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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在農村合作金融論文的撰寫旅程中,學習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條寶貴的路徑,好期刊匯集了九篇優秀范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發您的創作靈感,引領您探索更多的創作可能。

伴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人,教育教學論文課題研究日益完善,教師素質也今非昔比。大多數教師在教育教學實踐的基礎上積累了豐富經驗,需把自己的探索、體會、經驗寫成教育論文,因此撰寫教育論文已是時展的要求。
但在具體的畢業論文寫作過程中,很多老師只是停留在實踐階段,不善于總結的占多數。那么,在寫教育教學畢業論文的時候,選題定題如何把握度呢?分享以下信息。
第一,題目難易要適當。
題目的難易程度要適當,如果急于求成,選擇的題目過大,那么即使勉強定題,也不知從何下筆,不但力不從心,往往舉步維艱,久攻不下,則常常是半途而廢。
第二,題目大小要適中。
初學寫作的老師在選題上最易犯的毛病是貪大求全,以為題目越大越有分量,其實論文的分量與題目的大小并不一定成正比。題目太大,反而由于自己學術不足,導致研究深度不夠,問題解決不清。
因此,若能抓住本學科領域中的一個關鍵問題,即使是小問題,深人展開,從各方面把它說深說透,有獨到的見解,把問題解決了,那么論文就很有分量。所以我們選擇課題,應盡量具體一些,范圍小一些,寧可小題大做.也不要大題小做。
最后給大家分享一些金融專業的畢業論文研究題目:
1.促進新農村建設的財稅政策分析
2.糧食安全與財政支持政策研究
3.地方政府財政公開與信息透明的研究
4.促進區域現代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
5.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模式探析
6.支持發展循環經濟的財政政策與措施研究
7.新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
8.公共財政構建過程中的財政支出結構調整與優化研究
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10.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問題探討
11.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
12.國內外財政理論與政策比較研究
13.社會保障稅研究
14.農村社會保障研究
15.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管理研究
16.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和運營研究
17.政府在社會保障中的責任研究
18.農村醫療保障研究
[關鍵詞] 合作金融 發達國家 經驗 啟示
合作金融最早誕生于德國,經過100多年的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已遍及全世界,信用合作運動都有了長足的發展,這對于促進弱勢群體的生存與發展,實現效益與公平的統一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本文選擇了合作金融最具有代表性的三個國家:德國、美國和日本。盡管各國國情不同,措施各異,但在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方面有許多共性和相通的經驗。
一、德國、美國、日本的典型三種模式
1.德國“金字塔”式體制模式
合作金融發展的淵源在德國,早在19世紀中期,德國人雷發巽和舒爾茨就先后在合作運動中倡導信用合作。德國的合作事業經過150余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和模式,該模式呈“金字塔”形。德國的合作銀行共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是基層合作銀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資本金主要來自于農戶、小農場主、銀行雇員、自由職業者以及社會援助,直接從事信用合作業務。第二層是地區性合作銀行,共三家,它由地區性的信用合作經營管理機構組成。第三層是全國合作金融組織的中央協調機關―德意志中央合作銀行,它是德國信用社合作金融體系的最高機構。
2.美國多元復合模式
美國的合作金融是在二十世紀初經濟大蕭條時期開始興起,在政策的支持下,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在社區內結成了合作性質的信用社,為入社成員提供借款等信用服務,其宗旨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實行自主經營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信用社不僅在農村設立,在城市各社區、企業、軍隊、學校都可以設立,其會員一般局限于本區域內中低收入階層。美國信用社基本框架是由美國中央信用社、44個州中央信用社和遍布全國各地的信用社構成的。美國的合作金融體系是多元化的,它由三大系統組成,分別是:聯邦土地銀行、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合作銀行及信用合作社。三大系統受農業信用管理局領導,都有一套自主的經營體制和明確的職責范圍。
3.日本協同組合―“二二三”模式
日本的農村金融體系是在“二戰”以后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的,由于日本農村合作金融體系在創建初期政府給予了很大支持,因而帶有一定的官辦色彩。此外,合作金融組織依附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協同組合),是農業協同組合的一個子系統,同時又具有獨立的融資功能。194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農業協同組織法》,成立了農林漁業體系。該模式是由二重結果(既有政府投入、又有農民收入)、三個系統(農業、漁業、林業)和三個層次(上、中、下)所構成。在三個層次中,農林中央金庫是中央級機構。都、道、府、縣的信用農業協同聯合會(簡稱“信濃聯”)是中層機構。綜合農協是最基層一級。
二、國外農村合作金融發展對我國的啟示
1.政府的扶持政策
由于農業生產和農業資金的特殊性,使農業貸款具有明顯的季節性、非均衡性和自然和市場的雙重風險性,一般農業合作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較低,風險較大,因而彌補農業金融吸引資金水平低、能力差的不足,保證農業資金的充分供給,政府的重視與參與是十分必要的。應在稅收政策、利率管制、資金扶持政策等方面給予政策性的扶持。
2.具有嚴密的審計監督系統和風險防范系統
風險是影響金融決策行為的基本要素,而農業容易遭受較大的自然風險,這會造成農村信用社貸款風險的加大,鑒于農村信用社業務范圍較為狹窄,業務量較小,農信社的風險控制能力和風險抗御能力比商業銀行更為脆弱,建立風險控制體系是確保農信社戰略得到順利實施的重要環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風險控制:系統風險控制、市場風險控制、信用風險控制和操作風險控制等等。
3.完善的法制環境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西方發達國家農村金融運作模式較為固定,成效比較顯著,主要得益于制度的保證。在美國各州都頒布了關于信用社的法案,從而使得美國的合作金融法律數量多、比較齊備。要規范我國農村金融,引導農村金融繁榮興旺,必須要有完備的農村金融法律規范體系。我國應盡快研究和制定農業合作金融的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盡快制定和頒布《信用合作法》、《合作銀行法》,以利于央行以立法的形式對農業合作金融的作用性質、組織形式與管理方式及經驗范圍等加以界定與規范。
4.加快電子化步伐,完善農村信用社結算體系
21世紀是網絡經濟時代。科學的管理必須借助科學的手段,必須實行在計算機技術基礎上的網絡化動態管理。一是加快農信社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將黨務、勞動、工資、人事、績效考核等工作都實現微機管理,提高辦公自動化程度。二是農村信用社體系內的結算制度、結算的技術手段要到位。三是信用社與其它金融機構的結算關系、制度和技術手段也要到位,加入銀聯系統,提高農村信用社跨行結算能力。與其他銀行的合作,解決信用社網點分散、結算渠道不暢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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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 海:中外農村金融制度比較研究[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3
[3]仲之祥:當前農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財政金融,2007(27):14
[4]盧 斐: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問題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4~10
1.1大力發展新農村經濟,實現農村金融需求與金融供給的均衡發展
金融和經濟發展是離不開,是一個整體,經濟決定金融,沒有一個個的經濟體,金融就很難發揮其作用,因此,農村金融服務滯后的現象,只有不斷地通過在供給中創造出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給,才能真正的解決這一問題。
1.2建立和健全農村金融體系,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根據農戶和企業發展多層次性和多樣化的要求,構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多種所有制并存的、競爭性的多層次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允許農發行逐步開展信貸以外的咨詢、項目融資、企業并購等金融業務,以增強其盈利水平,催進其可持續發展;開發適合新農村建設所需金融品種和服務,使農村金融資源總量平衡;建立和完善貸款的風險管控機制,遵循信貸資產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通過政策性、商業性和合作性農村金融機構協同運作,能夠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要,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健康、快速發展。
1.3優化農村金融信用環境,為農村金融健康運行提供良好的環境
政府部門應該加強農村金融環境建設,切實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好的服務;強化農村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罰機制,為農村信貸風險控制提供依據,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建立更加靈活的擔保機制,為貸款發展農村經濟掃除障礙。
1.4引導和規范農村民間金融的發展
長期以來,由于農村金融不能很好的滿足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民間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所以在農村金融市場多元化、競爭性的發展過程中,不能忽視其作用,同時要重視民間金融的規范和引導,加強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放寬市場準入提交,杜絕非法操作,使其得到健康有序的發展。
2農村金融對新農村經濟建設的作用
2.1農村金融促進鄉鎮和私營企業的發展
通過農村金融信貸的支持,中小型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利用獲取到的資金發展起了自己的業務。隨著規模和業務擴大,以及為了滿足適應市場化和國家化的需要,都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支持。同時,農村經濟的發展也帶動了小城鎮建設,從而帶動了企業產業的發展,這些都歸功于農村金融的支持。
2.2農村金融帶動了農村信息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在“三農”的開展過程中,引進農業所需要技術、購置優良品種和進行農用設施的改造以及聘用技術人員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隨著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進一步完善,將給激發農村經濟發展的積極性,進而促進農村經濟產業化的步伐。
2.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農民需要農村金融來服務于自己的生活和生產
農民發展農業、養殖業以及擴大生產都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些資金的來源就依靠農村金融來解決。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對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在僅僅滿足于以往的貸款和還款業務,更加傾向于更豐富和方便的服務,比如:結算業務,投資業務等等。農民的生產生活、收入的提高以及農村經濟的發展的質量在一定程度上都與農村金融有直接的關系。
3結語
總之,只有不斷的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規范和發展適合新農村特點的金融體系,才能更好的為新農村經濟的發展服務,滿足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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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婁迎春.我國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問題探討[D].電子科技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
[3]李世美.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及發展研究[D].中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
關鍵詞:金融深化;農村金融;金融機構改革
中圖分類號:F83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5)02-0193-02 引言
近些年來,我國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在促進經濟增長的方面收效甚微。農村正規的金融機構運作不能有效的滿足相應的增長的需求。農村正規金融在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是薄弱的環節,它是農村的金融體制核心,在農村的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因為如此,拓寬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覆蓋范圍,改善經營管理,是國家大力發展農村金融的必經之路。提高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辦事效率,監督其履行自身職責,使它能夠在農村經濟建設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更好地服務于我國的“三農政策”,作為資金來源的保證,為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支持。國家也應該減少政策性的限制,防止對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過度管制,使其根據中國農村的實際開展各自的業務,從而真正成為服務于農村、農業和農民的金融機構。
2010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應該根據目前農村經濟的發展模式以及當地農村金融市場的需求,開發具有針對性、可操作的一些金融產品以及服務,協調財稅政策、貨幣政策、監管政策以及農村保險的發展。結合市場化和政策化,以市場化為改革方向,以政策性作為合理的補充,合理的防范以及降低金融風險,用科學的方法防范化解法律風險,堅持抵制防范道德風險,強化操作風險意識,加強對操作風險的防范。
一、國內外研究現狀
麥金農和肖最早提出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論,該理論在20世紀70年代以后廣泛應用于發展中國家的農村金融領域。國外農村金融的研究,主要有兩個重點的研究方向:在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中政府發揮的作用、農村金融在減少貧困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在研究的方法方面,分別從理論和實證的角度出發,構建農村金融的相關指標,測量農村金融的市場發展狀況,指出創造多元化的金融機構才能滿足農戶的需求。
20世紀90年代開始,國內學者才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問題展開研究。國有銀行自1998年開始從農村全面撤退,農村出現金融信貸增長率的下降、中小企業從正規金融機構融資困難、貧困戶沒有融資機會、農村出現非正規的金融并且發展迅速,國內學者開始研究政府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和農村金融市場與經濟增長的相關性,并提出了相應對策。
張元紅(2002)在總結農村金融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國外農村合作社的成功經驗值得我國學習。馬曉河(2003)指出我國應優先供給,認為目前需求型的金融抑制和供給型的金融抑制雙重供給不足是我國正規金融機構的表現,因此要推動農村金融發展要選擇供給優先模型。近年來,一些博士論文開始關注農村金融的發展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宋宏謀(2004)運用金融相關率對1978―2000年中國農村的金融發展程度進行了統計分析,研究結論認為,金融深化程度越高的地區,經濟越發達。姚耀軍(2005)實證研究表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存在長期相關性。謝玉梅(2007)對農村金融深化政策與路徑進行了研究,認為金融深化通過產權改革和利率市場化兩條途徑進行。孫健(2012)提出了金融支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創新對三農發展的重要性,實證分析得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有助于提高農村地區金融深化水平,促進農業技術進步、農村經濟增長以及農民增收,有利于降低農村地區的貧困發生率的結論。
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從實證和理論的角度討論農村金融,雖然方法存在差異,但都得出了較為統一的結論:金融抑制普遍存在于發展中國家,同時緩解金融抑制必須通過金融深化的途徑。由于宏觀經濟環境在發展中國家各不相同,金融深化的次序與路徑可能會存在差異,但利率的市場化與資本市場的開放被認為是金融深化的必然途徑。
二、金融深化進程中的困境
我國農村金融深化進程面臨以下三個困境。
第一,金融發展模式選擇的困境。美國耶魯大學經濟學家帕特里克提出兩種模式:供給領先模式和需求追隨模式。前一種模式認為金融資產與負債、金融機構和相關金融服務的供給先于需求,主要強調的是金融服務的供給方對于經濟的推動作用。后一種模式的主要觀點是:經濟主體會隨著經濟增長產生相應的金融服務需求,為了滿足客戶需求,要不斷發展金融體系。需求方是金融服務強調的重點。這兩種模式之間存在一個最優順序的問題。在經濟發展的初期,供給領先的模式處于主導地位,但是伴隨經濟不斷發展,需求型金融后來居上,占據了主導地位。
由于金融資源稀缺性,許多發展中國家在實踐中都采取了金融供給領先的模式,具體表現為金融資源配置在政府導向下都流向了城市與工業部門。我國農村金融政策也是遵循供給領先模式,致力于正規金融市場的改革與發展,按照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設的思路,力圖建立一個能夠完善服務三農的農村金融體系。但從改革的成效看,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都存在政策性業務,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沒有徹底分離,很難區分歷史性包袱與自身經營性虧損,現有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能滿足農村的金融需求。同時,道德風險嚴重,尤其是農村信用社利用中央銀行再貸款支農,掩蓋了農村信用社內部風險管理不善、財務風險不嚴等造成的經營性虧損,對中央銀行貨幣操作存在影響。
第二,金融制度創新的困境。金融的產權制度具有基礎性作用,不同的產權界定對金融發展具有完全不同的影響。限制體制之外的增長和傳統體制之內的改革是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主要局限;制度的改革重視機構、忽略機制;中介的地位明顯高于市場;監管嚴苛而發展不足,重監管輕發展。十年以來的農村金融改革沒有實質性的突破,沒有將更低的交易費用和更高交易效率作為改革目標。改革的過程中,體現的主要是政府的意志,經濟制度和農村金融制度的變遷路徑相悖。歷經的經濟體制改革明確了農村經濟主體的產權關系,但金融制度改革卻使其更加模糊。
第三,農村金融政策目標困境。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目標主要是解決三農融資的困難,盡量降低農村信用社的虧損額,搶占民間高利貸所占的農村金融市場份額。為了到達以上的目標,政府通過建立正規的農村金融機構,進行利率市場化等利率改革爭取占領更多的農村市場份額,但是政府在制定的上述改革措施本身存在著矛盾:要解決三農的融資問題,幫助農民甚至是貧困的農戶解決貸款難的問題、與提高利率、農村信用社等農村金融機構進行商業化改革存在著一定的矛盾性。比如,農村信用社是以農村、農戶、農民為主體的金融機構,它主要是為農戶服務,為農戶提供利率較低的貸款,這就說明農信社具有一定的政策性,但是農信社作為一個自主經營的機構還要考慮商業性,這樣農信社的政策性與商業性就導致了農信社的經營目標模糊。除此之外,農信社的穩定性與持續性之間也存在著一定的矛盾。國務院在2003年農信社改革的方案中提出的方式主要包括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以及股份制這三個方式,銀監會主要贊成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但是,在2006年舉辦的“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議”上,金融制定與監管者又對農信社的發展提出了新的改革方案:農村信用社應該發展成為一個現代化的、有特色的服務農村的社區行的金融機構,認為合作制不再適合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社區銀行是農村信用社發展的最終的目標。政策的變化不定,導致政策的實施者,這些農村金融機構找不到正確的發展方向,同時也會導致改革的成本大大提高。
三、關于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政策建議
第一,鼓勵適合農業切實需要的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目前,我國農村的金融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獨立的創造金融產品成本高、困難大。可行的途徑是研究外國和同業先進成果的基礎上,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加以創新。改造出適合當地需求的金融衍生產品。例如,中國農業銀行推出的農機抵押貸款等,由銀行出資購買農機,農民使用農機創造效益后還款。這都是針對農業和農民自身條件限制,制定的貼合實際的創新產品。
第二,建立以金融為核心的惠普合作體系,發展金融合作集團。一方面,可以選擇農村合作銀行模式。農村合作銀行是以農村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縣(市)聯社為基礎組建的,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以全部法人資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另一方面,可以與其他城市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聯合,可以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創新的分享和利用,降低創新成本,合理利用資源,加快新型產品創新速度,產生規模經濟,更全面的滿足客戶需求。例如部分地區推出的農村信用社、農戶、龍頭企業、保險公司和政府“五位一體”的綜合服務方式。這樣大大降低了農業貸款的風險,保障金融機構和農民的切身利益。
第三,加強農村金融機構自身建設,提高員工服務水平。不僅要加強對金融專業知識的學習,也要開展涉農知識培訓,更加詳細了解項目的實際情況。起到降低成本、控制風險的作用。農業發展的現階段對金融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金融機構的選擇不再停留在誰的貸款門檻低、利率低就選擇誰的初級階段,而更看重貸款后的配套服務,期待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利用自身優勢在農業發展上給予專業化的意見和發展規劃,幫助和扶持貸款人走上更高的平臺。這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服務和專業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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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縣為單位建立社區銀行,發展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和小額信貸,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旨在加快農村金融體制的轉型,保障農村經濟穩定快速發展,但是農村現狀的整體體制并未徹底轉型。本論文根據相關數據對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探析。
一、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發展現狀
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事關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大局,因此國家和政府仍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農業保險是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護農業生產、保障農民的利益等都具有推進作用。2007年中央財政首次選擇在吉林、內蒙古、新疆、江蘇、四川、湖南這六個省區對5種主要農作物,進行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調動了農民投保的積極性,推動了農業保險的發展。2007年,中央出臺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政策。五年來,我國農業保險累計保費收入超過600億元,年均增長速度達到85%。至2011年,農業保險基本覆蓋全國所有省份,農業保險的承保品種也覆蓋了農、林、牧、副、漁業的各個方面。
(二)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存在問題分析
近年來,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特別是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階段性的重要成果,初步形成了以農村合作金融為主體,商業金融與政策性金融分工協作,民間借貸為補充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但在二十多年的改革進程中,仍普遍存在農村金融風險和經營低效率的問題,農村金融體制的現狀已難以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并制約著農村經濟的改革和發展。
1.“三農”貸款難的問題仍很突出。由于歷史原因,大多數農戶在抵押房產進行貸款時,無法提供齊全有效的房產證件,擔保公司出于對利益和風險的考慮,也不愿意為農戶擔保,貸款困難的農戶難以投入農業再生產。農業投入資金短缺,有資格貸款的農戶能夠貸款的數額也較小,滿足不了農民對貸款的資金需求。
2.缺乏多樣化的競爭主體和有效的競爭機制。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三大主體為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正規金融機構的逐漸商業化,競爭視角和業務范圍大多由農村轉向城市,非正規金融組織的金融交易成本過高且不受政策保護,以及嚴格的農村金融市場準入限制,導致了農村金融機構數量少,并且缺乏競爭的空間和條件。
3.農業農村保險發展水平滯后。農村保險主要有兩種:商業農險和政策性農險。一方面,我國農村農民收入水平較低,商業農險的費率高于農戶的承受水平,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的業務開展非常謹慎。另一方面,農業抗風險能力弱,農戶對保險也沒有較強的意識,加之政府宣傳力度不夠,因此近年來農村農業保險發展水平滯后。
根據相關數據分析,如表1,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比和貸款平均增長率均較低。截至2005年末,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比較于全國水平,相差12%之多,受縣域經濟發展水平滯后和信貸承載能力差等因素的影響,農戶的存款多,貸款少,拉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比水平。由于資金總是流向經濟發達和市場活躍的地方,所以農村信用社在向農村提供資金的同時也有大量資金流出農村,信貸支持力度下降,農村金融供給仍然不足。
二、國內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成功案例分析
(一)浙江麗水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分析與研究
麗水市是浙江省的農業大市,金融支農既是重點又是難點。2003年以來,人民銀行麗水市中心支行相繼出臺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林權抵押貸款、農房抵押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等信貸支農政策,并已取得顯著成效。2012年5月,麗水市獲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為全國首個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重點推進信貸支農、信用惠農、支付便農、創新為農四大金融支農工程。主要措施如下:
1.完善小額信貸體系,推廣聯保貸款制度。提高小額貸款授信額度,實行優惠貸款利率。鼓勵并推廣聯保貸款制度的實行,按照自愿組合、風險共擔的原則,向聯保小組成員發放貸款。
2.推進林權抵押貸款,促進林業融資發展。出臺相關規章制度,為林權管理提供相關法律保障;完善林木砍伐管理機制,規范市場監管和評估行為。利用林權進行抵押,既保護了森林資源,又解決了林農貸款難的問題,被譽為“葉子變票子”的金融創新。
3.建立信用體系平臺,強化金融惠農政策。加大支農力度,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發展,建立一個多層次、低成本、覆蓋面廣的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4.改善農村支付服務體系,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大銀行卡、信用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在農村的使用,鼓勵新興電子支付業務的創新與應用,使金融服務業務進一步便民、利民。
(二)溫州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案例分析
自1980年以來,溫州多次被確定為利率改革試點。溫州多年利率試點的改革產生了顯著效果,不僅提高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有效調動了農村居民的參儲積極性,也提高了農村合作機構的經營效益。
2003年,溫州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啟動。一是“零資產”啟動。即農村信用社在資產核資當中,實際資不抵債的,通過政府扶持和資產適度增值的方法,使資等于債;相反則通過計提風險準備金額度的形式,實現資等于債。二是在管理體制實行“5―5―1”形式。全市11家信用聯社中,由5家聯社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另5家聯社實行一級法人。三是央行發行專項票據。簡稱“花錢買機制”。通過該機制的改革,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大幅度提高,經營實力得到增強。近年來,溫州信貸支農力度有所加大,資產質量不斷改善,初步建立了“三會一層”法人治理模式,法人治理結構日趨健全,內部管理不斷強化,經營機制日益完善。
(三)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成功案例帶來的啟示
1.取得地方當政府的支持是關鍵。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是一項基礎性的戰略工程,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以上兩個案例之所以進展順利,既得益于上級領導的全力支持和高度重視,也得益于部門和農戶的密切配合、相互協作,為改革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
2.讓農戶得到真正的實惠是根本。麗水市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不向農戶收取任何費用,各涉農金融機構對信用度高的農戶實行貸款優先、額度放寬等優惠措施,以此激發農戶參與金融體制改革的積極性。
3.各涉農金融機構的參與是前提。麗水市在制定改革方案時,明確把各涉農金融機構統一作為本次工作的實施主體,統一管理。實踐證明,只有讓各涉農金融機構共同參與,享其成果,才能在思想上達成共識,減少執行上的隨意性。
三、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對策
(一)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對解決三農問題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我國急需建立一個以農村信用社組織為基礎,以先進電子化技術為工具的現代農村信用體系。同時,加強農村金融風險管理,引導農村金融體系朝一個健康的方向發展。一方面,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規范信息征集主體行為,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以農村集體為單位,籌集設立農村級互助基金,加強金融風險管理。
(二)規范發展農村民間金融
民間金融既有正面作用,也有負面作用。因此要規范引導農村民間金融的發展,使其有利于加速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發展。隨著經濟發展,在規范、嚴格篩選機制和市場機制下,適當引導良好的民間金融從地下走到地上。這樣也更有利于監管民間金融,使其充分發揮積極的一面。規范民間融資行為,積極引導民間金融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重要競爭主體,促進民間融資健康發展。
(三)有效利用小額信貸扶貧
小額信貸成為當地農戶的又一種制度性信貸供給,對農村非正規金融乃至正規金融有替代和補充作用。小額信貸是金融服務的制度創新,為低收入農戶和農村小型企業提供額度較小的貸款,可以有效緩解信貸分配在農戶之間不平等的問題。所以應該增加從事農村信貸服務的專業人員,推動建立政府相關部門、農戶、農業企業、鄉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多方參與的信貸聯保制,大力發展小額信貸組織。
(四)健全農村社會保險體系
首先要拓寬農村保險的服務范圍,創新農村保險產品,不斷擴大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險理賠效率;其次,提高農民的風險意識,相關政府部門加大宣傳力度,建立良好的信貸環境和政策長效機制;最后,加強農業風險管理,健全農業再保險和風險分擔機制,促進農業保險健康發展,穩定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
四、結語
[關鍵詞]農村金融;金融支持;農業企業
[中圖分類號]F32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4)12 ― 0106 ― 02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加快發展的新形勢下,大力發展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改善和完善地方金融服務體系,對優化地方資源配置,服務功能還不健全,服務質量還需要進一步提高,服務環境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體系現狀
1.對齊市農村整體金融形勢分析
(1)農村新型金融組織覆蓋面低
齊齊哈爾地區管轄7個區9個縣,管轄區域內能夠辦理存款、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五百多個,金融從業人員一萬余人。其中,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平均每個網點貸款余額為三千萬左右,農村每百元GDP擁有貸款不到五十元。齊齊哈爾市目前有縣級以下鄉鎮金融機構網點四百左右,只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僅占鄉鎮金融機構網點的不足百分之一。
(2)增加齊市村鎮金融服務機構網點
在齊齊哈爾所管轄的鄉鎮中,金融機構網點設置大部分在鄉鎮一級,行政村屯沒有金融網點,農民辦理存款、貸款、匯兌業務非常不方便。據資料調查顯示,一百位農民中,認為金融機構網點少,辦理存貸款,結算業務不方便的占九成,認為金融機構單一、辦理貸款時利率高、貸款手續過于繁瑣、擔保難、期限短等。
2.農村金融服務環境得到改善
(1)政策環境得到強化
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金融主管部門積極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抓住機遇變危為機,形成保增長促發展應對金融危機的整體合力。在金融危機發生后,齊市各界對貫徹執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強化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應對金融危機奠定了基礎。
(2)農村信用社在金融機構中發揮了主力軍作用
2008年以來,齊齊哈爾地區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貸款投方面占有貸款需求的八成以上,全力支持農民備耕,促使農民的糧食大豐收。齊市農村信用社積極籌措資金,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推出農民工返鄉創業款,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3.貸款限制條件過多
據不完全調查,對齊齊哈爾市農村的實地走訪和調查問卷的分析發現,影響農民致富的首要因素是資金缺乏,使有的想致富都沒有致富的條件,嚴重影響了新農村經濟的發展。
普通顧客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單獨的模式,雖然農村信用合作社寬松的放貸條件,一個小的信用貸款因為額低,不能靈活的農村農民滿足施工需要的季節性,大筆錢抵押貸款固定資產,由于土地制度的缺陷,無法來滿足貸款。
二、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存在的問題
1.服務產品單一缺乏理念創新
齊齊哈爾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和服務主要提供小額短期貸款,限制解決短期資金需求,不能滿足信貸需要農村多樣化。不同收入水平和生產類型的農民對金融的不同層次的需求,一些農民不僅需要生產信貸產品,但也需要多個信貸產品,和種養大戶,企業需要有一個多元化的信貸資金支持,產品已不能滿足農民的需求。
2.農村信貸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齊齊哈爾地區的貸款風險具有深度的村莊建設,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有更大的資金需求。作為小金額周期長、時效短等現實的貸款產品和貸款利率系統讓農民承擔能力嚴重受挫。
3.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保障不完善
(1)政策環境得到強化
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金融主管部門積極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抓住機遇變危為機,形成保增長促發展應對金融危機的整體合力。在金融危機發生后,齊市各界對貫徹執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強化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應對金融危機奠定了基礎。
(2)資金支持力度增大
招商銀行為齊齊哈爾市向借款人發放的可循環使用的授信,支持齊齊哈爾的經濟發展。除了項目融資外,招商銀行還通過公司金融、投資銀行、資產托管等金融方式進一步推動雙方在傳統信貸、直接融資、政府財務顧問等推動經濟發展。
(3)農村信用社發揮了主力軍作用
齊市農村信用社全力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貸款投方面占有貸款需求的八成以上,全力支持農民備耕,促使農民的糧食大豐收。齊市農村信用社積極籌措資金,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推出農民工返鄉創業款,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4.農村金融環境尚待優化
(1)農村金融政策環境不寬松
目前齊齊哈爾市的農村金融政策環境不舒適,如利率自由化,進入和退出市場的金融政策仍然偏緊,不利于健康發展的農村金融市場。
(2)農村金融不規范
齊齊哈爾市的農村金融環境較差,大部分農民對農村金融環境缺乏認識,一部分農村企業和農戶拖欠債務,甚至部分鄉鎮政府也是如此,嚴重損害了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5.地方金融機構制約農村經濟發展
統計數據顯示,雖然齊齊哈爾市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取得了飛躍性的發展,但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制約,地方金融服務機構目前還只是初級階段,仍有較深層次的問題還未碰觸,因此,齊齊哈爾市地方財政在金融機構市場競爭中處于比較弱勢地位,限制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例如:農村金融機構定位不夠明確等。
三、齊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解決對策
1.改善農村金融運行的政策環境
齊齊哈爾市應該鼓勵農村信用合作社聯盟,加快形成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協會在全面核查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統一法律改革,力爭年底前完成了產權制度的改革。在農村或屯設立合作金融機構擴大農村地區網絡覆蓋面。農業銀行小企業貸款綜合農業推廣,農業科技為先導的貸款品種,積極嘗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業綜合開發和技術改造貸款發放新貸款。郵政儲蓄將擴大農村基礎設施和資金投放力度,重點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商業銀行會選擇集中在農產品出口企業的支持,農副產品出口,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戰略的實施“走出去”。
2.完善農村金融機構信用擔保體系
農業“貸款難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在信用擔保。建立農村信用擔保體系,不僅能為農民和農村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為他們提供一個相對公平的融資環境,解決這個難題的貸款擔保,并能使農村金融機構更好地服務農業,農村和農民的“提供金融服務。然而,農民和農村中小企業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個特定的金融集團,傳統融資方式無法改變他們的貸款難。為此,我們需要在農村現引入動產抵押,信用擔保模式的創新給齊齊哈爾市市農村金融經濟發展的“農業、農村、農民”開發一個新的融資渠道。
根據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形式應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發展農村微型金融,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范圍。推廣移動電話銀行網絡,相互保險,農民工銀行卡業務;積極推行農村財務咨詢,保險銷售及相關金融服務等。通過改進農村金融服務,農村金融服務模式,使廣大農村和農民更方便和高質量的現代金融服務最終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強化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內部經營管理
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發展不平衡,經營效益低下,歷史遺留問題較為嚴重,要提高我是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整體的發展,應積極解決高風險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發展的問題。可以優先選擇中心城市、經營狀況較好、師范效應較大的農信社,組建農商行,以壯大資金實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通過改制,真正減少和消化歷史包袱,改善公司治理,提高經營水平,形成經營新機制,提高我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發展,從而促進我是農村經濟的發展。
4.建立多層次惠農金融服務機構體系
(1)拓寬政策性金融的業務范圍
齊齊哈爾市地區的農村金融體系通過不斷的探索和實踐,融資優勢和政府組織協調優勢結合起來,構建一個政府,企業,銀行,信用擔保機構聯合體,通過制度建設和組織建設,推動企業信用不足,微觀信用體系建設。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通過經濟手段解決問題,使用傳統的信貸資源,培育和發展民間金融的主體,使金融業逐漸多樣化和市場。
(2)發展面向農戶的合作金融組織
根據具體情況在齊齊哈爾地區培育新型農村金融服務和一些的市場競爭機制,積極拓展政府政策性金融業務,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通過經濟手段解決金融財政問題,并逐步規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傳統的信用資源,培育和發展民間金融的主體。
(3)逐步規范和引導民間金融
發展齊齊哈爾地區民間金融組織,形成多元化的金融產權模式的具體路徑應該是在農村地區。如在縣級區域一下開展農村承包責任制,鄉鎮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系統,產生在底部自下而上的改革進程。通過人們不受“衍生交易穩定的結構,并提供交易費用更節省的制度規則。
5.全面完善農村金融風險管理機制建設
(1)完善外部監管
加強外部金融監管力度,提高銀監會、外部審計以及社會輿論的監管,改善地方金融監管方式。把事后監管提高到事前防范與提醒,通過現場和非現場的手段監管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風險評價指標,及時發出預警通告,在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出現危機和問題前,及時準確的采取有效措施,把風險降低最低。同時提高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對于違反法律法規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及時作出懲罰,審計出現問題及時警告通知,并提出解決措施及時化解。應積極營造輿論環境,要通過積極宣傳,推介產品,不斷提升農村金融機構在地區同業中的營銷力和公認度。
(2)加強內部監管
提高內部監督部門獨立性,充分發揮審計體系監督效能。第一要加強內部審計的職權,充分發揮其監督監管的職能。各個部門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要對轄內機構新放貸款質量開展經常性檢查,確保提高新增貸款質量。對存量貸款要徹底摸清底數,落實債務主體,形成不良的,必須監督落實形成責任和解決責任及措施。確保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嚴格監督監管,審計工作人員要轉變觀念,確實加大審計工作力度,以查促改,幫助被查部門解決實際問題,有效遏制各類風險和案件發生。第二,完善內控評價制度,提高評價結果的科學性,推進評價結果的有效運用。
〔參 考 文 獻〕
〔1〕王煜宇.新型農村金融服務主體與發展定位:解析村鎮銀行〔J〕.改革,2012,(04).
〔2〕邱玉興,等.健全農信社運營模式――以黑龍江省為例〔J〕.中國金融,2013,(12).
〔3〕文桂禾.我國中小企業金融支持體系建設與中小企業發展〔D〕.碩士學位論文,西南財經大學,2009.
(一)歷史包袱
農村信用社歷史積累和現實存在的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如按合作制原則規范農村信用社、實行民主管理還不到位。農村信用社還普遍存在著資產質量低、經營效益差、虧損嚴重、用人機制落后、電子化水平低、結算渠道不暢、服務功能不健全等問題。這些不僅與金融業日新月異的發展速度極不適應,而且與金融改革的預期目標相距甚遠,同時與中國加入WTO后金融業更加激烈的競爭形勢也極不適應。在農業銀行代管期間,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業銀行執行政策的調節器,同樣執行著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近幾年它又是支農的主力軍,特別是農業銀行逐步淡出農村金融市場后,國家支農政策將更多地通過農村信用社體現,因此,其歷史包袱獨自承擔有些委屈,即使有央行票據、稅收和拔補原保值貼補利息等政策,但也難以消化。
(二)在體制改革方面存在的問題
1、經營的管理監督服務斷層。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首先要在管理體制上進行大力度的改革,自而上建立自律組織,形成自上而下進行管理指導、監督、服務的合作金融體系,這是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1995年以前是由農行“代管”,1996年之后是由人民銀行“直管”。目前,在出現風險的地方,農村信用社又成為地方政府的管理對象,這就是說地方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這種管理模式在理論上與農村信用社“三性”是矛盾的,在實際操作中弊病也是顯而易見的,究其原因是由于管理者的“責任心”過強而大大削弱了被管理者的權力。
2、產權不清晰。一是產權不明晰,股東難量化。資金難互助,損失難共擔,管理難民主,經營難獨立,積累難量化。二是法人治理結構名不副實。按合作制原則規范信用社的工作,要求信用社健全和完善“三會四權”,并明確規定社員股東大會行使最高權利,理事會行使決策執行權,監事會行使監督權等,但實際上“三會”設立后,并未真正履行權利,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三會”制度形同虛設,多級法人多級管理,主任的產生雖然也通過了民主選舉,但實際是由上級委派和任命的,信用社的現狀難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在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
1、政策和策略失誤。改革開放以來,農村信用社一定程度上享受了政策優惠,也因此有了較大發展。但不可否認,某些政策和策略失誤也確實給農村信用社造成了危害。另外郵政儲蓄機構在農村的廣泛發展,憑借“只存款,不貸款,錢存郵政儲蓄最保險”的優勢獨領。其他商業銀行機構則交叉設置,并打著“國家銀行、國家信譽”的旗號從事經營,這些機構的影響力和不公平競爭手段,都給農村信用社業務開展帶來了巨大的沖擊。
2、扶持優惠政策少且沒有落實到位。一是稅賦過重;二是應由中央財政承擔的保值儲蓄貼補,由信用社承擔,加重了信用社負擔;三是農村信用社受到的行政干預、遺留的政策性呆藏、壞賬資金無人來管;四是農村信用社的政策性虧損政府不予樸貼;五是國家用于農業方面的政策性業務如扶貧資金、專項發展資金農村信用社無權受理;六是農村信用社沒有堅強的資金后盾,一旦發生支付困難和支付擠兌很難應付;七是上交人民銀行的準備金比率過高、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較低,資金上運用不充分,經營上抵御困難能力弱;八是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審批難、數量少,期限短、運用效益低,不能發揮支農作用。
(四)農村信用社自身的經營管理問題
信用社的領導管理體制尚未完全理順。改革以來,行、社關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信用社自身經營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經濟效益需要進一步提高。目前,信用社的經營管理工作還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發展和業務發展的需要,信用社長期以來一直沒有自己的結算渠道,又不能直接參加國有銀行的聯行,異地結算只能通過國有銀行辦理,導致結算環節多、時間長等問題,很不適應農村商品經濟發展的要求,嚴重制約著信用社業務的開展。在經營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信用社執行制度不嚴格,少數人獨斷專行,違背貸款三查原則;很多農村信用社機構膨脹,盲目布點,人浮于事,加大了經營成本;社員股金不穩定,不少農民入股的目的是得到貸款,如還清貸款就要求退股;職工素質較差;設備相對落后,電子化建設起步較晚,功能不完善,金融技術創新、工具創新、品種創新能力不強。這些都成為農村信用社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趨勢分析
(一)妥善處理歷史包袱問題
1、政府和法律的扶持。要妥善處理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的包袱問題,要從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制定并實施《合作金融法》,明確信用社是公益法人,非納稅單位,免征部分稅負,以改善農村信用社的盈利狀況;二是對由于地方政府干預造成的貸款呆賬,由地方政府撥款彌補;三是將郵政儲蓄從農村吸收的資金全部按資金成本貸放給農村信用社使用,并增加中央銀行對農村信用社的再貸款,以增加農村信用社的資金來源;四是進一步提高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以擴大農村信用社的存貸款利差,增加其盈利;五是允許、鼓勵經營管理好的信用社按照市場原則兼并經營管理差的信用社,使農村信用社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在農村信用社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之前,以生存的壓力來迫使信用社改善經營管理。
2、監管決策部門的協助。一是對信用社不良貸款進行一次徹底清查,對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貸款應在嚴格審核后給予核銷,使信用社輕裝上陣;二是在增資擴股方面給予信用社優惠政策,在一段時間內允許保息分紅,以利于穩定股金;三是適當放開信用社存款利率,免除營業稅,降低所得率稅,使農村信用社在與商業銀行的競爭中具有比較優勢,以利于信用社壯大資金實力。
(二)組織形式向多樣性發展
1、經濟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組建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經濟發展對信貸資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農村信用社繼續沿用其傳統的體制和服務手段顯然已不能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服務的需求。要解決此矛盾,必須在農村信用社的基礎上,成立體制最具活力、最符合經濟發展規律、適宜市場經濟發展的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
2、經濟較發達地區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經濟較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組建合作制的農村合作銀行對經濟較發達地區的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可以在現農村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組建起來的農村合作銀行其內部組織體制、經營管理機制、外部管理體制等方面都應區別于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
3、經濟欠發達的農村信用社改組為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對貧困地區的農村信用社。(1)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在合作制原則規范農村信用社工作基本完成之后,為了壯大信用實力,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解決基層信用社經營中遇到的問題,將基層信用社、聯社合并為一級法人制,各基層信用社本論文由整理提供
為聯社的分支機構。(2)著眼于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的政策性業務,農村信用社與農業發展銀行合并,既解決了農發行基層無辦事機構,難以服務到位的困難,又解決了農村信用社上面無“頭”各行其是的局面,真正達到扶持農業、富裕農民、繁榮農村的目的。(3)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聯合,組建中國農業信貸銀行,以集中優勢兵力更好地支持“三農”,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
(三)改革產權制度
首先要做的是明確性質,建立體制框架。要從歷史以及當前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發展方向來判斷,中國農村信用社應該定性為股份制農村金融組織。其次要盡快改變現在的組織框架。要改變現在以信用社為法人的治理結構和掛靠人民銀行直接領導管理的體制。農村信用社應該端正經營方向,加強內部管理,建立新型運行機制。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解決:要明確規定農村信用社的服務方向和經營宗旨;改革人事制度,加大農村信用社全體干部職工的責任心,使其真正成為農村信用社的主人;全面提高銀信干部隊伍的素質,建立新的良好的選用人員機制;改善信用服務工具,努力提高資金融通效益。研究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需要從以單一模式為主轉變為以多元化模式為主,從以過度性制度安排為主轉變為以長期性制度安排為主。
(四)國家應給以相應的政策支持
1、改革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增加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數量,把郵政儲蓄由人民銀行以再貸款的方式全部安排給信用社使用,解決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不足的問題。其次延長使用期限,目前的支農再貸款使用期限太短,一般為3-6個月,農民尚未見到效益貸款就到期了,農民還不了,人民銀行就直接從信用社賬戶上扣收。這樣不但起不到真正的支農作用,而且加大了信用社的資金壓力,給信用社的正常經營帶來困難。所以支農再貸款的期限要根據農業的生產周期來確定,與農業的資金周轉規律和周轉速度相適應。再貸款到期后,信用社因收不回來而不能立即歸還的,人民銀行可予以延期。同時簡化審批手續,簡便貸款程序。
2、提高農村信用社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增強農村信用社核銷呆賬的能力。可考慮將現行的農村信用社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提高到2-3%;對那些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偏遠山區、少數民族地區和經營困難、歷史包袱過重,呆賬較多的農村信用社的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也可以提高到4-5%。各級政府要建立農村信用社風險補償專項基金,納入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基金來源一是從地方征收的信用社稅額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二是從財政預算中劃出一部分資金,納入信用杜風險補償基金,這項基金要專管專用,重點解決嚴重資不抵債農村信用社的經營困難。在改革思路明確以后,政府(監管部門)應盡快從對農信社的控制中退出,由其監管部門對農信社實施單一的以金融安全為目標的金融監管,而不能介入其日常經營管理。
(五)加快農村信用社經營體制戰略性調整的步伐
一是經營理念的現代化。逐步樹立起經營意識、創新意識、市場意識、服務意識、風險意識和人力資本意識。二是大力開發新的業務品種,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三是合理調整機構網點布局。
農村信用社應該調整人力資本結構,在金融業、尤其是在復雜的金融衍生產品開發設計方面,人力資本的作用更為明顯,隨著金融業從傳統的勞動密集型可變成本產業向現代的資本密集型固定成本產業的轉變,資本有機構成大大提高,從業人員數量大大減少,但對人力資本素質要求卻大大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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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義勇.農村信用社改革現狀評析與對策建議[J].當代經濟,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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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衡量農村金融服務狀況的國際通用指標主要是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農業貸款數量這兩個指標。本文基于農業貸款數量這個視角,剖析了造成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低效的原因,提出應在強調提高覆蓋面、增加貸款和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發展之間尋求一個合理的平衡點的政策建議,以期達到推動我國農村金融改革順利發展的目的。
關鍵詞農業貸款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效率
農村金融是以信用手段動員、配置和管理涉及金融資本運行的活動,對農村經濟發展起著極大的推動作用。然而,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制約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滯后等因素影響,目前農村金融仍然是整個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環節和領域,農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城鄉金融資源配置不平衡,農村金融的整體服務水平遠不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因此,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建設,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廣大農民群眾的強烈愿望,對加快農村的發展,實現全面小康的目標,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為解決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少、服務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2008年銀監會會同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組織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研究實驗可復制、易推廣的創新模式。由此。農村金融服務的創新與改革進入了系統性的探索階段。
一、現階段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基本狀況
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發揮提供支付服務,動員積蓄和分配信貸,限制、分擔由這些活動而生的風險等作用,因此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效率高低的評價,一般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配置效率和運行效率。配置效率是指農村金融體系將從盈余部門動員的資金分配到最有效率的資金赤字單位,配置效率的提高主要是依賴資金的市場價格的指引;運行效率是指金融體系以盡可能小的資源成本,實現資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但就整體而言,作為一個體系,對其評價往往側重于是否具備提高資金運行效率的能力上。
鑒于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的支持主要體現在信貸資金的供給上,農業貸款作為一種貨幣資金,對農村的產出應當具有促進作用,即農業貸款投入的規模越大,農村社會產出的規模也應越大,兩者呈正相關。因此,本文選用農業貸款作為衡量指標,而且,該指標的選擇正好契合了國際上對農村金融體系評價指標的選擇。通過對該指標的分析,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效率、主要是運行效率做一個簡要評價。
(一)農業貸款增長速度加快,但效率不高
1、現狀描述
近5年來,全國金融機構農業貸款增幅為124%,比同期各項貸款增幅高25個百分點。農戶貸款余額達到1.16萬億元,戶數超過7819萬戶,占有貸款需求且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戶數的73%。不論按照農業貸款總量還是類別,農業貸款投入的不斷快速增長是近年來農業貸款現狀描述的基本寫照(表1)。
進入2008年,涉農貸款更是出現了加快發展的勢頭,2008年前3個月,各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累計投放1998億元,比上年同期多投放251億元,余額達到15177億元,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累計投放299億元,余額達到2098億元,農戶聯保貸款累計投放300億元,余額達到1415億元。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投放的貸款力度增長速度也很快,與2007年同時期比,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比同期增長了16.2%,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增長速度是17.3%,比全國的平均水平要快。
2、效益分析
從表1不難看出,農業貸款上升幅度迅猛,從2001年到2007年增長了近24%,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已經達到62.57%。這說明,農業領域對金融資源的消耗是巨大的,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資金流動中的不經濟滲漏,已成為農村金融發展中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
在此,我們選用彈性系數作為分析工具,分析和判斷農業貸款與農業總產值的增長是否同步,以及協調程度如何。當農業貸款的彈性系數大于1時,反映農業貸款的增長快于農業總產值的增長,反之,則相反。如果彈性系數為1時,表明農業貸款與農業總產值增長同步;當彈性系數大于1時,表明農業貸款的增長快于農業總產值增長,當彈性系數小于1時,表明盡管農業貸款絕對量可能增大,但農業貸款的增長速度慢于農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我們從近6年的農業貸款彈性系數分析發現,在發展趨勢上,我國農業貸款的增長速度高于農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這也反過來進一步證實,我國農業貸款的使用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表2)。
(二)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初步形成,但覆蓋率有待繼續提高
金融體系特別是銀行組織機構體系的發展的經濟增長有正相關關系。任何一種交易行為都只有在與之相應的制度約束條件下才能發生,即不同的交易方式,與之相對應的制度約束框架也應該不相同。從這個意義上說,判斷某種金融組織體系完善與否,首先看其是否具備一定的經濟適應性,也就是這種金融組織體系是否與特定的經濟形態、交易方式和市場結構相吻合。為了適應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帶來的農村金融需求的多元化要求,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開展了以政府主導和自發創新兩種方式推進的制度變遷,這種制度變遷促進了農村金融體系多元化的建設,政策性金融機構、商業性金融機構、合作性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機構等多種形式并存、合理分工、功能互補、有序競爭的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已初步形成,特別是與這種制度約束框架相適應的主要交易方式——小額信貸的發放蓬勃發展起來。
目前農村小額貸款政策措施不僅僅在農村信用社中得到了很好地貫徹實施,而且已經拓寬到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以外,在農村地區經營的金融機構陸續在探索開辦各種形式小額貸款業務,對農戶貸款的覆蓋率已達30%多,基本能夠滿足農民小額貸款和生產的需求(表3)。
但是,在滿足農村金融需求上,現有的農村金融體系還存在明顯的不足之處。銀監會2008年公布了農村金融分布圖局,數據顯示,全國3萬多個鄉鎮,平均每1萬農民擁有的金融機構是154個,2007年是1.26個。只有1個銀行營業網點的鄉鎮有8000多個,什么都沒有的鄉鎮達2868個,此外,有2個縣(市)、8901個鄉鎮僅有1家金融機構。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實情況是:一是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人均金融網點的資源占有率低;二是金融服務資源難以延伸到鄉鎮一級的農村地區,每個鄉鎮的銀行業網點平均不足3個;三是鄉鎮的金融市場沒有形成有效競爭;四是人均貸款水平差距極大。當然,這一方面是與農村金融有效需求不足,農村金融業務成本高、風險大和收益低,農村金融機構難以實現商業可持續發展有關,但同時也說明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農村金融市場的本領還有待于繼續加強,農村金融機構覆蓋率有待繼續提高。
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面臨的困難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還存在諸多問題:農村合法的金融機構設置不完善,缺少可以向農民提供正規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主體;金融政策對農村支持少,有的甚至還帶有歧視性色彩;農村金融不為農村服務,甚至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主渠道;農村金融功能嚴重退化,既不足以支持農村的可持續發展,也不足以使農村金融機構獲得效益等等;需引起我們高度關注。
(一)機構資源配置上的“馬太效應”
農村金融體制變遷始終是以強制性制度變遷為主,而以誘致性制度變遷為輔,這是由政府強大的控制力決定的。雖然1979年經濟進入轉軌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開始逐漸替代計劃經濟體制,但政府實施的一系列農村金融深化措施,諸如成立農業發展銀行及其商業化運作和經營、農業發展銀行的新建及其業務的調整、農村信用社的隸屬關系調整及其規范化運作商業化、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及關閉農村合作基金會等等,均采取了政府供給主導的、自上而下的、強制性變遷方式。嚴厲的金融管制和半封閉的金融環境,又使得這種強制性制度變遷向一種非需求導向性的機制演進。政府是金融制度的主要供給者,這些措施均是政府從實現自身目標的角度對農村金融市場所做出的制度性安排,它僅僅從滿足制度供給者和制度生產者本身的需求出發,不能適應農村金融需求者的金融需求,從而多方面表現出制度供給上的錯位和不足,再加上農村經濟發展的相對滯后以及特殊的小農經濟模式孕育了一個孱弱的缺乏活力的農村金融市場,小農經濟對資金需求的細小化,以及小農經濟本身所蘊含的風險陸與現代金融機構經營目標所追求的資金運營規模化和安全性之間存在著巨大差異,農業貸款的天然高風險陸,分散、小額和季節性強,缺乏資產和抵押品,以及信息搜集難、交易成本高等原因,導致一般金融機構不愿涉足農村信貸市場,造成農村金融網點的收縮和農村金融業務的萎縮。
明顯的市場化的收縮效應,使得農村地區金融機構覆蓋率雖然達到90%,但是其中包括了基本已經只存不貸的農業銀行、和剛開始提供信貸服務的郵儲機構。在金融業效益萎縮的情況下,農行、信用社等機構不得不大規模撤并農村網點,即使放寬其他資本的準人限制,如果單純以市場手段進行調節,在資本與效率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也可能造成市場失靈,出現機構布局資源配置上的“馬太效應”,導致農村資金外流。
(二)貸款對象選擇上的“錦上添花”現象
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缺乏足夠的抵押資產,是世界性的普遍問題。由于農戶可抵押物少,貸款數額少,致使擔保機構經營風險和成本都較高,商業性擔保幾乎不愿介入;風險分散機制的缺失使農村金融風險幾乎都由銀行來承擔,造成收益和風險的不匹配;為避免出現新的不良貸款,各金融機構實施貸款追究責任制,對無抵押的貸款申請,銀行自然就選擇了拒絕放貸。即使介于政策特性和經濟理性的小額農貸設計,也并非農村信用社自身所愿,因為它同樣面臨監督成本、搜尋成本和利益最大化的綜合審度。因此,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在《農村信用社改進和加強支農服務的十條意見》中提出改進貸款管理方式的要求,放寬農戶小額貸款條件,對信譽較好、無拖欠貸款記錄的農產可采取信用貸款的方式,不必擔保抵押,并且提出,就全國而言,農村信用社新增農戶貸款占各項貸款的比例不低于40%,對社員發放的貸款不低于50%等強制性要求,但對于講究績效的農村信用社,仍然會選擇把貸款發放給個別“大戶”,貸款對象選擇㈩現“錦上添花”現象。即使目前我國的農戶信貸覆蓋率達到了34%,從比例上看已然不低,但是還應看到剩余近70%的農戶未能申請到貸款。而且剩余的農產大多為弱勢的農戶,農戶若有為生產生活所需的資金,只好選擇民間金融乃至地下金融。
在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下,農村經濟主體基于利潤動機,也存在自發的、誘致性的農村金融制度創新需求,內生于農村經濟的非正規金融一直長期存在,甚至在局部地區或某些特殊時期還出現了地方政府發起或推動、中央政府默認或支持的準正規金融如農村合作基金會、金融服務社等,尤其是在外生的農村正規金融制度供給嚴重不足或缺乏效率的背景下,這種內生金融便會自發生成,這是民間金融存在和發展的必然。但這些自發的、誘致性的農村投融資制度變遷與創新,非但沒有能像農村經濟制度那樣幸運地得到政府的承認和支持,而轉化為政府推動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反而最終總是被政府強制性地升級、取締、打壓,而處于地下和非法狀態。政府始終盡力壟斷著農村金融制度供給,不斷使農村金融外生化,誘致性的農村內生金融制度供給這種方式雖然降低了制度變遷的時滯及磨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農村金融體系的脆弱性,穩定了農村金融市場,卻未必能較大程度地體現農民群眾的意愿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因而金融效率總是難以提高。
(三)政策目標操作面臨“兩難局面”
農村居民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因此農村信貸無論是貸前調查還是貸后管理及催收,工作量都很大。同時,由于農戶貸款額度較小,而家庭儲蓄又很少,一個信貸人員往往需要管理幾百戶甚至上千戶農民貸款戶,才能維持自身的收益水平,金融機構在付出比城市貸款戶多得多的工作量和成本的情況下,獲得的綜合收益卻要少很多,甚至面臨長期虧損的局面。農村小額信貸費時、費事、費人、費車,成本過高,不符合商業化經營目標,信貸人員和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不高。
再看我國農村金融運行的現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增加農業貸款、培育和發展農業小額信貸又都與可持續性之間存在矛盾,強調提高覆蓋面、增加貸款意味著公平,但卻可能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如果金融機構在財務和經營上不可持續,那么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增加貸款將是一句空話。“缺錢”的確是欠發達縣域或農村地區面臨的一大難題,但是,單純的投入又會導致兩大后果:一是農村金融機構在財務上很難真正具備可持續性,原因很簡單:投入產㈩不成比例。二是農村金融投入在很大程度上成為可依賴的補貼,這將造成農村金融的惡性循環:一方面需要持續的資金注入,另一方面補貼又加劇了資金回收效率的低下。因此,在這兩者之間需要尋求一個合理的平衡點,這也是未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改革和發展的關鍵所在。
三、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幾點建議
國農村金融因為面臨經常性的市場缺陷、機構剛性、金融產權模糊、信貸歧視、政治干預等諸多因素的制約,造成了農村金融“規模不經濟”的低效率現象。根據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以及國家農業政策的目標,未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定位應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農村經濟成長的貢獻,即其金融產品應能夠滿足多樣性的有效金融需求;二是對社會公平目標的貢獻,重點在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方面。為此,我們應創新農村金融政策,著手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注重農村金融體系的覆蓋面建設
農村金融服務水平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提供農村金融服務的機構較少。發展多種形式的金融組織,不僅有利于增加農村金融供給,有效緩解農民貸款難的問題,而且還有利于打破農信社在農村大部分地區“一社獨大”的壟斷局面,加大各類金融組織之間的競爭度,從整體上提高農村金融業的經營效率。要逐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全方位、深層次的金融支持。農業銀行應定位于主要服務于農業和農村的商業銀行,鞏固和穩定在縣域的分支機構,賦予縣域支行更大的經營自。農業發展銀行應借助網點優勢,拓寬信貸服務領域,增加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中長期貸款,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作用。農村信用社要深化改革,發揮支農主力軍的作用。還要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條件,在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鼓勵各種經濟主體積極興辦直接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總之,要適應農村多層次金融需求,在發揮農村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基礎上,形成多種形式的金融機構并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補,適度競爭,并且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二)識別有效需求,細分農貸市場
農村信貸涉及多領域、多層次、多類型的金融需求,既有一般農戶的小額信貸需求,也有產業集群化龍頭企業的大規模資金需求;既有普通的存貸款服務需求,更有各類銀行卡等支付結算和理財等服務需求,客觀上要求金融服務品種更加豐富,服務手段更加多樣,服務方式更加便捷。為此農村金融機構應積極拓展和創新中間業務,針對不同的貸款需求,特別是要識別有效需求,即在各種金融需求中,要識別哪些是資金運用有效益、產生未來現金流可以彌補全部投入的項目,給予信貸支持。據此設計不同的信貸產品,經濟發達地區要在債券市場上有所突破,把國債、金融債、公司債、項目債推向農村市場,把金融產品(包括信貸衍生產品)轉換為農村市場能夠接受的債券產品。另外,在各種抵質押品的登記評估、收費上,政府要給予一些相應的減免稅費的條件,使農村金融機構能夠降低成本,防范風險。
(三)創新金融工具
強化支農金融產品創新應堅持便捷性、高收益和低風險相平衡的原則。便捷性就是使農戶在理解、使用創新產品時,容易理解、容易獲取、手續簡單;高收益和低風險相平衡原則就是在市場經濟規則下使客戶的需求得到滿足,也能給銀行帶來利潤增長點,使兩者達到均衡。這就需要支農金融產品創新不能只局限于產品本身,而應抓住市場導向,仔細研究農戶需求,以客戶定位為基點。
支農金融產品創新應結合農村金融市場特點,找準商業化與支持新農村建設的結合點,實現支農與自身發展的良性循環,力求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從農村金融市場需求角度出發,進行市場調研,對反饋回來的信息,經過適當篩選,確定新產品的特性,創新出符合農民需求、適應市場發展的金融產品,這樣才能實現金融機構盈利和農民獲益的雙贏,才能提高創新產品開發的預期效果。當然,創新并不意味著要完全拋棄現有產品,應根據農民的需求在整合現有產品的基礎上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對現行產品的整合往往能夠產生一系列包含多種功能、成本節約的新產品。
改善服務方式要根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需求,不斷開發新的金融產品、新的金融工具,豐富產品供給,充實服務內容;優化服務模式,使服務的方式和模式能夠更加貼近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對金融服務的需求;要提高服務技能,包括提高從業人員的服務能力、不斷更新服務設施及加快各種金融新技術、新系統,新設備在農村的推廣使用等,金融機構應圍繞發展農村社會公共事業來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四)豐富抵押品種
論文內容摘要:本文研究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模式的路徑選擇,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雙高外向聯合驅動模式。并指出通過政府職能作用的合理定位;完善市場、強化市場的引導作用;擴大對外開放,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發揮開放經濟對農民合作組織的誘致性拉動作用,共同推動農民合作組織的進一步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完善,是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的有效途徑。
農業的現代化離不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要充分體現合作經濟組織的規模經濟效益,改變農民在農產品市場的弱勢地位,提高農業的成本效率和交易效率。通過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和農民的議價能力,吸收更多的農民加入組織,改變以往的小農戶和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減少交易的頻率,降低農民交易成本,將農產品市場從以往的完全競爭市場向區域的賣方壟斷競爭市場轉變,增加農民分享市場經濟收益的份額。
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核心是把傳統農業改造成現代農業,實現工業化(楊永華,2007),而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是我國從傳統農業向現代化農業轉變的推動力,是促進農業增收增效的重要舉措和有效途徑。近年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趨勢良好,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給予其發展提供了大力的政策支持、立法保障和經濟支持。但是由于目前我國農民的綜合素質不高、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內部治理機制不健全、外部發展環境仍不完善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文獻綜述
(一)國外相關研究
合作經濟思想起源于早期空想社會主義者,其三大代表人物圣西門、傅立葉和歐文分別對合作經濟思想做了比較詳細的論述,并推動了合作化運動的實踐。圣西門提出在合作中應該按照個人能力和貢獻分配的思想;傅立葉構建了“法郎吉”和諧社會,充分肯定合作對生產力促進的作用,認為協作制度能使產量增加三倍。在歐文“新和諧公社”的理想社會中,他強調重視專業合作組織。在吸收空想社會主義合作思想合理內核的基礎上,更加強調合作是一種生產關系。在農業生產上的合作,馬克思主要是把合作制作為改造農民的社會主義經濟形式,是實現土地私有制向集體所有制過渡的一種手段(王慶,2008)。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在這些農業合作社中,收入分配要以按勞分配作為基本原則,必須“把各個農戶聯合為合作社,以便在這種合作社內愈來愈多地消除對雇傭勞動的剝削,并把這些合作社逐漸變成與全國大生產合作社擁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組成部分”。
西方學者對于合作經濟理論的研究不斷深入創新,融入了新制度經濟學、產權經濟學、交易費用理論、公共物品理論、博弈論等新內容,從不同側面論證了合作社存在的合理性和現實性。俄羅斯“社會農學”創始人恰亞諾夫主張家庭農場制,通過分析農民家庭結構對農民農場組織的影響,提出家庭結構決定了家庭經濟活動規模的上限和下限,在數量和質量上影響農場的組織狀況(恰亞諾夫,1996)。科斯、威廉姆森等的交易費用理論提出通過交易主體(農戶)以合作組織形式降低交易成本,將交易成本內部化,提高交易效率。
(二)國內相關研究
目前,關于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形成模式的研究主要有兩個方向:一是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形成有無依托主體的角度,分為依托型和無依托型(苑鵬,2001;郭紅東,2002);二是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經營范圍的角度,分為生產主體型、流通服務主體型和綜合型的合作經濟(劉勁松,2004)。現階段我國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創新的模式選擇主要有: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模式、社區農民協會模式和股份制合作模式等(向東梅、陳德,2006)。
從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創新的途徑,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創新分為市場自發式模式與政府主導式模式。認為市場自發式實際上就是在市場作用下自發形成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而政府推動型與社會改造型都是由政府主導建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即自下而上的農民自發組織形成和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動型(刑曉燕)。
制度創新理論提出了制度創新的模式大致可分為誘致性制度創新和強制性制度創新。強制性制度創新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實行,制度變遷的主體是國家或者政府,如國企改革。而誘致性制度創新指的是現行制度創新的變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創新的創造,它由個人或一群(個)人,在響應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的,其主體是個體或者特定的組織,如。從對制度創新的需求與供給的分析來看,只有當制度創新需求者新的要求與上層決策者的收益預期趨于一致時,制度創新的新均衡才會形成。
我國各地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模式各有不同,東部地區主要是龍頭企業帶動型、中部地區主要是能人牽頭型、西部地區主要是政府主導型模式(王新利、李世武,2007)。吳素芳(2008)對寧夏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模式的路徑選擇中,提出政府推動的外生型發展模式、“專業大戶+基地+農戶”的發展模式、“支部+協會+基地+農戶”的發展模式、股份合作的組織發展模式等。
雙高外向驅動型農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發展模式
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模式能夠有效解決我國農業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問題,而目前我國更多的是農戶與其他經濟主體聯合進入市場的合作行為模式,常見的是“公司+農戶”模式,但該模式存在如下缺陷:多數契約為附和契約、買方壟斷、企業違約現象時有發生等。從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又可以分為能人牽頭型、龍頭企業帶動型、政府部門帶動型等。按運行機制,可將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分為專業協會、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三大類型(黃祖輝、徐旭初,2004)。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需要內外機制的共同推動,尤其是社會政策的支持是第一位的(楊團等,2007)。
雙高外向驅動型模式綜合考慮市場、政府以及對外開放經濟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模式的驅動作用,重點突出開放經濟對農民合作組織的誘致性拉動作用,通過市場驅動、政府推動和開放經濟拉動聯合促進農民合作組織的快速有效發展,是在二維度整合模型基礎上拓展的三維度模型。李燕萍,涂乙冬(2009)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構建了市場調節、政府宏觀調控的二維度整合模型,將其發展模式分為:雙低驅動型、市場驅動型、政府驅動型和雙高驅動型。認為雙低驅動型模式與經濟發展呈高度負相關關系,而市場驅動型模式與經濟發展水平呈高度正相關關系。他們主張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必須依靠市場調節和政府宏觀調控二者的共同作用。
雙高驅動模式是建立在市場制度比較完善以及政府職能高效的基礎上的理想模式。目前我國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正在從雙低驅動模式向市場驅動型或者是政府推動型模式轉變,最終達到雙高驅動型模式,但是雙高驅動型模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數量很少。該模式結合了“強制性制度變遷”和“誘致性制度變遷”,要求政府在各種稅收、金融、土地流轉、制度、法規上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足夠的扶持力度和發展環境,加強對合作經營管理的監督。同時要求市場機制比較完善,通過價格杠桿誘使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走上以經濟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的發展模式并遵循內部治理機制,通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使社員總福利達到最優。
雙高外向聯合驅動型模式(見圖1)是在雙高驅動模式的基礎上,加大市場的開放程度,實行走出去的策略,使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通過國內市場提高其知名度,打造知名品牌,并逐步走出國內市場,增加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提高國際市場的占有率。同時,還要實行引進來的策略,即通過不斷開放市場,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吸收國外知名企業加入組織,形成一個跨國跨區域的大型合作組織。
結論和建議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模式的選擇應該與該區域的資源稟賦相匹配。資源稟賦不僅會影響到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模式的組織的規范程度、結構的聯結度,還會影響到組織的行為邊界等方面。如果經濟資源充裕、人力資源優良、市場規模較大,則傾向采用規范度高、結構緊密、統一實施管理與協調的實體性組織模式來運作經營;如果地區的經濟資源約束較強、人力素質偏低、市場發育遲緩,則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的模式應采取靈活、規范度低、結構松散的、規模較小的組織類型;后者通過持續的發展和積累,在其經濟能力和組織達到一定水平和規模時,存在向前者轉化的組織行為動機。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模式選擇不僅要充分考慮資源稟賦、資產專用性等因素,更應走有中國特色的混合模式。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合作社的成功經驗,既要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也要增加市場的作用力,同時也有必要投身于國際市場,不斷發展壯大。政府應該加強對合作組織的立法建設、扶持政策支持,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由于我國地區差別較大,統一的發展模式反而不利于地方農業經濟的發展,應該因地制宜,充分發揮區域的比較優勢,選擇理性的發展模式,完善其治理結構、管理制度。在市場化程度不高的區域,應該選擇政府驅動型模式,并逐步過度到“雙高驅動模式”,從而進一步發展為“雙高外向驅動模式”。而在外部環境較好,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區域,尤其是外向型經濟較發達的地區,應該選擇市場驅動型模式,達到“雙高外向驅動模式”,充分利用外資優勢,引入外資企業加盟,拓展國外市場。積極鼓勵相鄰地區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打破區域的界限,促進規模經營的實現,拓寬組織的活動空間和服務功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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