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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居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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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市 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 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3、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 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 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如居間不成功,則乙方需在3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該活動費。
2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結算造價(剔除建設單位直供材料價格,指定材料價格及指定專業分包造價)金額%作為酬金。
2、居間成功后,在甲方每次收到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后3個工作日內,按建設單位撥款同等比例進行計算支付乙方居間費。
3、甲方以轉帳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合同簽訂地: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
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_______省_______市(縣) 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
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_______ 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
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
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
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
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
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合同額的3%(三個居間人共計),即 萬元
2、居間成功后,在甲方與建設單位簽定合同后支付萬元;
在施工隊伍入場后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萬支付 %即 萬元;
3、甲方可以轉帳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別轉入三個居間人賬戶,(共計合同額的3% )
居間人 居間費用的 %;
居間人 居間費用的 %;
居間人 居間費用的 %.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間人各持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居間人共同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 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二)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三)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監理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2、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3、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4、工程進度進行控制,審核設計、施工總計劃,審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二)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兩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監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監理工作進行相應監理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監理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監理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第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5、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為繼續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規范公民交通行為,提高全社會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識,著力解決影響城市道路安全暢通的突出問題,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按照省、市建設主管部門要求,現將我局參與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車安全宣傳月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成立機構。我局組織召開局班子會,專門對參與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車安全宣傳月活動工作進行了布置,會上傳達了關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車安全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活動計劃、明確職責、落實分工。
二、大力開展自查摸底,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多方開拓渠道,積極落實資金,搞好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三、緊緊圍繞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大力加強交通法制和安全宣傳教育,著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齊抓共管,大力參與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車安全宣傳月活動,解決突出問題。
四、我局積極參與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車安全宣傳月活動,對城市交通情況和違章情況進行整治,加強對道路使用情況的監督和管理,對存在的違法占道設攤、設亭或設置廣告牌進行清理,杜絕違法占用、挖掘道路以及亂設攤、亂堆放、亂設廣告和占道擦洗車輛等違章行為。
五、以規劃為龍頭、建設為基礎、管理為保障,認真參與建成區道路交通管理規劃的制訂,對公共交通線網、停車場進行認真規劃。小陳老師工作室原創
六、加大資金投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基礎設施。擴大建設規模,保證建設質量,提高路網密度,完善路網結構。堅持道路建設與交通管理設施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投入使用。改建人行橫道燈、人行過街設施,以及各類公共設施。
法定代表人:李崇民,董事長。
委托人:徐政、張貴成,北京市威正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反訴被告):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蘇省南通市海安長江路18號。
法定代表人:劉勇,董事長。
委托人:楊立華,該公司職員。
委托人:顧偉康,上海市中亞長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上海太平洋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俱樂部)為與被上訴人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通七建)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999)滬高民初字第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1996年11月20日,太平洋俱樂部在致南通七建的《上海太平洋俱樂部建筑、結構、鋁窗及機電設備安裝總承包一中標通知書》中寫明:根據招標文件及以下之條件接納南通七建為本工程之建筑、結構、鋁窗及機電之承包人;總承包金額為港幣10688萬元;施工期為300天,開工日期為接到中標通知書后七天;付款方式為:在籌建期內至工程完成支付50%承包金額,每三月支付一次共四期,原則上以不超過10%、10%、15%、15%為準,余下50%承包金額在工程完成后18個月內平均支付,每三月支付一次共分六期,最后一期為保修期滿后支付。若南通七建同意以上條款,請在下面簽署及蓋章,并將正本一式兩份送交本公司。太平洋俱樂部和南通七建分別在該中標通知書上簽字并蓋章。同年12月6日,太平洋俱樂部與南通七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10688合同),約定:工程名稱為上海太平洋俱樂部;工程地點在上海長寧區天山路1900號;承包范圍是:土方開挖,地下、地面土建,外圍工程,機電設備供應和安裝,鋁合金窗,外墻,裝飾工程等;承包方式為定額總承包,工程性質為三資企業合作建設項目;定額工期總天數300天,開工日期為1996年12月18日,竣工日期為1997年10月18日;工程承包造價10688萬港元;對由于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等事由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誤,經太平洋俱樂部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非相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以每日違約金20000元港幣計算。因南通七建原因延誤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時,太平洋俱樂部可認為南通七建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南通七建承擔違約責任;工程款支付的時間和方式按中標通知書,由于第19條內容導致合同價款增減時,工程款同期調整后支付。太平洋俱樂部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應自其計量簽字后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太平洋俱樂部收到南通七建通知后無支付能力,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南通七建可認為太平洋俱樂部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太平洋俱樂部承擔違約責任;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應按照施工合同簽訂的承包方式及約定的工程價款變更方式,由雙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太平洋俱樂部自簽收竣工結算報告資料之日起3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后作為南通七建正式完成工程并按雙方協定撥付工程尾款。太平洋俱樂部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后30日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日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額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在工程項目一覽表中,對建筑面積、結構、層數、檐高、跨度、設備安裝、工程造價、開工時間、竣工時間等約定為“詳如投標書,未明部分依設計單位及甲方(太平洋俱樂部)要求后補”。同日,雙方又簽訂《總承包工程合同補充協議條款》,約定:合同價款一次包死,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太平洋俱樂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每次單項設計變更或改變影響價款總值提高或減少人民幣1000元或以上者,價款應按總承包合同概算的單位價計算;上述情況發生后南通七建在14天內提出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太平洋俱樂部(逾期未提交者作棄權論)。太平洋俱樂部應于14天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并通知南通七建,作為結算的依據。逾期不確認,則視為太平洋俱樂部認可;因南通七建貨源及供貨原因,須改變材料品種、規格須經監理批準,但不得調價;因太平洋俱樂部貨源及供貨原因,須改變材料品種、規格,其差價可調整合同價款;所有暫估價項目按實際發包價或實際完成工程量金額調整。工程預付款按雙方協定進行,南通七建按雙方協定向監理和測量師提交以前已完成工程量的報告,監理、測量師應于10天內核實完畢,最后以監理工程師簽認的憑證為準,并書面通知甲乙雙方,作為工程進度款支付的依據。而所有應付款項在太平洋俱樂部收到核實付款憑證后7天內向南通七建支付。同年12月13日,雙方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簡稱4688合同),約定:工程名稱為上海太平洋俱樂部,地點在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路1900號;工程內容為:建筑面積28300平方米,地下一層,地上九層;承包范圍為:土方開挖,地下、地面、外圍工程、機電設備安裝、鋁合金窗、外墻裝飾工程等;工程總造價暫估4688萬元港幣,實際工程造價按太平洋俱樂部最終審定的工程決算價調整。編制施工圖預算,按《一九九三年上海市建筑安裝工程綜合預算定額》、《一九九三年上海市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以及本市頒發的有關建筑安裝工程文件和規定執行。在施工合同期內定額或取費標準作調整時,則按新規定執行。
1997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期間,南通七建就太平洋俱樂部未按時支付工程款及相應的違約責任,多次致函太平洋俱樂部,太平洋俱樂部回函中對未支付工程款的原因進行解釋,并對支付工程款作出承諾。1997年6月14日,太平洋俱樂部與南通七建達成商議結果:太平洋俱樂部經審核第一期應付工程款7846305港元,依合同應付款日期為1997年4月4日,由于延期付款,補償人民幣1616903元。補償款于1997年7月5日前支付。南通七建同意于1997年7月1日全面復工并同意從1997年6月3日至1997年7月1日不作任何開辦費、人工費等索賠。因打樁及護坡工程之補償981755.79元人民幣于1997年7月5日前支付。1997年8月19日,太平洋俱樂部法定代表人李崇民致函南通七建:“雙方于1996年12月6日簽訂的總包合同是我們雙方受法律保護的惟一合同”。1998年4月16日,由太平洋俱樂部李崇民、香港基榮國際建筑師事務所汪繼祥、南通七建陶昌銀及葛漢明簽字的《會談紀要》載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雙方未能全面履行原合同,為保證本工程順利完成,達成如下協議:1、到目前為止,太平洋俱樂部工程給南通七建增加的工作量,四方(甲方、乙方、設計方、工程監理方)須在5月底審核簽字認可。該部分的工程款,太平洋俱樂部在1998年9月20日全額支付;2、為保證1998年7月20日土建設備安裝工程竣工驗收,太平洋俱樂部分期支付給南通七建設備款、工程款2000萬元人民幣;3、市政配套、施工圖紙,太平洋俱樂部須在4月30日前全部落實,保證5月20日進場配套施工,6月20日施工結束;4、精裝修工程原則上不在南通七建施工范圍,如仍由其施工,按實際工作量支付工程款;5、工程完工后,南通七建所墊工程款按原合同條款執行還款,還款日期從1998年9月20日計算,并在7月20日前提供還款保證措施。原定還款日期1997年10月20日至現還款日期1998年9月20日期間的工程款,按12%的利息計算;6、雙方嚴格執行以上條款,保證工程按期完工。任何一方有違約,造成工程無法順利進行的事實,違約方承擔相關及后續的責任。1998年12月11日,由上海市長寧區招投標辦召集太平洋俱樂部與南通七建開協調會,并形成《調解工作會議紀要》,該紀要載明:1、雙方同意該項目施工先行終止,雙方配合審計單位盡快進行審計工作的開展;2、建設單位在10天內提供該項目的原施工圖紙交審計單位;3、施工單位在10天內提供決算、設計變更、簽證、原報價單及有關發票等依據;4、審價按實決算。原合同同意的報價書中的子項目單價,作為審價的依據,如原報價書中沒有的子項目,則按現行規定按實進行審計;5、審價單位在雙方資料提供完備后一個月內出具審價報告;6、關于工程索賠問題,另行解決。
另查明:有關太平洋俱樂部訴南通七建占用房屋一案,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以(1999)長民初字第87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南通七建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搬離本市天山路1900號太平洋廣場的房屋,將所占用的九間房屋還給太平洋俱樂部。南通七建不服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1999)滬一中民終字第211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有關太平洋俱樂部訴南通七建占用土地一案,太平洋俱樂部要求依法判令南通七建立即拆除工棚、撤走堆放的建材等雜物,并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7500元。在審理中,太平洋俱樂部放棄了要求南通七建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7500元的訴訟請求。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以(1999)長法民初字第167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南通七建于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搭建在本市天山路1900號太平洋俱樂部工地上的工棚予以拆除、將堆放的舊建筑材料及雜物予以撤離。南通七建不服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1999)滬一中民終字第285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999年5月,南通七建起訴至一審法院稱:我方與太平洋俱樂部簽訂合同后即按約進場施工,而太平洋俱樂部未按時支付工程款,導致工程中途停工。由于太平洋俱樂部后續資金跟不上,造成拖欠我方人民幣5000余萬元工程款,故請求判令太平洋俱樂部支付工程欠款人民幣55811367元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人民幣4558631元。太平洋俱樂部反訴稱:由于10688合同與4688合同均指向同一建設項目,內容相重合,所以自后一份4688合同生效之日起,前一份10688合同即為4688合同所取代,4688合同為雙方之間合法有效之合同,該工程合同也已由長寧區招投標辦審核并登記備案。我方已向南通七建支付工程款達37476488元人民幣,超過了已完工程總造價的90%,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情況。相反,南通七建因自身經營不善而延誤工期,又在合同終止后拒不退場,給我方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我方投入該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中有部分為通過外債方式融資取得,需對外承擔融資貸款利息。由于南通七建延誤工期和擅自停工,導致我方額外承擔了巨額利息損失。故反訴請求判令南通七建支付因其延誤工期和擅自停工造成的損失3751090.55元人民幣、支付因其拒不退場造成的損失9713223.84元人民幣(暫計至2000年7月31日,請求支持至判決生效之日)。
在一審法院審理期間,一審法院就審價事宜征詢雙方當事人意見,雙方同意由法院委托司法審計。一審法院委托上海審計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審所)對工程進行審價。審價標準是按雙方一致確認的1998年12月11日《調解工作會議紀要》明確的審價方法,即對雙方在造價匯總表中已約定的子項目價款可以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部分按定額按實計算。1999年11月19日,上審所出具《關于確定上海太平洋俱樂部工程系爭工程造價的審核報告》,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68914333元,其中土建工程、標內工程人民幣49724825元,土建工程、標外工程人民幣7744559元,安裝工程人民幣7209311元,土建未施工剩余材料人民幣898356元,已付款的設備費用人民幣3337282元。2000年6月14日,上審所根據南通七建在庭審中提出的異議做出了《關于南通市第七建筑公司對審核報告意見的回復》,經復核后確認增加工程量造價人民幣605769元。對安裝部分以報價單進行審價,結論是安裝部分造價人民幣12751565元。2000年8月22日,太平洋俱樂部在一審法院庭審時申請上審所回避,理由是其在一審法院委托審價后又委托上審所進行收尾工程的預算,但上審所不肯出具報告。上審所稱,太平洋俱樂部委托對內部裝璜工程進行預算,因與本案的審價內容無關,我方才接受了委托。但其遲遲未付審計費,故未出具結論報告。一審法院經研究駁回了太平洋俱樂部對上審所提出的回避申請。2001年3月22日,上審所出具《關于確定上海太平洋俱樂部工程系爭工程造價的審核補充報告》指出:太平洋俱樂部提出異議,要求土建部分按照現行定額—1993年建筑工程預算定額進行審價,現根據1993年定額對土建工程重新予以審核,結論為:土建工程按九三定額總造價為人民幣47779801元,按原合同總造價為人民幣57519384元,差值人民幣9739583元。此外,定額以外發生的費用,并已經業主簽署確認的費用未含在總造價內,其中因護坡及打樁工程而產生的費用人民幣981755.79元,延期支付南通七建工程款的補償人民幣1616903元,合計人民幣2598658.79元。2001年7月20日,上審所又根據雙方提出的若干異議復核后,出具《關于南通市第七建筑公司及太平洋俱樂部公司對2001.3.22審核報告意見的回復》,對安裝部分合同價的匯率差提出補正,即增加人民幣1062428元。
一審法院認為,10688合同與4688合同都客觀存在,工程款的結算究竟以哪一份合同為準,不是簡單看前合同與后合同的關系,也不是登記備案的合同就必然是雙方真正履行的合同,而是要以雙方實際履行過程中真正的意思表示為準。從1997年4月至1998年8月之間雙方來往函件及工程建筑師汪繼祥的相關書證看,雙方在工程量的計算方法(以50%計加開辦費)、單價折扣優惠率(中標通知書中約定的2.8%)、計算程序(由建筑師確定工程量)、對中標書內容的引用、做二付一的付款精神的確認、太平洋俱樂部法定代表人李崇民對10688合同的確認及其后雙方在調解會議紀要中一致確認的合同報價書等等,都證明了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中系以10688合同作為雙方合同依據及工程款計算依據。因此,10688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確定雙方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權利義務的依據。雙方簽訂10688合同后,雖又簽訂了4688合同,但其后雙方的意思表示均是以10688合同為雙方合同履行之依據,故4688合同并未替代10688合同。太平洋俱樂部認為4688合同系對10688合同的變更,并未提供相應的事實依據作為支撐,故不予認可。至于4688合同在長寧區招投標辦的備案登記行為,不能對抗雙方當事人在實際履行過程中的真實意思表示,故10688合同是雙方建筑施工承發包關系的合同依據。10688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承包造價10688萬港元,工程款支付的時間和方式按中標通知書。而中標通知書明確載明建筑及結構工程為76254884港元,鋁窗供應及安裝工程2583400港元,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31115771港元(均減價2.8%),上述款項為標書報價。雙方就工程款支付事宜進行協商過程中明確約定:“審價按實決算,原合同同意的報價書中的子項目單價,作為審價的依據,如原報價書中沒有的子項目,則按現行規定按實進行審計”,故確定審價的依據為南通七建在訴訟過程中提供的10688合同報價書中所包含的子項目單價。太平洋俱樂部承認南通七建在投標過程中提供了報價單,卻對南通七建提供的報價單不予認可,其自身又無報價單向法院提供,故對其抗辯主張不予認可。關于工程款數額的確定問題,對于土建部分,太平洋俱樂部對上審所審計報告認為土建合同價包括未施工剩余材料和已付款設備費用共計人民幣61705022元未提異議,復核增加部分人民幣605769元雖提出異議,但未提供任何證據佐證其主張,上審所在復核報告中已明確增加的依據和理由,對此予以采信。南通七建對工程量提出的異議,上審所答復認為回填土價已包括運輸費,不應另行計價;污水池工作量按原圖紙審計,修改部分由于未有確切依據,難以采信;設備定金已包含在設備總價中,不應再行計取。故上審所的解釋有理有據,應當予以采納。對于安裝部分,上審所審計報告認為安裝部分合同價為港幣12751565元。太平洋俱樂部認為應當按4688合同審計,所謂的中文報價單不存在,且現按中文報價審計結論遠高于英文報價。南通七建認為港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匯率未予考慮。上審所復核后糾正匯率差價人民幣1062428元,太平洋俱樂部與南通七建對此表示認可。報價單是雙方招投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合同計價方式的重要組成部分,太平洋俱樂部的否認沒有依據,故對上審所的審價結論予以采納。另外,護坡、打樁費用人民幣981755.79元,延期付款補償費人民幣1616903元,由于該兩項費用系太平洋俱樂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南通七建的承諾,理應兌現,故該費用計算在太平洋俱樂部應支付的工程款之內,故本案系爭工程的工程款數額應為人民幣78723442.79元。關于太平洋俱樂部支付南通七建工程款的數額問題,南通七建認為已收到工程款人民幣36446488元,太平洋俱樂部認為已支付工程款人民幣37476488元,兩者相差人民幣103萬元。南通七建主張該人民幣103萬元系太平洋俱樂部向其所借款項,太平洋俱樂部主張該款系南通七建向其所交納的工程保證金,但均無相應證據予以證明。但無論是南通七建認為的借款之返還款,還是太平洋俱樂部認為的工程保證金,由于雙方建設施工合同業已解除,相應的往來款項應當一并予以結算,即該人民幣103萬元應由太平洋俱樂部返還南通七建。故太平洋俱樂部應當支付南通七建工程款合計人民幣42276954.79.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問題,太平洋俱樂部尚欠南通七建工程款是事實,這一事實不僅由雙方來往函件可以證實,從審計結果來看,太平洋俱樂部尚欠南通七建工程款人民幣42276954.79元。如果從雙方做二付一的約定來看,太平洋俱樂部亦未能按約付款。故太平洋俱樂部逾期付款之事實成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因太平洋俱樂部自第一期工程款開始即未如約支付款項,南通七建于1998年7月24日開始停工,由于難以分清各時間段應付的工程款數額,應確定以停工日作為支付工程款的起始期,即違約利息的計算起點。雙方約定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計算違約利息,對此予以確認。關于南通七建是否延期竣工、是否承擔延期竣工的違約責任問題,雙方當事人對工程存在延期的事實均予以認可,雙方爭議的是工程延期的責任承擔者。從上述已確認的事實來看,太平洋俱樂部逾期支付工程款是事實。從雙方往來函件看,南通七建一直在催促太平洋俱樂部工程款到位,而太平洋俱樂部在承認工作量和應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下,拖延工程款的支付。對此,南通七建對延期竣工有后履行抗辯權,可以依法不承擔工程延期的違約責任。至于太平洋俱樂部主張的南通七建拒不退場的損失,已由(1999)長民初字第874號和(1999)滬一中民終字第2851號生效判決作出處理,太平洋俱樂部理應以申請執行的方式對退場事宜予以處理。現要求相關不退場的損失,無法律依據,應當予以駁回。據此判決:一、太平洋俱樂部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南通七建工程余款人民幣42276954.79元;二、太平洋俱樂部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南通七建工程余款人民幣42276954.79元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自1998年7月24日開始計算;三、南通七建的其余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四、太平洋俱樂部的反訴請求不予支持。一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311860元,由南通七建負擔93558元,太平洋俱樂部負擔218302元;反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70232元,由太平洋俱樂部負擔;審價費人民幣697817元,由南通七建負擔175695元,太平洋俱樂部負擔522122元;財產保全費人民幣233048元,由南通七建負擔77683元,太平洋俱樂部負擔155365元。
身份證號碼: 居間人姓名2、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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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廠區建設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推薦給甲方,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權。
1.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項目與總包單位簽定分包合同,即視為全部完成居間服務委托事項。甲方未簽定分包合同,取得實質性施工權,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關的業務咨詢服務,開展對業主方和總承包方進行有效的協調,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權。
2.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重要信息的真實可靠,最終促成甲方能夠如約進場進行實質性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居間服務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間報酬。
2.3乙方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協助甲方做好各項項目爭取的前期系列工作。為甲方協調爭取并達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好與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關系。 三、甲方義務
3.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施工所需要的各類資金的籌措,并做好簽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續準備。
3.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總包單位所簽訂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間人分別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于 “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托人應當按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甲方完成簽訂該工程承包項目合同,并順利的按施工分包合同約定的時間、約定的內容開工后,收到工程預付款時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則無效自動終止該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服務費:
4.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造價(剔除建設單位直供材料價格,指定材料價格及指定專業分包造價)金額 %(稅后)作為酬金。甲方應無條件地按照事先約定的服務費標準,即項目簽定的合同工程量 萬元的 %計 萬元(稅后),作為中介人的服務報酬。工程結算造價確認后,若有明顯差異,最后一期居間服務報酬支付時進行相應調整。多還少補。
4.2本合同簽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與業主方或總包方簽訂施工分包合同后,在第一次業主支付工程預付款同時交割 50 % 居間服務費,計 萬元;工程進行到按照合同工期一半時間即開工令簽發開始計算為第二次兌付日,兌付第二筆25%的居間服務費,計 萬元;當工程完工驗收后10天內兌現最后25%的居間服務費,計 萬元(按工程審結價進行調整后支付)。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額分配,可以現金或者銀行本票形式進行分別支付。居間服務費支付分流表:
2
五、特別約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后,若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處治,并放棄一切抗辯權利;居間人可憑此承諾書依法凍結甲方公司的銀行帳戶及資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諾書自動轉為甲方公司欠居間人服務費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居間人服務費并按該費用總額加收每天5‰滯納金;按中介居間人服務費總額的二倍收取罰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5.2居間服務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設期間,若業主方、總包方與甲方發生實施過程中一切執行糾紛或資金糾紛,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風險由甲方全部承擔。
5.3本合同書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甲方其他相關義務不相抵觸,獨立執行,不受甲方企業改制、更名或更換法人代表而影響,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本次服務所涉及的相關文件資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項
6.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內容,由泄密方承擔一切后果。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后續居間報酬。 七、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20xx年12月30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
3
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7.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7.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項目合同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事項
9.1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個居間人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居間人或委托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期: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現將市質監總站關于頒發《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通知(〔97〕質監總站第10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學習貫徹執行。
關于頒發《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通知
(97)質監總站第108號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各區、縣建委,各施工企業,各建設(開發)、監理單位,各監督站:
現將《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將執行中的問題及時函告我們。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了適應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便于居民家庭室內裝修、裝飾,減少浪費,確保住宅工程質量,依據建設部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的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的住宅工程,均應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是指戶門以內的裝修項目,只完成到初步裝修。工程竣工核定合格后,住戶可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房屋進行再裝修。
第四條 實行初裝修的工程項目,做法和技術質量要求,應在設計文件中予以確定,建設(開發)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第五條 初裝修住宅工程竣工質量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全部外飾面,包括陽臺、雨罩的外飾面應按設計文件完成裝修工程。
二、公用部位、公共設施應按設計文件完成全部裝修。
三、各種管道(給、排、雨水、暖、熱)全部完成并進行通水、試壓、通球試驗和暖氣熱工調試。
四、電氣設備(配電箱、柜、盤、插座、開關、燈具等)安裝到位,按規定完成各種測試項目。
五、屋面工程全部項目按設計完成,并進行蓄水、淋水試驗。
第六條 住宅工程初裝修的部位、項目和質量要求:
一、戶門以內臥室、客廳、廚房、衛生間、封閉陽臺及過道的墻面達到表面平整、線角順直。
(一)墻體抹灰工程應做到表面壓實,粘接牢固、無裂縫。
(二)大開間的經質隔墻如設計文件規定不做的,由用戶裝修時自行設計、施工。
(三)臥室、廚房等內門、窗可以只留門、窗洞口,應設置安裝門、窗的預埋件并標出位置。
(四)開關、插座、燈具位置正確,安裝平整、牢固。
(五)各種管道、設備、衛生器具安裝后距墻預留量應滿足再裝修的尺寸要求。
二、戶門以內各種房間采用預制樓板或現澆板的頂棚,應做到不抹灰、用膩子找平,達到板縫密實、無裂縫,接搓平順無錯臺,表面平整、色澤基本均勻、線角順直。
三、戶門以內地面工程(一)各種房間基層地面混凝土,做到表面平整、壓實,達到粘結牢固、無裂縫。
(二)有防水要求房間的地面應完成防水層、保護層,并應進行兩次蓄水試驗做到無滲漏。
(三)地漏與泛水坡度符合設計要求,達到不倒泛水,結合處嚴密平順,無滲漏。
(四)各種房間水泥地面基層標高,應考慮預留再裝修時的高度尺寸要求;
(五)踢腳線高度不小于120mm.采用水泥砂漿抹灰的,應與墻面基層抹灰平順,強度、粘結應符合要求。
四、戶門以內的暖衛各種管道、設備安裝到位,達到通水要求,各種截門,水嘴、面盆、家具盆安裝齊全,滿足使用功能。
五、戶門以內的電氣管線安裝到位,燈具應能滿足照明要求,并進行照明全負荷試驗。
第七條 實行初裝修竣工的住宅工程,滿足本規定第五、六兩條要求的,建設(監理)單位可按規定組織三方驗收,達到合格標準的向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竣工工程質量核定。
第八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規定和國家驗評標準中有關項目質量標準,對實行初裝修的工程進行竣工核定。
第九條 初裝修竣工的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應積極創造條件,提前征求用戶對裝飾、裝修的要求,便于初裝修項目的施工,確保再裝修后工程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
第十條 房屋管理部門應加強對住戶自行裝修住宅的管理工作,住戶自行家庭裝修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民間融資居間合同范文一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咨詢服務居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內容
甲方就向投資方: 融資 萬元(大寫: 整)的相關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居間服務,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資總額10%作為居間服務費,乙方不提供稅票,相關稅金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融資成功之日止。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間服務,甲方對乙方的居間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
2、甲方具有選擇合作伙伴的最終決定權;
3、甲方保證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有關合作伙伴相關資料,及其涉及的商業秘密保密,并保證該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本協議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4、在委托期間內和委托期終止或在撤銷委托后三年內,甲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如與投資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簽訂股權投資或債權投資等任何方式的融資合作協議的,甲方承諾按本委托合同中
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全額傭金。
5、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上述融資服務與投資方
達成投資意向后,甲方拒絕與投資方簽訂融資合同(或股權投資合同、借款合同等任何方式的投資合同),視為乙方履行了居間義務,甲方應當按照投標總額于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足額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規定范圍內,尋找合適的投資合作伙伴,同投資方積極溝通,以達成甲方或其關聯公司項目合作之目的;
2、根據甲方與投資方的洽談情況,安排有關的談判會議,合理地推進甲方與投資方的談判進程,并努力達成合作的目標;
3、對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泄露。
第五條 傭金支付
乙方促成投資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成功簽訂融資合同(或股權投資合同、借款合同等任何方式的投資合同)后,在投資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將融資款項(或借款款項)劃撥到甲方賬戶的3個工作日之內,甲方須將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居間服務費(計算公式:融資總額(或借款總額)10)支付給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該筆服務費,須在總服務費之外另向乙方按日加付服務分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六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到期時自然終止。若需要續約,則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續約合同的內容并簽署。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條款的,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須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或履行如發生任何歧義或爭議,雙方應互諒
互讓,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經協商解決不成,本協議任何一方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向乙方住所地(湖北省荊門市九淵路六號)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所稱居間合同的含義:根據《合同法》第424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捺手印)生效,各執一份存查。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捺手印):
年 月 日
民間融資居間合同范文二
鑒于:
1、甲方因想通過設備做融資租賃回租的方式融資,而乙方又能夠提供融資相關信息并協助甲方完成融資,現委托乙方尋找、介紹出資方,而乙方亦接受甲方的委托全權處理。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尋找,介紹出資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并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尋找或介紹出資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應盡力為甲方尋找或介紹出資方,并盡可能促成出資方以甲方設備回租的方式與甲方簽訂融資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協助融資的數額為兩千萬 人民幣(大寫),融資利率為年利率8%-9%實際利率現場進調結束給出。不高于年利率9%。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有對乙方提供方案內容及進度的監督權,要求乙方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權利,在方案設計中提出意見的權利。
2、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有應乙方的要求真實全面為乙方提供投資方清單所需資料的義務,并為乙方和投資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約定費用的義務。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委托時甲方應出示營業執照等合法資格證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融資的相關情況。
3、乙方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內容為甲方尋求機會,并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在甲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提供的資料與實際不符,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擔相應后果)
5、乙方對甲方所融資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6、甲方應配合乙方與金融公司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7、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四條:居間報酬、費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第三方與甲方簽署符合融資數額及融資利率的融資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融資金額的 6 %作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關稅款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在每一筆資金到位兩日內支付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酬金,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罰金。在簽署居間協議后2個自然日內乙方要求按融資額度的10%收取一個十二萬的訂金,這個費用在資方和甲方簽約后,一個月內沒有完成甲方和資方簽署合同并放款,2日內乙方退回到甲方賬戶。如資方放款,費用則從酬金里直接減除。
2、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與甲方簽署出資合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從事居間活動所支出的必要費用。所謂必要費用是指:有關評估報告及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在每一筆資金到位的七日內未將酬金、費用支付給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酬金、費用的兩倍作為違約罰金。
第六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在對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預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業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否則需要承擔對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以及間接損失。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轄法院
1、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為 ,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違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年月日:
民間融資居間合同范文三
甲方客戶: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居間為甲方客戶引進開發建設資金事宜訂立如下條款,甲乙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客戶開發項目地點
2、甲方委托乙方尋找或介紹項目開發建設所需的資金。
第二條居間人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時,甲方應出示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客戶融資工程項目的相關情況。
3、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積極為甲方客戶尋求機會,并為甲方客戶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融資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對甲方客戶所借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居間報酬與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促成第三方與甲方客戶及其關聯方簽署融資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之前協商的酬金。
2、費用的支付方式為:乙方促成第三方與甲方客戶及其關聯方簽署融資合同,同時第一筆資金到達甲方客戶及其關聯方銀行帳戶一個工作日內,甲方以現金(電匯)方式支付乙方上述費用。
3、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居間酬金、勞務費用、通訊、交通、應酬等乙方居間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四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促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3、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獨立個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3、乙方在協助甲方客戶融資過程中,應自行承擔可能出現的任何欺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之所有責任。
4、乙方促成第三方與甲方客戶簽署融資合同,在履行融資權利義務過程中,應承擔可能出現的任何欺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之所有連帶責任。
5、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獨立個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時效
合同生效60日內,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與甲方客戶簽署融資合同,且資金未能到達甲方客戶及其關聯方銀行帳戶,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歸于消滅。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自甲方獨立個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經濟生活習慣上按其類型已確定了一定名稱的合同,又稱典型合同。
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有名合同包括以下: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96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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