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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廣東;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機制;機構設置
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是鄉鎮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職能之一,規劃管理體制是否合理,是城鄉規劃功能能否充分發揮的首要條件,是實現城鄉規劃目標的重要保障。
1鄉鎮規劃建設管理體制發展趨勢
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既要服務于提升鄉鎮的公共品及服務的提供能力,又要著力于提高鄉鎮經濟發展效率。目前,全國圍繞鄉鎮行政管理體制,主要形成了“撤鄉變街”、“強鎮擴權”和“大科制度”三種改革趨勢。全國的鄉鎮規劃建設管理在這三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趨勢下也出現了若干種發展趨勢。(1)規劃決策權限“上收”與事實管理重心“下移”。依據管理學的原理,決策行為與執行行為應該相對分離。推動規劃管理體制與規劃管理指導思想同步改革,改變傳統規劃管理中“一統就死,一放就亂”的思想觀念,將規劃管理決策權“上收”,而將規劃管理實施重心“下移”,形成科學合理的鄉鎮規劃管理結構體系。(2)規劃建設管理權限“收”、“放”有機統一。隨著鄉鎮行政管理體制調整,鄉鎮規劃建設管理層級體系應進行相應調整完善。合理的管理層級機構體系可以使城市規劃權限“收”與“放”有機結合,既保證規劃建設實施管理按預期規劃效果執行,同時又不降低規劃建設行政管理效率。(3)探索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的合署辦公化。《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革創新、全面有效推進鄉村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出“鼓勵各地探索基層規劃、國土站(所、分局)合署辦公機制。”推行鄉鎮“合署辦公”機構改革,一方面能深化機構改革,理順關系,精簡人員;一方面也是創建“便民、利民、惠民”一站式服務以及加強基層綜合執法力量的內在需求。
2現狀評估
2.1廣東省地方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體制概況
伴隨著近30年的快速城鎮化,廣東省經歷了多輪行政區劃調整和地方行政管理體制的變化。廣東省現行規劃建設管理體制基本可劃分為,地級市-區-街(鎮)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模式(各地級以上市市區)、地級市-鎮的“兩級政府、兩級管理”模式(中山、東莞)、地級市-縣(市)-鎮的“三級政府、三級管理”(除廣州、深圳、佛山、中山和東莞等地級市以外的其他地級市)。
2.2廣東省地方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體制分類
依據鄉鎮與縣(區)兩級規劃建設管理機構的設置、二者隸屬管理關系以及事權劃分,可把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劃分為兩種類型:即垂直派出型與非垂直派出型。依據鄉鎮規劃管理機構與其他同級機構之間的關系設置,可把鄉鎮規劃管理機構劃分為兩種類型:即合署辦公型與獨立建制型。按照上述兩種分類方式以及實際情況,可組合出3種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類型組合:垂直派出型+獨立建制型,非垂直派出型+獨立建制型,非垂直派出型+合署辦公型。
3存在問題及原因
3.1垂直獨立型
以中山市為例,這一模式在中山市土地城鎮化和經濟突飛猛進的城鄉二元時代立下汗馬功勞,但是隨著土地資源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日趨嚴格,暴露一系列問題:(1)管理碎片化導致規劃服務分割。隨著中山市城鄉一體化進程的發展,城市空間轉變為包括市、鎮、村的全域空間。由于規劃編制主體眾多,一個市級規劃主管職能部門常常需要協調20多個鎮政府和管委會。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建設用地指標分解為例,為調和與各鎮街的矛盾,除中心城區外,中山各鎮的最終指標分解大體按照平均分配思路進行,由此可見規劃利益協調之難。(2)規劃建設管理實施部門權責不明。鄉鎮要尋求發展,往往需要在政策資金、重大項目平臺、用地指標等方面向上級政府和部門爭取更多的支持,規劃往往成為利益博弈和矛盾聚集的焦點之一。
3.2非垂直獨立型
以東莞市清溪鎮為例,非垂直獨立型市-鎮管理體制在東莞市改革開放過程中,迅速推動了農村工業化進程。但隨著東莞空間格局的轉變和改革發展的深入,現有規劃管理體制制約了資源整合、區域協調和設施共享:(1)規劃管理層級體系有待完善。由于東莞各鄉鎮的規劃管理層級體系為“市規劃局——鎮規劃管理所”,作為非垂直獨立型機構的鎮規劃管理所,更多反映鎮一級的訴求,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東莞城市建設的“局部有序,整體混亂”、“重復建設”等問題。(2)權責劃分不盡合理。由于各鎮規劃所較低的行政級別設置,以致無法有效地履行規劃管理職能,市規劃部門每天要審批相當數量的規劃建設方案,工作壓力繁重,也導致相當部分規劃難以及時的通過審批程序。
3.3非垂直合署型
(1)管理體制未完全理順,機構未能實際整合。以H縣L鎮為例,鄉鎮城建規劃辦公室主要是鄉鎮城建、國土、城監、環衛和規劃職能進行合并,但因國土所屬垂直管理單位,而其它站所屬鄉鎮管理單位,人員編制未能實際合并,鄉鎮城建規劃辦公室只是一個職能整合的聯合機構。(2)鄉鎮城建辦經費、設備設施等較為滯后,專業人才緊缺。如H縣L鎮鄉鎮城建規劃辦不是實體機構,沒有正常開展工作需要的預算經費,工作開展困難較大。人員方面,13個人員(主職及兼職)年齡均在45~50歲之間,且無一人是城市規劃專業,而且人員工作穿插、一人多職非常普遍。
4對策建議
4.1垂直獨立型
借鑒佛山市順德區“片區統籌、縱向分權”規劃管理體制改革經驗,以中山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四大組團為基礎,劃分成四大功能片區,并由市規劃局派駐片區直屬機構,將原來的“市管鎮”二級管理模式改為“市-功能片區-鎮”的三級管理模式,進一步發揮城市規劃在空間上調整城市資源的作用。按照“決策在上,執行在下”及“規劃上收,審批下移”的思路,市規劃局集中精力做好全市域層面工作,強化規劃宏觀決策及規劃引領作用,片區直屬局則側重于日常規劃管理和個案審批工作。探索建立地區規劃師制度,選拔有良好的專業素養,能夠在鎮村地區擔當起協調政府內部部門,政府與社會、城與鄉間利益的專責人員作為地區規劃師。由地區規劃師代表鎮黨委、政府履行規劃統籌協調和顧問職責。
4.2非垂直獨立型
東莞市應建立與片區化空間格局相匹配的規劃建設管理模式:以片區為規劃管理單元,完善集中統一的規劃管理,協調、組織各鎮街的發展。市規劃局內部以片區為管理單元進行分工,派出五大片區規劃大隊,分類指導各片區的鎮規劃所工作,在規劃編制、項目審批上授予片區分局相應管理權限,以改變目前項目審批過于集中、規劃編制過于分散的狀況。東莞市應逐步達到每萬人1.5~2名城市規劃管理人員的配置標準,并按照各鎮面積、人口、經濟指標及有關規定充實人員編制。
4.3非垂直合署型
理順、完善機關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鄉鎮的規劃建設審批權力。為了盡快理順鄉鎮國土所的管理權限,建議縣(區)將鄉鎮國土所由目前的垂直管理單位改為鄉鎮屬地管理單位。努力爭取將鄉鎮城建規劃辦工作經費列入預算,為鄉鎮城建規劃辦開展日常工作提供財力保障,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協調相關主管部門,采取選調、公開招錄甚至聘用的方式,盡快充實鄉鎮規劃建設專業人才隊伍力量。
作者:曾秋韻 郭琦 單位: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
參考文獻
[1]歐陽南江,朱永盛,陳中平.轉型時期東莞城市規劃管理的理性思考[A].城市規劃和科學發展———2009中國城市規劃年會論文集[C].中國城市規劃學會,2009:7.
[2]何化忠,王萍,林琳.“市管鎮”體制下的城鎮規劃管理問題及對策———以廣東省中山市城鎮規劃管理為例[J].建筑科學,2007,01:94~97+102.
一、集鎮、村莊用地規劃及建設現狀
在集鎮建設和發展方面,2001年,市為了適應發展,進行了一次規模較大的撤鄉并鎮工作,使集鎮的區域得到擴大。同時,經濟的快速發展,也使集鎮規模急劇擴張。據統計,近十年來集鎮的區域面積已擴大一倍以上,鎮域內的建筑面積增加兩倍以上。工業經濟的發展為農民帶來了幾倍于農業收入的財富,使得越來越多的農民放棄傳統的農業勞作,而加入到工廠上班做工。據統計,有%以上的戶藉村民搬遷至集鎮甚至城區居住,甚至有些村民小組有一半以上住戶已在集鎮工作、生活。同時,由于工業、服務業得到快速發展,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外來務工人員。為方便工作、生活、娛樂,一般借居于集鎮或集鎮周邊,使得集鎮人口中外來人口急劇增加。因此,強化土地流轉,加快集鎮的規劃建設勢在必行。
在村莊用地規劃方面,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我市村莊規劃建設工作進展順利。截止2009年底,%的行政村所在地完成了規劃。為嚴格執行新農村村莊建設規劃,大部分已規劃的村莊,農民建房都能夠按規劃的要求進行。但在調查中,我們也發現在村莊規劃建設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二、現行土地管理機制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一是農村土地所有權權能被極大地限制。農村集體土地與城市國有土地同地不同權,村民集體所有土地所有權在法律地位上與國有土地所有權處于極不平等的地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能殘缺不全,其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受到諸多的限制,如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能轉讓、抵押、投資入股等。農民集體土地的收益、處分權,怎樣收益、處分,都只能服從國家意志,不存在土地所有人與國家權力行使者作為平等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共同表達意志。這背離了法律意義的財產所有權基本權能的范圍。
二是現行農地流轉制度影響了統籌城鄉發展。目前我市農業人口大量轉移,轉移到城鎮的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大大減少,土地為他們提供的生存保障功能實際上難以實現。一定比例的農民已經進城定居并購置了房產,其在農村的房屋已經閑置、承包土地也拋荒,如果絕對不允許農民處分宅基地及房屋和承包地,將會造成土地資源的長期空閑和極大的浪費。與此同時,在極少數允許流轉的情況下,普遍存在著流轉主體混亂和不合法的現象,鄉(鎮)、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小組、村民委員會、村民等都在作為流轉主體,并且缺乏合理的土地價格形成機制。另外,土地流轉過程中行政干預過大,這些直接導致農戶處于極端弱勢的地位。
三是現行的土地管理制度造成了人人分地,戶戶種田的局面。這不利于土地集中,不利于將資金、技術、知識、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吸引到農村中來,也不利于節省成本和開支。
四是土地使用權屬流轉難。因30年不變的土地承包政策,導致農戶承包的規劃建設留用地、待置換用地調劑難。由于缺乏有效的可操作的政策和措施,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難,“空心”村、“空殼屋”整治難。長期以來,“一戶一宅”政策未執行到位,“一戶多宅”現象普遍,空置住宅難拆除,農村宅基地整理和建設用地復墾難。由于受基本農田和新村規劃的限制,農民建房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部分住房困難戶鋌而走險,不批就建,而一些不符合建房條件的農戶也乘機搶建,造成違章建筑、違法占地現象突出。
五是土地流轉糾紛逐漸增多。首先是由于國家取消了農業稅,并逐年增加了對種田農民的補貼,許多進城務工農民惜土觀念增強,紛紛又返鄉要求落實承包土地或索要流轉出去的土地。其次是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和風險大的特點,一些流入方因生產經營不善或者遭遇自然災害受損時,農戶流轉出去的土地收益得不到保障。再者是土地流轉合同有的不規范,利益補償機制不健全,容易產生新的矛盾,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
六是農地征收征用存在許多的不合理和不透明之處。當前對征收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公共利益”目的未作界定,導致在實踐中征收征用集體所有土地目的處于失控狀態;補償范圍僅限定為與被征收土地有直接聯系的經濟損失的適當補償,與被征收土地有間接聯系以及因而延伸的附帶損失如土地承包經營權損失、安置費、社會保障費等均未列入補償范圍;補償標準規定不合理,普遍偏低,補償標準在同一個城市、同一個區縣甚至同一個鄉、村組都大相徑庭;整個征收征用過程缺乏公開性和群眾性。
三、關于集鎮、村莊規劃用地設想的建議
在今后的農村新一輪的發展中,及早考慮規劃集鎮發展顯得尤為重要。根據我市集鎮的現狀,對完善和加強集鎮建設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科學合理規劃,形成特色風格。集鎮規劃關系到今后一個相當長時期內的發展前景,要貫徹落實市委政府對寧遠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結合集鎮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科學編制集鎮的總體發展規劃根據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產業結構特點、人口發展規模、地理優勢等因素,合理規劃集鎮建設。要組織專業人員進行詳細反復論證,合理編制集鎮規劃。要加強規劃調控。根據寧遠工業化、城市化快速發展和農村人口快速向城鎮轉移的趨勢,要加強用地規模的控制和管理,合理科學地完善現有的集鎮規劃,提高土地利用率,避免低層次的重復建設。要依據區域背景、市場需求和集鎮的自身優勢,形成特有的自然風貌、形態結構、文化景觀、產業構成和功能的集鎮規劃。要注意保護所在地生態環境、歷史、人文景觀和文化傳統等有形無形寶貴的特色資源,保持獨特的地域特征,突出文化底蘊。大力發展特色產業,發揮地域優勢,突出“一鎮一品”、“一鎮一業”,依托產業優勢,豐富市場發展經濟。
(二)制定激勵政策,鼓勵農民向集鎮轉移。完善集鎮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農民的許多具體實際問題,需要從農村的發展、農民的切身利益來綜合考慮。一是完善社保體系。目前失地農民大部分納入小城鎮保障體系,但由于體制的不同,目前務農的農民社會保障和小城鎮保險還有較大差距。因此,建議在條件許可情況下,開展探索以土地換保障的方式和途徑,徹底解決剩余農民的社會保障,以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加快集鎮城市化進程。二是穩妥推進土地流轉。不斷完善土地承包政策,推進承包地使用權流轉,使耕地向種田能手、家庭農場集中,確保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解除農民在土地經營權上的后顧之憂,保障農民在土地流轉中失地不失利。同時,為農民向集鎮轉移創造更多條件,讓農民在集鎮發展中得到實際利益。三是積極探索農民居住房和宅基地。建議在條件許可的鎮對農民住房和宅基地贖買,并和集鎮優惠房、小城鎮保險相掛鉤,鼓勵有條件的農民盡快轉為進鎮居住。四是探索政府補貼機制。加快集鎮建設,按照“政府引導、農民自愿、政策激勵、多方推動”的原則,對進鎮購房并轉讓宅基地的農民予以補貼扶助,繼續加大對農村地區專項轉移支付。新農村建設的專項資金要多向集鎮建設傾斜,讓資金真正發揮作用,推進農村集鎮建設。
(三)鼓勵多元投資,加快集鎮建設。在集鎮建設中,應建立政府引導、農民和集體投入為主體,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積極爭取國家、市、區各級政府的資金扶持是加快集鎮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的重要環節。集鎮建設資金應該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容進行綜合考慮,區、鎮二級財政應在年度預算中給予一定比例的專項扶助投入。大力支持并吸引郵政、電信、水務、電力、金融、廣電等部門根據自身業務發展和市場需求在集鎮建設網點,積極參與集鎮建設。在條件許可的鎮,市政府每年給一定數量的商品房用地指標,一方面解決資金不足,另一方面提高集鎮的建設水平和質量。要在政府引導和扶助下,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吸引和鼓勵民間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集鎮基礎設施和農業產業化建設;鼓勵農民投資,吸引農民帶資進鎮建房購房,從事二三產業,使農民成為集鎮建設投資的重要主體。
四、加快土地流轉,搞好村莊用地規劃,是加強新農村建設的迫切需要。在村莊用地規劃方面主要有以下設想:
(一)因地制宜,科學編制操作性強的村莊規劃。要按照集聚發展和節約土地,堅持從實際出發和尊重村民意愿兩個原則,安排編制專項資金,分類編制村莊規劃,同時充分考慮區域現狀,增強規劃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多措并舉,逐步解決弱勢群體住房難問題。一是采取折價收購村內閑置的空舊房屋,低價售給住房特困戶等措施,解決自身無能力建房的特困戶的住房問題,同時對這些住房特困戶采取相關優惠政策,簡化辦理手續。二是對在集鎮長期務工經商的住房困難戶,借鑒其他地方建造農民廉租房等的做法,逐步改善進城務工人員的住房條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臺舊村改造獎勵政策,積極推進舊村改造和宅基地整理項目,逐步消除“空心村、空殼屋、一戶多宅”現象。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建新拆舊”制度,騰出的宅基地收歸村集體所有,在充分考慮公共設施建設用地的基礎上,擴展農村用地空間。
(二)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各地產業特色,引導農戶向農業產業化企業、種養大戶有償轉讓土地經營權,壯大特色產業的規模;充分發揮城郊鄉鎮的地緣優勢,引導農民集中土地,積極發展生態農業、觀光農業和高效農業;積極鼓勵外出務工又不愿意放棄土地的農民,采取各種有效形式依法把承包地轉到種養大戶的手中。同時,從“方便生產、提高效益”的角度出發,積極引導同村同組農戶以互換形式加快土地集中,改變目前土地布局過小、過散、過亂的問題,切實提高土地的耕種效率。
(三)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管理服務機制。積極推進農村土地管理改革,認真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促進節約用地,提高用地效率。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機制,建立流轉市場和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一是規范土地流轉程序,土地流轉必須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實行登記制度,由村委會備案,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登記。二是強化管理服務,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要及時向農民提供規范的流轉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檔案,妥善處理土地流轉糾紛。三是培育和發展土地中介服務組織,建立完善土地流轉市場,積極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信息、土地評估、政策咨詢等服務工作。四是土地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監督,防止以流轉土地為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
關鍵詞:鄉鎮;規劃;管理機構;覆蓋;調查
近年來隨著南寧市城鄉建設的飛速發展,城市規劃區的范圍擴大,為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統籌的原則,落實南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規劃管理全覆蓋目標,南寧市規劃管理局組織了市轄各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成立了專門的課題組研究設立鄉鎮規劃管理機構的問題。從2008年4月起,課題組深入南寧市六城區、六縣及區外,以召開座談會、實地考察等方式開展調研,分析南寧市當前鄉鎮規劃管理機構的基本情況、存在問題,提出下一步設立鄉鎮規劃管理機構的設想建議。
1設立鄉鎮規劃管理機構的必要性
1.1有利于開展規劃編制工作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鄉規劃法》第二條“城鄉規劃分為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第四十二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外作出規劃許可”。可以看出,加快編制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就成為保障南寧市城鄉建設的一項急迫而重要工作。但目前南寧市各鄉、鎮的規劃編制工作仍然滯后和不平衡,截止2011年6月,市域范圍內的102個鄉鎮只有37個批復實施了總體規劃。村莊規劃自2006年開展新農村建設試點工作以來,總共完成了大約1500個自然村屯的村莊整治規劃的編制,僅占全市1392個行政村和4000多個自然村的一小部分。為了符合城鄉規劃編制“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原則要求,鄉鎮一級規劃管理機構在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中充當著組織、協調、配合的角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2規劃審批覆蓋城鄉
《城鄉規劃法》重新定義了“一書三證”的審核界定,并提出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概念。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四十一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按此規定可以看出,在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審批上,鄉、鎮人民政府具有初審權,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批上,經依法指定的鎮人民政府具有審批權。因此,只有配置了鄉鎮一級規劃管理機構,鄉、鎮人民政府才能有專門機構審查此類的申請。
1.3強化規劃監督檢查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按此規定可以看出,鄉、鎮人民政府具有了一定的行政處罰權。因此配置鄉鎮一級規劃管理機構可以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發現和有效制止村鎮違法建設,保證各項建設按規劃實施。
2.南寧市鄉鎮規劃管理機構的基本情況和問題。
2.1基本情況
2.1.1市轄六城區
六城區下轄24個鄉鎮,面積6559平方公里,全部屬于城市規劃區的范圍,鄉鎮一級沒有單獨的規劃管理機構,只有建設管理機構,機構名稱一般為:某某鄉(鎮)村鎮建設站,由鄉鎮和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重領導,以鄉鎮管理為主。自2004年規劃管理職能從南寧市建設委員會改由南寧市規劃管理局承擔以來,基本上各城區鄉鎮的村鎮建設站就不再履行規劃管理的職能。
2.1.2市轄六縣
六縣下轄78個鄉鎮,在2002年鄉鎮機構改革之時,原鄉鎮一級的村鎮建設管理站大多撤消或和土地管理所、環衛所進行合并,鄉鎮一級的村鎮建設管理主要由縣規劃建設管理局統一管理,但是往往出現管理缺位的現象,大多鄉鎮的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處于癱瘓狀態。這幾年南寧市規劃管理局一直積極奔走呼吁各縣盡快設立鄉鎮一級的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至2007年,賓陽、上林、橫縣、隆安設立了鄉鎮的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武鳴、馬山未恢復。設立的機構名稱一般為:某某鄉(鎮)規劃建設管理站,由鄉鎮和縣規劃建設局雙重領導,以鄉鎮管理為主。
2.2面臨的問題
六城區的鄉鎮由南寧市規劃管理局城區規劃分局負責履行規劃管理職責。但是目前遇到的困難較多,一是規劃管理范圍擴大后,南寧市規劃管理局派駐各城區的規劃分局人員、編制并未隨之增多,以原有人力、物力難以適應新形式下的管理要求;二是在2004年原隸屬于南寧市建設委員會的村鎮規劃管理職能移交南寧市規劃管理局后,原城區建設局系統的各鄉鎮村鎮建設管理站由于職能不明確,不再開展村鎮建設的管理工作,造成邊遠鄉鎮群眾報建不便,規劃業務審批時限增長等問題;三是由于南寧市規劃管理局派駐城區規劃分局人員少,對邊遠鄉鎮規劃管理覆蓋很難到位,以致這些地區的違法建設現象未能得到及時發現和制止。為解決上述問題,南寧市規劃管理局曾先后于2006年和2007年提出由規劃部門授權各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協助開展規劃管理工作的思路,由于考慮到條件未成熟等種種原因,尚未獲得上級批復同意。
從縣轄鄉鎮設立了的規劃建設管理站來看,主要為一是應受理量和實際量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戶主沒有主動報建的就沒有受理,而且對于集體土地上的農民建房基本上管理缺位;二是工作經費不足,難以開展正常工作。
3.設立鄉鎮規劃管理機構的法律及政策依據。
3.1《城鄉規劃法》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及文中涉及的條款。
3.2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07〕42號)中提出“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抓好縣、鄉(鎮)、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健全各地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構,落實人員和經費”。
3.3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重點鎮發展的若干規定》(桂政發〔2005〕42號)中提出“加強重點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建設。各重點鎮要建立健全規劃建設管理機構或設專人管理,做到規劃建設管理機構、人員、經費三到位”。
4.設立鄉鎮規劃管理機構的設想和建議。
4.1整個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城鄉規劃管理網絡的設計。
根據南寧市目前的管理體制,《南寧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劃定的規劃區范圍內的城鄉規劃管理機構由四個層級構成,力求管理做到“縱到底,橫到邊”。
4.2城區鄉鎮規劃管理機構的設置。
思路一:參照國土系統的管理體制,在城區鄉鎮一級設立規劃管理站(所),隸屬南寧市規劃管理局,由南寧市規劃管理局進行統一組織培訓和管理。每個規劃管理站(所)擬配備人員3~5名,優先考慮各鄉鎮原有鄉鎮村鎮建設站的管理人員,缺額人員通過社會公開招錄。
思路二:利用城區各鄉鎮村鎮建設站現有人員,在規劃審批權不下放的前提下,由南寧市規劃管理局派駐各城區的規劃分局委托城區各鄉鎮村建站實施規劃審批的初審及相關工作。實施要求是一、城區政府要在各鄉鎮村建站的管理職能上增加規劃審批的初審、規劃管理和執法監察職能;二、在目前實行鄉鎮和建設部門雙重領導,以鄉鎮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下,增加規劃部門的領導,形成鄉鎮和建設、規劃部門共同領導,以鄉鎮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三、對于已納入南寧市規劃區核心區和重要發展地區的鄉鎮,仍由南寧市規劃管理局派駐城區的規劃分局全權負責。
5結束語
通過鄉鎮規劃管理機構的設立,實現城鄉規劃管理全覆蓋,使我市的廣大村鎮能逐步擺脫無人監管,違法亂建局面,使村鎮規劃管理工作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參考文獻:
[1] 王瑜玲.關于優化中小城市規劃管理體制的思考[D].天津大學,2005年.
【關鍵詞】鄉鎮林業發展;規劃設計;造林技術
引言
為促進鄉鎮林業發展,應該結合具體情況,全面進行規劃設計,落實造林技術。從而更好規范和引導日常工作,促進鄉鎮林業的有效發展。本文結合鄉鎮林業發展基本情況,就林業發展規劃和造林技術進行探討分析,提出相應對策。
1.合理規劃造林位置和選擇樹種
結合鄉鎮林業發展的基本情況,合理選擇恰當的造林位置,適當選擇造林樹種,選擇最優種植方法,優化林木結構,推動鄉鎮林業發展。
2.優化鄉鎮人口結構
一些鄉鎮的人口規模較大,并且呈現出持續較快增長趨勢,導致資源過度開發,環境污染等問題出現,也阻礙鄉鎮林業的發展。為此,必須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實現對當地人口過快增長的有效控制,不斷優化當地人口結構。另外,為控制人口過快增長,還要注重當地養老問題,綜合運用經濟政策、社會政策,以解決家庭鄉鎮養老保險問題為重點,探索并建立完善的鄉鎮養老保險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時,還要逐步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加快建立完善的養老服務設施,優化人口結構。為鄉鎮林業發展創造條件,讓他們努力做出自己的貢獻
3.提高人口素質,注重鄉鎮林業方面的人力資源開發
較多的人口數量,能為鄉鎮林業發展提供充足的勞動力。但從整體上來看,一些地方的人口素質偏低,不僅影響鄉鎮林業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導致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在短時間內難以實現有效轉變,同時也是導致鄉鎮林業資源過度開發,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的重要因素。由于很多地方的造林技術落后,對資源存在過度開況,但林業資源利用效率較低,甚至一些人為經濟利益,存在著亂采、濫挖現象,導致鄉鎮林業資源出現嚴重浪費。另外,由于人口素質偏低,當地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不強,環境污染問題也比較嚴重。因此,為解決當地的資源、環境問題,促進鄉鎮林業經濟發展,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提高人口素質。提高人口素質要依靠教育,應該加大對教育經費投入,大力發展教育事業,通過發展教育提高當地人口素質。在發展教育事業的所有工作中,基礎教育是促進當地人口素質提高的基礎工作,因此,應該將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作為發展教育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要增加貧困鄉鎮的教育經費投入,改善教學、辦學條件,重視師資隊伍建設,為促進當地教育事業發展提供資金和師資保障。在發展基礎教育的同時,還要發展高等教育,培養高素質人才。針對目前鄉鎮科研機構不多,高素質人才培養能力不足的情況,要加強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力度,動員社會組織和其它社會力量參與辦學,促進當地教育迅速發展,提高接受教育人口所占的比重。此外,還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當地人們的職業技能,注重開發現有人力資源,更好滿足工作崗位需要,促進人口素質提高,滿足鄉鎮林業發展對人才的需要,為鄉鎮林業發展和造林技術應用提供人才保障。
4.調整林業結構,注重發展林業經濟
一些鄉鎮的林業經濟結構存在著不合理情況,當地經濟發展過分依賴資源、資金因素,使當地的勞動力資源得不到有效開發,影響鄉鎮發展。因此,要改變這種情況,必須調整當地的林業結構,促進當地林業結構優化升級,大力發展林業經濟,使鄉鎮的勞動力優勢得到充分發揮。在調整林業結構時,要建立節約型生產體系,發展技術含量高、資源能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產業,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轉變。另外,在調整和優化林業結構時,應該考慮當地實際情況,開發并建立綠色技術支撐體系,推行清潔生產技術,建立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實現綠色生產、綠色消費,降低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切實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動鄉鎮林業經濟發展。
5.保護鄉鎮林業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鄉鎮污染
對當地的環境污染問題,應該加大管理和治理力度。在實際工作中,堅持強化管理,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要調動當地政府、企業、居民治理環境污染的主動性,提高各方的責任意識,積極參與到環境污染治理活動中。同時,在發展鄉鎮林業經濟時,要堅持將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進行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加快環保產業發展力度。對環保產業的發展在資金、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還可以引導大中型企業積極參與環保產業發展,利用其資金、技術、管理等優勢,帶動環保產業發展,降低對當地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將鄉鎮林業發展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
6.實行資源環境核算制度,合理計算林業發展成本
某些企業和業主可能在經濟利益驅使下,在發展林業經濟同時忽視環境保護工作,較少考慮資源環境后果,不利于促進鄉鎮林業經濟發展和資源、環境協調統一。因此,今后可以嘗試采用資源環境核算制度,合理計算經濟發展成本,從而在發展鄉鎮林業經濟的同時,實現對資源、環境的有效保護,促進人口、資源、環境與鄉鎮林業經濟協調發展。
7.嚴格執行和落實造林技術方法
根據鄉鎮林業基本情況,加強規劃和設計工作,有效落實造林技術。主要包括以下措施:合理選擇樹種,科學確定樹種數量,優化樹種結構,采用本地化的植物品種,提高成活率,為鄉鎮林業發展創造條件。
8.結束語
總之,為促進鄉鎮林業發展,為人們創造良好的環境,應該加強林業規劃設計工作,并嚴格落實造林技術。從而促進林業取得更好發展,保持水土,涵養水源,促進人們生活質量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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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村鎮建設; 規劃;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是我們人類生活的根本,盡管我國地域遼闊,但是就全國范圍來講,人均土地面積不到世界平均數的三分之一,而且可以利用的耕地、草地、林地、水面等只占土地總面積的二分之一強,人多地少的問題在我國尤為突出。因此,在規劃設計中,節約用地,禁止占用耕地是一個重要的指導思想。
村鎮規劃是城鄉規劃中“鄉”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事關村鎮的中遠期發展,也事關每位居民的切身利益。在規劃中,我們應從村莊自身的條件和特點出發,全方位、多角度對自身的優勢和劣勢進行分析,因地制宜,進行改造和設計。在保留傳統文化特色和歷史遺存及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基礎上,以科學的和可持續發展的理論作指導,使農村的建設體系與現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有機結合,發展成為更適宜人居住的新型農村。
一、村鎮建設規劃的意義
為了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央明確提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規劃先行。科學規劃是經濟社會發展和任何重大建設事項的前提和基礎。城市的發展離不開科學合理系統的規劃,農村的發展更離不開規劃的指導。規劃是政府指導調控城鄉建設和發展的法律依據及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手段,具有配置空間資源、保護公共利益和協調社會利益的重要職能,關系到整體國民經濟與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大局,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和戰略性的影響作用。通過規劃可以深入了解村鎮存在的實際問題、農民意愿、村鎮發展動力,確保新農村建設符合村鎮的實際發展需求。
二、村鎮規劃指導思想
1規劃設計原則
村鎮規劃設計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項目之一,在規劃設計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所規劃的方案必須從當地居民的實際情況以及需要出發,設計的目標是要規劃一個交通便捷、環境優美、安全舒適的村鎮。
2 從地域性以及當地建設發展考慮村鎮布局
依托山水自然環境資源發展鄉村旅游,結合地形地貌院落空間,塑造農家樂特色。山地村路,各具特點的組團嵌在水系中、起伏的山丘豐富了村落的輪廓線;規劃設計要立足高起點、要發揮社區聚集效應,推動住宅產業結構向高層化、高質化、高新化進程,為社會建設景觀。打造“新鄉鎮、新農村、新形象、新理念”的品牌;適應區域經濟競爭的新形勢,把握時代經濟發展化的大趨勢,彰顯人居環境的新理念,以靈活的設計理念,構建“大社區”;村鎮規劃設計時,要充分發揮該村鎮的一體化的優勢,著力解決該村鎮的資源共享、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發展問題。建立該鎮空間布局合理、城鄉協調發展、基礎設施完善、交通方便、生態環境良好的區域城鎮體系。
三、我國村鎮建規劃與設計存在的問題
1、村鎮規劃設計沒有形成完善的理論體系
目前,我國廣大鄉村建設尚未擺脫自然演進的模式。在這恢復村鎮規劃和建設管理近二十年的建設實踐中,村鎮規劃技術理論發展遠遠落后于村鎮建設發展的速度,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村鎮規劃理論與技術管理體系。目前,應用的主要是村鎮建設規劃和鄉鎮域總體規劃,可是村鎮在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各種不同內容的規劃指導是遠遠超出上述規劃所涉及的內容的。因此,在村鎮規劃實踐中,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所含的各種內容、技術標準都在村鎮建設所必須的規劃設計中運用,技術管理比較混亂。
2、村鎮規劃設計檔次較低
受規劃滯后及資金、觀念、產業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目前我市村鎮規劃建設的規模檔次普遍還是較低。許多鄉鎮市政基礎設施如供水、排水、供暖、鎮區道路、垃圾處理等建設嚴重滯后,村鎮有新房無道路,有道路無排水等現象依然存在。許多小城鎮仍然走不出二、三層樓和沿路“走廊式”建設的格局,使一些小城鎮難以形成較高檔次的綠化、美化、亮化,人居環境和生活質量不高。
四、當前城鎮規劃設計所面臨的新形勢
1、城鎮的功能在調整,城鎮功能愈來愈多的向縱深發展,城鎮建設出現了許多城市型的功能結構形態。
2、農村經濟的發展步伐加快,鄉鎮企業和經濟型農業企業,突起為城鎮建設的動力,小城鎮的建設規劃,要跟上企業的迅速發展。
3、城市建設現代化,大、中城市發展的技術手段的進步,如交通、通訊和規劃設計的理念,對村鎮建設的影響也很大。
4、城鎮建設形成的對自然生態環境和部分歷史文物的破壞,也開始顯露。
5、城鎮的規劃建設和設計,應走上法制化的軌道,也應加強建設工程的工程監督和質量管理。
五、提高村鎮建設規劃與設計
1、堅持正確的集鎮規劃原則和要求
集鎮是農村建設的重點,規劃是建設的先導。實施合理建設不能沒有好的規劃方案作依據。為使規劃真正起到指導建設的作用而不流于形式,必須認真制訂和堅持正確的指導原則及其要求。1.處理好宏觀與微觀的相互關系,為集鎮規劃尋求充分的依據。
2、建立村鎮規劃與建設的質量管理體系
從我國村鎮未來建設發展的需要看,縣鄉政府應該嘗試建立一種以提高規劃建設質量、最大化滿足廣大農民生活生產需要為目標的管理體系,以指揮和控制農村地區的規劃和建設過程。村鎮規劃建設質量管理體系應涵蓋管理組織體系、管理過程體系、管理制度、質量方針與目標、質量管理檔案、面向質量的領導與決策體系、持續改進、質量資源等。
3、村鎮規劃的實施
將良好的規劃落實到實處,才能發揮規劃的功效。要做到這點,首先應該對村鎮規劃有正確的認識和深刻的理解,尊重規劃的科學性并廣為宣傳;其次要發揮集體領導的力量,加強管理。避免私宅建設相互攀比。第三應該廣開財源,多渠道集資;若將我國農民建房資金集中起來,按照規劃,統一建設,走自助公建的道路,不但可以節約資金、節約耕地,更重要的是能夠同步修建完善的市政設施等支持系統,營造出優美的環境,從而進入良性循環。
4切實加強村鎮規劃的管理,維護村鎮規劃的嚴肅性
(1)建立健全各級村鎮規劃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加強鄉鎮一級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建設,逐步配備專業人員從事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有計劃地錄用一定數量的大中專畢業生到村鎮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工作。
(2)加強對村鎮規劃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規劃執法水平。盡快制定培訓計劃,分期、分批對鄉鎮的鄉鎮長、建設助理員、部分技術人員,尤其是中心鎮規劃建設管理和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應適當組織對區縣長的培訓。應繼續推選村鎮規劃建設助理員持證上崗制度,并進行嚴格考核。通過加強培訓,進一步嚴格辦事程序,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積極推進依法行政。
綜上所述,村鎮規劃是城鄉規劃中“鄉”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加強村鎮規劃,村鎮也將會在決策者、理論家、美學家、規劃師、工程師及廣大民眾的共同參與下邁向健康、美麗、繁榮、科學的發展道路。而且針對現狀村鎮居住用地建設,對于提高用地利用率,完善用地內公共設施的配套及改變目前單一的用地結構形式都具有一定積極意義。村鎮也將積極融入城鄉一體化,以產業定位的深入研究,城鄉統籌的發展,注重村鎮形象塑造和村鎮經營策略為基礎的規劃,將會為村鎮繪就發展藍圖,達成和諧美好的愿景。
參考文獻:
關鍵詞:現代城市 規劃 建筑設計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1當前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中存在的問題
1.1規劃缺乏創新與特色
在創新型城市建設的今天,西方城市規劃有諸多方面值得我們學習與借鑒,但我們在進行城市規劃時不能照搬國外或外地一些自認比較成功的范例,生搬硬套,不對具體的規劃地域、自然環境、民族風情、人文習俗等作深入的調查研究。不要簡單認為只要與世界發達國家具有相同的城市設施和城市空間藝術形式,就實現了現代化的城市建設。恰恰相反,這樣不僅實現不了城市建設的現代化,還會喪失我們城市的民族特色。
1.2難有高質量高水平的規劃
在我們的實際規劃工作中,真正高檔次、高水平的城市規劃并不多,特別是鄉鎮規劃問題尤為突出,多數鄉鎮規劃只注重建街、修房,規劃的街道不能嚴格按照設計規范進行規劃。對街道的寬度、樓房的高度、容積率等等技術指標缺乏科學的研究,很少是依據規劃地域的特殊自然條件進行合理的確定。對鄉鎮的功能配套和環境保護,該工業區、商住區、街道的規劃往往不能科學合理的布置,造成場鎮布局不合理、環境保護差,從而影響了人們的生活環境與工作環境。
1.3規劃的指導效果不理想
城市規劃理應分為四個層次:城市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專業性規劃和建設性詳細規劃。但在實際操作中,除縣級以上的城市規劃基本具備這四個層次的規劃外,縣及其以下的城鎮基本不完全具備這些規劃,特別是缺乏具有專業性規劃(如交通、給水、排水、通信、供電、燃氣、防災、人防、消防、綠化、環境衛生、工程管線等等),建設項目的詳細規劃的就更少有體現,從而造成很多建設項目隨意性很大。
2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的戰略意義
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和發展目標的藍圖,是建設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據。因此城市規劃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影響著城市總體功能的發揮,關系到社會經濟、人口及資源環境能否實現可持續地發展。可見,在城市現代化建設中,城市規劃工作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城市規劃是一項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在制定城市規劃時,要根據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立足當前,面向未來,統籌兼顧,合理布局;要創造性地解決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長遠、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現代化建設與保護歷史遺產等眾多復雜的問題。通過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實現城市持續穩定地向前發展,為人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在制定城市規劃時,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組織專家進行考察討論,反復論證,經過法定程序審批。
3如何科學協調和處理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設計的關系
從我國現代化城市整體建設的角度進行分析,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設計之間具有相互協調、共同發展的密切聯系。建筑設計為城市規劃設計提供了必要的基礎,而城市規劃設計對建筑設計則具有科學的指導性意義。在我國現階段的城市建設中,城市規劃設計是一門正逐步完善和發展的綜合性學科,是對城市土地利用進行控制,對城市空間布局、空間發展的合理組織,創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和生產環境,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技術手段,它具有相對獨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它主要解決的是城市的面和線問題。城市空間的本質:任何事情,都不能只見其表面,而應究其本質,這樣才有助于我們的設計。
3.1科學分析待城市規劃設計的整體方案
城市規劃設計是一種設計社會空間和物質空間健康發展進程的社會實踐,因此城市規劃設計應該包括從策劃到維護的所有內容。在城市規劃設計的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不同的類型。根據阿普爾壓德的觀點,城市規劃設計內容日趨綜合,方法包容性更強,從單純注重形態的設計發展到綜合設計。在城市規劃設計中不但要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區,交通流線,而且還要注重建筑物的體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間等。必須強調“城市規劃設計最基本的特征是將不同的物體進行聯合,使之成為一個有機整體,設汁者不僅必須考慮物體本身的設計,而且還要考慮一個物體與其他物體之間的關系”。一個城市建設的好壞與城市規劃設計水平的高低有著直接關系,因為城市規劃設計是城市建設的基礎,也是建筑設計的依據。在我國一般一個城市規劃設計經批準后,要執行十年以上,在批準城市規劃設計時一定要采取科學認真的態度。
3.2重視城市規劃設計對于建筑設計的指導作用
城市規劃設計的實質在于合理利用城市的土地和空間資源,協調城市功能布局以及進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全面安排,故而其著眼點遠離建筑物質形態而偏向于社會的整體平衡,是一種強調總體協調、彼此相關而不突出個體的政策過程取向。但具體城市的建設大都還是由許許多多的、彼此并不一定相關的個體項目構成。如建筑設計或是小范圍的外部空間設計,一個委托人、一份設計書、一筆資金就可以達到目的。在屬性上,這種設計主要反映業主及其能對建筑建造過程產生影響的那些人的思想與價值觀念,而忽略了整體效應與彼此間的聯系,是一種有突出個性的工程產品取向。如果人們直接以城市規劃設計去指導微觀的項目建設和建筑設計,極易造成彼此間的脫節,并直接導致環境品質的下降,中間層面的現代城市規劃設計,作為兩者間聯系的紐帶,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逐漸發展起來的。其根本目的在于,通過對城市社會的空間環境設計,改善人們的生存空間的環境質量和生活質量。
3.3立足于建筑設計,提升城市規劃設計的總體質量
建筑是基礎,城市規劃設計對建筑設計起著引導作用,通過規劃將建筑組合形成有機的建筑群體空間,因此在對建筑進行設計時應考慮環境問題。,具體處理方法是:a.從城市區域規劃出發設想建筑與大環境的結合:建筑的整體輪廓上,與周圍的現有建筑呼應,立面上虛實對比、色彩處理與環境格調相協調,流線上符合環境的肌理。b.從人的感覺出發想象建筑局部小環境的處理。通過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來感受塑造空間。
3.4加強城市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的實施與管理
隨著時代的發展,城市空間的肌理不斷有新的變化。現代中國城市形成了新的空間機理特征,具有了工業區、居住區、商業區、行政區、文化區、旅游區等功能劃分,每個區內的建筑密度、高度、體量、布局方式等也都有所差異,形成了整體的不均質、粗獷的空間肌理,并在不同的空間層次上都有新的變化。這說明空間肌理具有明顯的時代特征,與社會、生產、生活和技術相適應。城市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能否實施到位在城市建設活動中是至關重要的,在好的城市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如果不能按預期的設計意圖進行實施也只能是“一紙空文”,這不僅是對設計工作的不尊重,也有礙于城市的健康持續發展。
3.5建立健全的城市建筑設計方案評審制度
重要的建筑是一個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壞對一個城市的形象影響也是很大的。應該盡快建立、健全建筑設計方案評審制度,組織一些專家對建筑設計方案進行評審,一是看建筑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設計的要求;二是對建筑設計方案本身進行評審,看它的設計思想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選出好的設計。在對建筑設計方案進行決策時,不僅要關注建筑物本身,而且還應關注其是否與周圍環境相協調的決策制度,這里的關鍵是提高管理者的決策水平,把握正確的價值取向,不能把獨一無二、標新立民作為取舍的唯一標準。
4結語
城市建筑設計在城市整體規劃中占有相當重要的位置,而且也是成為衡量城市規劃設計方案是否科學、合理的關鍵指標,因此,在我國現代化城市的發展與建設中,建筑師及規劃管理部門都要深刻認識到建筑設計和城市的整體布局的內外在聯系,保障城市整體規劃方案能夠真正落到實處,并且發揮重要的時代意義。
參考文獻:
第一條為加強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確保全縣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規范項目立項、實施及竣工驗收工作,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土地開發整理及相關活動,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是指在本縣范圍內,運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縣級留成部分、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國有土地出讓純收益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等專項資金,對農村田、水、路、林等實施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的行為。
第三條建立縣級“占補平衡”耕地儲備制度。縣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通過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將宜農未利用地開發為耕地,并納入縣級耕地儲備庫,用于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補充。縣級每年安排的項目新增耕地面積原則上不少于3000畝。
第四條縣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編制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選址立項、評審確定規劃設計方案,指導監督項目實施,組織項目驗收、建立檔案等工作;參與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資金使用安排。
第五條縣財政部門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項目預算安排,項目資金預算評審及確認,按進度撥付資金,項目資金的審計,監管資金使用;參與項目論證審定、計劃報批、檢查驗收等。
第二章項目申報和立項
第六條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行年度申報與審定制。項目申報原則上以整理項目為主,開發項目為輔。
第七條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的相關規定、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按照有關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向縣國土資源部門申報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第八條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項目區須集中連片,具備農業生產配套條件。
(二)項目申報規模不低于500畝,新增耕地率原則上不低于30%。
(三)項目規劃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第九條項目申報材料:
(一)項目建設申請;
(二)項目摘要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項目區規劃圖、項目區不小于1:5000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現狀圖;
(四)土地權屬調整方案;
(五)項目所在鄉鎮、街道負責實施附著物遷占的承諾書。
第十條縣國土資源部門牽頭,會同縣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現場踏勘,檢查項目區基礎設施狀況,核實項目區新增耕地率是否滿足要求;會同縣財政、農業等有關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組織評估論證,依據論證意見由縣國土資源局和縣財政局聯合行文對項目進行立項批復,納入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對項目進行土地調查,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測量和規劃設計。
第十一條項目規劃設計應與路、水、林、田設計方案相結合,項目規劃設計完成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將規劃設計方案在項目所在地進行公告,充分聽取村(含居,下同)民委員會及群眾意見。
公告結束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向縣國土資源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一)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預算書;
(二)項目區不小于1:2000比例尺的勘測定界圖、項目區建筑物單體圖,項目區規劃圖、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圖;
(三)項目實施方案;
(四)其他有關資料(如有關影像資料等)。
第十二條縣國土資源部門、財政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對申報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預算進行評審。
第三章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三條項目實施嚴格實行項目公告制、工程招投標制、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項目合同制、廉政建設承諾制、經費審計制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招投標,與項目中標企業簽訂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規定嚴格管理。(其中縣級“占補平衡”項目由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委托項目所在鄉鎮、街道組織實施,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招投標,招投標結束后,由項目所在鄉鎮、街道與中標企業簽訂施工合同。)
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建立監理企業備選機制,將符合條件的監理企業納入備選庫進行管理,并從中隨機抽取監理企業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理。監理單位要按照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監理合同要求,對工程建設的資金、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實施控制,并承擔監理責任。
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建立施工和監理企業誠信評估機制。對因弄虛作假、不按規范工序和標準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達標,或拖欠工人工資的企業,解除與施工企業施工合同,取消監理企業入庫備選資格。
第十五條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對項目的實施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開發整理項目耕地的耕作層、平整度、水工建筑物、道路及生態林網等,應當符合有關標準。項目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可以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返工或者返修。
第四章土地權屬
第十六條項目實施前應明確土地權屬關系,涉及土地權屬調整的,縣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編制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征求有關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和村民意見后,報縣政府批準。
經批準的土地權屬調整方案,應當在項目所在地進行公告。
第十七條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調整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土地權屬調整后,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或者村民,應當依法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九條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主要是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縣級留成部分、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國有土地出讓純收益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等專項資金。其中“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資金為收繳的耕地開墾費;縣級基本農田整理項目資金為收繳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縣級留成部分、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及國有土地出讓純收益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
第二十條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按土地整理規模投資,原則上每畝投資不超過2000元。
第二十一條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屬于財政專項資金,應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
第二十二條項目資金實行預決算制度。每年初,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根據土地專項資金收入情況和財政預算編制要求,編報本年度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投資計劃和項目用款申請,報縣財政部門審批,并由縣財政部門會同縣國土資源部門對項目進行預算評審后,下達項目預算。
項目預算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調整,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按原項目預算申報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項目資金實行申請撥款制度。按照“實事求是、嚴格管理、先審后批、追蹤問效”的原則,資金撥付必須控制在項目預算范圍內。不辦理無計劃、無預算、無申請的撥款。
第二十四條項目資金申請撥款程序。項目實施單位依據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預算及工程施工進度,按照用款計劃編報用款申請,持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報告,經縣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后,報縣財政部門審批。縣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將項目資金直撥施工單位。
第二十五條嚴格按照下達的項目預算和項目進度分期分批撥付項目資金。項目啟動時,縣財政按不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30%撥付啟動資金,項目驗收前撥付到位項目資金總額的70%,其余資金待項目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撥付到位。
第二十六條項目資金的使用范圍。主要用于組織、實施、管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所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前期工作費、拆遷補償費、工程施工費、設備費、工程監理費、竣工驗收費、業主管理費和不可預見費等。具體使用范圍和列支標準按照《省省級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綜〔〕9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項目資金應進行全成本核算。項目資金不得用于購建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無關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不得用于對外投資,支付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贊助和捐贈支出,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用項目資金購置專用設備的應符合政府采購相關規定。項目竣工后,購置的設備應與項目所在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簽訂設備移交管護協議。
第六章項目驗收管理
第二十八條項目竣工后,項目實施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告,提交縣國土資源和財政部門,縣財政部門委托中介機構對工程決算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審計。審計結果作為資金結算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縣國土資源部門會同縣財政部門根據項目施工單位提出的項目竣工申請,組織開展項目竣工初驗。
第三十條項目竣工初驗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組織實施情況、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執行情況、項目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工程建設質量、資金配套與使用情況、土地使用管理與工程管護措施、土地權屬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等。
第三十一條竣工初驗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聽取項目建設情況匯報。由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并接受對項目建設情況的質詢;
(二)實地查驗工程建設、新增耕地和土地權屬調整等情況,聽取項目區群眾意見,并按照規劃設計,隨機抽查各類建設內容,抽查比率不低于60%;
(三)查閱項目有關資料;
(四)核實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
(五)反饋項目竣工初驗情況。
第三十二條經縣國土資源部門、縣財政部門初驗合格的項目,由縣國土資源部門向市國土資源部門提出終驗申請。
第三十三條申請竣工驗收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二)項目實施方案;
(三)竣工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工程建設質量情況、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土地權屬調整情況、工程管護措施、投資預期效益分析、項目組織管理的主要措施與經驗、存在問題與改進措施以及文檔管理情況等;
(四)工程決算與審計報告、工程監理質量評估報告;
(五)竣工驗收圖、土地開發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現狀圖或地籍圖、土地開發整理后不小于1:2000比例尺的地形圖;
(六)項目竣工后期管護措施等資料;
(七)土地統計臺賬變更情況說明;
(八)項目資金撥付及使用等資料;
(九)竣工驗收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三十四條在項目竣工驗收中如發現資金使用管理和工程質量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中止驗收,并責成有關單位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通過農村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第七章后期管理
第三十六條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后期管護暫行辦法》(廣政辦發〔〕57號)的規定,及時將土地、有關設施、林木移交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
第三十七條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應當建立后期管理和維護制度,成立專門的管護隊伍,對開發整理的土地和工程設施進行管理和維護,保證土地的有效使用、工程設施正常運轉和林木成活。
第三十八條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要嚴格加以保護,并不斷提高質量,符合條件的,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新增耕地與其它農用地應及時加以利用,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可通過承包、租賃、拍賣等方式確定土地使用權。
第八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項目實施過程中,縣財政部門、縣國土資源部門應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和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及時了解掌握資金使用效果和工程建設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存在工程質量不達標、挪用工程款、長期滯留資金和預決算及合同管理混亂等問題的項目,督促相關單位立即整改。
第四十條項目竣工半年內,施工單位未組織決算編報和提出驗收申請的,今后不再安排承擔我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第四十一條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主動接受縣財政部門、縣國土資源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所需資料。
第四十二條項目施工單位應做好相關資料的歸集、存檔、和保管工作,完整、準確、真實的反映和記錄項目情況。
第四十三條項目建設單位應做好項目成果有關檔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從項目申報到驗收通過的有關文件和資料,立卷歸檔,妥善保管。
第九章附則
在發達國家村鎮規劃中,判斷可持續發展有2個不同的角度:一個是以生態為中心;一個是以人為中心的。“生態中心論”以環境可承受和環境得以改善為前提來判斷可持續發展,如決定人口和經濟增長的限度:“人本論”以滿足當前人的需要但不損害后人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為前提來判斷可持續發展。兩個不同的立足點的差異之一是尺度不同:“生態中心論”的尺度是區域的或全球的,而“人本論”的尺度是地方的,一個村、一個鎮和一個城市。用可持續發展的方式去規劃設計社區時大都采取“人本論”的立場。
英國的《21世紀地方發展綱要》從4個方面考慮可持續發展的村鎮規劃設計:
(1)在可持續發展的規劃設計中,應采取生態學的方式去考察社區,重新研究社區與它的背景的關系,如自然景觀、生態系統、水和能源等。
(2)在可持續發展的規劃設計中,應盡可能強化地方社區的獨立的和綜合的功能。一個地方對汽車的依賴會產生環境污染、交通設施使用不平等、過量使用土地和能源等問題,因此,避免地方社區的區域功能衰退,減少對汽車的依賴,是用可持續發展的方式去規劃設計社區的重要內容。
(3)在可持續發展的規劃設計中,采用人的尺度、土地與空間的混合使用、人群的混合居住、維護地方的社會資本等基本準則。
(4)調動各方面積極參與社區可持續發展的規劃設計,使每個人都能負起盡可能減少對生態系統干擾的責任。
按照這些準則設計的社區有如下理想特征:有適當的住宅、工作機會、當地生產的農產品、穩定的能源和水源;不同年齡和收入的人們形成一個和諧的社區;人們在那里生活、工作、參與各類社區活動;大部分人在那里工作,不需要每天為了工作而長途奔波;所有的人都認為他們自己屬于那里。這些描述可以歸納為6大設計原則:
(1)獨立性:無論從技術上、社會上還是環境上講,村鎮居民的日常需要應盡可能在當地得到滿足。例如,居民在村鎮里能夠得到就業或得到基本的社會服務,減少出行,從而減少在交通上的能源消耗,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2)混合性:在設計上給村鎮里不同的社會階層、經濟收入、年齡特征的人們以選擇的機會,包括出行方式、住宅、工作、服務和開放空間等,盡量采取居住混合,功能混合,適宜步行等基本設計手法。
(3)地方性:村鎮規劃與設計應順其自然,如地理環境、自然景觀、水系、生態系統、小氣候的條件,不僅增加了每個社區的個性,也保護了環境。
(4)綜合性:充分考慮人們在地方社區內的各種各樣的空間聯系,如公共場所使用的多樣性,道路使用的多功能性。
(5)開放性:村鎮規劃與設計應盡可能對未來開放,如公共建筑用途的變更,住宅的擴大,基礎設施的增容,多功能的開放空間。
(6)自我管理:村鎮規劃的決策應放到盡可
二、村鎮規劃建設要注意鄉村的特點
(1)非農業使用的土地疊加在多倍于它的自然開放空間上;
(2)人的尺度與鄉村自然尺度的巨大反差;
(3)鄉村空間基本保存著原有自然地理形態和多樣性的相互聯系;
(4)土地和空間的非農業化會對生態循環鏈發生影響;
(5)開放空間與其他使用在土地分配上的比例和在空間布局上存在特殊規律;
(6)村鎮居民的資源供應能力和廢物吸收能力是確定的;
(7)農用地的保護與對農用地調整的生態約
(8)居民點自然文化特征和地域文化特征混城市規劃并不涉及這8大特征,而村鎮規劃設計如果忽略它們,后果就是失去農業生產空間,失去自然的開放空間,失去良性的生態循環鏈,失去村鎮居民點的各種自然特征,失去地方文化特征。但是,反對套用城市規劃的方式、去指導村鎮規劃,并不意味著拒絕采用城市規劃的技術和手段。相反,它僅僅意味著在規劃村鎮居住區的形體時應用城市規劃和設計手段,同時,還必須再加上對鄉村自然開放空間、鄉村自然尺度、鄉村自然地理形態及其聯系、鄉村生態循環鏈、鄉村生活與生產的混合等因素的考慮。
三、按照鄉村發展趨勢合理規劃村鎮布局
1.都市區和非都市區不同地區鄉村的變化前景是不同的。比如,都市區的鄉村(郊區)與一般農業地區的人口變動會有不同趨勢,鄉村居民點的生命力也會有不同情況。美國有都市區和非都市區的統計定義。都市區(也譯為“大城市統計區”),由5萬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市和在其影響下的城市和鄉村組成。在80~90年代,美國有268個都市區,人口1.98億人,占總人口78%,面積占15%。在都市區中,郊區人口占一多半。非都市區包含其他中小城市和大部分鄉村。鄉村指居住人口在2500人以下、不屬于城市區的居民點。非都市區的村鎮,1980年有2443個,1992年有2304個。鎮有多種形式,比如農業鎮、工業鎮、礦業鎮、退休人員鎮、官員鎮等。
在法國,位于城市附近或位于工業和城市人口聚集區(ZPIU,類似于中國所謂城鄉結合部地區)內的鄉村人口,以及部分邊遠鄉村的人口也有增加的趨勢;也有1/3的村鎮人口在減少,比如在科西嘉中部、南阿爾卑斯和布列塔尼中部,主要是一些人口密度很低(20-30人/km2)的地區,一直存在著荒蕪化、人口外流和老齡化。
2.村鎮布局調整
(1)法國:村鎮數量保持穩定。早在20世紀70年代,法國城鄉之間的生活條件就達到了相同的水平,鄉村不但擁有城市生活的一切舒適,還有城市所沒有的美好環境。鄉村成為一個生活場所,其空間功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新型鄉村空間不但有傳統的農業生產功能,而且具有居住、娛樂、工業和自然保護區等多種功能。鄉村功能的增加,導致鄉村活動的多樣化和鄉村就業的多樣化,也促使鄉村重新煥發了新的活力,出現了所謂“鄉村復興”。過去,隨著農業貢獻率的急劇下降,鄉鎮似乎失去了一切活力,好像已經走到了盡頭;然而,經濟發展一旦進入到抹平城鄉生活條件差別的階段以后,甚至連那些最小的鄉鎮都萌發出了一種新的社會、文化、政治、經濟的生命力。村莊變成為一種“既非城市、又非鄉村”而是二者兼有的地方社會。人們在鄉村社會找到了在城市社會所難以找到的個性化、歸屬感的空間。在這樣的條件下,盡管出現了鄉村的人口外流,但是法國3.2萬個鄉村市鎮始終保持著自己的政府和議會。法國學者認為,鄉鎮的合法性體現了民主精神的根深蒂固,體現了一種尊重地方自治的明智。他們在總結這一時期的經驗時說:一切將鄉鎮再次集中的努力都失敗了;人們可以制定把鄉鎮集中為專轄區的市鎮的計劃,但是很難強迫鄉鎮再次集結。直到20世紀90年代,法國的鄉村市鎮數量都沒有多大變化,只是有不少鄉鎮的農業人口減少、居住人口增加。從規模看,百人以下的市鎮約占13%,100~1 000人的約占76%,1 000人以上的約占11%
一、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緊密結合鄉村實際,聚焦高質量發展和高效能治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片區(經濟區)為單元編制鄉村級規劃,引領國土空間布局、生產力布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著力提升鄉村級(以下簡稱“鄉村”)規劃建設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前瞻性,強化規劃實施管理,建設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美麗鄉村,促進鄉村振興和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指導全縣鄉鎮形成一批鄉村規劃編制示范樣本,以先行試點編制的示范村鎮為基礎,根據省市目標要求及縣域發展,應編盡編鄉村規劃,實現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全覆蓋。建立健全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完善鄉村規劃法規政策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三)加強試點示范
結合我縣實際,以片區(經濟區)為單元編制鄉村規劃。2021年5月底前選擇鎮開展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試點,選擇7個產業發展試點村,6個鄉鎮振興示范村。2021年6月底前完成試點鄉鎮、村規劃編制需求摸排。2021年前完成13個試點村和1個試點鄉鎮的鄉村規劃編制初稿,力爭12月底前完成審批;2022年,全面啟動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村規劃編制工作;至2025年,根據省市目標要求及縣域發展,逐步推進編制余下村的村莊規劃和鄉鎮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力爭做到應編盡編。
(四)強化規劃管理
一是完善鄉村建設規劃管理機制,每個鄉鎮建立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按區域設置自然資源所,配備專職鄉村規劃師,2021年底前率先在已實施的鎮和13個示范村所在鎮先行各設置一名專職鄉村規劃師,所在村設置一名兼職鄉村規劃員。2023年底前,實現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全覆蓋,制定鄉鎮國土空間管理機構制度。2025年底前實現每個鄉鎮或片區配備專職鄉村規劃師,制定完善的鄉村規劃師管理制度。二是健全鄉村規劃法規政策體系。2022年前按照先規劃、后許可、再建設的原則構建鄉村規劃法規政策文件初稿,完善審批、項目監督、驗收等相關政策文件,2023年前完成鄉村規劃法規政策文件的宣傳及試落實工作。2025年確定鄉村規劃法規政策體系,建立全縣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監督信息系統。
(五)把握規劃重點
鼓勵人才下鄉,因地制宜編制規劃,產業用地復合高效利用,科學避讓自然災害風險,推動鄉村居民點適度集聚。
突出耕地保護。建立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評價機制。安排專人落實新增耕地核實認定和入庫監管工作,2025年底前實現對全縣13個鄉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非糧化”情況全覆蓋動態監測。
三、保障措施
(六)加大統籌推進力度。成立自然資源局鄉村規劃工作領導小組,以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分管規劃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及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任成員統籌力量開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規劃設計中心,由分管規劃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縣自然資源局加強日常評估和監督檢查,研究規劃實施中的新情況,及時提供技術咨詢、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等服務,做好規劃的動態完善。同時鼓勵鄉鎮探索研究村民民主監督機制,實施村民對規劃編制、審批、實施全過程監督。
(七)多渠道強化資金保障。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原則,建立鄉村規劃編制和實施的財政保障機制,以縣級財政為主,通過納入預算、財政獎補、整合上級有關資金等方式提供必要保障,支持鄉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一是規劃編制費用。目前我縣2021年鎮國土空間規劃和13個規劃編制試點村費用約405萬元,其中編制村莊規劃費約25萬元/村,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費80萬元/鎮(鄉),如連片建設,經費可適當降低,預計剩余鄉鎮和村還需投入資金約3000萬元。二是培訓學習費用,2025年前預計投入50萬元規劃培訓費用,每年投入約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