產權投保可以促進企業加強風險管理,促進企業的發展
保險公司作為承擔經濟補償責任的特殊企業,力求做到使被保險人以較少的保險費支出,獲得最大的經濟保障,因此防范風險于未然是企業和保險公司利益一致的行為。保險公司是集散風險的中介人,其日常工作都是在與風險打交道,特別是在處理賠款的過程中,掌握了大量的關于各種財產物資的特性、儲存和分布狀況及其同客觀條件和風險因素的關系的資料,積累了防災防損的豐富經驗,為保險公司提供風險管理的咨詢和技術服務創造了有利條件,不但可以為企業提供各種風險管理經驗,而且通過承保時的風險調查分析,承保期內經常對被保險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提出建議,督促改正,清除隱患的風險檢查督促等活動,盡可能消除風險的潛在因素,達到防災防損的目的。
八、為知識產權投保可以促進保險事業的發展
(一)為知識產權投保可以促進保險公司開發新的險種
保險企業的目的是追求利潤最大化,但這是在和對手的競爭中實現的。在競爭規律下,保險企業為了生存和發展,必然會追求成本最小、收益最大。于是,業績好、競爭力強的公司將發展壯大,業績差、競爭力弱的公司將會被市場淘汰。價格競爭是競爭的重要手段。但在保險市場上,競爭的手段多種多樣,除了價格競爭外,還有服務競爭、險種競爭等。
險種是保險公司的商品,亦即針對社會滿足保險客戶風險轉嫁需求的風險保障項目。險種開發是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目標市場的需求,在市場調查的基礎上,組織設計新險種及改造舊險種等活動的過程。
(二)為知識產權投保可以增加保險公司的收益
保險公司的業務越多,承保的范圍越廣,保險公司的承保邊際利潤就越大。在當今知識經濟的時代里,知識產權這種無形資產在企業的總資產中所占的份額越來越大,有些企業的無形資產已經超過了企業總資產的80%,企業一旦為知識產權投保,保險公司的業務量將是現在業務量的幾倍,其利潤也可能是現在的幾倍。
當前,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上取得了顯著成就,基本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并結合我國國情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修訂補充。但不可忽視的是,我國對外貿易在知識產權保護上仍然存在一些較大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申請專利競爭力不強
當前,歐美發達國家在國計民生、國家安全等行業專利申請上占據絕對優勢,而我國同發達國家相比在此方面競爭力較弱。例如在生物技術、信息技術、新材料等核心技術領域,美日專利申請量占世界總量的90%以上。我國曾在計算機領域、永磁強磁材料及計超導技術方面占據絕對優勢地位,而當前也被國外發達國家搶先。
(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
現階段,我國大多數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十分薄弱,他們并沒有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放到足夠的高度上并予以重視,從而導致我國大量知識產權嚴重流失。以我國傳統醫藥行業中的中草藥來看,此項技術研制、開發均由我國完成,但是外國公司所在中草藥方面所取得的項目竟然高達1000余項。據我國相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研發的科技成果數量約為30000左右,而真正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的科技成果卻僅僅占10%。
(三)法律體系不完善、執法力度有待提升
我國在知識產權立法方面,不僅知識產權透明度較低,而且公開征求意見環節缺失。又很多國外投資者認為,我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和法律時,所征求的意見范圍十分狹窄,難以充分的反映出知識產權方面的一些內在要求。不僅如此,我國法律規定的賠償額度較低,懲罰力度小、執行力度弱使得很多侵犯外商投資者的現象層出不窮。其次,我國在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上編制并不合理,其中《商標法》、《版權法》、《反不當競爭法》等法律內容、手段統一協調性較差,較為單一,缺乏整體上的考慮與規范。另外,從結構上來看,我國一直遵循的結構優化原則也沒有得到真正的貫徹落實。而且《商標法》、《版權法》、《專利法》等分別商標權、版權、專利權做出了解釋,這樣一來不可避免了導致重復規定現象的出現。尤其是在保護標準、權利范圍界定、責任舉證等方面存在沖突和較差,給執法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
二、我國發展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的對策
(一)政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1.合理制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我國政府應該將發展國際貿易知識產權放到實施國家戰略中的重要位置,并在深入調研分析的基礎上廣泛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國國情、行之有效的國際貿易知識產權整體戰略。通過合理制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變我國在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上的被動地位,并促進我國相關知識產權商品的出口,這對于提高我國國家綜合實力、融入國際貿易知識產權國際化、全球化的發展趨勢當中,真正維護我國的國家利益。
2.健全法律制度,強化執法工作
在結合我國國情的基礎上通過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能夠同國際接軌,從而從傳統的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保護法律上進一步擴大到現代高新技術成果在內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體系,涵蓋內容將更加全面、廣泛。同時根據國際市場的不斷發展變化,還應該盡快修訂和完善與之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在執法方面應該加大行政處罰力度,與此同時還應該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真正提高政府、企業工作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其次,行政、形式、民事等相關執法部門間應加強合作,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專業水平。
3.加大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力度
通過加大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力度,能夠全方位、多角度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從而為我國打造出一支具有實力的知識產權隊伍,為我國發展國際貿易知識產權戰略提供智力支撐。具體來看,我國政府和相關企業應加強人來培訓,對實際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進行充分研究并加以靈活運用,真正熟悉國際貿易中的游戲規則。除此之外,我國政府和企業還應該充分調動起知識分子、科研工作人員的創新積極性,爭取建立起一套高效、統一的知識產權制度。另外,我國政府還應該出臺相關激勵政策,鼓勵發明創造、科技創新,通過實施科技創新戰略在國際貿易中獲得主動地位。
(二)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策
1.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對于企業而言,企業必須要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并站在一定的高度上制定出一套符合實際情況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在這一過程當中,可以廣泛借鑒國外發達國家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現金管理經驗,然后在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實行,實現在整個企業內部的科學技術創新、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必須要及時到國內外相關部門將自主研發的新成果、新發明、新技術申請知識產權注冊,并充分利用專利文獻、網絡、組織結構等渠道對本行業相關的技術發展加以了解,防止自身權利受到他人侵犯,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2.樹立企業品牌,加強保護意識
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當中,企業應該充分認識到,沒有自己的品牌、專利、技術是很難在國際市場中立足的,因此企業要打造自己的品牌。在知識型經濟的今天,品牌其關鍵就在于自身產品的科學技術、知識含量,引起企業必須要保證和提升產品上的知識含量,從而以此優勢在國際貿易競爭中獲取主動地位。與此同時,企業也應該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具體可以通過參與培訓、利用法律維權等形式,這對于推動我國國際貿易知識產權戰略具有重要的意義。
3.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從某種程度上來所,我國企業在國際貿易當中之所以面臨知識產權壁壘,其根本原因仍然是我國企業技術創新力度的不足。因此,我國企業必須要加大技術創新力度,并以技術創新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其次,要加強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科研機構、企業與學校之間的合作,力爭形成企業、科研機構、學校共同開發、投入、保護知識產權的新形勢,并實現知識產權共享。這樣一來不但能夠打破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壁壘,同時對于提高我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也具有重要作用。
(三)行業協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1.建立知識產權預警與應急機制
除政府和企業之外,行業協會也要對國外對華貿易政策的變化、發展趨勢加以充分了解,并在這一基礎上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知識產權預警及應急機制。其次,還可以通過建立相應的信息咨詢服務網站、行業內部專利網站的方式來為我國相關部門、產品出口企業提供可靠的靜靜決策信息,并行業內專利的最新研況,從而確保企業能夠對相關產業和企業的發展動向,進而減少侵權行為的出現。不僅如此,建立知識產權預警及應急機制還能夠對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侵害加以防范,切實提高我國國內出口企業競爭力。
2.積極應對國際貿易知識產權摩擦
當前國際貿易中貿易壁壘呈現出形式多樣化、情況復雜化、種類繁多化、領域擴大化的趨勢,貿易壁壘種類急劇增多。在日益嚴峻的國際貿易形勢下,單一企業的力量顯然無法應對。因此必要的時候可以借助行業協會的力量來充分發揮自身在國際貿易中紛爭、協調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的力量能夠加強行業自律的作用、收集各類信息,并對各種貿易壁壘進行系統性分析,從而制定出一套與之相應的應急預案。當國際貿易中出現知識產權摩擦及紛爭時,應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組織國內同類行業采取統一的聯合行動聯手應對,并利用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機制與規則加以妥善解決。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