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06 03:55:53
導語:在衛生執法論文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1.1研究對象
某鎮已婚婦女3000名。
1.2研究方法
由某市皮膚醫院(某市性病防治中心)派出經培訓的專科醫生、檢驗人員、公共衛生醫師、護士等人員組成的研究小組,分別于項目起始階段即基線和12個月、24個月進行兩次隨訪共3次現場橫斷面調查,具體方法如下:(1)問卷調查:采用一對一的問卷搜集社會人口學、性病艾滋病知識、危險行為和疾病負擔情況等信息。(2)梅毒篩查和治療:利用梅毒快速檢測方法進行梅毒篩查,20分鐘告知結果。對于快速檢測陽性的對象,則抽血帶回某市皮膚醫院(某市疾病防治中心)進行確證檢測。對于確證現患梅毒的病人,及時通知檢測結果并及早按照國家指南提供免費規范治療。(3)健康教育:檢測前后專科醫生可以提供相關的健康知識,發放性病防治知識宣傳手冊,回答對象提出的問題,宣傳正確的知識。
1.3實驗
快速血漿反應素實驗(RPR)作為梅毒檢測的篩查實驗。梅毒螺旋體明膠凝集試驗(TPPA)作為梅毒檢測的確證實驗1.4統計學方法采用SPSS11.0統計軟件包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用均數±標準差(±s)表示,組間比較使用t檢驗。計數資料的結果采用卡方(X2)檢驗。以P<0.05為有顯著性差異,P<0.01為有極顯著性差異。
2研究結果
2.1梅毒快速檢測陽性率和梅毒確證陽性率(傳染報告陽性病例)
孕婦發病率為1.8%,非孕婦發病率為1.1%,兩組之間的差別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
2.2梅毒檢查的費用和治療費用
梅毒RPR檢查10元/人,確診20元/人。平均治療費用,孕婦高于非孕婦(P<0.05)。
3討論
關鍵詞:衛生監督;職位分級管理;薪酬體系
衛生監督隊伍建設是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機構改革的深入和職能調整的逐步到位,衛生監督參公管理勢在必行。由于歷史原因[1-3],衛生監督員這一群體在參公的道路上面臨諸多難題,矛盾問題不斷凸顯[4-5]。當下,全國20多個監督所試行衛生監督員職位分級管理模式,以解決基層監督員參公后的工作效能與收入分配難題,取得了不少成功經驗。本文就當前形勢下實施衛生監督員職位分級管理的利弊進行了分析,對存在的問題給出了針對性建議。
1基本情況
1.1衛生監督職位分級管理的由來
公務員法明文規定,法律法規授權、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事業單位,可列入參照管理范圍。近年來,我國不少省份的衛生監督機構均實施了參公管理。2012年,原衛生部為解決基層衛生監督機構實施參公管理后出現的機構級別低、領導職位少、監督員待遇下降等難題,印發了《關于開展衛生監督員職位分級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2]118號),探索以職位分級管理為基礎的衛生監督員管理新模式。2013年,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300余家衛生監督機構申請了職位分級試點,目前20余家衛生監督機構完成了試點工作,取得了初步經驗,發現了一些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地方。
1.2職位分級管理的必要性
衛生監督職位分級管理成功與否,取決于工作效率是否提升和職工對工作現狀的滿意度,使職工的生存幸福指數保持在個體期望的水平上。衛生監督員參公與國家錄取公務員有著較大的區別,畢竟衛生監督是特殊群體,半路參公,年齡、職稱、單位性質等,都對這一群體產生影響,尤其是待遇的落差較大,影響了執法隊伍的穩定[6]。衛生監督采用職位分級管理新模式:(1)能夠在公務員職務和監督員職位分級管理兩種體制中找到契合點,從而調和職稱與行政級別之間的矛盾;(2)有利于衛生監督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依據職位分類及其職位分級標準對監督員進行考核評估與職級評定,行政執法工作中實施動態調整,從而達到各揚所長、人盡其才的的;(3)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庸政、懶政和工作效率低下痼疾,讓整支隊伍充滿活力,執法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和改善;(4)發出國家“重視”衛生監督執法隊伍的信號,在大部分駕輕就熟的監管職能被調整的背景下,有利于穩定衛生監督隊伍“軍心”;(5)衛生監督機構作為衛計委委托執法的機構,開展職位分級管理也是貫徹黨的十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十三五”規劃、完善衛生監管體系建設的需要,是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與發展、適應依法行政的需要。
1.3職位分級管理的設計
所謂職位等級,是衛生監督員崗位、職責、能力和榮譽的集中體現。根據衛生監督員的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德才表現和工作業績等,參照公務員的職級模式,結合其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確定其職位等級。一般來說,衛生監督的職位分級大致可走兩條線:一是崗位分級,如行政執法崗位和后勤管理崗位應有所區別,至于崗位分幾級比較合適,這顯然需要在實踐中摸索,找到合理的辦法;二是能力分級,這體現的是學歷的差別、工齡的差別等。學歷、職稱、工齡等因素和公務員薪酬體系有較大的區別,這也是衛生監督參公道路的最大障礙之一。當然,職位分級管理還要考慮到單位的行政級別,據此確定不同級別職位的設置比例。另外,初次錄用的大專院校畢業生和現任監督員的首次評聘也有所區別,現任監督員需參照其現任行政職務或專業技術職務直接予以確認。還有一種情況是,同時具有行政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者,原則上按照就高原則予以確認職級。監督員的職務晉升與年度考核同樣參照公務員的管理方法來設計,體現效率和公平原則。
2職位分級管理面臨的問題
2.1有關部門對該項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
國家衛計委于2013年實施新一輪的衛生、計生機構改革以來,明確了衛生監督機構的性質,如行使行政執法權的衛生監督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條件和資質,實行資格管理、持證上崗等制度,并明確要求積極探索衛生監督員職位分級管理制度,為基層衛生監督員解決待遇等問題創造了條件。但是,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等政策措施的出臺,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大了各項津貼補貼的清理規范力度,該項工作受到影響,支持力度明顯減弱,導致工作推進不理想。
2.2職位分級管理與參公管理的有效銜接不順暢
如果衛生監督參照公務員管理,就必須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及各項配套政策法規,不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參照機關公務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執行機關的工資制度,單位所需經費統一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有收入的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有關規定。如果按照職位分級管理來落實薪酬和職務晉升,需要在公務員的職級和職務上與監督員的職位分級上有效銜接,由于這是新的管理模式,需要有關部門開展研究,明確兩種制度的對應銜接關系,顯然,當前這項工作進度不如意。
2.3職位分級缺乏科學統一的衡量標準
公務員的級別有比較成熟的劃分體制,并明確了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7,8]。公務員的職位分類制度,是將公務員的職位類別按照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并依此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監督員的職位分級目前并沒有比較成熟的分級標準,一些城市尚在試點中,由于各地衛生監督員的薪酬形成機制和激勵機制有所不同、管理的模式迥異,難以形成固定的模式來套用,因而職位分級管理的統一推進有一定難度。
2.4職位分級后監督員的繼續教育要求不統一
繼續教育差異在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型單位技術人員之間比較突出。由于行政單位公務員沒有職稱評定項目,沒有技能學分要求,因而對學術研究與科研創新沒有過多要求。實施分級管理后,一家單位的行政崗位和管理類的監督員與技術類的監督員在科研創新、論文撰寫、學歷深造等有關繼續教育方面的要求不統一,職級管理后的監督員還搞不搞科研,還寫不寫論文等,以及如何對各個級別的監督員開展績效考核,是否需要制定單獨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與規劃等,這也是制約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的難題之一。
3對策
3.1加強領導,積極推進職位分級管理政策措施
衛生監督職位分級是一項嶄新的管理制度,沒有現成的經驗和模式可以拿來當作參照或者遵循,需要一個逐步完善和發展的過程[9]。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為衛生監督職位分級管理的實施創造了條件。適應衛生監督執法醫學專業特點的這項改革舉措在部分城市已經取得了成功,例如深圳市衛生監督系統2015年辦理衛生行政處罰案件量為3784件,較2011年(917宗)增長313%。河南省南陽市衛生監督局、貴州省銅仁市衛生監督局、山東省菏澤市衛生監督局等地衛生監督員依法辦案的積極性大大提高。因此,地方政府和組織人事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衛生監督職位分級管理工作的領導,確保參公工作的順利實施。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制定該項工作保障政策和措施,嚴格條件和程序,積極做好申報和審核工作。
3.2開展調研,科學制定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機制鑒
于參公管理對衛生計生監督隊伍的特殊性,需要在參公管理與職位分級管理間找到契合點,審慎制定切實可行的監督員錄用、薪酬和職務晉升機制,保證兩項制度的有效銜接。建議有關部門開展職位分級管理的調查與研究,推出科學性強、操作性活的職位分級管理新模式,既要明確衛生監督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身份,又要有別于公務員的職務和職級評定模式。將技術性專業性強的監督隊伍按照職務分級管理和考核,實施季度、年度和任期三位一體的考核辦法。創造有利于衛生監督員薪酬穩定增長與年功積累和工作勤績密切結合的激勵機制,從而從根本上解決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留下的基層衛生監督員待遇較低和晉升困難等難題。
3.3積極探索,推出職位分級及待遇的合理標準
職位分級標準是該項管理模式的核心內容。衛生監督機構在參公時,除行政職務管理人員外,有技術職稱的監督員則多半選擇職位分級管理,所在單位在對監督員開展公務員登記備案時,要詳細地對照人事檔案,弄清當事人的工齡、學歷、職稱等基礎材料,考慮單位的規格、編制和職數限額,提出職位分級的科學性標準,要把握以下三個原則:一是客觀公正;二是效率優先;三是晉升規范。一旦確定職級后,不得隨意擴大實施范圍、不得自行變更晉升職級的條件、不得擅自提高職級待遇等。
3.4敢于嘗試,差別化制定監督員繼續教育模式
1現狀分析
1.1上海衛生監督學科建設探索
1.1.1制定學科發展規劃。上海市的衛生監督學科建設尚處于起步期,學科建設重點在孵化和積累階段。為此全市制定了衛生監督學科發展規劃,凝練衛生監督學科下一步發展方向。明確以衛生監督發展過程中的問題為導向,繼續重視并進一步開展對衛生監督工作的理論研究并有所創新和發展。同時,關注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實踐和應用情況,深化和擴展各類衛生監督技術方法的研究,努力提升研究成果的被認可度,使之發揮更好的社會效益。
1.1.2完善學科發展決策機制。為促進衛生監督各專科發展與相互滲透,充分發揮專家在學科建設重大決策中的作用,按照學科發展規律,市和部分區縣衛生監督機構組建了所級、學科組兩級學術委員會,并建立健全了相應的管理制度,所級學術委員會充分聽取各學科組的意見,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統籌、規劃、管理,有重點、有步驟地負責學科建設的具體實施。
1.1.3健全學科建設日常管理機制。為加強科研課題管理,使科研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和科學化,制訂了《科研管理制度》,對科研課題實施過程管理、目標管理,并開展課題中期評估以及結題驗收,促進科研規模不斷擴展,科研質量不斷提高。為加強與區縣所的溝通,推動各區縣所科研工作的交流,還建立了市區兩級科教聯絡員制度,在科研管理中引入了互動機制。
1.1.4建立學術交流定期平臺。定期召開學術論文交流會、講壇及學術論壇,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積極與高校、研究單位合作,邀請學術界知名學者和專家,每年組織多次全市性學術講座。通過多形式、多層次的學術交流與講座,擴大視野,了解前沿,促進了衛生監督學科建設。另外,2006年初我們創辦了《上海衛生監督》雜志,2011年更名為《衛生監督理論與實踐》,為衛生監督學術交流及論文質量的提高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1.1.5形成學科、項目、人才孵化機制。我們根據“全面推進、突出重點”的原則,建立了“衛生監督管理”、“環境衛生監督”和“醫療安全質量監控”3個二級重點學科,有重點的進行學科建設。自2006年起設立了“上海衛生監督科研基金”項目,充分發揮衛生監督科研課題“孵化器”的作用,鼓勵全市衛生監督機構開展應用性衛生監督課題研究。實施青年人才培養計劃。自2006年起在全市衛生監督系統內通過“個人申報、專家評審”的形式,擇優遴選了23名35歲以下青年衛生監督員,實施為期3年的優秀青年衛生監督人才培養計劃,培養模式為人才培養與課題研究相結合的方式,并采用“雙導師制”。
1.2上海衛生監督學科建設的成效
1.2.1科研課題。從2005年來,上海市衛生監督機構累計獲得各級各類項目354項、約1004.42萬元的資助(見表1)。“衛生監督學”已列為上海市第二輪公共衛生體系建設3年行動計劃中公共衛生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并獲100萬元的資助。
1.2.2。為促進學術交流,繁榮學術空氣,提高學術水平,推動學科發展,2006年初創辦了《上海衛生監督》雜志,2011年更名為《衛生監督理論與實踐》。為衛生監督學術交流及論文質量的提高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每百名監督員數從5.15篇增加到14.00篇(見表2)。
1.2.3人才培養。近年來已輸送多位學科帶頭人到國外知名學術研究機構交流訪問學習,掌握國際前沿動態,引入先進理念、原則、做法,為衛生監督學科快速發展提供推進引擎。2008年,市級衛生監督機構1名人員成功入選上海市公共衛生學科帶頭人培養計劃并獲30萬元的資助,10人成功入選上海市公共衛生優秀青年人才培養計劃。
1.2.4上海市衛生監督人員學歷變化。2006年,與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合作開設衛生監督研究生課程班,鼓勵和支持全市衛生監督系統在職人員參加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務管理、法律等專業學習,通過系統培養,提高衛生監督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水平。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占總人數的比例從2006年的42.20%增加到80.18%(見表3)。
2主要問題分析
2.1衛生監督學科基礎薄弱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1997年6月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學科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學科應具備其理論體系和專門方法的形成;有關科學家群體的出現;有關研究機構和教學單位以及學術團體的建立并開展有效的活動;有關專著和出版物的問世等條件。從學科建設發展角度上講,學科建設的內容包括學科規劃、學科隊伍、學科基地、學科項目、學科環境等方面[1]。對照上述基本條件和要求,衛生監督學科建設還有很長的路。
2.2衛生監督學科總體學術水平和人才培養不高
盡管近年來衛生監督機構在學術科研、人才培養等方面有了明顯進步,但整體而言,衛生監督學科建設仍處于起步階段,基礎較為薄弱,學科建設規模僅初具雛形。學科規劃、學科人才隊伍、學科基地、教學書籍等基礎條件與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的主干學科相比有相當大的差距。如尚未形成系統的學科發展規劃、缺乏學科領軍人才,沒有專門的教科書等。
2.3衛生監督學科不能適應業務發展需求
面對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的不斷提高、社會公共衛生問題的日益嚴峻、政府監管職能不斷強化等新形勢,衛生監督作為國家管理衛生事務的重要手段,承擔的任務越來越重,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大。而相對于公共衛生體系中的醫療服務和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學科的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由于成立時間較短,且限于目前人員的學歷層次,我們在工作中往往更多地依靠經驗執法,對問題的分析僅停留在操作層面,滿足于完成任務,既對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缺乏深入、系統研究的能力,也缺乏對自身工作科學發展的系統考慮。由于缺乏學科建設對于業務工作的支撐,造成衛生監督日常工作中取證手段和標準的缺乏、現場快速檢測標準的缺乏、評估指標的缺乏,這些都制約了衛生監督工作的發展。
3思考和對策
3.1明確衛生監督學科建設的長期戰略目標
學科建設是人才培養的基礎,是人才孵化成長的搖籃,是提高衛生監督能力和衛生監督工作基礎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把握好學科建設這個有力抓手,就把握住了衛生監督發展的關鍵,就能帶動衛生監督的全面可持續發展[2]。但是,學科建設并不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積累,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這就需要我們有耐心、有信心,以學科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目標,科學合理的設定目標,循序漸進,不斷探索改革現有衛生監督工作的方法和技術,致力于建設既能與國際接軌、又能反映和支持我國衛生監督工作實際的衛生監督學科。#p#分頁標題#e#
3.2構建衛生監督學科建設的框架
3.2.1衛生監督學科建設的主要框架。衛生監督學科建設框架應當以各基礎學科的衛生監督法規體系、衛生監督標準體系、衛生監督指標體系和衛生監督支持體系為研究重點。衛生監督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研究和完善旨在提高衛生監督依法執法能力,促進執法嚴謹與公平;指標體系研究目的在于正確評價衛生監督狀況,輔助評估和決策;衛生監督支撐體系研究則旨在提高衛生監督技術執法能力。
一、亮出法治利劍,州城管理井然有序
(一)依法行政,打造陽光法治城管
城管局集中行使城市規劃、市容環境衛生等九大方面行政處罰權,權大責重,先得自身過硬。一是遵守執法規范。建立城管權力清單和執法責任清單,健全行政處罰程序,嚴格裁量權行使,規范調查取證行為和執法文書,實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杜絕法外用權。堅持重大執法活動風險評估制度,避免決策失誤。二是做到文明執法。推行說理式、懇談式執法,執法人員做到先敬禮亮證、先指出違法違規事實、先講清處罰依據、先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后處罰。三是堅持陽光執法。公開城管執法依據、責任清單,聘請城管監察員,開展“市民城管體驗日”活動,調動市民參與城管工作,監督城管執法。依托數字城管系統,無盲點監管城市事件問題信息,實現精確定位和快速反應。
(二)部門聯動,整治城市管理亂象
城市管理涉及眾多領域,“六城”同創任務繁重,部門協同作戰攻堅。一是統一指揮調度。成立市城管委、“六城”同創辦公室,統一調配城市管理資源,將市容環衛、交通秩序等工作任務逐項明確責任部門,步調一致開展工作。二是聯合執法攻堅。城管、公安、環保、工商、“兩違”清理辦等多部門參與治亂保凈、治塵保潔、治噪保靜、治堵保暢、“兩違”整治行動,僅去年共查處城區“兩違”案件1176件,拆除“兩違”建筑3萬平方米,查處違章渣土運輸車900臺次,清理臨時流動攤點140個,處罰交通違章800起。三是建立長效管理措施。圍繞保潔,投入1500余萬元,添置噴霧車、洗掃車等環衛機械設施,城區機掃率達到755%;投資5571萬元,建設城區生活垃圾備用填埋場。圍繞暢通,強化人車分流,建設主干道全域電子抓拍系統,科技管控。圍繞嚴控大氣污染,對建筑企業嚴格執行“六不開工、五不上路”,對城區主干道實行灑水降塵、噴霧壓塵,成功創建省級環保模范城市。
(三)執法為民,樹立貼心服務品牌
用“執法為民、貼心服務”理念武裝執法人員頭腦,廣泛爭取市民支持,共同管理城市。一是教育疏導。遵循首次違章不處罰、處罰之前先告知等規定,區別知錯就改與屢教不改,做到處罰恰當。開展辦公進街面、隊員進網格、城管進社區“三進”活動,《市民文明手冊》,廣泛宣講城管知識、法規和典型案例,講明法理、講清事理、講通情理。二是疏堵結合。積極建議跟進城市規劃,配套完善給排水體系,補齊公交站、停車場、路網建設和背街小巷改造建設“短板”。推出利民便民措施,在學校、市場、醫院、景區周邊設置臨時攤點,化解弱勢群體“肚子”(衣食)問題與城市規范管理“面子”問題的矛盾。開展市容環境美好示范路、廣告示范街、最美工地、最美社區創建工作,實行日常巡查、定點值守制度,維護市容秩序。三是暢通訴求渠道。開通城管熱線,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導辦群眾辦事1712人次,處理市民投訴1200余件,滿意率達95%以上。
二、突出問題導向,正視城管“執法難”
(一)制度建設缺失,管理執法依據不足
國家層面沒有出臺專門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規,恩施州于2009年5月頒布實施的《恩施州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條
例》已不適應當前城市管理和執法需要。市城管局受市政府委托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實際執法單位為城管局的二級單位城建監察大隊。根據規定,市城管局作為事業單位,無權進行二次委托執法,導致城管執法行為得不到法律保障,執法工作難以順利開展。城區“三辦一鎮”和社區作為城市管理的責任主體,均無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權,出現了“條條有權難辦事,塊塊管事沒有權”的尷尬。
(二)執法體制不順,存在多頭執法現象
顧名思義,城市城管局的主要職能就是行使城市管理職責,但在實際操作中城市管理權責分別由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環保局、水利水產局等多個職能部門負責,權責不明。部分城市管理事項實行管罰分離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議事協調機制,城管與其他管理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銜接,出現職責不清、關系不順等問題。例如交通管理,一方面交警、運管、城管等部門多頭管理,另一方面執法職責不明,相互推諉。而城管局往往充當城市管理過程中棘手工作的“滅火隊”,但在面對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執法領域,無從下手,出現管理“真空地帶”。
(三)機構編制掣肘,保障能力有待加強
恩施市城管部門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上為縣級市標準,設置工作機構24個(省直管市和中等城市機構限額平均數設置27個),與其承擔建設恩施州地級城市的任務不相適應。同時,城市規劃滯后,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功能不完善,對城市規范管理執法增加了難度。
三、改革執法體制,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突破城管執法困境,加快城管執法法治化進程,關鍵在于深化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推進綜合執法,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
(一)加強地方立法,完善城管法律體系
在城市管理執法頂層設計不足、上位法缺失、執法依據(法源)分散的情況下,要從州級層面加強地方立法工作,建立有少數民族地方特色的城管法規體系。制定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單行條例,明確城市管理執法的范圍、內容、程序,規范城市管理執法的權力和責任,制定符合恩施州城實際的地方執法管理規定規則,讓州城管理執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推M綜合執法,提高管理效能
一是推進機構綜合設置。依托城管、交警、運管、環保等多部門執法權限,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設立綜合執法機構,推進綜合執法。科學設置市城管局內設機構,實行大科室管理,將更多力量下沉到管理一線;將城建監察大隊調整為內設科室,避免在執法權上進行二次委托,確保執法主體的合法性。二是厘清部門職責。制定各單位權責清單,明確相關城市管理部門職責,徹底解決職能交叉、管理缺位現象。三是整合各方力量。充分發揮城管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建立城管部門與司法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下移執法重心,將權力下放到基層,將責任壓實到一線,促成上下聯動,部門協作。四是建立問責機制。嚴格隊伍管理,強化服務意識、程序意識、效率意識和責任意識,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追究。
(三)堅持向內挖潛,夯實基礎保障
一是強化隊伍建設,科學確定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配備比例,配齊配強城管隊伍人員。二是保障經費投入,建立城管預算增長機制,提高環衛工人、協管員等從業人員待遇,改善城管部門工作條件。三是探索環衛保潔、園林綠化等由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加快推進城市建設管理主體多元化。四是持續開展最美社區、最美恩施人等系列評選活動,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五是加強智慧城市建設,建立智慧城市數據交換中心,加快構建大數據中心,啟動智能交通系統、智慧停車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科學管理水平。六是完善城市規劃,強化規劃執法,統籌推進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周勇,湖北省恩施市城管局局長)[FL)]
[FK(H021ZQ*4/5]
[HS2][HT4”H][JZ]《中國經貿導刊》征稿啟事
《中國經貿導刊》是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主管、中國經貿導刊雜志社主辦的國家級期刊,國內統一刊號CN11-3876/F,國際標準刊號ISSN1007-9777。
《中國經貿導刊》緊扣我國經濟發展和改革的脈搏,抓住發展改革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側重刊登研究國家發展和改革重大問題、熱點問題的學術論文,以其學術性和指導性贏得廣大讀者的好評,并被納入北大2008年核心期刊。
《中國經貿導刊》設有高層論壇、改革熱線、產業發展、地區經濟、農村經濟、外資經貿、財稅金融、資源環境、價格監管、經營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事業、文化事業、經濟法規、探索研究等欄目。
一、論文規范
1內容充實、觀點明確、層次清晰、邏輯嚴密、論據充分、語言通順、文字簡練。
2稿件結構請按如下順序安排:中文題目、作者姓名、摘要、關鍵詞、正文、腳注、參考文獻、基金項目、作者簡介、聯系方式。其中,標題字數一般不超過20字;摘要控制在180字符以內;關鍵詞3―5個,彼此用空格(2格)隔開。
若有基金資助或課題經費資助的論文,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或課題項目名稱及編號。基金項目或課題項目的名稱上要加雙引號。舉例如下:〔本文系江蘇省教育廳項目“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完善我國收入調節政策研究”(項目編號:07SJD630045)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依次寫出作者真實姓名和所在單位及職稱。
3排版時注釋部分使用腳注;文中若有圖表,需要在表上或圖下填寫表(圖)名,并且內文要有提及該圖表的相應文字;排版請勿分欄。
二、注意事項
1用電子郵件投稿r,電子郵件主題請以“投稿人姓名+稿件名稱”的形式填寫。
2務必在文尾注明作者的聯系方式,包括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箱。
三、投稿方式
論文關鍵詞 公共場所 控煙 經營者
隨著大眾對吸煙危害的認識深化,以及對健康的日益關注,公共場所吸煙控制,越來越成為公眾關注的問題。2014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征求對《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的修改意見,這無疑是公共場所控煙工作的一大進步,但就目前而言,公共場所控煙的立法與執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一、 法律問題
(一)法律體系不完善
法律體系不完善,包括兩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是國家沒有相對應的法律,甚至連有關公共場所衛生的法律都沒有,只有一些條例,適用時難免繁瑣混亂,而公共衛生關系民眾日常生活與健康,意義不可謂不重大,理應有權威、統一的法律來支撐,而公共場所控制吸煙作為公共衛生的重要部分,理應體現在法律之中。
另外,在此送審稿出臺之前,我國已多部有關于此方面的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但這些規范之間互相不協調,與現在的送審稿之間也多有不統一之處。如上海和杭州的有關公共場所控煙的地方性法規都規定了餐廳、賓館等部分公共場所的室內可以設立吸煙區域,這與衛生部于2011年公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及現在的送審稿中的“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條款相悖,適用時難免會出現問題。
由此可見,公共場所控煙缺乏上位的法律,相關規范之間互不協調,法律體系還有待完善。
(二)范圍界定不清晰
公共場所控煙,顧名思義,針對的范圍應該是公共場所。但是何為公共場所,現有的規范中并沒有統一的認識。
如1987年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列舉了28類“公共場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商場(店)、書店、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此中并沒有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機關單位等明顯應列入的場所,顯然是很不完善的。
2009年《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同樣通過列舉的方式定義了“公共場所”,將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辦事場所等列入,定義更為完善具體,相對更好操作。
而在《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中,一方面,對公共場所只做了非常籠統的定義:公眾可以進出或者使用的場所、工作期間使用的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另一方面,通過禁止性規定,實質上將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也納入公共場所范圍,這在以往的規范中是沒有的。送審稿的規定太過籠統,實質上不利于民眾以及執法人員真正區分何為公共場所。
現在送審稿的模糊定義,相關規范各不相同的定義,使得公共場所的范圍界定十分不清晰,令人困惑,難以對人的行為產生真正的指導和預防意義,難以實現條例設置的初衷。
(三)經營者作用難發揮
吸煙行為發生頻率大、速度快、范圍廣、場所多,如果只靠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無疑是鞭長莫及,難以應對。所以說公共場所控煙,關鍵其實不在行政機關監督,而在于經營者負起責任。但是縱觀現有規范,雖然看似規定了經營者的責任,但是其作用難以發揮。
一方面,只規定了經營者的責任,對經營者的監測不夠。以送審稿為例,其規定了“鼓勵場所經營者、管理者采用煙霧報警、濃度監測、視頻圖像采集等技術手段,加強對本場所的管理”,對于安裝監測設施只停留在“鼓勵”階段。可想而知,對于餐廳、賓館等公共場所經營者而言,取悅于消費者遠比控煙更重要,如果沒有安裝監測裝置,再加上行政部門時間與人員有限,也不可能時時刻刻前來監督,可謂是“天高皇帝遠”,他們真的會冒著冒犯消費者的風險,老老實實地履行法條中規定的控煙勸阻行為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就如同與環境相關的排污行為,如果不對每個排污口都進行監測,恐怕偷偷排污、瞞而不報者大有人在,治理排污、總量控制只能是一紙空談。同樣的道理,如果不對每個公共場所安排監測設施進行監測,經營者的責任就難以得到真正有效的履行。
另一方面,即使經營者有心去做,他們所能做的也達不到控制的力度。還是以送審稿為例,經營者面對吸煙的人,可以“勸阻”,勸阻不聽可以強制其離開。但是吸煙行為發生頻率大,速度快,來不來得及一一勸阻且不說,等勸不成,強制其離開了,恐怕一支煙也抽完了,損害后果也已經造成了,抽煙的人也沒有什么實質性的損失,下回還照抽不誤,那么這樣的控制究竟有什么實質性的作用?處罰是一種較好的控制方式,但是送審稿中,只有相關行政機關有處罰權,“天高皇帝遠”的行政機關,每天面對如此多的場所如此多抽煙的人,恐怕也難以一一應對,對公共場所吸煙行為的真正控制,還是困難重重。
可見,對于經營者而言,雖然規定了責任,但是一沒有對履行責任的有效監測機制,二沒有賦予履行責任的有效手段,經營者的作用難以真正發揮。
二、解決建議
針對以上法律問題,筆者試提出以下幾點解決建議:
(一)推動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方面,推動有關公共衛生法律的出臺,并在法律中設條款甚至專章來規定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問題,使得這一問題有更權威、統一的規范。
另一方面,各地方應加強對有關這一問題的地方性法規的審查、修改、制定工作,使之與最終出臺的關于公共場所控煙的條例相互協調。
另外,各部門可針對最終出臺的條例出臺更細致的實施細則,而各地方也可針對最終出臺的條例,結合本區域的實際情況,出臺更細致的相關規定。這樣,才能使有關公共場所控煙的各種位階的法律規范形成一個互相協調、互相銜接的體系,真正地發揮作用。
(二)以列舉+概括的模式明確范圍
針對“公共場所”范圍界定不明,各規范的定義互不協調的問題,建議可以通過修改條例,或是出臺實施細則,通過列舉+概括的立法模式,對公共場所進行一個更明確的范圍界定。試設計如下:
本條例所稱公共場所,是指以下幾類場所以及其他公眾可以進出或者使用的場所、工作期間使用的場所、公共交通工具。
(一)托兒所、幼兒園、大中小學及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教學場所;(二)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三) 體育場館;(四) 圖書館、影劇院、音樂廳、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科技館、檔案館等各類公共文化場館;(五) 國家機關提供公共服務的辦事場所;(六) 公用事業、金融機構的營業場所;(七) 商場、超市等商業營業場所;(八) 歌舞廳、游藝廳等娛樂場所;(九) 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座以上的餐飲場所;(十) 賓館、旅館等住宿場所;(十一) 電梯及其等候區域;(十二) 公共汽車和電車、出租汽車、軌道交通車輛、客渡輪等公共交通工具內及其售票室、等候室和設置在室內的站臺;(十三) 機場、鐵路客運站、港口客運站;(十四) 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十五)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
通過列舉+概括的模式,既確認了哪些場所是經營場所,給公民和經營者、執法者以行政指南,同時又給公共場所的界定預留了空間,執法人員在具體裁量時,如果遇到新型的、未列入條款的但又明顯應該屬于公共場所的場所,可以通過“以及其他公眾可以進出或者使用的場所、工作期間使用的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的規定找到裁量的依據,使得對公共場所的界定可以隨時與不斷變化的社會生活對接。
(三) 強化經營者責任
一方面,強制要求符合“公共場所”定義的各經營者必須安裝相關監測設施并申報備案,定期報送監測數據,有關部門定期抽查監測視頻,強化對經營者履責情況的監管。甚至依靠科技手段,參照交警和環保的電子監測執法,實現實時、遠程監管。
另一方面,可以創新執法方式。我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因此,可以出臺規章,允許有關的行政部門通過委托執法,將這方面行政處罰的職能委托給醫院、學校等符合條件的組織,使得相關經營者不需要報告行政部門就可以自己代為執法,大大加強了監管力度,對公共場所吸煙行為起到更大的控制和預防作用。還可通過定期報送視頻,由行政部門對視頻中屢教不改的吸煙者進行處罰,使得吸煙者不再抱有僥幸心理,執法能夠真正落到實處。
[關鍵詞]預防醫學人才 人才培養 培養模式
一、預防醫學學科的發展趨勢
近20年來,全球經濟及醫學科學的快速發展使預防醫學學科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人類與疾病的斗爭從被動個體治療進入到主動群體預防的時期,人類社會對預防醫學的認知和需求達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共衛生事業受到高度重視,危害人類健康的傳統傳染病已經得到有效控制,而心腦血管病、糖尿病、腫瘤等慢性疾病;艾滋病、SARS、禽流感等新的傳染病;以及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等成為當前危害人類健康的重要疾病。人類疾病譜的改變,使預防醫學的工作重點發生轉移,針對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與控制,保證整體人群的身體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延長壽命,成為各級政府部門和預防醫學工作者新的歷史重任。
隨著人們對疾病的認識加深,發現傳統的生物醫學模式已經不能概括和解釋新的健康和疾病問題,因為它僅從單一的生物學角度去理解健康和疾病,忽視了人的社會性和心理、社會因素對健康和疾病的影響,如高血壓、腫瘤、艾滋病等疾病的發生是生物、心理和社會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1997年美國精神病學、內科學教授恩格爾(Engel)提出了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其主要內容包括生物遺傳因素、環境(包括自然和社會環境)因素、心理因素、生活方式與行為因素以及衛生服務因素構成影響人類健康和疾病的全部因素,分析了生物、心理和社會因素對人類健康和疾病的綜合作用和醫學的整體性。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成為當今醫學界的共識。
為了適應人類疾病譜的改變和醫學模式的轉變,我國衛生方針和政策也作了巨大的調整,整體人群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和控制成為衛生工作的核心,政府出臺了一系列促進人民身體健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如環境保護法、勞動保護法、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同時,加大了對公共衛生事業機構的建設力度和經費投入,各級衛生監督所、疾病控制中心相繼成立,發揮著人群預防和控制疾病的重要作用,工作范圍從傳統的勞動衛生、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兒童少年衛生、流行病幾大衛生擴展到慢性病、艾滋病、精神、心理疾病的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等領域。為了實現我國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目標,近年來,社區衛生服務從北京、上海、杭州等試點城市向全國范圍推廣,融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六位一體功能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在保障社區人群健康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它解決了廣大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提高了社區居民生活質量和環境質量,使衛生資源、衛生服務正逐步從城市向農村社區擴展。體現了滿足人們對醫療保健需求的公平性,為發揮預防醫學的效能將產生積極深遠的作用。有人稱社區衛生這一變革為人類第三次衛生革命。最近我國學者提出了“大衛生”觀念,認為作為社會事業一部分的衛生事業要納入國家發展規劃,政府承擔責任,社會各部門配合,人人參與,使醫學社會化,才能實現社會預防和社會保健的目標。它體現我國衛生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和我國政府以人為本的治國理念。
二、傳統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需要改革
我國預防醫學專業的教學基本沿襲前蘇聯的教學模式,課程設置以環境衛生、勞動衛生、營養與食品衛生、兒童少年衛生、衛生毒理學基礎及流行病學和衛生統計學為專業主干課程,此種教學模式幾十年來為我國培養過大批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他們為我國的公共衛生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然而,如上所述,近20年,預防醫學學科的發展,對我國傳承五十多年的傳統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提出嚴峻挑戰。最近,我們對近5屆本校預防專業本科畢業生所作的調查結果顯示,學生反映很多課堂上學到的知識在工作崗位上用不上,很多有用的知識又沒學,調查結果充分顯示傳統人才培養模式的缺陷,具體表現在:應試教育,重理論輕實踐,重考試輕動手,高分低能,所學知識與實際工作應用不相符合,教學內容和方式滯后于社會發展步伐。
如何改革傳統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楊克敵等從社區衛生服務的角度出發,提出了“拓寬基礎,加強臨床,優化專業”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新思路,彌合預防醫學專業與臨床醫學專業之間的鴻溝。在培養模式上與臨床醫學專業前期趨同。因為當前疾病預防與控制的模式已發生了根本性改變,預防醫學人才需要更多的臨床知識和技能來面對疾病譜更加復雜化的人群,這種模式比較適合社區衛生服務發展對預防醫學人才的需要。耿齊鳴也認為:2004年的SARS流行給我們現行的疾病預防和控制提出警示,在醫學教育中必須進一步加強和重視預防醫學教育,尤其是社區預防醫學教育。
趙福生認為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中,課程設置改革勢在必行,預防醫學教育體制的改革必須與衛生防疫體制相適應.目前衛生防疫部門的主要工作任務除了指導公眾進行自我保健、預防疾病、控制疫病流行、消除或減少致病因予的作用外.還有衛生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而預防醫學專業課程設置目前是以衛生學類課程為主.很少或沒有設置公共衛生事業所急需的衛生行政執法等專業和課程。衛生監督是國家行政監督的組成部分,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而且衛生監督專業人才培養水平遠不能滿足需要。預防醫學系應積極創造條件,開設有關課程,培養從事衛生執法的高級專門人才。
為了培養預防醫學專業學生的實踐能力,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提出畢業專題實習和衛生防疫機構現場實習相結合進一步加強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方案,采用教研室畢業論文專題實習與衛生防病機構(疾病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現場實習相結合的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學生畢業專題實習由教師根據自己的科研工作實際,提出若干個研究專題,給學生對專題作簡要介紹和總體要求后,學生要完成從查閱文獻、課題設計、實驗(調查)研究、數據收集、統計分析、論文撰寫到論文答辯的全過程。這種教學模式重在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以適應衛生事業發展的人才需求。疾病控制中心實習是實踐性教學的另一重要環節,學生在走向工作崗位前,到疾病控制中心實習,使學生直接了解現場工作實際,增強學生對衛生防病工作的感性認識,積累實踐經驗,并親身參與衛生防病機構的實際工作,如現場調查、實驗室檢測、衛生監督執法等,這對學生來說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畢業前訓練過程,是預防醫學專業本科生教學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環節,為學生日后走向工作崗位打下基礎。江城梅也認為預防醫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教學改革重點應加強預防醫學實踐環節,由于相當多教師是“三門”(校門、教研室、課堂)教師,不但缺乏公共衛生實踐工作,各學科專業之聞也很少教學交流,講課缺乏生動的實際案例和親身體驗,實際上就是應試教育。建議預防醫學專業老師應該到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機構鍛煉一段時間,增加實際工作經驗,以便能結合實際進行教學。另一方面,要請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機構的專家上講臺講課,使學生接觸預防醫學實際工作。
殷朝陽等分析了我國預防醫學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引入國際醫學教育標準,改革預防醫學教育模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首先,要從時間上予以保證,實驗課程學時數和預防醫學實踐周數要科學設置。其次,要優化實踐教學內容,加強學生數據收集與統計分析、現場調查與實驗室測定、人群流行病學調查、人群健康評價等方面的實踐技能訓練。再有是要加大投入,大力改善目前預防醫學教學實驗室設施落后、環境條件差的現狀,特別是要加強預防醫學教學基地建設。國外的預防醫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也有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總的說,國外比較重視知識面廣、實踐性強、自主學習、創新思維能力方面的培養。如美國醫學院校協會AAMC提出:預防醫學教學范疇包括有最常見的課程:預防醫學、社區醫學、公共衛生、流行病學、生物統計學、信息學、循證醫學等課程。美國公共衛生教育理事會(The Councilon'Education in Public Health)規范了MPH 學位點應包括五方面的教育內容,即行為科學、生命統計、環境衛生科學、流行病學及衛生事業管理。法國高等醫學教育公共衛生教學內容進行了多次改革,巴黎第六大學(Broussais Hotel一Dieu)醫學院教學計劃的第二階段(簡稱為DCEM)中,基礎教學內容有:(1)交流:交流技巧、衛生教育技術、文獻收集、信息論。(2)流行病學:描述性與分析性流行病學、統計學、人口學。(3)規劃:衛生機構評估、衛生與預防的行動計劃。(4)經濟:衛生機構與衛生制度管理、衛生經濟。(5)法學:行政、組織及民事的法學基礎,社會保護,衛生法和社會法。(6)環境:物理環境的研究方法與環境衛生學;應用社會科學方法:組織職能與衛生一社會政策的分析。除了上述課程之外,公共衛生專業的醫學生還必須自主選擇學習下述選修教學中的兩門課程:環境與環境衛生學、流行病學、衛生機構與衛生服務部門的管理、社區保健。
綜合上述預防醫學的改革動向,作者認為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1.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必須適應我國衛生戰略的改變,教學重點放在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與控制,保證群體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及大衛生觀思維。
2.根據衛生監督所、疾病控制中心的職能轉變,修訂人才培養目標,改革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法,使教學內容與實際工作內容相一致。如傳統的三大衛生、流行病擴展到慢性病、艾滋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社區衛生服務等。
3.注重交叉學科知識培養,拓寬授課知識面,如:人文科學、信息學、管理學、心理學、衛生法學、衛生經濟學等對于現代預防醫學來講都是很重要的內容。
4.預防醫學專業人才培養要突出應用能力的培養,通過討論課、社會實踐和畢業專題實習等教學環節,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現場工作能力。
5.注重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和創新能力,改變灌輸式教學方式,培養學生自主學習,促進教與學的互動與交流,尤其是要改革死板的考核方式。
三、構建新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
根據預防醫學的發展趨勢,在總結多年教學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我們提出如下新的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設想。
如下圖所示,與傳統培養模式完全不同,本培養模式以應用型為主線,突出學生自主學習和綜合素質培養的特點。學生將擁有大量的時間自主學習和獨立思考問題,主動學習有利于學生的分析能力和創新能力形成。另外,通過在衛生和疾病預防機構的現場教學,使學生接觸實際工作,加深對書本理論知識的理解,增強動手能力。本模式還注重人文知識的培養,提高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適應復雜社會環境的能力。聘請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專家做專題講座,也是培養學生創新能力有效方法,總之該模式培養的學生完全可以適應公共衛生機構的工作要求,使學生學到的知識與工作需要相一致,該模式得到同行專家的認可,2007年獲得國家級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立項。
在此新的培養模式中,教學方式也要做較大的改革:如下圖所示,各門專業基礎和專業課程均在老師指導下進行自主學習,圍繞老師的導讀內容和命題展開課后的課本基礎理論自學,查閱文獻,收集資料,做探究實驗。把自己的觀點和假設在討論課中發表和辯論,最后形成結論和完成學習報告上交給老師。該教學方式借鑒國外一些高等院校的經驗,確實能把學生的學習興趣調動起來,完全不會有學生上課打瞌睡的厭學現象出現。
綜上所述,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是我國預防醫學學科發展的大勢所趨,構建新的人才培養模式必須符合社會對預防醫學人才專業要求的實際情況,使學生學到有用的知識。如何實現為社會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仍然有很多深層次的問題值得我們繼續深入研究。
參考文獻:
[1]楊克敵,楊世秀,歐陽寧慧.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人才培養模式研究.中國高等醫學教育,2003,(3):24-25.
[2]耿齊鳴.從SARS流行看今天的預防醫學教育.淮北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04,3(2):82-83.
[3]趙福生.從包頭市衛生防疫隊伍現狀看預防醫學教育面臨的任務.中國公共衛生管理,1997,13(4):251-254.
一、整頓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一)加強節假日市場價格監管。做好重大節假日期間的市場價格檢查,加強市場巡查,加大重要領域、重點時段的市場價格檢查力度。
(二)強化市場價格常態監管。加強明碼標價日常監管,繼續落實明碼標價三年工作方案,分行業整治和打擊商貿流通和服務業不標價、模糊標價、虛假打折、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三)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抓好商品住宅房銷售明碼標價常規檢查;按照省局統一部署,開展涉及保障性住房各類收費減免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
(四)加強市場價格應急監管。健全價格應急機制,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動態,快速果斷處置突發價格事件。
二、開展價費熱點行業檢查
(五)開展銀行業收費專項檢查。重點清理銀行貸款過程中捆綁收費、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等問題,嚴厲查處繼續收取國家明令禁止的收費項目以及擅自提高標準收費等問題。
(六)繼續開展涉企、涉農收費專項檢查。重點對農村生產、生活用水用電價格進行檢查;檢查國家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執行情況;落實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價格政策。
(七)開展教育收費檢查。結合本地實際,重點查處學前教育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義務教育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公辦高中超“三限”亂收費等。
(八)繼續開展醫藥衛生價格檢查。在去年工作基礎上,繼續組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檢查;重點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零差率”落實情況的跟蹤督查。
(九)適時開展資源類價格檢查。按照省局統一部署,適時開展成品油、天然氣、電力價格檢查,全力配合資源性價格改革。
(十)著力降低商品流通環節費用。貫徹落實國家降低商品流通成本的各項價格優惠政策,重點清理整頓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及其下屬門店,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等。
三、鞏固“價格行政執法質量提升年活動”成果
(十一)認真落實和不斷完善價格監督檢查各項工作制度;嚴格案件辦理內部運行機制,規范工作流程,規范價格執法行為,不斷提升價格行政執法質量。
(十二)結合省局開展的行政處罰案卷和行政執法評查活動,開展市物價局第十八屆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嚴把2012年價格行政處罰案卷質量關。
(十三)繼續探索新的檢查方式。力求在提高檢查能力和檢查手段上有新突破,努力提高價格執法的效率和效果。
四、協調做好全局價格公共服務工作
(十四)制定數字化公示牌建設運行方案,落實工作任務,協調相關科室,加快數字化公示牌建設。同時,組織和落實好價檢局承擔的相關工作任務。
(十五)爭取推出1—2項有特色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
五、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平臺作用
(十六)健全應急反應機制,加強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妥善處置緊急情況,維護社會穩定。
(十七)堅持日常值守、節假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發揮系統綜合效用,及時、快速、妥善辦理咨詢和投訴。
(十八)繼續開展每周與市新聞臺連線,通報全市價格舉報動態工作。
(十九)堅持價格舉報聯席會議制度。繼續堅持聯席會議的務實會風,邀請相關部門參與研究、解決熱點、難點舉報案件,進一步豐富會議內容,提高會議質量。
(二十)在繼續加強市縣兩級價格部門以及內部科室聯動的基礎上,做好省局“中安在線網上問政”、局長信箱網友留言以及本市“市民心聲”,“市長熱線”、“淮河晨刊”價格問題的處置答復工作。
六、強化輿論宣傳導向作用
(二十一)加強工作動態的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臺、省局市局網站,省價格監督檢查局《價格監督與檢查》以及國家發改委《中國價格監督檢查》等新聞媒體和內部刊物,對我市開展的重點檢查,專項檢查,以及重點階段的關系民生的重要行業價格檢查工作廣泛宣傳。
(二十二)加大價格政策的宣講提醒。繼續分行業或系統開展價格政策宣講、提醒,引導經營者提高價格誠信和自律意識。結合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以及價格投訴舉報反應集中的問題,開展針對性的價格政策宣講或提醒,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二十三)認真組織,積極參加省價檢局典型案例分析、調研論文評選等活動,進一步提升價格監督檢查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二十四)不定期地向政協特約監督員、義務監督員通報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情況,邀請他們參與相關的價格監管活動。
七、加強基礎建設和隊伍建設
(二十五)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在強化素質,提升能力上下功夫。通過開展崗位練兵,使檢查人員在實踐中掌握規律,精通方法,創新理念,不斷提高價格執法和價格服務能力。
(二十六)開展價格監督檢查人員業務培訓。針對性地開展運用計算機技術查辦案件,典型案例分析研討,行政執法人員反瀆職罪等方面的學習和培訓。
論文關鍵詞 行政執法 檢察監督 國家治理現代化
一、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途徑
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一個核心價值就是要實行法治,通過法治來治理國家、管理社會。法治的要義就是良法善治,也就是說要建立起良好的秩序,以追求公平正義為核心價值,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使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檢察機關參與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既是檢察機關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發揮職能的重要領域,也是檢察機關必須承擔的政治、法律和社會責任。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是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是檢察機關對行政訴訟監督的前置程序,是法律框架內保證行政權依法行使的剛性法律屏障,能夠真正實現檢察權對行政權有效監督,提高行政效能,從源頭上堵塞社會管理漏洞、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善治,從而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
二、行政執法檢察監督能有效制約行政權力的擴張和濫用
權力需要監督,這是法治的一個基本理念和真理。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行政執法從總體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和進步,促進了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但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濫用職權等現象至今仍不同程度地在許多地方出現,造成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國行政執法權過于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的法律監督機制。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法律監督機關,“法律監督最基本的性質和功能是它的控制性,一為控制法的運行過程,防止、控制和糾正偏差和失誤;二是制控權力運作過程,防范、控制和矯正權力的擴張和濫用”。法律監督是為了制約行政權和審判權而產生的,是國家權力需要監督的自然產物。行政執法檢察監督主要任務在于促使行政權在規范和制度中運行與行政訴訟審判監督相比具有以下優勢:第一,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為事前和事中監督,相比起行政訴訟審判監督,更能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犯罪行為;第二,行政執法檢察監督貫穿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的全過程,更為積極主動,不受不告不理原則的束縛。因此,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更能有效制約行政權力的濫用,保證行政權力公開、透明和陽光運行。
三、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有利于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良性互動,促進依法行政
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是檢察機關、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政府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探索實行的旨在防止以罰代刑、有罪不究、瀆職違紀等社會管理問題而形成行政執法與司法合力的工作機制,是檢察機關參與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當前,全國多地已建立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檢察機關通過信息共享平臺,能夠更好的掌握各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動態,實現案件的網上移送、網上辦理和業務研討、案件信息流程跟蹤和監控;并建立網上銜接、信息共享、溝通便捷、防范有力、查處及時的打擊經濟犯罪的協作機制,對構成犯罪行為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增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整體工作合力,提升查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違法犯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同時,檢察機關能夠根據平臺提供的數據分析,針對公害污染、土地水利資源管理利用、食品藥品監管、醫療衛生等關系民生且問題多發、易發的部門重點監督,若發現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行政主管部門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而導致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不特定相對人利益遭受侵害的,及時提出檢察建議要求整改,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
四、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與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的完善
(一)制定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相關法律法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法律化
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有其法律依據,但當前法律規定過粗,依據不夠充分,缺少可操作性,導致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憲法地位無法有效落實。要破除這一難題,首要做法就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充實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的依據。
一是檢察機關自身的推動。首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依職權制定、頒布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的司法解釋文件,將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的范圍、方式、程序、被監督機關不予配合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檢察建議的強制力等做出明確規定,并賦予檢察機關對行政執法活動有調查權、介入權等。其次,各地檢察機關加強與當地政府及各行政執法機關溝通協作,形成共識,會簽相關文件,細化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的各項監督規定。
二是人大加快立法工作,通過人大的立法注入國家治理體系中,既保證了國家治理的現代化,也推動了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筆者認為,要完善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相關法律法規,僅靠檢察機關的自身努力是不夠的,關鍵還是要從國家法律層面落實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權。在各方面條件比較成熟時,最高檢可提請人大立法,即《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監督法》。
(二)以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強大動力,完善檢察機關內部機構分設
對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由檢察機關內部哪個部門負責,長期以來理論界、實務界都爭議頗大。從廣東省對行政執法檢察監督的試點工作來看,行政執法檢察監督試點工作小組一般由檢察長牽頭,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為主體,自偵、預防等職能部門參與。但就筆者在民行部門的工作實踐看來,當前民行部門負責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存在以下難題。一是檢察機關內部長期以來對民行工作重視不足,民行部門在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格局中處于相對薄弱的位置,致使民行部門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具有自身局限性;二是由于行政法律法規體系龐雜及實際工作中民行部門的人力、物力均向民事檢察傾斜導致民行檢察隊伍對行政檢察業務存在專業化不足及人手不夠的困境。
要推動檢察機關實施行政執法法律監督,下一步應逐步推進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分設,將行政檢察部門單獨設立出來,加強行政檢察隊伍的專業化建設,配備具有行政法等專業背景的檢察人員,這樣才能提高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能力。
(三)注重制度機制建設,為檢察機關參與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營造良好環境
論文關鍵詞 非法行醫 醫生執業資格 管理制度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其侵犯了國家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制度及公眾的生命健康安全。近年來,各地區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打擊非法行醫犯罪,公檢法等相關執法、司法機關相互配合,共同嚴厲打擊此類犯罪,最高法于2008年制定了《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起到了打擊、震懾犯罪的作用。但是,必須看到,打擊非法行醫犯罪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必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綜合治理。下面,筆者結合所辦理的非法行醫犯罪案件的主要特點,分析其犯罪成因并提出對策建議。
一、主要特點
自2008年至2011年間,豐臺區檢察院以非法行醫罪提起公訴的案件共計5件7人。
1.犯罪后果嚴重,上述5件非法行醫案中均有就診患者死亡事實的發生。由于非法行醫者的診療條件較差,用藥及操作不規范,時刻威脅著就診人員的生命健康。上述案件中造成就診人死亡的,從醫學鑒定上看,被告人非法行醫行為屬“延誤”治療,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有2件;非法行醫行為處置操作不當“治死”被害人的2件;因無證據無法認定1件。
2.案件多發生在城鄉結合部及城中村,受害對象主要是低收入的外來務工人員。上述5件非法行醫案件中,主要發生在外來人口聚集地。如在馬某非法行醫案中,2008年8月6日晚,被告人馬某在其租住的出租房內無照經營私人診所,在無醫師執業資格的情況下,對被害人李某進行輸液治療,后李某在上述地點當場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李某符合小葉性肺炎所致死亡;不排除李某在病情出現變化時診所醫生存在處置不得力而延誤李某救治的醫療過失,被告人的診療行為與李某的死亡存在一定因果關系。
3.案發前被告人非法行醫持續時間長,有的雖被相關部門巡查過,但躲過“風頭”后繼續非法行醫。如被告人張某非法行醫案中,2006年2月起,被告人張某、鐘某夫妻二人,在其租住的出租房內非法開設小診所。2008年5月2日13時許,被告人張某為前來看病的被害人付某輸液,在輸液過程中,被害人付某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付某符合過敏性休克引起死亡。案卷材料中反映出,該出租房所屬的村大隊一巡防隊員證實:該案發前,其曾多次到該出租房處開設的小診所檢查安全。在檢查時,其經常看到被告人張某在診所內賣藥、看病,小診所是在2006年初開的,沒有任何手續。由于巡防隊員職責僅限于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反映影響社會穩定的線索和信息,掌握村的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情況等內容,未能對非法行醫行為產生較大的影響力和威懾力。
4.因非法行醫曾多次被行政處罰。如被告人夏某非法行醫案中,夏某自2006年以來,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仍在其租房處私自開辦“黑診所”,從事非法行醫活動。2010年1月至3月間,夏某在3次接到區衛生局下達的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停止醫療執業活動的情況下,仍繼續從事醫療活動。當年4月13日,患者羅某(有癲癇病史)有感冒癥狀,連續3次到夏某的“黑診所”看病,夏對羅進行了治療,至20日上午,羅某被發現死于家中,羅某之父遂報案,此案因死者家屬拒絕尸體解剖檢驗,故無法確定死因。
5.非法行醫提供看病、賣藥、治療“一條龍”服務,有呈“規模化”經營的趨勢。由于黑診的經營方式靈活,不僅日夜診療,還能隨叫隨到、上門服務,這種簡便、快捷的治療服務,通過熟人、同鄉、朋友等口口相傳,黑診所的生存空間較大,而且呈現“規模化”經營趨勢。如上述張某、鐘木案中,據被告人供述:其夫妻二人自2006年以來在租房處非法行醫,診所共4間房,分別為輸液室、中藥房加住宿、藥品庫房等,藥品是在某醫藥公司購買。筆者從百度引擎搜索確有被告人所供述的該醫藥公司。
二、犯罪成因分析
1.在城鄉結合部外來人口聚集地,相關的配套公共服務機構設置上存在問題,使非法行醫有較大的需求市場和生存空間。非法行醫行為之所以存在于上述“城中村”等地,“供需關系”的存在是主要原因之一。就非法診所而言,有固定的客源。
2.非法小診所收費較低,也是其得以長期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張某、某星案件中,經鑒定,被害人李某因急性心肌炎導致急性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而死亡。據趙某供述證實:李某給我打電話說難受,讓我給他看看,我發現他體溫低,嗓子紅,給他開了葡萄糖液、黃芪注射液、頭孢曲松鈉、利巴韋林注射液,配了3個瓶子。第一瓶是葡萄糖液配黃芪注射液,第二瓶是鹽水配頭孢曲松鈉,第三瓶是利巴韋林和葡萄糖液,…,李某給了我75元錢。上述這兩個案例中,同樣的診療行為與藥品所受費用,據筆者估算,被告人所收費用要遠遠少于正規醫院所收費用。正如前述馬某案中,被害人妻子王某也稱,到那兒(指被告人的診所)看病,是因為離家較近,也為了省錢。
3.對非法行醫的查處治理,存在“誰都管了”但都沒有達到治理效果,對城鄉結合部、農村的綜合治理不到位,沒有形成治理合力。相對于城市中心區的社區管理,由于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管轄面積大等原因,對出租房、外來人員管理存在較大難度。如張某、鐘某案件中,村治安聯防隊員證實:自己曾多次到被告人所開的小診所檢查。該診所出租房房東也證實:民警與其說過兩回,告知其讓房客停業。又如夏某案件中,區衛生局就其無醫療機構執業衛生行政許可證一事,多次出具“責令改正通知書”,4月20日發生就診人羅某死亡的事實,該衛生局又于當日再次出具“責令改正通知書”。通過上述案例反映出,對非法行醫現象,村委會、派出所、衛生局都對非法行醫現象進行了有關治理,但是非法行醫行為依然存在,直至出現就診被害人死亡,導致誰都管了,誰都沒有管住。
4.醫療器械、藥品購買方便,醫療藥品流通環節缺乏有效監督管理,也是非法行醫行為存在的原因之一。非法行醫者個人就能從正規醫藥公司批發或者從上門推銷的藥販子處購買所需藥品、器械,為非法行醫提供的便利條件,同時上述器械、藥品價格低廉,使非法行醫者獲利空間較大。上述5件7人非法行醫案件中,被告人所采取的診治行為多是為患者“輸液”,但當辦案人員訊問被告人“液體藥品”從何而來時,其中只有被告人張某供述是從某醫藥公司購買,有的被告人則供述是個人給送的。
三、遏制非法行醫犯罪的對策建議
1.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和專項醫療投入,特別是在重點地區加快設立一些配套的醫療服務機構,建立農村、社區醫療服務網點,形成便捷高效的基層醫療服務體系,以人為本,適當降低醫療費用,方便患者就近看病、看得起病,扶持、幫助并全面加強農村衛生工作,滿足當地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與健康。
2.加強醫療衛生宣傳,向廣大人民群眾普及相關醫療衛生小常識,多渠道、多形式開展相關法律知識宣傳和醫學知識普及,引導他們科學、安全就醫,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意識。建立非法行醫舉報獎勵制度,認真受理群眾舉報,激發全民參與抵制和打擊非法行醫的積極性,營造社會監督氛圍,使非法行醫無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