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30 10:26:02
導語:在社會治理工作建議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2010年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和全國、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貫徹總書記在在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抓好第一要務與第一責任,著力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上下功夫,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深化“平安四都”建設,全面提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水平,努力開創我縣綜治工作與平安建設新局面,為“海西建設、先行、詔安崛起、四都新作為”營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加大社會矛盾化解,著力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繼續按照縣委提出的“堅持‘零報告’制度,加強對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做到‘兩個第一’(即第一時間掌握信息、第一時間妥善處置),確保一方平安”的要求,推動“三個機制”建設:堅持情報主導維穩工作機制。加強情報信息和社會治安形勢預警分析,強化重要政治敏感時段社會管控措施,建立全方位的社會穩定預警機制。充分發揮基層維穩信息員在維穩工作中的“耳目”作用,密切關注宏觀政策調控力度、重點、節奏變化可能給社會穩定帶來的影響,密切關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推進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掌握矛盾糾紛易發多發行業、人群、部位的特點,拓寬發現各類維穩信息渠道,提高預警、預報、預測水平,更好地掌控社會治安局勢,筑牢維穩第一道防線。健全完善信息報送制度,明確信息報送內容和報送程序,嚴格信息報送責任。健全多元化調解機制。強化鎮村在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中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的職能,建設好各類調解組織,堅持疏導,落實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和機關干部下訪制度。堅持依法治理、調解優先,按照調解、行政三級辦理、法院二審終審的“路線圖”化解社會矛盾。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和措施完成積案清理工作,力爭用一兩年時間把涉法涉訴、執行積案基本消化解決。堅持多元化調解,推動調解組織機關、進企業,拓寬檢調對接、調訴銜接通道,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年內,鎮綜治委將結合開展深入排查整治、優化發展環境活動,全面摸排調處社會矛盾糾紛。完善處置機制。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建立健全重大社會決策、重大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特別是對涉及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充分聽取意見,兼顧好群眾利益,從而有效預防新矛盾的產生。完善突發預防處置工作機制,制訂更加符合實戰要求的預案,提高預測預知、現場指揮、依法處置、輿論引導能力。一旦發生,領導干部要迅速到達現場,主動靠前做好群眾工作,盡最大努力勸說、疏導群眾、平息事態。政法綜治部門要及時介入,協助黨委、政府迅速查清事實,落實穩控措施,確保第一時間處置好第一現場。深入推進依法治鎮進程,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推動在法治軌道內解決問題。
強化治安打防措施,著力提升動態控制能力
加大嚴打整治力度,落實治安防控責任,不斷提高社會治安掌控能力。堅持嚴打嚴防。嚴密防范、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等組織滲透顛覆和分裂破壞活動,推進“無”創建活動,嚴防危害國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事件發生。同時,要堅持穩、準、狠、快地打擊各種嚴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惡、涉槍涉毒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切實保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強化對重點人員、重點物品、重點陣地的管控。進一步完善以流動人口為重點的實有人口管理機制,建立重點高危人員信息庫,嚴格落實對有現實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傾向的高危人群的常態化管控措施。強化各項安全生產監管措施,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嚴防發生群死群傷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增強重點整治實效。全面排查和整治社會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政法部門尤其是公安機關,要總結去年開展整治涉車犯罪專項行動的經驗,下大力氣、多策并舉,努力控制“盜、搶”案件的高發態勢,狠煞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加大對虛假信息詐騙、制假販假售假等突出區域性治安問題整治力度;深入開展“掃黃打非”、打擊拐賣婦女兒童和禁毒、禁賭、禁等專項整治行動,重在解決突出問題,重在建立長效機制,重在人民群眾滿意。年內,我鎮將根據省、市、縣要求,部署開展深入排查整治、優化發展環境專項行動。各村(居)要排查確定一批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等治安亂點,采取領導包點、掛牌督辦、派駐工作隊、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捆綁等措施,限期改變面貌。整體推進治安防控。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推進農村、社區警務戰略,完善鎮、村(居)治安防范聯動機制。全面提升技防水平,不斷擴大技防、國道、省道沿線技防村(居)覆蓋面。落實單位內部安全防范措施。強化物業小區治安防范管理。堅持建設與管理并重,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技術手段并用,明確電信運營企業、用戶的法律責任,促進互聯網業界加強行業自律,提高網上發現、偵查、控制、處置能力,嚴防形成隱蔽性犯罪組織和破壞性社會動員力量。四都派出所、林頭防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年度計劃。
創新社會服務管理,著力加強綜治專項工作
創新社會服務管理、努力實現由防范性管理向平等性、服務性、無償性管理的轉變。突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按照“市民化待遇、親情化服務、人性化管理”要求,推動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切實解決好流動人口就業、居住、就醫、子女就學等困難。積極跟進全省重點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工作,穩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解決長期在本鎮就業、居住的農民工落戶問題,擴大村(居)流動人口服務站(所)覆蓋面,推廣租賃房屋“旅館式”服務管理模式,提高流動人口登記辦證率,探索建立“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服務管理新模式。強化以出租房屋為重點的流動人口落腳點的管理,切實做好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的銜接配合工作,有效預防打擊流竄犯罪。充分發揮流動人口中黨員、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增強綜治專項工作實效。建立監管所與家庭、單位、社區幫教管理的銜接機制,建設集教育、培訓、救助于一體的過渡性安置基地,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切實加強對“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親可投”刑釋解教人員的教育、服務、管理,幫助刑釋解教人員更好地融入社會。組織實施“青少年違法犯罪社區預警計劃”、“為了明天工程師范”、“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區”創建活動,加強對閑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教育、管理、服務和救助工作。加強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管理。部署開展重點青少年群體排查摸底專項行動。強化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奢華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切實推進平安文化市場建設,凈化青少年成長環境。加強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完善對境內社會組織的分類管理制度,探索加強日常監管的有效辦法。對敏感類社會組織的管理,民政、業務主管單位和公安、國家安全等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內部會商機制,增強工作合力。對境外非政府組織,特別是宗教類和基金類等背景復雜、政治意圖明顯的非政府組織,堅持利用、防范兩手抓,抓住重點組織、重點地區、重點領域,依法加強管理。對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要納入管理視線,做好對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
力求平安成果最大化,著力推進新一輪平安建設
圍繞加快海西建設的新定位,立足新起點,按照“量上求發展,質上求提高,面上求鞏固”的原則,強勢推進平安創建,力求平安成果最大化,推動新一輪“平安四都”建設向更高層次邁進。開展新一輪平安創建。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新一輪“平安”建設活動的實施意見》要求,以爭創“平安先行村(居)和“平安先行單位”為載體,鎮綜治委將根據縣里要求,推薦一“平安先行村(居)”接受縣考核驗收,鎮直部門要發揮領導、指導、管理、監督職能。堅持抓系統帶單位,帶頭推進行業系統平安創建,爭創縣級“平安先行單位”突出創建特色和實效。各村(居)要認真總結五年多來創建經驗,力爭“一村一品”,著力打造本地區的平安創建品牌,鞏固深化平安家庭、校園、金融、海域、企業、醫院、邊界等系列平安細胞品牌創建,不斷豐富載體、拓展領域,創出特色亮點。鎮綜治委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制定深化本行業本系統平安建設工作方案,明確牽頭單位、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將平安創建活動向各行各業以及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延伸,不斷擴大平安建設的覆蓋面。年內,力爭推薦一批單位報市參加全省行業系統平安創建現場推進會。持續加大平安建設宣傳力度,掀起新一輪平安創建熱潮,營造“平安建設人人有責、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社會氛圍。培育平安文化,打造平安品牌,擴大平安效應,使人民群眾對平安建設知曉率達到80%以上,對社會治安滿意率保持在90%以上并持續穩步提升。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為我局綜合治理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我局始終把抓綜治、保穩定放在重要位置,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每年都層層簽定目標責任書,目標具體,責任明確,強化了各級領導的責任。一是我局高度重視維護穩定工作,把維護穩定工作作為黨委、行政的重要工作來抓,一切工作以維護穩定為出發點,帶領全系統干部職工齊心協力共同做好穩定工作。2008年初,我局下屬單位部分離、退休人員為社保問題欲上訪,省局領導高度重視,多次要求基層單位領導認真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并要求對原本打算在春節、“兩會”前執行的一些措施延緩執行,讓離退人員過好春節,確保了“兩會”期間單位內部穩定。二是將單位維穩、奧運安保工作一起抓。2008年8月奧運會在北京召開,根據交通部海事局文件要求,我局黨委、行政高度重視奧運反恐安保工作,將奧運反恐安保工作擺在單位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召開了局屬各單位領導、綜治辦主任參加的奧運安保專題會議,進行了研究布署,向局屬各單位下發了《關于做好全系統反恐和安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上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扎實工作,舉全局之力全力做好奧運反恐安保工作,確保奧運期間系統內部的安全穩定。為加強奧運反恐安保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做好奧運反恐安保工作,經省局領導研究決定成立了由省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單位、部門(科室)負責同志組成的局安保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明確了工作職責和任務。局屬各單位按照省局的要求均成立了相應的安保工作領導小組。安保小組的成立為全系統做好奧運反恐安保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障。組織機構成立后,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系統內部安全及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奧運期間系統內部安全穩定,按照部海事局反恐安保工作的部署,我局結合工作特點和實際,研究制定了《反恐安保應急預案》。《預案》內容涵蓋了奧運期間單位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火災事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針對奧運或影響奧運的人為破壞、搗亂、惡性上訪及其他突發性事件,以及樞紐、電站、船閘的防恐安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堵航、沉船、打撈救助的應急處置程序及辦法。《預案》的制定,進一步提高了我局應急反應和救助指揮能力。
二、認清形勢,夯實基礎,開拓創新,進一步鞏固提升維穩綜治長效管理機制
我局正確分析形勢,提高領導干部對維穩綜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求領導干部要把困難估計更足一些,把應對措施想得更周全一些,把化解矛盾和維護穩定工作做得更細更實一些,牢牢把握維穩綜治工作主動權;同時進一步加強職工思想教育工作,把好維穩綜治隱患源頭關。特別要求各單位和機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干部職工尤其是離退休人員等不在崗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確保職工隊伍思想穩定。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局的公路工程處在綜治維穩工作中,注重發揮離退休黨員干部的作用,聘請了兩名退休黨員干部擔任單位綜治信息員,使單位領導能及時了解掌握離退休人員的思想狀況和需求,有針對性的做好思想工作,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為單位做好綜治維穩工作創出了一個新方法,一條新路子。
三、完善制度,抓住關鍵,規范綜合治理工作
制度是管理的根本。為了使綜治工作規范化,我們制定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并實行綜治工作問責制,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層層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并將責任內容進行量化、細化,具體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部門、每個人員,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同時工作中我局注重完善制度,抓住關鍵,逐步規范綜合治理工作。規費是我局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2008年,省政府決定對部分水域實行全面禁采或限采,該決定出臺后,我局規費征收形勢嚴峻,職工的收入和生活或多或少會帶來一些影響,這樣一來影響穩定的因素也隨之增多,面對這種形勢,省局黨政領導班子一方面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抓住關鍵,完善內部管理,及時召開班子會議,對全局面臨的形勢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分析和評估,作出了進一步加強經費的使用管理,盡量減少非生產性開支,加強機關經費的管理,嚴格控制行政經費支出,壓縮招待費和其他經費,開源節流,在經費極其緊張的情況下,盡力做到職工收入不減,生活水平不降的決定,維護了系統內部的穩定,保持了單位職工隊伍思想穩定,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四、真抓實干,文明執法,切實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營造和諧的海事執法環境
我局是依法履行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行使行政權力,維護公共利益,服務社會的行政主體。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與構建和諧社會,和諧平安交通、和諧平安水上交通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局在抓好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單位內部穩定的同時,注重抓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構建和諧平安水上交通工作。
為進一步打擊“三無”運輸船舶違法運輸行為,我局于2008年1月29日印發了開展打擊“三無”運輸船舶統一執法行動方案,在全省水域范圍內繼續開展打擊“三無”運輸船舶統一執法行動。各級海事管理機構在省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時間、統一方案、統一標準的要求對各自轄區內從事運輸的“三無”船舶開展統一整治行動。省局先后召開4次整治“三無”船舶調度會進行督導。相關分局通過設立“三無”船舶整治點,充分發揮檢查站及減載貨場的作用,對“三無”船舶進行查處,有的分局加強與公安等單位的協作,打擊“三無”運輸船舶成效顯著,出江船舶嚴重超載運輸的勢頭得到一定的遏制,“治超”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繼續強化了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深入開展反水上運輸超載、打擊“三無”船舶非法運輸專項整治活動等一系列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扎實做好了重要時期和重點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大檢查,有效保證了元旦、春運、“兩會”、“五一”、“奧運”等重點時段全省水上交通無事故,繼續保持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的平穩。2008年全省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失蹤指數按省安監部門的統計比2007年分別下降33.3%、42.86%。死亡人數比省安委會下達的年度考核控制指標少死亡5人,全年未發生渡運安全事故。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為構建和諧平安水上交通和水上社會治安的根本好轉作出積極的貢獻。
五、齊抓共管,積極配合公安、漁業、水利等部門做好嚴打和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切實推動所轄水域和諧平安水上交通工作
維穩綜治工作是一項全局性的社會系統工程,單靠一個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我局自始至終牢固樹立“一盤棋”思路,發動廣大干部職工共同參與,形成齊抓共管、多部門聯動、整體協同作戰的新格局。特別是在奧運期間,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奧運期間水上安全,我局各級海事管理機構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管力度,對所有從事運輸的船舶和渡運量較大的渡口渡船進行了全面的安全檢查,對重點渡口、渡船實行了現場監管,嚴禁超載,并將責任落實到人,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我局還與公安、漁業、水利等部門聯合開展了打擊利用水上交通事故進行惡意敲詐勒索,漁船占據航道非法捕魚,農用船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的整治行動。通過聯合整治,維護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為水上交通運輸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環境。全省海事系統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貫徹部黨組對奧運安保工作的各項部署,將奧運安保與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作為政治任務,積極發揮優勢,集全系統之力,忠誠履責、恪盡職守,在水上交通管理、水上搜救、船舶與港口保安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廣大海事干部職工堅守崗位、連續作戰,無私奉獻,用實際行動展現了海事部門恪盡職守、忠實履職的風采,得到了部黨組的高度肯定。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總體部署,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的有關規定,現就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
(一)統一思想認識。創業是勞動者通過自主創辦生產服務項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市場就業的重要形式。勞動者通過創業,在實現自身就業的同時,吸納帶動更多勞動者就業,促進了社會就業的增加。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有利于發揮創業的就業倍增效應,對緩解就業壓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是實施擴大就業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是新時期實施積極就業政策的重要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通過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優化創業環境,鼓勵和扶持更多勞動者成為創業者。
(二)明確指導思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創新,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從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和創業環境著手,逐步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工作新格局。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強化創業服務和創業培訓,改善創業環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不斷激發勞動者的創業激情,增強創業意識,鼓勵更多的城鄉勞動者通過自主創業實現就業。
(三)突出工作重點。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地方的優勢產業、特色經濟,確定鼓勵創業的產業指導目錄,制定扶持政策,鼓勵創業者進入國家和地方優先和重點發展的科技型、資源綜合利用型、勞動密集型、農副產品加工型、貿易促進型、社區服務型、建筑勞務型和信息服務型等產業或行業。鼓勵和支持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擴大創業領域。重點指導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和返鄉農民工創業。積極采取措施促進軍隊復員轉業人員、留學回國人員等創業。力爭用3到5年的時間,實現勞動者創業人數和通過創業帶動就業人數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體系,使更多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勞動者成功創業。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
(四)放寬市場準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礙創業的各種行業性、地區性、經營性壁壘。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國家有限制條件和標準的行業和領域平等對待各類創業主體。在法律、法規規定許可的范圍內,對初創企業,可按照行業特點,合理設置資金、人員等準入條件,并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制定促進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優惠政策。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以及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市場準入條件。
(五)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和企業交費登記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亂培訓行為。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立項、審批和辦證手續,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開辟創業“綠色通道”。依法保護創業者的合法私有財產,對嚴重侵犯創業者或其所創辦實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法查處。對創業者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政府部門要及時受理,公平對待,限時答復。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要按有關規定,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強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實有利于勞動者創業的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資金補貼、場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扶持勞動者創業。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細化操作辦法。多渠道籌集安排資金,支持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展開。要針對經營成本上升以及政策和市場環境變化的情況,兼顧行業穩定發展和結構調整升級,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保護創業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鼓勵創業企業擴大就業規模。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勞務輸出地區要積極探索完善相關扶持政策。
(七)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支持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積極探索抵押擔保方式創新,對于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有利于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項目,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提供融資支持。全面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創新管理模式,提高貸款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并進一步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多種所有制金融組織,創新農村貸款擔保模式,積極做好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金融服務。建立健全創業投資機制,鼓勵利用外資和國內社會資本投資創業企業,有條件的地區可設立各種形式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
三、強化創業培訓,提高創業能力
(八)加大培訓力度。建立滿足城鄉各類勞動者創業的創業培訓體系,擴大創業培訓范圍,逐步將所有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納入創業培訓。加強普通高校和職業學校的創業課程設置和師資配備,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對參加創業培訓的創業者,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創業培訓的,其按規定享受的職業培訓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開支。
(九)提高培訓質量。從規范培訓標準、提高師資水平、完善培訓模式等方面入手,不斷提高創業培訓的質量。定期組織開展教師培訓進修、研討交流活動,加強師資力量的培養和配備,提高教育水平。采用案例剖析、知識講座、企業家現身說法等多種方式,增強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根據不同群體的不同需求,開發推廣創業培訓技術,不斷提高創業成功率。
(十)建立孵化基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安排勞動者創業所需的生產經營場地,搞好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優先保障創業場地。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或利用原有經批準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大學科技園區、小企業孵化園等建設創業孵化基地,為進入基地的小企業提供有效的培訓指導服務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增強創業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市場競爭能力,提高創業穩定率。
四、健全服務體系,提供優質服務
(十一)健全服務組織。依托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創業指導服務組織,開發創業指導技術,完善創業服務功能,提高創業服務效率,承擔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組織、服務和實施責任。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和各類創業咨詢服務機構的作用,共同做好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推動創業咨詢服務工作的開展,建立由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及政府工作人員共同組成的創業服務專家隊伍,逐步形成創業服務指導專兼職隊伍。
(十二)完善服務內容。根據城鄉創業者的需求,組織開展項目開發、方案設計、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建立創業信息、政策平臺,搭建創業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監管、企業與個人開發、市場運作的創業項目評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創業項目資源庫,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制度。通過上門服務、集中服務、電話服務等多種形式,為創業者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開業指導和咨詢服務。建立創業者信息管理服務系統,設立創業服務熱線,接受創業者的咨詢和投訴,提供及時有效的后續服務和跟蹤指導,注重對創業失敗者的指導和服務,幫助他們重樹信心,再創新業。
(十三)提供用工服務。為創業者、新創辦企業及其所吸納的員工提供公共就業服務。指導創業企業結合生產經營需要,落實職工教育經費,做好職工的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組織各類培訓機構按照用工需求開展定向、訂單培訓,為創業企業提供合適人才。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符合條件人員,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推進社會保障制度和戶籍制度改革,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創業者及其招聘的勞動者提供社會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職稱評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創辦企業工作,擴大創業帶動就業的規模。
五、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工作開展
(十四)強化政府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促進創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擺上就業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推廣經驗典型,積極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全面開展。重點指導推動工作基礎較好,條件相對成熟的城市,根據本意見的要求,實施以創業帶動就業相關扶持政策,在組織領導、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和社會參與等方面積極探索,率先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體系,建立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創業型城市。
(十五)完善工作機制。各地區要發揮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的作用,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中小企業管理、教育、建設、國土資源、財政、商務、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共同參與、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工作小組,共同研究制定和實施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計劃。把優化創業環境、完善落實創業政策以及提高創業培訓效果、創業服務質量、創業初始成功率、創業穩定率、創業帶動就業率等作為衡量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主要工作指標,列入當地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共同做好創業帶動就業工作。
(十六)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創業教育,提高創業意識,建設創業文化,使更多的勞動者樂于創業、敢于創業;發揮社會各方面支持和推動創業工作的積極作用,營造全民創業的社會氛圍;加強輿論引導,弘揚創業精神,樹立一批創業典型,特別是面對失敗不屈不撓成功實現再創業的典型,營造崇尚創業、競相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和諧創業環境和良好輿論氛圍。對在創業帶動就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
一、重在加強領導,全面推進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實
區政協領導始終高度重視依法治區各項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擺在政協常委工作的議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計劃,今年來召開了3次專題會議,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政協領導更是以身作則,多次帶頭參與法律宣傳,入戶訪視等活動。主動按照掛鉤聯系點制度要求,多次組織召開現場辦公會,解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一)健全組織,完善機構。根據《*市2008—2012年依法治區實施方案,為保證新一輪依法治區目標的全面、有效實施,按照政協的特點、職能,及時調整充實,完善政協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黃勝富副主席任組長,辦公室主任鄭碧輝、社會和法制委主任莊瑞文為副組長,各專委會主任、辦公室人員為成員的領導機構,使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實。在政協二屆會議上,還相應成立了社會法制委普法小組,各鎮(街道)政協聯絡組也相應成立,形成政協各方參與、運作有序的依法治理工作機制,為依法治理普法工作深入開展,提供了堅實保障。
(二)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部署。按照區依法治區普法實施方案,政協及時傳達學習分析普法成員單位落實工作目標情況,及時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在政協會議上領導親自部署,結合工作情況提出要求并通過鎮聯絡組現場會,各種活動中具體體現。政協領導,辦公室、社會法制委積極參加依法治區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
(三)開展學習培訓,落實考試考核制度。我們認真按照要求每年集中安排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培訓不少于40學時,對執法人員不少于5天的更新知識培訓,政協連主席,二位副主席親自為本系統人員上法制課,最近政協及時組織委員學習新的8部法,提高委員法律水平,為履好職典定基礎。
(四)落實依法治理經費保障:政協始終把依法治理普法經費列入政協經費開支的預算,并建議區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0.5元撥給提高到每人每年1元撥給,得到了落實。
二、重在法律宣傳,營造創安氛圍
政協社會法制委認真地按照“五五”普法規劃和《關于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的意見》精神,與區有關部門一道,采取多種形式,利用新的載體對社會進行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創安氛圍。一是政協委員積極參加區組織的法律宣講團宣講活動。二是牽頭組織公檢法司及欣港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對各鎮、學校、企業進行了法律宣傳教育,開展法律咨詢活動。三是開創政協法律講堂,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進機關、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舉辦“平安和諧進漁村”、進廠區專題宣講活動,營造氛圍。四是與司法局等單位舉辦了一場法律知識競賽活動,并通過泉港電視臺法律欄目轉播,得到良好的社會效應。五是開展法律故事會活動,采取以法釋案的方式,進行法律宣傳教育,取得明顯效果。
三、重在法律援助,促進社會和諧
按照政協三大職能,充分發揮優勢,推進和諧社會,堅持把關注民生、服務社會作為促進和諧的切入點,通過一系列專題活動,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一是與法院、司法局、欣港律師事務所等單位舉行了法律援助,對弱勢群體,重點困難戶進行了法律的援助。二是參與開展系列義診活動,通過義診援助活動,發放法律宣傳手冊600多份,進行了法律宣傳援助。三是協助局幫助做好息訪工作,對人民來信和對象做好解釋工作,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引導他們走上法律渠道。
四、重在履行職責,發揮特點優勢。
政協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發展規律,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推進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實。
(一)開展政協委員視察活動。六月份認真開展司法服務中心的視察活動,組織五十多名政協委員視察后龍鎮峰前村“普法維穩服務站”為服務中心為載體,以“三種調解”以手段,全面進行普法。二是為了加強經濟法治建設,不斷規范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第二季度政協組織委員對市場超市供應、食品衛生情況的視察。第一季度組織經濟屆委員視察區排污管道、環境保護、節能降耗等視察活動,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完善投資市場監管。
關鍵詞:綜合治理;把握;基本原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指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和協調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建立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對社會治安實行綜合治理,既是保證我國長治久安的戰略方針,也是一項改造社會、改造人類的具有深遠意義的社會系統工程。要完成這樣一個具有長期性、復雜性、綜合性和廣泛性的艱巨歷史任務,就必須確立并遵循符合其自身規律和特點的基本原則,才能保證其高效有序地運作,筆者認為應把握五個方面的原則。
一、群防群治原則
要廣泛發動各方面積極因素,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聰明才智和首創精神,形成人民戰爭的大海,不給犯罪分子任何藏身的地方和喘氣的機會。確保本單位本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扎實有效的開展下去。保一方平安,建一方業績。
二、科學原則
要強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科學性。如果我們把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作為一個整體來加以研究,那么我們就發現它具有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矛盾性和規律性。正是這種特殊性,使得我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學科這一嶄新學科的建立,成為必要和可能。
三、預防為主、重在治本原則
要在宏觀上把預防工作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最基本的立足點和出發點,注重從抑制和消除產生危害社會治安現象的具體原因和條件入手,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防止違反法律、紀律、道德等社會行為規范的現象發生,從而達到治本之目的。要花大力氣全面深入地認真研究和分析產生危害社會治安諸多現象產生的各種原因和條件,特別是那些引發違法犯罪具體的、現實的直接原因和條件,并積極尋求消除這些原因和條件的正確途徑和有效措施。
四、法制原則
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法律的軌道,在法律制度上保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和權威性。堅持法制原則,首先耍做到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制,以保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長期扎扎實實地堅持下去。
落實“一崗兩責”責任,按照推行“屬地管理”、落實“直線責任”總體要求,形成“誰主管誰負責”的局面。社會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可分別不同情況,采取多種形式。
(一)綜合性的承包責任制
自上而下逐級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目標要求、職責任務、檢查監督、評分標準和獎懲辦法等都明確加以規定。
(二)專業性承包責任制
消防、特種行I管理、暫住人口管理等,因其治安狀況的行業特點明顯,需要分門別類,承包落實特定的治安責任。
(三)單項性承包責任制
對于某些企事業單位對貴重物品儀器、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機密文件資料、金庫等要害部位的特別管理,實行單項承包到人,按規定兌現獎懲。
(四)單位治保責任制
把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納入生產經營承包責任制,列為政治思想工作目標管理和企業標準化管理的一項內容,層層承包,逐級落實,使治安保衛工作與生產經營、政治思想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同評比、同獎懲。
五、協調一致原則
要從宏觀上對社會治安綜合治安工作予以統籌協調,以提高這項工作的整體功效。綜合治理的最大優勢,就是通過系統的內在協調,充分發揮事物的整體綜合效應。尤其是下列各主要系統的協調運作對于推動整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至關重要。
(一)指揮系統
該系統包括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涉及全黨全社會各個方面,必須在黨委統一領導的同時,政府也要擔負起重要的領導責任,大量的工作要由政府去組織實施。
(二)立法系統
包括國家和地方各級立法機關。立法機關要經常了解和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踐中的各種立法需求,及時制定和完善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并保證各有關法律法規的協調發展。
(三)司法系統
該系統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安全、司法行政等部門。它們在綜合治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積極偵破、、審判各種刑事案件,依法打擊危害社會治安的違法犯罪分子;及時消除社會的不安定因素;結合辦案,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并運用公安通知、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等形式,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堵漏建制,提高“兩勞”人員的幫教工作質量,減少“兩勞”回歸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等。
(四)群防系統
主要包括:1.民調組織。要大力疏導和及時調解各種社會矛盾和民間糾紛,避免矛盾激化升級;2.單位內保組織。切實加強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和技術防范措施,“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3.街道、居委會等基層治保組織。要在積極維護當地治安秩序的同時,大力加強城鎮聯防,消除治安死角;4.保安服務公司。在不斷提高保安人員政治和業務素質的基礎上,為大型企業等重要單位提供專業性優質可靠的安全保衛服務。有領導、有計劃地建立和健全各種群防群治組織,逐漸形成立體式、網絡化、綜合型的治安防范體系。
(五)教育系統
學校教育重在育人,要強調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特別要做好“雙差生”、流失生、工讀生的思想轉化工作。宣傳、文化、藝術、影視、出版等部門和單位要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多出健康有益的精神產品,剔除文化垃圾。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尤其是要做好后進青少年、輕微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
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一)召開會議,積極宣傳、動員和部署
前階段,我們分別召開相關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3次,特別是4月14日,組織全體安委會成員單位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召開專項動員會,對今年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會上安委會辦公室對實施方案作了認真細致地解釋,并對隱患分類分級知識和對重大隱患逐級登記備案并上報、落實整改措施和督促整改責任等制度進行教育和培訓。街道分管領導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級的責任落實、措施落實和經常化、制度化、長效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嚴格的要求。
(二)迅速行動,認真開展檢查、排查和督查
1、認真開展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按照市、區有關階段性和條線工作部署,今年以來我們分別發動安委會成員單位進行安全大檢查3次、專項安全檢查6次,主要對生產經營企業、人員密集場所、道路交通運輸、山林防火、建筑拆遷工地、食品行業等單位和場所的安全管理情況和現場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進行排查;另外,還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燃氣行業、煙花爆竹銷售點、化工企業、鑄(鍛)造行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消防安全等重點單位和場所進行專項安全檢查。雪災期間組織對建筑物質量特別是標房和市場的鋼結構彩鋼板頂和危舊設施進行全面隱患排查和整改;3-4月份,分別組織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1次,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隱患專項排查2次,共發動344家單位和場所進行自查自改,各社區和條線排查企事業單位252家,共發現各類隱患462條,當場責令企業整改一般隱患452條,整改率97.3%,其中火災隱患304條,當場責令企業整改一般隱患257條,整改率84.5%、特種設備事故隱患12條、當場整改7條,整改率58%。同時還進行化工生產專項整治檢查1次,檢查單位16家次;鑄(鍛)造行業專項整治檢查1次,檢查單位6家次,建筑行業專項整治檢查1次,檢查單位32家次。通過安全大檢查和隱患排查,我們從中發現了本級督辦較大等級以上事故隱患24家(處),針對以上隱患,我們都開出了整改指令書,責令主體單位及時整改。
2、深入發動主體單位自查自改。為了進一步落實主體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改的責任,我們于5月初,統一向生產經營單位印發了國家安全總局第16號令和文共900多份,就主體單位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三項制度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等級劃分判斷等知識進行發動和宣傳教育。并要求企業每月執行自查自改行動結果報告制度。通過下基層召開專題宣講會,實地積極指導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改,提高自身消除隱患的能力和本質安全。5月份,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改171家,自查率65.7%,查出各類隱患260條,短期內整改到位242條,自改率93%。共投入整改資金17.497萬元。
3、認真開展督查,確保排查工作質量和整改效果。我們制定了街道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制度,每月定期對社區和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督促檢查主體單位工作開展和措施落實,特別放在重大隱患的整改跟蹤上,避免產生活動走過場、應付塞責、短期行為等不良現象,努力確保活動能順利、有效、持久地開展。
(三)落實措施,加強隱患整改、督促和跟蹤
針對危險等級較高的隱患,我們進行了備案登記,并積極組織和協調相關安委會成員單位進行聯合執法,落實整改整治措施,督促主體單位和業主整改,及時消除各類隱患。目前,24條本級督辦較大事故隱患已整改、整治到位15條,整改整治率為62.5%,它們分別是:整改銷案易由自然災害引發建筑物質量安全隱患10處、無證或超期年檢特種設備隱患2條、電力設施隱患1條、門面房“三合一”場所2處。另有9條較大事故隱患正在繼續整改中,它們分別是:“三合一”場所和消防設施隱患2家、化工企業專項整治隱患單位2家、無證或超期年檢特種設備隱患5處。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主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意識普遍不夠強、措施不夠力。在5月份上報的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登記匯總表情況來看,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改查率位65.7%;其中,有18.7%的企業排查結果無隱患;對于較大等級以上隱患企業自身不可能自報家門,主動接受上級執法部門的查處,只能靠執法檢查來發現和整治。
2、各級條線相關工作組織行動欠統一,造成塊上工作重復、無頭緒。建議:在區安委會辦公室統一協調下按區總體方案分條線實施,扎實推進。
3、本級安委會成員單位行動速度和效果不一,影響街道安委會辦公室統計和督查協調工作進度。
由此看來,要推進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廣度和深度,不能把工作責任過分依賴于主體單位的“自查自改”上,而要依靠各級監管部門把工作重心集中在較大等級以上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和督促整改整治上。
三、下階段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做好宣傳發動和教育培訓工作:要以“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提高全社會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責任感的認識。主要抓好三點:
1、繼續深入社區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專題宣講活動,提高街道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2、建議區局在組織對企業負責人和安全員的資格培訓時,單獨設置一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專業知識課程。
3、通過“安全生產月”宣教活動,著重向全社會宣傳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專業知識,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參與隱患排查和整治的積極性。
程,實現依法治國方略,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是否有一部適應社會形勢需要的普法規劃。下面,結合自己多年的普法工作經歷,就“五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談談看法。
一是要強化組織領導保障機制。法制宣傳教育是一項全民性工作,涉及面廣,因此建立一個具有指揮全局的權威性的領導機制,是實現普法目標向更高層次邁進的關鍵所在。前些年,通過各級普法機構的努力,基本保證了普法工作的順利進行。但是,隨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工作機構不協調、不適應的問題更為突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進展,必須形成更加科學的、統一的、強有力的組織領導運行機制。可借鑒湖北、遼寧、安徽等省制定普法宣傳教育地方性法規的做法,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的名稱、編制、經費、人員、職責、職權等作出統一規范。名稱可定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可與本級司法行政部門合署辦公,但應作為常設機構設置,配備一名同級副職為專職副主任和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單獨列編。
二是要強化剛性保障機制。我國已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這一基本治國方略載入憲法,有些地方也在嘗試立法。但僅限于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行規范,依法治理工作則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設工作長期處于無法可依,甚至出現用傳統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設的現象。因此,國家應盡快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其組織、機構、職能、責任、義務等,以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權威地位。“五五”普法期間,還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責任制度、考試考核制度、監督檢查制度、評比獎勵制度等各項制度,并用法律規范加以確定,以規范和結普束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強化考核評估保障機制。“五五”普法規劃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種權威性的長效評估機制,明確創建目標,制定工作標準,定期檢查驗收,公開評比結果。普法主管部門每年應根據工作安排,制定相應的考核辦法,對各部門、各單位實行百分制考核評議。對連續兩年取得考核優秀等級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評先樹優資格,單位掛牌整改,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或由普法主管部門建議同級黨委、政府予以免職。要建立領導干部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考試考核、領導干部法律素質考察、領導干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核等制度。規定領導干部年度普法考試不合格,其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考核不得評為合格以上等級。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考試考核連續兩年未達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職務或跨區域、跨行業轉任新職務時,還必須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考核。凡考試考核不合格的,暫緩任命并進行補考。兩次考試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不再提請任命,以督促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認真履行職責,重視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
四是要強化監督激勵保障機制。檢查監督是落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新聞監督和群眾監督等為主要內容的監督機制。同時,認真開展執法檢查,對查處的違法問題,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并提出整改意見,限期糾正,以保證普法任務的落實。特別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依法行使國家權力,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得以實現。要通過建立執法責任制,全面推進依法治理工作。要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三個文明”建設的各種獎項之中,廣泛表彰學法、守法、依法辦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進集體個人。尤其要注重對從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進典型的表彰獎勵,逐步改變五年表彰一次的慣例。同時,對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勇于揭發者也要予以表彰獎勵,以弘揚正氣。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五是要強化隊伍建設保障機制。普法隊伍建設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順利進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隊伍建設狀況來看,仍是一個薄弱環節。拿我們地區來說,縣市、區級專職普法人員為人編制在司法局,基層單位多數是兼職人員且年齡偏高,這根本不能滿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五五”普法期間,一方面可通過單獨列編定編的形式,徹底解決普法人員不足、不專的問題。另一方面要加大法制新聞隊伍、法制文藝宣傳隊伍、法制宣講團隊伍、法律服務志愿宣傳隊伍、退休老干部法律宣傳隊伍“五支隊伍”的建設力度,充分發揮他們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中堅作用。同時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升隊伍的整體素質,堅決清除那些違法違紀人員,促進執法狀況的全面改善,以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更好地學法、守法和依法辦事。
一、組織落實情況
(一)成立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實施。
為確保順利開展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我縣聯社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由聯社*主任任組長,*、*兩位副主任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稽核監察部,負責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各信用社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確保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制定實施方案,擬定工作內容。
我縣聯社案件專項治理以“兩個提高”、“兩個加強”、“兩個下降”、“兩個加大”“兩個建立”和“五嚴格”、“五加強”為指導,制定了《*農村信用社案件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分五個階段開展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擬定各階段工作內容,并將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納入各信用社年度經營目標考核,對未按上級要求開展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或者組織開展工作不力導致進度緩慢的信用社,其年度考核一律實行一票否決制,直接取消該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并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政紀或黨紀等處分,定期召開案件形勢分析會,對案件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確保開展案件專項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努力實現“一年初見成效、三年大見成效”的階段性目標。
(三)制定督導計劃,開展督導檢查。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信用社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完善內控管理制度,實現管理水平上新臺階,及時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案件專項治理指示精神,加強對各信用社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導,我縣聯社制定了《*農村信用社案件專項治理督導工作計劃》,對各信用社案件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督促指導各信用社扎實開展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確保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效果達到預期工作目標。在20*年度對各信用社案件治理督導檢查14次。
二、組織實施情況
(一)清理規章制度,開展內控評價。
為加強對信貸、會計、出納、儲蓄等崗位的內控管理,了解和評價我縣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我縣農村信用社制定了《*農村信用社開展內控檢查與評價工作方案》(新農信聯發〔20*〕141號),研究解決存在問題的對策,探討現有規章制度的修改意見或建議,根據評價和檢查情況,新制定了內控管理制度項8項,補充完善相關管理制度6項,明確有關業務操作規程,進一步完善內控管理機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責任追究以“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上掛兩級,問責到位”為原則,對所有直接責任人、相關責任人和領導責任人全面問責,不留空檔,逐步使所有員工在工作和履行職責過程中時刻繃緊依法合規這根弦,要對自己的行為充分負責,時刻意識到因自己行為對上下級、對員工、對家庭、對單位、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使員工對違法違規事件的由“不敢為”向“不想為”轉變。
(二)開展案件專項治理“回頭看”檢查工作情況。
加強對存在問題整改工作,對20*年以來專項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銀監會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和案件責任制情況進行“回頭看”,專門召開“存在問題整改研討會”,由存在問題整改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存在問題整改臺賬,對存在問題采取銷賬方式進行管理,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和制度執行到位(20*年發現問題28個,已全部整改)。
(三)對易發案件薄弱環節、要害部門、重點崗位人員的隱患排查情況。
1、制定檢查方案,組織開展檢查。根據上級管理部門有關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指示精神,我縣聯社制定了《*農村信用社案件專項治理檢查(自查)方案》,重點檢查授權卡(柜員卡)、印鑒密押、空白憑證、金庫尾箱、查詢對賬、輪崗休假、安全保衛,以及錄像檢查、槍技彈藥管理等關鍵領域和環節,根據檢查方案,將有關項目內容制定檢查工作表,布置各信用社按工作表內容開展自查,抽調聯社各職能部門人員組成2個檢查組,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操作風險檢查,并在六月份根據省聯社布置,對照省聯社檢查方案,對上次未檢查的項目制定補充檢查(自查)方案,重新組織開展檢查(自查),本年度共檢查出內控風險問題28個(存在問題大部分現場已整改),并設立存在問題整改臺賬,落實相關整改負責人和責任人,進一步挖掘我縣農信社潛在的內部經營風險,防范案件發生。
2、實行強制休假,開展排查工作。為貫徹落實強制休假制度,強加對重要崗位人員審計工作,深入開展我縣農村信用社案件專項治理,有效防范內部經營風險,在9月份對全縣信用社各崗位人員分兩批(次)實行強制休假,結合強制休假工作開展,對各信用社主管會計和信貸會計崗位開展審計工作,制定《*農村信用社重要崗位人員審計實施方案》(*農信聯發〔20*〕151號),及時發現違規操作問題,提出整改方案,消除風險隱患,促進我縣農村信用社依法合規經營,達到會計管理監督工作標準化的目的。同時開展了對各崗位員工進行家訪活動,聯社領導對分管理的部門負責人進行家訪,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家訪,信用社主任對本社員工進行家訪。通過層層家訪,進一步了解員工思想動態、家庭狀況等情況。同時,對三年以上在同一崗位人員實行崗位輪換,本年度對信用社副主任輪換3人、信貸崗位人員輪換18
人、網點負責人輪換4人、會計和出納人員輪換25人。
(三)今后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思路
今后,我縣聯社將繼續加強對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開展案件專項治理活動,將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議程,把案件專項治理工作長期開展下去,加大對違規責任人的懲處力度,嚴肅查處違規人員,營造清正廉潔、文明健康的學習工作與生活環境,進一步防范信用社金融風險。
(一)繼續深入開展案件專項治理,使廣大干部員工更加明確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目標、具體內容和要求,定期組織各崗位員工學習,確保全員參與案件專項治理,將案件專項治理工作落實到人、落實到崗,落到實處,有效防范我縣農村信用社內部操作風險。
1重慶市礦山環境治理現狀
1.1初步形成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體系在貫徹落實國家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等基本法規的同時,制定了《重慶市礦產資源管理條例》、《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重慶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管理暫行規定》和《重慶市地質環境監測管理暫行規定》、《重慶市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力地保障和促進了全市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和治理工作。
1.2初步形成了規劃控制體系市國土房管局于2000年起,由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較多的原國營6大礦務局片區的礦山地質環境進行調查工作入手,逐步開展了全市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工作。2005年,組織編制完成了《重慶市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06-2015)》。2008年8月,市國土房管局又組織了廢棄礦井的專項調查工作,目前正在編制《重慶市廢棄礦井治理(專項)規劃》。2009年2月,市國土房管局又組織編制了《重慶市城周礦山植被恢復子規劃》,將其納入《重慶森林工程總體規劃》中。為了對重慶市5大國有煤礦采煤沉陷區進行土地整治、改善礦區生態環境,編制了《重慶市五大國有煤礦采煤沉陷區土地整治專項規劃》。
1.3建立了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市國土房管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環保局于2007年2月出臺了《重慶市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初步建立了全市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此外,重慶市還建立了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從源頭上控制了礦山地質環境的惡化趨勢,加強了對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
1.4礦山環境治理工作初見成效重慶市陸續開展了許多礦山環境治理項目,這些項目的實施給當地的社會、生態和經濟帶來了一定的效益。如九龍坡區華巖鎮云峰村廢棄工礦地土地復墾項目的實施,新增了大量的耕地,緩解了人地矛盾,并為當地剩余勞動力提供了再就業機會,促進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中梁山四方井礦區的植被恢復治理,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質災害,改善了礦區的生態系統;北碚區三匯二礦和三匯三礦的矸石山治理,有效地防止了矸石山的滑移,保護了矸石山對面的大片茶園不遭破壞,保證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2存在的主要問題
2.1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矛盾依舊突出重慶市礦山企業95%以上為鄉村集體或私營小型礦山,這些礦山企業普遍存在重資源開發、輕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問題。
2.2礦山環境治理專項資金不足重慶市礦業開發歷史悠久,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與新產生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點多面廣,有的甚至十分嚴重,目前還缺乏治理資金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導致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欠賬太多,資金缺口較大。
2.3有關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法規制度不健全雖然重慶市初步形成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體系,但是仍缺乏一些配套的、可操作性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保護的法律法規及制度。
2.4礦山開采和治理技術有待提高礦山開采和治理技術不能適應環境保護與整治目標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一是大部份小型礦山開采方法、廢渣、廢水治理方法落后;二是土地復墾與還綠工程先進技術與方法推廣不夠,礦區的開采與土地復墾不能實現同步;三是缺乏專業的礦山環境治理的專業隊伍、專家咨詢和技術支撐體系。
2.5礦山地質環境狀況有待進一步查清目前,重慶市仍有很多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未進行實地調查,因此,還有待開展系統的基礎調查工作,全面摸清礦山地質環境狀況。
3保護對策及建議
3.1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使礦山環境治理有法可依加快相關法律和規章的制定,建立起配套的礦山環境治理法律法規體系,以適應新形勢下經濟、社會與礦山環境治理的協調發展,使礦山環境治理法制化。
3.2制定系統、科學的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全市礦山生態環境綜合防治規劃,并納入當地社會和區域經濟的計劃中,重點礦產資源開發區的礦產利用開發方案中也應制定相應的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努力使礦山環境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軌道。
3.3加強對礦山環境治理的監督和管理明確各管理部門的職責,統一各方權、責、利的關系,加大監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加強對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并向上級匯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提高監管效率。
3.4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完善獎懲措施,促進綜合治理多渠道、多層次、多方位籌集礦山環境治理資金,加強礦山環境保證金制度的落實,將礦山環境治理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并逐步加大投入比例。配套完善環境治理工作的獎懲措施,對礦山環境治理工作做得好的礦山企業應予以政策傾斜和經濟支持與獎勵。
3.5創新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機制完善“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機制,解決不欠新賬的問題,對于歷史遺留早已廢棄的礦山,由政府牽頭組織落實治理,把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列入政府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逐步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2]。
3.6依靠科技進步,樹立典型示范工程,提高綜合防治能力在礦山環境治理方法上,要敢于改革創新。可以組織礦山環境治理的專業隊伍,鼓勵各類科研和開發機構從事礦山環境治理的科研工作,建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專家咨詢和技術支撐體系,開展不同礦種、不同地區的治理研究,樹立典型示范工程,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