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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述國內外對本課題的研究動態,說明選題的依據和意義:
目前國內諸多學者對“禮”以及相關問題進行了很多研究,主要表現為:禮的本質、禮的起源、道德法律化等。這些研究實際上是從一個側面對“禮”及其發展進行闡述。本論文在查閱了相關書籍和有關學者發表的論文的基礎上,旨在從“引禮入律及其影響”的角度來闡述中國古代法律制度中“禮”的重要地位以及它對后世產生的影響。
二、 研究的基本內容,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本文研究的主要內容:
(1)禮的起源
(2)“引禮入律”的時代背景
(3)“引禮入律”的過程
(4)具體的做法即相關的法律規定
解決的主要問題:
通過對“禮”入律的背景、過程以及歷代具體的法律規定來分析其對中國古代法制、對現代社會的的影響。
三、 研究的步驟、方法、措施及進度安排:
通過查閱相關書籍和有關論文文獻,初步形成自己的寫作結構并擬寫提綱,有如
下進度安排:
XX年01月——XX年02月 構思寫作提綱,制定研究方案,提交開題報告
XX年02月——XX年04月 撰寫論文初稿,接受畢業論文寫作中期檢查
XX年04月15日——XX年05月10日 撰寫論文第二稿
XX年05月11日——XX年05月20日,定稿,申請畢業論文答辯
四、 主要參考文獻:
[1]曾憲義.中國法制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XX.
[2]武劍青. 從“春秋決獄”到“納禮入律”——淺析儒家思想融入魏晉北朝諸律的必然性[j].柳州師專學報,XX,(02).
[3]陳戌國.《大明律》與明代禮制以及相關問題[j].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XX,(3).
[4]張晉藩.中國法制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XX.
[5]黎蓮芬.儒家的法律道德化思想[j].廣西社會科學 ,XX,(12).
[6]張競生.倫理與法律融合的重要時期——從魏晉南北朝看封建法律的倫理法特點[j].重慶教育學報,1999,(2).
[7]詹正發.論道德法律化及其影響[j].湖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XX,(1).
[8]汪飛.儒家法律思想對當代公民法律意識的影響[j].安慶師院社會科學報,1998,(8).
[9]劉紹云.儒家倫理思想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影響[j].理論學刊,XX,(6).
[10]聶秀娥.論儒家思想對中國封建法律的影響[j]云南師范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報,1995,(5).
五、 指導教師意見:
簽名:
法律畢業論文題目過大,操作起來內容面太寬而把握不住中心,論述深入不下去;法律畢業論文題目過小,又展不開論述,不成其為論文。對此:
第一,法律畢業論文選題時選擇自己認為比較熟悉的部門法。幾年來法律課程的學習,同學們各自在不同的部門法領域里肯定會各有千秋。有的同學民法部門的問題體會較深;有的同學程序法的學習、思考更為全面細致;還有的同學基礎理論的學習可能想法更多。那么法律畢業論文選題時就首先明確大方向,選擇自己平時看書比較多的,手頭資料比較充足,思考問題有一定深度的部門法,這樣寫起來就比較得心應手,平時積攢的資料也派上了用場,常考慮的一些問題也容易深化一步了。法律畢業論文在很大程度上考查學生幾年來法律課程學習的綜合性、思考問題的邏輯思路。對一個問題,在寫法律畢業論文時,能夠綜合考慮,從立法、執法的角度考慮,并把平時碰到的問題站在不同的方位深入進一步學習、探討,也就達到我們完成畢業論文的目的了。
第二,選好部門法后,注意自己平時知識的積累,看看這一方面還有哪些欠缺的地方。幾年的學習,某一部門法的所有問題不一定都能搞通,這個時候,需要回憶一下,看看所選部門法有些什么基本理論問題,與所選法律畢業論文題目相近相通的一些理論問題是不是還不太清楚,掃清動筆前的一些障礙,非常必要。對于自己運用起來還不太得心應手的一些知識,趕快抓緊時間去給予更多的關注。理清思路,多閱讀一些課外的有關書籍也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想寫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在弄清基本理論問題時,相關的刑事訴訟法的無罪推定原則。我國新舊刑法關于此問題的觀點,國際上各國的基本觀點,法律規定,司法解釋的基本資料是否齊全,還有些什么問題需要和老師、同學們再作進一步的探討。這樣,宏觀上、微觀上你都有了進一步的考慮、思索,拿起筆的時候不至于為一些基本的問題而再影響你寫作時的思路了。
二、法律畢業論文應重視法律、法規的變化
幾年法律課程的學習,學生們感到特別棘手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國目前正處于一個社會飛速發展的時期,不管是政治、經濟,還是人們的思想無時無刻不處在翻天覆地的變革之中。與此相應,作為上層建筑的法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變化,更是日新月異。法律條文的修改不斷變化,給法律的學習增加了很大的難度,但同時給我們法律畢業論文的完成又提供了許多好的機會。新的、重新探索的問題層出不窮,法律中有許多的課題迫切需要去探討。學員在完成法律畢業論文時,對很多問題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這樣,在法律畢業論文選題時,就要注意適時、適度的去把握。切記知識的更新,關注國家法律的變化、發展。另外司法實踐也會不斷有新的問題出現。法律畢業論文要注意把握法律發展變化的大方向,在平時理論學習的基礎上更進一步的深入研究、探討。如果主題把握不好,就很容易使自己的論文偏離方向,導致前功盡棄,事倍功半。
三、把握理論研究動向是法律畢業論文的核心
眾所周知我們處在一個信息飛速發展的時代,在選好法律畢業論文題目后就要圍繞題目廣泛關注我國法學理論方面的動態,司法實踐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從而理論聯系實際。通過查閱有關的學術期刊、報紙雜志、資料索引,了解理論界進展的程度,使自己的思路更開闊、更活躍。借鑒別人的研究成果來武裝理清自己的思路,加深自己的理論功底。這樣,論文會更上一層樓,寫起來也會妙筆生花的。另外司法實踐的關注必不可少。抽象的思維結合具體的實踐,會更加清晰、流暢。
上面的工作完成以后,就會感覺到畢業論文的完成已經胸有成竹、穩操勝券了,不會再象剛開始那樣老虎吃天,無從下口了。在此基礎上理順思路,資料準備充足,再動筆開始寫就會水到渠成了。
四、法律畢業論文寫作技巧
第一,擬好法律畢業論文提綱,明確自己的論點,再圍繞自己的論點,把準備好的材料分門別類,從正反兩方面、以不同的角度去選擇有力的論據,用大量的材料去分析、論證自己的觀點。論點、論據、論證是寫作過程必不可少的環節,按照自己的思路,經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去把自己的觀點闡述清楚,達到自己的寫作目的。
(一)“法律文化節”有利于法科學生提高綜合素質
法律職業從某種程度上說屬于“精英職業”。因此,需要高等院校法學院系培養出高素質的精英式法律人才。但是,在實際的教學和培養過程中,重智商、輕德育,重知識傳授、輕能力與素質培養的現象始終沒有得到改變。高等院校中法學院系淪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培訓班”,絕大多數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將本科生的司法考試通過率作為判斷高校法學專業辦學質量的重要指標。在追求司法考試通過率的當代,法科學生的綜合素質被普遍忽視。事實上,法律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努力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只有全面提高法科學生的綜合素質,法學專業應屆畢業生的就業率才會提升。“法律文化節”作為提高學生專業技能、展示學生才華的重要校園文化活動,對法學專業學生的綜合素質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通過“法律文化節”等校園文化活動,不僅可以豐富法科學生的課余生活,而且還可以培養法科學生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道德修養,使他們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努力成為具有過硬法律知識和技能背景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
(二)“法律文化節”有利于法科學生形成職業價值觀
正確的職業價值觀是法學專業學生在大學期間就應當形成和確立的。因此,引導法學專業學生樹立符合時代要求的正確職業價值觀,就成為高校法學院系就業指導過程中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作為就業指導重要載體的“法律文化節”活動,在完成這一任務的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從文化價值的導向來看,“法律文化節”是指通過舉辦一些帶有法律職業因素的節目和活動使高校法學院系的法科學生無形中在思想觀念、心理素質、行動方式、價值取向等各方面對自己將來從事法律職業產生一種認同,進而實現對法科學生的精神、心靈和性格全面塑造的目的。因此,構建良好的法律職業文化氛圍,對法科學生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可以使他們在大學期間就能理智地確立自己的職業價值觀。
(三)“法律文化節”有利于法科學生增強就業信心
法學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就業率低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而充足的就業信心則是法科學生順利就業的重要前提。作為就業指導的重要載體,“法律文化節”可以在增強學生就業信心方面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校園文化具有滲透性強、影響持久、形象生動、直觀易懂等特點,能活化就業指導的內容,使就業指導的形式更加生動活潑,就業指導更有活力,更有吸引力,更易為人們所接受,使人們在不知不覺中受到熏陶和教育,從而收到更好的效果。通過“法律文化節”這一校園文化活動,可以讓法科學生在踏上工作崗位之前就能提前體驗法律職業,讓學生感受到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魅力,從而使他們盡早做好從事法律職業的準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法律文化節”讓法科學生對未來的法律職業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同時還激發了他們為這一職業奮斗的熱情,從而增強了他們從事法律職業的信心。
二“、法律文化節”的內容構建
本文認為“法律文化節”的內容構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模擬法庭審判賽
通過模擬法庭審判活動,可以讓法科學生在未進入社會從事法律職業之前,就能用法律人的思維來解決社會問題,使法科學生能深刻體會到理論和實踐之間的關系所在。通過模擬法庭審判活動,法科學生可以較為清楚地認識到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職業的職業性質。具體而言,高校法學院系的模擬法庭審判賽可以選擇程序較為完善的刑事案件進行模擬審判。模擬法庭審判賽可以是某個法學院中幾個班級之間的模擬法庭審判比賽,也可以是多個法學院法科學生之間的模擬法庭審判比賽。
(二)法科學生演講賽
卓越的法科學生應當具有一流的口才,而演講比賽是培養法科學生口才能力的最佳途徑。“法律文化節”的內容中,應當包含法科學生的演講比賽。通過演講比賽,可以培養和鍛煉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演講能力的法科學生,通過演講比賽,可以為法科學生畢業以后從事律師工作打下扎實基礎。法科學生演講賽的形式可以是采取課堂教學過程中的比賽形式,也可以是法學專業的學生與同一高校中其他院系學生之間的比賽。培養法科學生演講的才能,不僅應當鼓勵法科學生參加不同高校法學院系之間的演講比賽,而且應當鼓勵學生參與英語類演講比賽。因為,卓越的法律人才必須具備國際視野和熟練掌握英語聽說讀寫的能力,所以“法律文化節”演講比賽中可以設置法科學生的英語類演講比賽。
(三)法科學生辯論賽
2007年,麥可思研究院在《中國企事業對大學畢業生職業技能需求報告》中將“有效的口頭溝通”排在畢業生五大能力之首。因此,大學生口才能力的培養關系到他們對未來的把握和職業發展。善辯是優秀律師必須具備的能力。自古以來,律師就有“訟師”名號。在現代社會,律師行業也有“鐵嘴銅牙”的職業形象。“法律文化節”中應當有辯論賽這一活動內容。一般而言,法科學生辯論賽應該以社會中的熱點法律問題為辯題。辯論賽可以采取法科學生對賽法科學生模式,也可以采取法科學生對賽非法科學生模式。為了促進地區高校之間法學院系學生之間的交流,也可以采取大學高教園區內法學院系之間的法科學生辯論賽模式。
(四)法學論文寫作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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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性化執法的內涵是指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實維護其權利,給予其人文關懷,促使其自覺配合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諸多矛盾,從而實現公正執法與執法效果的統一。
【關鍵詞】人性化執法的內涵是指堅持以人為本 充分尊重其人格 切實維護其權利 給予其人文關懷
【本頁關鍵詞】雙刊號CN期刊 論文寫作
【正文】
一、人性化執法的內涵與意義人性化執法的內涵是指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實維護其權利,給予其人文關懷,促使其自覺配合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諸多矛盾,從而實現公正執法與執法效果的統一。正確推進人性化執法工作,對法制社會的進步具有積極意義。首先,人性化執法有利于法律的有效實施。法制社會的前提是有效地實施法律,推行人性化執法的最終目的正是要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制文明和城市管理意識,對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能自覺認同和支持,并積極參與城市管理決策、實施和監督。只有廣大群眾都知法、守法,法制社會才有堅實基礎。其次,人性化執法也是城管執法的自身需要。法制社會的保障是正確地執法。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城市管理中文明執法要求越來越高。
二、城管執法的主要問題及人性化執法需要突破的誤區(一)城管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目前城管執法的問題和矛盾比較多,諸如執法體制、權限、依據、手段、環境等問題,這里僅就三個突出問題略加討論。1.城管執法暴力問題城管執法權力具有雙重性,既能用于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為行政相對人提供行政服務,也可能被濫用,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利造成傷害。以暴力執法為例,一些城管執法人員不合法、不恰當地采用強制措施侵犯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有的無法定授權而采取強制措施;有的不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強制措施等,這都造成了城管執法機關與行政相對人的緊張關系,大大影響了人民政府的形象。根本原因在于某些地方的城管行政權力沒有受到有效約束, 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關系沒有擺正所致。2.城管執法程序問題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一個保障機制。我國行政法制建設過程中長期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缺乏程序意識、程序立法不足、違反執法程序的現象比較突出。在城管執法中主要表現為: 某些城管執法人員不表明其合法身份,不告知行政處理的事由、原因和依據,不告知行政相對人的申告權利和救濟渠道,不提供所需信息資料和陳述申辯機會,不遵守時間、步驟和順序方面的要求,等等。3.城管執法責任問題城管執法責任是指違法或不當的城管執法行為所引起的一種法律后果,它是基于行政法律關系而產生的一種獨立的法律責任。從實際情況看, 城管執法責任制不落實的問題遠未根本解決。主要表現在執法責任意識淡漠、職權與職責脫節、執法責任界限不清、執法責任難以認定和難以具體追究責任等等。因此,在城市管理實務中常可見到上下級城管執法機關相互推諉扯皮,城管執法與經濟利益掛鉤,城管執法的考核評價與落實執法責任相脫節等現象,這些都制約了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責任政府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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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公務員應當執行該決定或者命令,執行的后果由上級負責,公務員不承擔責任。
【關鍵詞】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 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 公務員應當執行該決定或者命令 執行的后果由上級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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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已于2006 年1 月1 日正式實施。《公務員法》與此前施行了十多年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相比,在公務員的范圍、權利義務、獎懲、任用和管理等方面都體現出許多新意。其中第54 條規定,就是《公務員法》立法中凸現出的最大亮點之一,也是人們爭議最多的問題之一。本文通過對上述問題的分析,提出了初步的完善建議。
一、《公務員法》第54 條的涵義《公務員法》第54 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公務員應當執行該決定或者命令,執行的后果由上級負責,公務員不承擔責任。但是,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樣一個責任分擔的設計,較好地處理了執行上級的決定命令、保證政令暢通與維護法制的尊嚴、抵制克服官僚主義兩方面的需要,使兩者在價值取向上得到平衡。①從以上條文內容可以看出,該條賦予了公務員對上級命令的一定的抵抗權。我國行政法關于抵抗權的規定早已有之,但對公務員抵抗權的規定僅限于特定部門、行業的公務員,如1995 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32 條就規定了人民警察對上級決定和命令的抵抗權。《公務員法》將抵抗權的范圍擴大到了一般意義上的公務員這個群體,在這方面顯然比以前的法律更進一步。但是我們必須明確,《公務員法》第54 條規定了兩種不同的抵抗權。
一方面,對于上級有錯誤的決定或者命令法律雖然賦予了公務員抵抗權,但是,這種抵抗權是相對的、有限的,而不是絕對的、無限的,它體現了公務員服從義務與抵抗權的平衡,而沒有走向極端化和絕對化,這是因為機關畢竟不同于一般的社會組織,它強調權力服從關系,強調機關內部的層級性。如果不如此,國家各級機關就無法對社會事務實施有效的領導和管理。這種有限的抵抗權,體現在公務員對上級決定或者命令的暫緩執行和提出意見上。但是如果其意見不被接受,公務員只能執行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另一方面,對于上級“明顯違法”的決定和命令,公務員則有絕對的抵抗權。公務員有權不執行上級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公務員正確地行使抵抗權,是法律所肯定、保護、支持甚至獎勵的合法行為,本身不會承擔任何與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或法律責任。如果公務員放棄行使抵抗權,就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或者刑事法律責任。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公務員對上級“明顯違法”的決定和命令的抵抗權具有一種絕對的性質。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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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競爭法是在世界各國國內競爭法充分發展的基礎之上,伴隨著商品、資金、勞務和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國際市場上的頻頻流動以及各國在競爭法領域的合作而逐漸產生和發展起來的。作為一個正在形成和新興的法律部門,國際競爭法是國際經濟法的一個分支,是調整控制和協調國際競爭關系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的總和。要對國際競爭法有全面的了解,國際競爭法律關系則是不可或缺的一個方面。本文針對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的概念、特點、三要素等相關問題作一個初步的探析,以期有利于國際競爭法的發展。
一、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是法學的一個基本范疇,各部門法學均對其倍加重視并把它作為該部門法基礎理論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范疇進行研究。相應地,競爭法律關系是競爭法基礎理論中的一個基本范疇,而競爭法學界也很少有關于國際競爭法律關系問題的研究。法律關系,一般是指社會關系經法律調整后在相關主體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法學界關于法律關系含義的一般理解,可以認為競爭法律關系是特定社會關系經競爭法調整后而在相關主體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但要給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下一個比較嚴格的定義的前提是明確國際競爭法的調整對象。
簡單來講,國際競爭法的調整對象就是國際競爭關系。什么是國際競爭關系,判斷標準不同,界定結果也不同。如果以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為標準,那么具有涉外因素的競爭法律關系就可以被斷定為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也就是說,只要競爭法律關系三要素中任何一個具有涉外因素就可以被斷定為國際競爭法律關系;如果依照國際法上對國籍的判斷標準來對國際競爭關系作判定的話,則可將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界定為跨越一國國境的競爭關系,即跨國競爭關系;如果以效果范圍為標準,對國際競爭秩序產生實質性影響的競爭關系也可以納入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的范疇,也就是說雖然競爭行為發生于一國境內,但行為效果卻對其他國家乃至整個國際社會的競爭關系產生了影響。對于跨國競爭關系和涉外競爭關系被納入國際競爭法律關系我們都能理解,但對于對國際市場競爭秩序產生實質影響的競爭關系,由于對國際競爭秩序產生實質性影響的競爭關系行為發生在一國境內,再加上目前世界各國在立法實踐上均以效果原則來作為域外適用本國競爭法的法理依據,將表面上與本國無關聯的競爭關系都納入到本國的競爭法管轄范圍內,所以對于將國際競爭秩序產生實質性。
影響的競爭關系界定為國際競爭關系理解起來就相對不太容易。但是在市場經濟全球一體化的背景下,某些時候國內市場的行為往往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果,很容易觸動國際市場,雖然一國的經濟競爭行為在境內發生,表面上雖然與他國無關,但其程度實際上卻對整個國際市場的競爭秩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個時候將其納入國際競爭法的調整范圍并沒有什么不妥。如著名的波音-麥道合并案,雖然合并已獲得了美國反壟斷行政當局的批準,但依然遭到歐盟反對。為什么呢?因為雖然合并案的當事人及合并行為均位于美國境內,但他們的合并將會對歐洲的空中客車公司的市場份額產生巨大的沖擊,影響到歐盟在飛機制造市場上的經濟利益,對國際飛機制造業的市場產生了不利的影響,這個時候國際競爭法對這個案件實施管轄權的就有合理的依據,但由于國際競爭規則缺失,出現歐盟域外行使管轄權的局面。
要注意的是,作為國際競爭法的調整對象,國際競爭關系既包括橫向國際市場平等競爭主體之間的交易性競爭關系,也包括縱向國家或國家組織不平等主體之間在監督、管理市場競爭過程中的管制性競爭關系。綜上對國際競爭法調整對象的闡述,我們在這里可以給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下一個粗糙的定義,它是指國際競爭法在調整國際競爭關系的過程中在市場主體、國家或國家組織等相關主體之間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
二、國際競爭法律關系的特點
國際競爭法律關系是指國際競爭法在調整國際競爭關系的過程中在市場主體、國家或國家組織等相關主體之間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系不同與其他部門的法律關系,其特殊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范圍的特定性
國際競爭關系僅限于經濟競爭關系,即兩個以上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者,為爭奪較多的交易機會,獲得較多的商業利潤而展開的角逐和較量。即國際競爭關系的調整范圍僅限于經濟領域的反競爭行為,對于非經濟領域的,或非反競爭的行為,則不受國際競爭法的調整。同時這種競爭關系還必須具有跨國性,或者涉外性,或者能夠對國際競爭關系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二)目標的利益性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作出市場競爭行為,其目的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取商業利益。這種目標的利益性是競爭的本質之所在,缺少利益目標的驅動,市場主體既無競爭的壓力,也無競爭的動力,自然談不上競爭關系的產生和發展。所以,國際競爭關系是平等的經營者之間為了爭奪商業利益而結成的社會關系,這種社會關系的產生與發展過程始終與商業活動和商業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
(三)主體的對立性
在國際競爭法律關系中,每個競爭者都帶有明確的目標性,并都力圖通過有力的競爭行為獲取更多的商業利益。在這個過程中,一個競爭者目標的實現,往往意味著競爭相對方的目的破滅。國際競爭關系總是在主體之間利益的此消彼長的過程中保持著動態平衡,維護著這種社會關系的穩定。
(四)客體的特殊性
大家好!
我叫xx,論文題目是《產科護理中不安全因素與護理對策》,今天很榮幸能向在座的各位專家和同志們學習,也很高興能和大家一起關注產科護理安全這一課題。
下面我將從選題原因及其意義、內容和觀點等幾個方面,簡單介紹一下我的論文。
首先,我想談談研究這一課題的原因。
我之所以選擇《產科護理中不安全因素與護理對策》這一課題,主要是基于以下兩個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產科護理安全課題備受醫學界和社會各界關注。產科是一個特殊的、高風險的科室,隨著社會法制體系的不斷健全與完善,產婦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對助產及產前產后的護理要求也明顯提高。加強產科的護理安全管理,提高全體產科護理人員的安全意識是保證護理安全的基礎,建立完善的產科護理質量管理系統,并圍繞質量管理要求,不斷改進各個環節中潛在的問題,不斷提高護理質量,消除護患糾紛,是醫院安全管理的重點。因此,當前產科護理安全不僅是醫學界的重要課題,也引起了社會各界都極大關注。當然,這一個熱門課題也引起了我個人的好奇和興趣,
第二,研究這一課題對我所從事的工作大有裨益。現在,我所從事的工作是XXXXXXXX,對產科護理安全進行一次較為深入的研究,對我的工作無疑是大有裨益的。此外,我在學習期間,也學習了產科護理方面的相關課題,對產科護理安全有一定的了解,也奠定了一定的知識基礎,有利于該課題的研究和寫作工作的開展。因此,在導師的大力支持和鼓勵下,我也大膽地決定以此為題,研究產科護理安全,并作一些膚淺的探討,也希望在撰寫論文的過程中對產科護理安全有更為全面的認識。以利于今后的工作。
其次,我想談談論文的結構、主要觀點和內容。
為了把《產科護理中不安全因素與護理對策》這個題目研究清楚,我的論文采用了問答兩大板塊,即歸納問題和提出對策兩個方面的結構方式。
第一部分是“提問”,對產科護理工作中潛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分析。重點分析了四個方面的因素:一是管理體制不安全因素,指出護理人員編制相對不足,導致護理工作效果難以發揮到最佳。二是輸液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指出孕產婦這一特殊群體護理應該特別注意輸液滴速不能過快。三是孕產婦心理障礙,可能導致不安全因素。四是孕產婦隱私保護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由于產科工作特點,必須非常注意患者隱私權保護,以免引起醫患糾紛。
第二部分是“作答”,針對產科護理工作中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護理防范的四個方面對策。一是加強產科護理人員法律知識學習,做到依法管理。二是加強專科業務學習,提高產科護理工作整體業務水平,防止因理論知識缺陷和技術不過關導致差錯事故。三是加強護患間交流,減輕孕產婦心理障礙。四是提高產科護理人員尊重孕產婦隱私權的法律意識,為孕婦隱私保密。總之,應充分認識專科護理工作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加強產科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
第三,我想談談研究這一課題實踐意義。
產科護理的不安全因素中,既有純粹的技術問題,也涉及醫院管理體制改革,醫護人員法律意識等其他問題。通過對產科護理安全課題的研究,可以澄清認識,指導產科護理工作實踐我認為,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實踐意義。
第一,掌握威脅產科護理安全的輸液管理等技術性問題,可以促進產科護理人員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整體業務水平。
第二,掌握威脅產科護理安全的孕產婦心理障礙問題,有助于促進護患交流,加強對孕產婦的心理護理。
第三,通過對管理體制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探討,順應了當前醫療管理體制改革的主題,我也希望能藉此拋磚引玉,讓更多的專家學者關注和研究產科護理工作。
第四,通過對孕產婦隱私權問題的探討,有助于增強護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最大限度地避免醫患糾紛。
最后,我想談談論文存在的一些不足。
一方面,由于產科護理工作的特殊性,學界對其安全問題的討論較為龐雜,同時還涉及管理體制改革、法律等諸多領域。另一方面,由于本人時間、能力有限,對產科護理安全的理解難免存在偏頗與不足。由于上面這兩方面原因,論文可能存在研究不深,探討不全面等諸多方面的不足,與老師期望達到的水平仍有較大的差距。因此,懇請各位老師予以見諒并提出寶貴意見。我會繼續關注、學習、研究這一課題。
關鍵詞:醫患溝通 問題 對策
醫患溝通是指在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保健領域中,堅持以醫生為主導,以病人為中心的觀念,醫患雙方圍繞著疾病、健康、心理、服務、診療等社會心理因素,將人文與醫學緊密結合,通過多種有效途徑進行全方位的交流與溝通,促使醫患雙方達成共識并建立一種良好的互信合作關系,最終以維護健康、提供優質服務、促進醫學發展為目標。
在現代社會,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及服務質量要求越來越高,醫患溝通逐漸成了醫療服務領域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現代臨床實踐中,不再只是單單注重知識、注重醫技的問題,而更多的是關注人文情懷、關注態度的問題,要弘揚和繼承人文精神,講究人文關懷。在中國社會的轉型時期,醫學教育方面存在著許多的缺陷,尤其是在醫學的人文教育方面尤為突出,就我國目前狀況來說,要想真正實現有效的醫患溝通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許多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
一、醫患溝通不暢的原因分析
1.法律制度分析
站在法律的角度來分析醫患溝通不暢的成因,主要概括為以下的方面:
一是醫患溝通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不到位。目前,我國對醫患溝通適用和調整的法律尚未建立,臨床過程中所面臨的履行告知的標準、要求、界定及范圍,醫療特權的免責及范圍,具有知情同意權的主體地位的排序等問題,都還缺乏相關的司法解釋或者是明確的法律條款,以至于造成醫患雙方在臨床實踐的司法過程中常遭遇到困惑及尷尬的場景。
二是醫患雙方法律上的主體地位不平等。目前,雖然我國法律已經對患者在接受醫療服務過程中所享有的知情同意權及主體地位平等權有所規定,但是,就作為醫療主體的醫院及醫務人員來說,他們對患者的主體意識依舊落后,缺乏對現行法律中有關醫患溝通問題規定條款的清晰認識,缺乏主動溝通的意識,仍以“家長式”、“權威式”的行事方式為主,為醫患溝通不暢埋下了隱患。
2.醫療體制分析
目前我國政府對醫療衛生服務領域的經費投入難以保證醫療機構的生存與發展,醫療機構為了維持醫院的正常運行,必須依靠醫療收入來彌補政府經費投入不足的問題,從而形成了以“利”為主的觀念,即醫務人員的收入增加,患者的費用就增加,醫務人員的收入減少,患者的費用就降低。除此,現階段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國家不能分擔患者的過多負擔,在醫療費用中個人支出占的比重較大,患者的經濟負擔沉重,這種醫療制度導致醫患雙方在涉及到經濟利益時往往處于對立面,以至于患者可能將矛頭指向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將其作為自身發泄的對象,成了當前醫患溝通的主要障礙。
二、研究促進醫患溝通的對策或可行性建議
1.健全法律法規制度
結合我國的國情,加快醫患溝通的立法,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
一是完善醫患溝通的立法和行政工作。通過立法或法規的形式來完善現有制度的缺陷,建立“患者安全和醫師風險管理”的制度和機制,確立有關患者診療中安全的原則以及醫生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必須馬上報告的原則等。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患者醫學知識的普及和教育制度,培養患者的醫學知識,縮小醫患間的認知差距。吸收借鑒國際上通用的“監察人”制度,在現行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加入醫療機構的“監察人”制度的設立,即由法律指定的第三方中立者,依法收集信息,定期通告給全社會,對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是改革司法訴訟制度。首先要控制訴訟頻率,初期可將醫療案件交給專門設立的醫療仲裁委員會來處理,最后再通過設立訴訟前檢查機制或法院立案機制,對醫療事件進行審查,避免患者濫用訴訟權,遏制案件的數量。其次要控制訴訟賠償額,取消法律中關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及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確立實際損失賠償額及限額賠償的原則,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再次必須修改法律中關于知情同意權的部分規定,對醫療義務的標準進行修改,以減輕醫務人員的壓力;通過立法保障仲裁機構或司法部門決定患者或受害人需要多少必要的信息的相關權利的行使。最后O立簡易審判程序,由專門審理案件的法官組成醫療事故法庭,通過其積累的經驗、技巧、知識等,加快案件的處理;另外經被告、原告的同意,可遵循簡易審判程序,雙方采取和解或協商的方式解決。
三是通過法律設立替代性醫療事故解決機制。目前解決醫療事故的司法訴訟方式具有效率低下、費時費力等缺陷,為彌補這一缺憾,有必要通過法律設立關于醫療仲裁及和解等非訴訟解決方式,即引入第三方---替代性醫療事故解決機制(ADR)。除此,還有一種綜合性ADR方法,雖然ADR的方式多樣化,但主要的還是以仲裁和調解的方式為主,綜合性ADR方法即多種ADR方法的混合使用,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例如在“調解仲裁中”,必須先采取調解的方式,調解不成功才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
2.完善醫療體制
一是全面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和保險法律,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消除醫患之間的經濟利益沖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全面的強制性的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和完善獨立的醫療事故鑒定制度;以商業保險為模式,規定醫務人員必須與賠償責任掛鉤,醫療執業責任保險費由醫務人員個人風險儲蓄金和醫療機構固定保險費兩部分組成。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增加了醫保藥品品種,優化了藥品的結構,醫生給藥更加的方便,有利于解決患者“看病貴”的問題,降低患者的醫療費用,減輕其經濟負擔,為醫患溝通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是深化醫療體制改革,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積極擴大新農合和醫保的覆蓋面,大力發展城市和農村的社區衛生服務,增加衛生服務的供給量,平衡醫患之間的供求矛盾,盡力解決患者“看病難”的問題,提升患者對醫生的信任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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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徐昆利,1993,漢,云南省曲靖市,碩士,就讀于云南大學專業: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關鍵詞] 陜西地區 法律教育與研究 邊緣化危機 對策
基金項目:陜西省教育廳專項科研計劃項目“20世紀陜西地區的高等法律教育:源流、轉型與特點”(09JK254)。
當前陜西地區高等法律教育的問題與挑戰
盡管改革開放至今,陜西地區高等法律教育和法學研究在國家的民主與法治建設進程中,蓬勃發展且成果豐富。然而,繁榮背后更應該思考這樣一種令人堪憂的現狀:與東部地區的高等法律教育和法學研究水平相比,陜西地區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并可能面臨某種邊緣化的危機。
1.政策變遷帶來的教育產品滯銷的問題
陜西地區高等法律教育的生源大部分是西北地區群體,為西北地區經濟與社會發展培養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才。但自2002年國家實行國家司法考試以來,加之法學院校招生規模的擴大,法學專業的就業率明顯呈下降趨勢。該變化的根本原因是:政策變遷導致社會需求轉變,但教育產品的質量卻無法及時滿足新的社會需要。
首先,在2002年之前,國家未實行統一的司法考試,各法律職業并不以經歷系統的正規法律教育作為入門條件或任職資格。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只把任職條件規定在3年大專學歷即可,相對來說法學本科畢業就很容易從事法律職業。但2002年國家實行統一司法考試之后,陜西地區的司法考試通過率相對較低,很多法學專科或本科畢業生因未通過司法考試而被拒于法律職業門外。其次,大學擴招政策在提升大學入學率、擴大高等教育普及面的同時,卻也為就業、教育模式轉型等問題帶來了挑戰。如2000年-2003年陜西地區法學本科和專科的招生數量每年都呈40%的比例增加,但社會需求崗位并沒有呈相同比例增長,相反,由于司法考試與法律公職相掛鉤,最終導致法律教育產品滯銷,法科學生就業形勢相對嚴峻的局勢。
2.教育模式和方法相對滯后
長期以來,束縛陜西地區高等法律教育發展的一大癥結就是教學模式的相對滯后問題。單向度地教師講授型、填鴨式法律教育仍舊是主流教學模式。這種狀況直接導致了法科學生的適應性不強。而法學本身是一門實踐性和技術性很強的社會科學。如何在高等法律教育中體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實現法學專業的學生既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素質又能鑄就其較為熟練的法律實務操作能力是當前高等法律教育的目標,也是陜西地區高等法律教育所面臨著的挑戰。從目前的教學模式改革的經驗看,“診所式法律教育”的開展是一種效果顯著的探索。然而,目前除西北政法大學展開以診所式法律教育和“雙師制”教學模式為重點的教學模式改革以外,陜西地區的高等法律院系的教學模式改革還相對滯后、有待進一步推進。與此同時,在貿易全球化和投資自由化的世界潮流中,陜西地區的高等法律教育模式還遠遠沒有適應國際性法律人才培養的需求。例如,以杰塞普(Jessup)大賽、亞洲杯國際法模擬法庭競賽、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為代表的國際模擬法庭大賽日漸風靡,而能否參加并且在這些賽事中取得良好成績,已經成為衡量和檢驗世界各國高等法律院校的人才培養能力和綜合教育實力的重要標準。北京、上海和福建等發達地區的高等法律院校(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廈門大學法學院等),都已經向發達國家和地區(如美國、中國香港等)高等法律院校學習,開設國際模擬法庭大賽課程,并制訂完善的制度以組建、維持一只高質量的穩定的國際模擬法庭大賽參賽隊伍。然而與此相對,到目前為止,陜西地區還沒有任何一家高等法律院校開設專門的以建設國際模擬法庭參賽隊伍為宗旨的課程,也缺乏相關制度安排來組件和維持這樣的隊伍。這種狀況勢必導致陜西地區高等法律教育在人才培養上落后于東部地區。
3.法學院校發展不平衡且學科建設不齊全
陜西地區的高等法律教育發展不平衡主要表現在法學院系的布局和學科建設兩方面。
從法學院系的分布上看,陜西地區有18所高等院校設有高等法律教育專業,只有3所不在西安市,其余的都集中于西安市。這種地域分布的不均衡客觀上加速了高等法律教育和研究的惡性競爭,并造成教育資源的浪費。同時,陜西素有高教大省之稱,但長久以來,陜西高等教育的布局客觀上存在著“工強理弱文落后”的現象,在觀念和制度上也影響了高等法律教育的發展。另一方面,從學科建設上來看,除了西安政治學院軍法系和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外,整個陜西地區總體上缺乏呈現一定規模的體系化和結構化的法學博士教育。例如陜西地區具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的僅有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一家。而法學博士研究生教育是以學術研究為定位的高等教育的最高階段,擔負著為國家培養高層次的法律人才的重要使命。同時博士又是知識的傳播者和重要創造者以及優秀師資和科研人員的后備力量。因此法學博士教育的發展關系到未來法學院、整個法學教育甚至中國法治建設的整體發展。[1] 陜西地區體系化和結構化的法學博士教育的缺乏,客觀上制約了其法學研究和教育的優化和提升,也是使陜西地區的高等法律教育和研究遭遇邊緣化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
陜西地區高校法學研究的邊緣化
1.陜西地區法學研究并未真正找到探索研究特色
有學者尖銳地指出:西北地區的法學研究者自身主觀能動性不足,還基本沒有找到自己的區位特色和比較優勢,使西北地區目前的法學研究處于十分尷尬的局面,而且有逐漸邊緣化的趨勢。[2]主要體現為簡單重復北京等發達地區已經研究過的普遍而又重大的學術問題;或者是一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宏大敘事”標簽化研究;或者是研究水平總體滯后。[2]換言之,在某種程度上,法學研究缺乏“本土意識問題”的現象是包括陜西在內的西北地區法學研究的一大弊病。而事實上,西北地區并非沒有豐富的自身特色的法學研究資源。由于特殊的地域環境、社會和民族宗教歷史傳統的原因,西北地區有著無與倫比的豐富的法律文化研究資源。西北地區的基層民主法治制度、西北地區公民權利意識及其享有情況、民族或民間習慣法、少數民族保護、新疆建設兵團的法律地位等都是陜西地區法學院系的研究群體可以且能夠做到有獨創性研究的領域。問題的關鍵是塑造研究者的“本土問題意識”。 而且由于研究精力的有限以及調查機會的減少,使得陜西地區法學教育和研究很多時候是“在盲目地跟隨其他地區尤其是所謂發達地區的法學研究中迷失了自我,導致了大量的低層次的重復研究。”[2]
2.陜西地區法學研究成果與相關地區之間的差距
陜西地區法學研究成果與北京、上海等地區相比差距很大,處于明顯落后的地位。
(1)六省(市)法學論文數量統計分析
筆者選取了我國具有代表性的13種與法學相關的刊物,并統計了北京、上海、廣東、湖北、重慶和陜西六省(市)法學科研人員從2005年至2010年之間在該13種期刊上所發表的學術論文的總量。① 從表一中的數據可見,2005年-2010年期間,陜西地區的法學研究論文比北京、上海、廣東、湖北和重慶五個地區中的任何一個都要少。②北京地區的法學論文數量是陜西的13.8倍,上海地區是陜西地區的5倍左右,湖北地區是陜西的4.9倍,重慶地區是陜西地區的2.4倍,廣東地區的論文數量是陜西地區論文數量的1.7倍。
表一:2005年-2010年六省(市)在13種期刊總數統計(單位:篇)
正如劉星教授所言:“法學期刊是法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媒介,甚至是其首要媒介,畢竟人們特別注意而且首先注意法學期刊表達出來的‘法學研究’,這種表達有著‘先鋒’意義。”因為這兩者之間是“合謀關系”,“法學期刊協助著法學研究,而法學研究支撐著法學期刊。”[3]法學期刊中的論文數量層面能夠反映法學研究狀況,表一中的數據顯而易見地說明了陜西地區法學研究邊緣化程度很嚴重。
(2)法學研究的影響力比較
以人大復印資料2009年高等院校法學學科轉載量排名的數據為例③,2009年法學學科共被轉載全文933篇,其中排名前20名的高校轉載法學文章共512篇。
表二:2009年陜西、北京和上海地區高校進入《人大復印資料》法學學科轉載前20名情況分析表
表二說明:①進入前20名的高校數量,上海是陜西(或者說整個西北地區)的3倍,北京是陜西的6倍;在前20名高校中,上海地區高校被轉載的文章數量是陜西的2.9倍,而北京則是陜西的10.4倍。②從被轉載文章量上看,北京在法學研究方面仍然遙遙領先于其他地區;西北地區則最為落后。
化解邊緣化危機的對策思考
如前所述,改革開放以來陜西地區的高等法律教育狀況和法學研究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困境和危機,為此,筆者嘗試提出化解這些問題和邊緣化危機的初步對策:
1.明確高等法律教育目標,革新教學方法
針對法學人才培養不足與人才滯銷的問題,可從兩方面著手。首先,明確高等法律教育目標。高等法律教育究竟是素質教育還是職業教育,一直是法律教育專家或法律教育者們思索的問題。不同的教育目標就會有不同的法律教育方法和培養模式。20世紀80年代我國普通本科法學教育開始復興,法學界對普通本科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論研究,形成了兩類主要系統型觀點:一是法律通才教育培養目標;二是法律職業教育培養目標。陜西地區的高等法律教育培養目標,應該立足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放眼全國,以市場需求的法律人才產品為導向,培養出產品適銷對路的法律人才,這既體現了法律教育的一般規律,又能有本區特色。其次,加快教學改革,以理論聯系實際為指導,創辦各種教學實驗區,如西北政法大學所開展的“診所式教育”。該教育模式依托現實的案件糾紛,由教師帶領學生參與到糾紛的司法性解決過程中,包括案件分析、訴訟文書的撰寫和出庭辯護等。實踐證明該教學模式取得了社會效果和教學效果的統一。另外,積極開設國際模擬法庭參賽隊伍建設課程,從政策上和制度上鼓勵和支持本地區的高等法律院校參加國際模擬法庭大賽,推動陜西地區對于國際性法律人才的培養能力的建設。
2.完善人事機制,推動教育資源的交互式和分享式建設
陜西地區法學教師的流失原因有很多,首先,根本原因在于人事機制不完善。提高師資力量,是實現高等法律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根本保障。陜西地區為了穩定和吸引優秀人才,才能夠建設一支具有良好業務素質、結構優化、相對穩定的高素質師資力量的隊伍。穩定的教師隊伍是陜西地區高等法律教育發展的基礎,而引進人才是增強陜西地區法學院系活力、合理配置資源、促進師資力量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既要穩定現有教師隊伍,又要引進高素質人才,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首先是穩定校內人才。不僅要通過人事制度創新,大力營造有利于教師成長和發揮作用的良好工作環境、比較體面的生活環境和寬松的學術環境,而且要大力培養中青年教師,提高其綜合素質,應對壓力繁重的教學工作,減輕高級職稱教師的任務,使校內教師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其次是引進高素質人才。教師的流動是知識資本流動特征的反映,也是提高陜西地區法學院系師資力量的重要途徑。根據法學院系的崗位需求,創造有利條件,積極穩妥地引進法學緊缺專業骨干教師,同時優化配置資源,合理利用師資力量。最后,推動本地區包括師資力量在內的教育資源的交互式和分享式建設。以西北政法大學為例,該校有十幾位教授兼職吉林大學和武漢大學等國內知名大學法學院系的聘任制博士生導師,那么,在陜西地區我們完全可以完善互聘、聯聘制度,為陜西地區法學院系的師資隊伍注入新生血液,激活公正公平的良性競爭機制。
3.培育法學研究的“本土意識”,提高法學教育和研究水平
首先是研究者自身“本土問題意識”的培養。這種“問題意識”是在對“本土”的法律實踐進行觀察和反思性批判的基礎上所提煉的“問題意識”,其根本目標就是要回應該特定區域的法學理論和法律實踐過程中所產生的種種問題。換言之,陜西地區的研究者應當以陜西甚至西北地區的法律實踐為基礎,形成自身的“本土問題意識”。而之所以要強調培養基于“本土”的問題意識,根本原因在于,在當前的學術研究領域的競爭中,必須發掘并形成自身的比較優勢,才能立于不敗之地。因此,發現自身的研究區位優勢和特色對于法學研究本身而言,是極其重要的。陜西地區法學學術區域的優勢就在于其地理區域的特殊性,以及基于這種特殊性所產生的包括法律和政治在內的上層建筑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正是值得認真研究的問題所在。而陜西地區的法學研究者對這種特殊性的了解、觀察和把握無疑具有巨大優勢。倡導西北地區的法學研究者能夠有明確的“問題意識”,拋棄“宏大敘事”的作風,從更為微觀和實證的角度看待特殊的區域性的法律問題,才會有原創性的,甚至結出意想不到的法學研究碩果。
注 釋:
①這13種期刊是:《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律科學》、《環球法律評論》、《中外法學》、《政法論壇》、《比較法研究》、《法學》、《法學評論》、《法商研究》、《現代法學》和《法制與社會發展》。
②統計發現:所在地區的期刊主要刊載本地的法學論文,比起非本地法學論文,本地法學論文的數量要占絕對多數。如《法學評論》和《法商研究》主要刊載湖北地區的法學論文,《現代法學》和《法律科學》分別刊載重慶地區和陜西地區的法學論文的數量遠比其他地區多。
③數據來源: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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