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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整合教材,把握課標要求
在復習這部分內容時,要打破課本的章節順序,重點以我國區域為背景,講解主要的氣象災害:臺風、寒潮、干旱、洪澇、沙塵暴。提煉出四點課標內容:①運用地圖說明我國主要的氣象災害分布;②結合我國自然災害多發區的環境特點分析臺風、寒潮、干旱、洪澇等氣象災害的形成原因;③結合地理環境特點分析同一災害對不同地區造成危害程度的地域差異。④針對重要的氣象災害提出具體可行的應對方法及防災減災措施。在復習的過程中一定要把握課標的要求,針對課標的要求選取典型的配套習題訓練。
二、重點分析災害的成因,把握本質
氣象災害的復習和自然地理聯系比較緊密,在分析講解時,成因是重點。下面以臺風和寒潮為例舉例分析。在講解臺風時,可從臺風是發展強烈的熱帶氣旋入手,分析氣旋的氣流運動狀況,從而分析出臺風的三個結構及臺風形成的三個條件,這樣,學生在掌握臺風形成的三個條件基礎上很容易分析出形成臺風的地區在哪里,非常簡單地理解了臺風的形成和分布,而不用去死記硬背臺風的知識點。
三、危害和措施體現差異性、區域性
自然災害的減災措施雖有共性,但在具體實施時,應根據不同的自然災害強調其減災重點。①時間跨度大、影響范圍廣的自然災害,如干旱、洪澇等,其減災措施除了平時的防御措施及預警外,應強調遭災時的抗災。②時間跨度小、影響范圍廣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海嘯等,其減災措施除平時的防御措施及預警外,應強調災后的救援。③時間跨度小、影響范圍小的自然災害,如泥石流、滑坡等,其減災措施重點是工程、生物措施的實施。④同一災害的不同地區措施要有差異,如洪澇災害不同的河段措施不同:
上游治理原則是調洪,做法是修水庫、植樹造林、退耕還林還草,保持水土,減少水土流失;中游治理原則是分洪、蓄洪,做法是修水庫,修建分洪、蓄洪工程;下游治理原則是泄洪、束水,做法是加固大堤,清淤疏浚河道,開挖河道。
四、辯證地看待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在帶來災害的同時也會帶來一些好處。
(1)臺風:①攜帶大量淡水資源,緩解旱情;②在一定程度上降溫,緩解酷暑;③維持著地球的熱量平衡;④增加捕魚產量(使江河湖海底部營養物質上泛,魚餌增多,吸引魚群聚集)。
(2)沙塵暴:①加大對太陽輻射的削弱作用,延緩全球變暖趨勢;②中和酸性氣體,降低北方酸雨發生概率;③形成黃土高原;④給海洋生物提供營養物質。
關鍵詞: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體制
自然災害是指以自然變異為主因的災害,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少數國家之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07年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中國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氣象、地震、地質和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近15年來,中國平均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約3億人(次)受災,倒塌房屋約300萬間,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約800萬,直接經濟損失近2000億元。自然災害救助的公共性、公益性特點以及中國現階段自然災害嚴重的現狀,使財政公共支出的基礎性地位顯得更加迫切。在自然災害救助方面,特別是突發性特大災害發生后,只有國家才能組織調動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有組織、有計劃地實施救助。尤其在依靠群眾、集體的力量,通過生產自救,仍無法解決困難時,國家要給予必要的救助和扶持,這是國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保障作用的具體體現。本文就當前中國自然災害救助的公共支出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完善自然災害救助公共支出的政策進行分析。
一、中國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現狀
目前,中國財政支出對自然災害的救助有撫恤和福利支出中的救災支出進行專項資金救助,也通過撫恤支出、農業支出、科技支出、社會保障補助支出以及政策性補貼支出的一部分進行救助,另外在遇到緊急特殊的自然災害時,還可以通過中央和地方專項儲備基金進行補助。這些救助共同構成了中國財政的自然災害救助體系。
1.優撫和社會福利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優撫和社會福利支出的對象是社會中的弱勢和特殊群體。近年來財政用于優撫和社會福利的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保持了比較高的增長速度且穩定在2%左右。但是與中國現階段的物質文化需求和國外相關國家相比,比重仍然較低。由于優撫和社會福利支出是由撫恤支出、離退休費、社會救濟福利費和救災支出四部分組成,從這個方面來講:還不能對救災支出的總體情況有一個比較肯定的認識。
2.財政的救災支出增長速度與自然災害的直接經濟損失。從總體上看,救災支出在總量上呈現的是一個上升的趨勢,但總量和增長速度卻極不穩定,且有些年份呈現負增長。1991年中國救災支出為22.51億,到了2005年已經達到62.97億,但是同時救災支出的增長速度在有些年份卻呈現負增長。筆者認為,救災支出的多與少與當年的災害嚴重程度有直接的關系,但也反映出救災支出的不穩定性。
3.國家救災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的比重。即使加大了救災支出的投入總量,但對于直接的經濟損失而言,國家在有限財力情況下所能解決的僅僅是“臨時性”和“緊急性”的特殊救助,受災單位和個人承擔了主要損失,也說明中國的災害管理在相當程度上還處于低水平的自發狀態。國家救災占損失比重基本維持在2%~3%左右,對損失的彌補只能是“杯水車薪”。但還是保持著較高的死亡率。另外中國的現代農業體系尚未建立,仍然“靠天吃飯”,因而農業災情嚴重也是中國自然災害的一大特點,這更制約了農業的發展。
二、當前中國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體制存在的問題
1.各級政府財政投入責任不明確。自然災害救助涉及的利益主體比較多,在不同的利益渠道下利益主體會做出不同的行為。作為中央政府,試圖讓地方政府在自然災害的預警、防治中加大投入,以建立健全完善的預防機制,來減少自然災害發生后中央財政專項救助的數額;而地方政府卻往往將財政支出用于經濟建設、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造成的結果就是當遇到重大自然災害的時候需要中央財政撥出更多的資金來進行救助。這樣的尷尬局面直接導致了自然災害救助的不足和不及時。
2.財政資金投入不規范。中國在用于自然災害救助的財政支出的資金有很嚴重的不規范性。用與災害預防方面的資金遠遠低于救助災害方面的資金。如果政府能夠調整資金投入比例,增大自然災害預防方面的資金投入,不僅可以減少災害救助方面的資金投入,而且能夠減少資金總量的投入。從而達到用最少的錢取得最好的效果這樣的目的。因為有準備比沒準備好,不充分的準備比不上充分的準備。對于自然災害的防治,有效的預防是減少災害的有利方法。目前,中國還沒有自然災害預防的專項支出,即使有也是臨時性的,輕預防重救助的財政指出問題比較嚴重。
3.二元的財政供給模式導致城鄉間差距明顯。中國實行的是城鄉分割的財政政策,城市地區的各項基礎設施相對完善,更多的把資金投入到了自然災害的預防上;另一方面,農村地區由于各項基礎設施落后,財政用于自然災害的救助支出主要用在救濟上,而對預警和防治的投入相對比較少。這就造成了在遭受同樣的自然災害條件下,農村地區的受害情況往往比城市地區的受害情況要嚴重得多。災后的重建工作也要大大地難于城市地區。
4.針對突發事件的組織體制不完善。目前中國在突發事件應對組織體制領域過于分散,制度化水平低。各級政府下屬的專門應急辦公室只是一種協調性機構,還不能真正具有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在諸如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還存在以部門職能為中心的部門主義傾向,缺少單一的應急指揮組織管理系統。
三、完善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體制的政策建議
1.建立災害救助專項資金項目,明確界定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對災害救助專項資金的管理權限,建立與財政收入體系相適應的災害救助專項資金管理模式。長期以來中國中央和地方財政都沒有安排防災救災專項資金,防災救災資金主要依靠國家撥款、動用政府行政首長預備資金和社會募捐資金辦法來解決。這種財政支出結構存在著明顯弊端,客觀上加大了資金籌措和調度的難度,行政效率低,不利于防災救災工作的正常進行。要提高政府應對自然災害的救助能力,各級政府就必須統籌安排財政支出,設立防災救災專項資金,確保在自然災害降臨時有足額資金應急調配,保證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國性的或大范圍的自然災害應該堅持以中央財政支出為主、地方財政支出為輔的支出結構,而對于局部性的、地方性的自然災害應該堅持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財政為輔的支出結構,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應當共同承擔起自然災害預防支出的責任。
2.增加對災害預防的財政投入,加強財政支出資金分配的科學合理性。
我認為應將財政對自然災害投入分為預防支出和救助支出,將其納入日常性專項財政支出項目進行規范管理,以保證自然災害的防治和救助工作能夠及時、有效的開展。資金在預防方面的支出應該增加,有效的預防強于災后的救助。同時,加強農村地區的自然災害預防措施,以減少受災損失。此外,建議設立專項基金,加強對自然災害預防和救助的研究。加強對現代條件下自然災害特點和規律的研究,提高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加強預警預報。
此次冰凍雨雪災害之所以造成如此重大的損失,其中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缺乏預警,缺乏災害救助經驗,極大地影響了救助效果。因此,在這一方面多學習發達國家如定期進行災害演習等的災害預防模式,會收到很大的效果。
3.擴大災害預防與救助資金的來源范圍,協調城鄉投入差距,加強資金籌集與劃撥的靈活性。在擴大資金來源這方面,可以進一步發揮金融支持基礎設施建設的作用。從此次冰凍雨雪來看,自災情發生后,財政、金融對抗災救災給予很大支持。國家開發銀行短時間內就向受災地區提供了17億元以上的應急貸款,工行、建行等五大行也快速發放抗災貸款100多億元,保險公司也積極予以理賠兌付。
而在資金投入均衡性方面,財政應更多地支持如西部、農村等災害預防和救助的公共設施建設相對薄弱的地區。因此增加的資金則要充分發揮銀行貸款、投資、證券市場等多種金融形式在基礎設施建設中的作用。尤其是開行,一直主要從事基礎設施中長期融資,在實踐中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大型基礎設施融資模式和風險防范機制。要進一步發揮開行在基礎設施中長期融資領域的基礎性作用,加大支持基礎設施發展的力度,以能夠保證自然災害發生后避免造成巨大損失。
4.對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制度化管理,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提高政府運行效率,同時加強資金監督管理,防止救災資金遭災。中國對于自然災害救助方面的制度框架基本建成,還需要細化,把法律規定變成日常制度,該儲備的儲備,該演習的演習,要使應急工作常規化,要讓政府和公眾坦然應對突發事件。我們應該不斷完善現有一切關于自然災害救助方面的法規并不斷提升立法層次,在此基礎上指定相關法規,明確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的地位以及在預警、防治、救助的投入和分工。將自然災害救助的國家支出納入到法制化和規范化的軌道上來。
而在近年來,中國救災資金數額大規模提高。巨額的救災資金可以說就是災民們的救命錢。如果不加強對這筆錢的監管,導致資金被黑,那對于災民們來說將會是雪上加霜。因此,政府部門應該加強監管,創新監督方式建立合理健全的監督體系。以提高救災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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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自然災害的研究,國外學者更多關注的是政府危機管理,圍繞自然災害管理法規的建立健全、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的健全和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三個問題來展開。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建立了一整套關于自然災害危機管理的法規,如美國頒布了《洪水災害法》、《災害救濟法》、《地震法》和《海岸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規范來規定和約束自然災害發生后政府危機管理的職能及其行使,并規定聯邦應急管理局(FEMA)為自然災害管理機構。而日本則頒布了《災害對策基本法》(1961)、《地震保險法》(1964)、《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施法》(1976)、《災民生活重新安排支援法》等28項防災法律,并規定內閣府為國家災害危機管理機構。國外政府建立了比較科學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建立專項巨災風險保障基金并由政府對此進行嚴格監管,對保險公司賠償限額以外的部分給予補償,并分擔保險公司的風險,為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政府加大在防災和監測系統等公共品上的投入,加強事前預防,做到把風險分散在災前;利用國際發達的再保險市場來分散風險,將災害風險向國際市場轉移;發行巨災保險債券,利用資本市場來分散風險;推出自然災害金融衍生品,如災害指數期貨,利用期貨市場分散風險。在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方面,對自然災害保險進行政府補貼,建立健全巨災保險法律制度,規定巨災保險為強制險種。同時,對自然災害保險實行財政補貼,將巨災保險從一般商業性保險業務中分離出來,作為政策性保險業務來經營,由政府采取多種方式給予政策扶持。而保險賠付已經占據災害損失救助的主導地位,在分擔巨災損失、履行政府責任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可見,國外學者的研究重點在于通過政府危機管理的研究來提高整個社會體系抗災救災的效率,而對企業內部防災、救災和災后重建等具體財務問題較少涉及,也沒有作深入的專題研究,所以聯系微觀層面研究企業內部自然災害財務問題還不夠。
對自然災害的社會經濟研究,近年來成為國內學者的研究熱點,研究領域集中在救災資金籌集機制和災害經濟損失評估兩個方面。我國目前災害資金的籌集機制主要靠政府財政撥款,其他資金形式作為補充。救災資金的來源渠道主要包括政府財政撥款、保險理賠、救災基金、銀行貸款和國內外捐贈等(李可可,1996),巨災證券的發行作為救災資金來源的一種嘗試(滕帆,2002;韓天雄、陳建華,2003)。國內學者從水旱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農村災害等不同的層面和視角探討了對災害經濟評估的原則和方法,著重從貨幣計量與非貨幣計量相結合并以貨幣計量為主的原則出發,提出了資產價值評估法和資源價值核算法(張文華,2003),并進一步從人力資源價值理論的層面,提出了評估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價值損失的方法和模型(于慶東,2004)。在將農村災害經濟評估劃分為預評估、災期評估、災后跟蹤評估、減災效益評估四種類型的基礎上,嚴立冬(1998)根據農村災害的災前、災中、災后三個不同階段,設計出一套農村災害經濟評估指標。另外,國內學者還對災害風險的應對、災害資金的補償機制和救災款物審計作了一定的探討,包括從經濟發展理論模型構建的視角提出了災害風險最小化目標和合理途徑(何愛平,2002),從建立地震災害資金補償機制的重要性出發探討了建立我國多形式結合的災害資金補償機制(苗崇剛、侯建盛,2007),從救災物資管理的視角提出了救災物資審計的要點。由此可見,目前國內學者對自然災害經濟問題的研究主要局限于災害經濟的資金籌集和價值評估,而對企業災害財務問題的研究只是在相關文獻中零星可見,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
二、研究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之一,據統計,世界上1/3的自然災害發生在中國,這種狀況近年來在我國表現得尤為突出,每年因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上千億元。中國國家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公布的2007年中國“十大自然災害事件”表明,我國相當一部分地區在2007年都遭受了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自然災害的襲擊,旱災、洪災、地震、臺風、強雷暴雨、暴風雪和風暴潮陸續上演,在這短短的一年中,自然災害席卷了西部地區、東北地區、華北地區、南方七省以及淮河流域,重慶、四川、濟南、云南等許多大城市損失慘重。2008年1月,我國中南部地區迎來了50年一遇的特大暴風雪,停水斷電,民航、交通受阻,煤、油全線緊張,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000億元人民幣。繼雪災之后相隔不到四個月,我國四川省汶川縣發生了8.0級大地震,八省市受到震撼,死亡人數超過69000人,失蹤18000多人,倒塌房屋80余萬間,供水、電力、交通及通訊全部中斷,余震不斷,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創,災區企業的發展舉步維艱。汶川大地震后,東汽集團在漢旺鎮的一個公司80%的廠房倒塌或受損,1000多名工人被埋,初步估算直接經濟損失50多億元。地震對四川省旅游業也造成了巨大沖擊,全省僅旅游業因地震而發生的損失就超過600億元。據不完全統計,這次大地震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10000億元之巨。頻繁發生的各類自然災害不僅直接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自然災害已經由以前的小概率事件逐漸演變成為企業環境的常態,極大地拓寬了企業的風險邊界,提升了企業的風險等級。我國企業必須直面這一環境巨變,強化風險意識,構建新型企業戰略,以有效地應對自然災害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微觀基礎,而企業財務管理則是企業的核心組成部分,結合自然災害研究企業的財務問題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基于此,構建系統科學的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用以指導和支撐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實踐,不僅十分必要,而且任務艱巨、時間緊迫。
、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研究的主要內容
(一)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理論體系
企業自然災害財務應首先說明對傳統企業財務的銜接與拓展,在自然災害頻繁發生成為企業環境常態的情況下,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直接催生了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理論在內容構成上包括企業自然災害財務基礎理論、企業自然災害財務應用理論以及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發展理論,如圖1所示。
1.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特點。企業自然災害財務與傳統財務的區別首先表現在理財環境的巨變。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研究企業因災嚴重受損條件下導致停產或半停產狀態下的特殊財務問題,主要包括抗災救災與災后恢復重建所需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監管問題,具有全局性與專門性的特點;其次表現在要貫徹以人為本、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應放在首位的原則上,要把保護企業職工生命安全和減少企業財產損失作為第一位的任務來抓,在此基礎上進行生產自救,獲取一定的經濟效益。
2.自然災害財務的基礎理論研究。自然災害財務基礎理論是建立自然災害財務應用理論和自然災害財務發展理論的基礎,自然災害財務的基礎理論研究主要包括: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環境、自然災害財務假設、自然災害財務目標、自然災害財務對象、自然災害財務風險、自然災害財務戰略、自然災害財務投融資、自然災害財務調控、自然災害財務機制等基本理論問題。其中,自然災害財務機制是核心和紐帶,它將其他的災害財務構成要素有機聯系起來。企業的自然災害財務機制包括災害財務預警機制、災害財務應急機制和災害財務補償機制以及各種災害財務機制的調控機理、不同災害財務機制的協調和運轉等。
3.自然災害財務的應用理論研究。自然災害財務應用理論研究主要包括:自然災害與企業選址、國家自然災害財務體制建設、企業自然災害財務機制的設立和運行、自然災害基金的提取和監管使用、自然災害財務風險監測、自然災害損失評估(企業內部損失評估和基于產業鏈的損失評估)、自然災害稅收問題、自然災害財務保險、巨災證券發行、自然災害衍生金融產品、風險資產證券化、災后重建財務問題、非災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捐贈效應以及企業災后財務戰略調整等。
4.自然災害財務的發展理論研究。自然災害是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自然災害財務的發展理論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有必要將自然災害財務和可持續發展財務、環境財務、社會責任財務、人本財務、柔性財務、戰略財務、風險財務、資本市場財務等聯系起來加以研究,梳理脈絡,打通相關學科之間的研究路徑,為發展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理論與實踐提供新的研究視角和研究方法,促進我國自然災害財務學科的形成與發展。
(二)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管理體系
我國現階段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還處于自發和摸索階段,缺乏實際經驗,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企業自然災害財務風險意識薄弱,企業自然災害財務風險管理手段落后,企業災害損失預防及投資項目預算缺位,企業防災抗災資金救助機制不健全,災后重建財務管理缺乏科學性和系統性等。需要加快推進企業自然災害財務建設,培育企業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意識,應用先進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技術,形成企業防災抗災救災資金長效機制。
1.企業自然災害財務風險與企業設立。
自然災害財務風險巨大,一旦發生自然災害,受災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必將受到嚴重影響,不加預防或處置不當,極可能給企業帶來滅頂之災,使其喪失可持續性發展能力,導致企業災害財務問題向破產清算財務問題轉化。因此,必須建立健全自然災害發生前、發生過程中以及發生后的財務機制,使企業財務系統在抗災、防災、救災和災后重建中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抵御原生災害、次生災害及衍生災害,減少自然災害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的沖擊。筆者建議在全國范圍內成立統一的自然災害預報中心。目前,我國各類自然災害預報工作隸屬于不同的政府機構,即便是同一類型自然災害,其探測、評估、分析、預報等工作也劃歸若干部門主管,這種制度安排使得各機構、各部門缺乏對自然災害的全面、系統把握,造成預報工作效率的低下。實際上,自然災害發生有很多征兆,包括地質、氣象、生物等方面,機構和部門條塊分割不利于資源的整合和優化配置,也給企業災害財務風險預警帶來困難。企業災害財務風險預警建立在國家自然災害預報系統的基礎上,依托全國統一的災害預報中心,企業財務系統可以根據災害預報所涵蓋時間范圍(長期、中期、短期、即期)和空間范圍(全國、地區、省、地市州等)作出不同的反應,以規避或降低企業財務風險。而且,當企業涉及對外業務關系時,還需關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災害預報,避開或阻斷自然災害風險鏈,提升國際財務風險管理水平。
企業設立時的地址選擇必須依據全國災害預報中心提供的各地區災害預告信息進行正確決策,盡可能避開地層斷裂帶和災害頻發地區。所以,正確的企業選址是企業應對自然災害財務風險的一種初始投資策略。汶川大地震使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損失慘重,企業管理當局沒有重視漢旺處于地震斷裂帶,長期內將會發生地震這一長期預報信息,企業選址失誤,最終給企業造成巨大投資損失。所以,結合災害財務風險預警作出正確的企業選址決策是十分必要的。
2.企業自然災害損失預防與投資項目預算。
企業自然災害損失預防要求企業必須對經營環境及其所蘊含的風險進行動態的、全程的監測,發揮財務系統的預測和事前控制功能,主要包括以人為本的企業生活設施投資項目預算以及高強度抗災的生產建筑物與設施投資預算。企業建廠之初,應充分貫徹以人為本的精神,將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對關系職工生命安全的廠房、宿舍和其他生活與生產設施的投資要優先考慮抗震防災的資金需要,堅決糾正只重生產忽視職工生命安全的錯誤觀念。其次,在編制和執行投資項目預算時,要嚴格遵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招投標、施工、采購、監理、驗收、審計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建設項目規范,保證建筑物和設施的施工質量,建設和諧、健康、穩固的人居環境和生產環境。企業應該積極承擔起這一社會責任,同時,這也是實現其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前提。
3.企業自然災害救助機制重構——基于企業自然災害補
償基金的設置。
(1)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形成機制。按現行制度規定,中央財政設立的特大、重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和地方各級財政設立的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用于解決災民吃、穿、住和搶救、轉移、安置、治病等費用,以及按規定設立的專用救災物資儲備資金,并未對受災企業救助進行專門規定。我國企業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來源渠道較為單一,主要依靠企業自有資金、財政撥款和稅收減免,國際社會援助、國內社會捐款在企業自然災害救助資金中所占的比重較低,缺少災害保險險種,能夠抵抗重大風險的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還沒有形成。面對重大、特大自然災害,僅僅依靠企業自有資金一般不能解決問題,而能享受到財政撥款的企業僅限于少數國有大型企業,多數受災企業不得不自行承擔自然災害帶來的主要損失。因此,必須進一步拓展和豐富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來源渠道。首先,可考慮借鑒我國設置交通強制保險險種的經驗,建立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新設企業抗災防災救災強制保險險種,即“災強險”,用法規形式規定各企業每年按一定保險費率向國家社保部門上交災害保險費,交由財政專項監管與撥付使用,形成抗災防災救災長效資金的來源。其次,加速推進建立一個圍繞重大自然災害的保險體系,把目前保險公司無力承擔的風險逐級分散到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國際再保險公司、結構融資和資產證券化市場、國家和地方財政等各個參與方。最后,積極開發其他形式的企業自然災害救助手段。例如,發行巨災債券和賑災福利彩票,提供企業自然災害政策性貸款,開發自然災害金融衍生產品等,都是未來值得努力的方向。由此逐步形成由企業、金融保險機構、政府和社會各界等多方位、多層次、多形式、由內到外共同出資的立體的社會救助機制,有效地緩解中央政府的財政壓力,在更廣泛、更深層面上給予災區企業員工生活和生產以更有效的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筆者建議,在最近下發的《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的基礎上,制定適合各種災害發生后的企業災后恢復重建的制度規定。(2)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監督機制。僅有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形成機制還不夠,還必須建立、健全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監督機制。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形成機制反映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來源和取得,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監督機制則對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提出要求,旨在提高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在資金管理和使用過程中,各級財政部門之間、財政部門與企業之間、保險公司與企業之間以及銀行與企業之間均存在委托關系。鑒于委托人和人利益目標的不一致性,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各級人容易發生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信息不對稱的廣泛存在和法律法規的制度缺位更加擴大了這一風險。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監督機制,充分發揮預算、會計、審計和財政等監督主體的職能,對受災企業補償范圍、補償額度以及使用過程進行監督。鑒于我國地域遼闊災害頻發的實際情況,筆者建議國家審計署成立企業災害補償基金審計處,直接履行企業自然災害基金的監督職能,及時在審計公報中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收繳、使用和結余情況,杜絕貪污、挪用、截留等腐敗行為。此外,還應積極發動社會公眾和媒體的監督力量,為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創造良好環境。
4.加強企業災后重建財務管理。
(1)基于產業鏈的災后損失評估。對受災企業災后損失進行專業化、系統化評估是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確定企業因災補償范圍和補償額度的直接依據。筆者建議組織力量開發一套企業自然災害損失評估信息系統,結合企業所處的產業鏈,對受災企業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進行客觀、綜合、全面的評估,為企業災后重建提供依據。(2)構建企業災后重建資金的籌集機制。通過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保險、銀行、證券、非營利性組織以及社會捐贈等多個渠道來解決重建資金的籌集問題。災后重建資金籌集必須充分考慮是否異地重建及技術改造升級等問題,以增強建筑物和設施的抗災能力。(3)構建企業災后重建資金投資機制。確立受災企業恢復生產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災后重建投資必須充分考慮是否異地重建及調整產業結構等要求,恢復重建要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滿足發展循環經濟與減排的投資需要,堅決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的落后產能,使企業技術水平上一個新臺階。(4)企業災后重建資金監督機制。建立健全企業救助資金使用管理體制,加強國家審計、財政、紀檢、監察、企業內部審計、媒體及公眾的綜合監督作用。
5.非災企業社會責任與捐助效應。
(1)非災企業的賑災責任。當代企業肩負著履行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的雙重使命,提供稅收、就業和產品是企業必須履行的最低義務標準。此外,還應在確保最低義務標準能有效完成的基礎上積極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簡稱CSR)是當代企業在全球化進程中無法回避的使命,作為一種國際普遍認同的理念,要求企業在創造利潤、為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消費者、員工、社區、環境等的社會責任。隨著企業大規模生產方式的采用和工業化的發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經濟環境產生巨大的影響,失業、貧窮、污染、犯罪等社會問題都與企業的經濟活動有一定關聯,企業理應通過履行社會責任來對此加以修復和補償。強化社會責任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前提。在新的環境下,非災企業要提高競爭能力,保證生存和發展,必須重視社會責任的履行。在巨大的自然災害面前,非災企業在參與賑災、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中負有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
(2)非災企業的捐助效應研究。非災企業捐助包括向受災對象捐款捐物,提供人力援助、心理援助,甚至包括書面或口頭上的支持、激勵和承諾。在我國,社會責任可以視作“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的生活質量而貢獻于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世界銀行,2003),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構建企業與社會和諧關系的基本思想。非災企業積極投入到賑災活動是其愿意并實際履行社會責任的最直接體現,那么,非災企業的捐助行為就至少會導致其改善自身經營環境,形成積極的道德資本等積極效應,最終通過改善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來實現非災企業的經濟可持續發展。非災企業安排特定的捐助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一次重大的戰略投資,或者是一種改善形象和公共關系的廣告策劃,對于提高非災企業在國內外的知名度、擴大市場銷售份額、增加企業價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摘要】各類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改變了企業生存的環境,拓寬了企業的風險邊界并提升了企業的風險等級,企業財務風險從廣度和深度上較以前也有了大幅提高。本文對國內外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財務問題、我國研究自然災害財務理論與實踐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以及對自然災害財務所涉及的主要研究內容進行了探討,為形成我國獨立的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與管理體系奠定了基礎。
【關鍵詞】自然災害;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自然災害財務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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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業;自然災害;規避措施
中圖分類號:F840.4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15-0069-02
2007年以來,全國遭受大范圍、長時間的降雨、高溫及干旱,給整個國家農業經濟帶來了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據統計,2007年全年,因各種自然災害造成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7.3億畝,其中絕收面積8 620萬畝。僅8月份,農作物受災面積就達到2.1億畝,其中絕收3 500多萬畝,分別占全年損失的28.8%及40.6%。由于特殊的區域結構及氣候條件致使部分地區重復受災、多災并發,加之脆弱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及災害的監測與預警機制無法承受與防范風險,使得災情異常嚴重。
一、規避農業自然災害風險的必要性
因自然力不規則變化引起的種種現象,所導致的對人們的經濟生活和物質生活及生命造成的損失和損害,稱之為自然風險(Natural Risk)[1]。農業自然風險主要涉及水災、旱災、風災、凍災、雹災、病蟲害等各種自然災害。自然風險是農業風險中最為主要的風險,同時也是遭受經濟損失最為嚴重的災害。
1.農業自然災害與可持續經濟發展。可持續經濟發展是一種合理經濟發展形態。它主要包括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發展。然而農業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及災害損失的擴大將對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產生較大的影響。
隨著社會生產的不斷擴大,人類消費需求的不斷增加,無節制地對自然資源的索取,使得生態環境不斷惡化,原有的生態環境難以維持正常的生態功能,致使洪澇、臺風、干旱、風雹、雪災、凍災、山體滑坡、泥石流、地震及病蟲害等災害頻頻發生。生態環境系統的可持續發展直接決定國民經濟穩定、持續、協調發展。生態環境系統的破壞使得社會再生產難以維持。嚴重的自然災害影響國家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減少農產品的供給與農民收入,最終影響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破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人類、自然環境、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緊密相連,農業自然災害影響可持續經濟發展。
2.農業自然災害影響國家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更多的是體現在糧食的綜合生產能力上。只有穩定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才能夠為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提供保障。從歷史統計資料分析,中國農業自然災害涉及的主要種類有:洪水、干旱、霜凍、暴冰雹及病、蟲害等災害。據統計,1961―1990年三十年間中國農作物生產遭受自然災害的面積年均5.5億畝(3 700多萬公頃),成災面積2.95億畝(1 967萬公頃),分別占年平均農作物播種面積的29.8%和12.7%,造成糧食減產的幅度多年平均為5%,減產量250億公斤,遠遠超過了近幾年中國每年進口糧食150億公斤的水平[2]。從總的趨勢來看,各年的成災面積與受災面積的比例呈上升趨勢。從全球各種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估算中,洪水、干旱兩大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最高,造成的損失最為嚴重,如1981―2003年,農業遭受旱澇兩種自然災害的成災面積達到107.491萬公頃,成災面積55 746萬公頃。
國家雖不同程度地對自然災害預測、防備和減災等方面做出技術及相關手段方面的支持。然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相伴而生的災害隱患不斷增多,原有的致災因素和致災源不斷外延和激化,災害的“擴大效應”表現得更為突出,特別是在全球變暖和生態環境惡化的雙重作用下,復合型、多變性、突發性自然災害進一步加劇了自然災害的強度、頻率、變異性。
二、中國農業自然災害形成的原因
據農業風險的現實特點及中國的實際國情,農業自然災害頻繁發生有其自身的原因。
1.農業風險的地域性。農業風險的地域性表現在農作物生長的地域性上。中國幅員遼闊,自然環境復雜多樣,而且呈明顯的地帶性與非地帶性地域差異。自北至南依次出現寒溫帶、溫帶、暖溫帶、亞熱帶、熱帶、赤道帶等六個溫帶。因此,各地區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將會不同程度地受地域差異性的影響。西北高原地帶降雨量少,經常遭受旱災;東北高緯度地區氣候嚴寒,無霜期短,農作物易受凍災;長江、黃河中下游地區及淮河地帶,地勢低洼,春夏多雨時,水澇災害嚴重;沿海地區,易受不可控制的洪水、風暴潮、熱帶氣候和海嘯等自然災害的影響。
2.農業風險的關聯性。關聯性與非關聯性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概念,從概率論和大數定律的角度來分析,非關聯性即“獨立性”。人們在做大量隨機事件時,發現事件的結果往往呈現幾乎一致的規律。保險公司是基于此規律集合多數可能遭遇同樣危險的經濟單位的資金力量,分攤少數人將遭受的損害,使每個經濟單位的經濟負擔減輕。但因農作物受地理位置、氣候條件、生態環境及各地區間經濟條件、耕作制度、牲畜結構差異,農業風險表現出較強的周期性、輻射性和非控性,即“關聯性”。風險關聯性導致的最終結果是在同一面積上承保的數目越多,承保的面積越大風險反而越集中,因此保險公司很難集合同類風險進行有效的分擔。農業風險表現出較強的關聯性[3]。
3.農業風險市場化的災害補償機制尚未建立。現階段,中國農產品市場化水平低,市場體系不完善,致使農產品比價扭曲及農業比較利益偏低,農業生產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地位,農民增收難,農民對待風險普遍持僥幸心理,在風險處理過程中,傾向于國家的災害救濟與社會捐贈。實施災害救濟的主體主要來自政府,然而政府可供支配的社會資源有限,實際災害補償往往難以達到預期效果,政府對農業自然災害的補償作用主要是應急性的。
根據中國農業自然災害的發生與發展特點,選擇適合中國農業特點的規避農業風險的有效途徑有其現實意義。
三、合理規避農業自然災害風險的途徑
1.建立完善農業保險制度。研究證明,農業保險對農業風險損失的經濟補償功能是其他政府投入無法直接替代的,農業保險是作為政府支持和保護農業的一項政策措施。
堅持以國家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為主體的發展模式,兼顧農業保險的合作制度,促進農業保險健康發展。從總體框架上看,要充分發揮國家農業產業政策、金融政策和保險相關的政策作用,建立多層次體系、多渠道支持、多主體經營的農業保險制度。首先,通過政府的政策支持實現政府與市場相結合,確保農業保險的經營穩定性。其次,農民自愿聯合、自負盈虧、自主經營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為廣大農民所接受。再次,政府通過分保形式保證農業風險在全國范圍內分散。最后,政府直接經營與間接支持,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相結合原則,劃分了政策性與其他非政策性保險的界限,明確了政府、保險公司、農民三方面的利益關系,增強地方保險的責任。
2.建立科學合理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如果把“外部性”的存在結果理解為人類無節制地索取資源而導致的生態環境惡化。那么可以進一步把“自然”與“人類”的相互“協商與妥協”,定義為類似于科斯所闡述的權利分配問題。“協商與妥協”主要是從利益與成本兩方面進行分析。生態環境破壞的最大成本是社會、經濟、生態環境的不可持續發展,而利益對于經濟人來講則主要偏重于短期效益。從整個社會經濟角度出發“外部性”的成本肯定是大于短期利益,要想從生態環境中獲取長期利益必不可少的要給予“補償”。對生態環境的補償主要是來自社會和政府兩方面。政府加大財政預算和人、財、物的投入,提高對生態環境補償力度,使國家財政救助資金增長與經濟發展相匹配。并且社會組織機構應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以破環生態環境為代價地進行發展,在考慮短期利益同時兼顧長期利益,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3.完善農業災害的減災及防災體系。面對自然災害的“擴大效應”,復合型、多變性、突發性自然災害進一步的加劇,國家應就自然災害的預測、防備和減災體系進一步的完善與構建。據不同地區的氣候與經濟發展的導向性的差異,有步驟地完善災害的區劃、災害的預測與監控。在洪水多發的長江中下游地區新修水利設施,通過生物技術的運用發展高附加值農業;在干旱地區,加強蓄水灌溉基礎設施的建設,發展耐旱植被的種植;病蟲害多發時節,通過生物技術的應用,更新優良品種,抵制病蟲害的侵蝕[4]。
鑒于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的現實原因及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現實特點,提出適合中國農業發展的規避農業風險的有效途徑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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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Methods of Preventing Chinese Agriculture from Natural Calamities
HUANGZheng-jun
(Teachers College of Appli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ong qing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Yong chuan 402160,China )
關鍵詞:電力系統自然災害對策
中圖分類號:TM7文獻標識碼: A
電力系統在國民經濟中占著舉足輕重的位置,但是電力系統面臨著各種自然災害的挑戰,國內外由于自然災害導致大面積停電的實例層出不窮,隨著全球氣候變暖,極端天氣的增多,電力系統更是有待完善和發展以應對各種突發的自然災害所帶來的挑戰。
一各種自然災害對電力系統的危害
自然災害對電力系統的危害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毀壞電力基礎設施,造成供電中斷;二是影響電力系統的正常運行,造成事故隱患。同時自然災害的發生也會對事故救援產生不利影響。
(一)極端氣溫
極端氣溫使得設備老化加劇,為系統的安全運行埋下了隱患;極端氣溫情況下系統負荷率較高,多數設備滿負荷運轉使得系統抵御事故的能力極差,極易釀成大停電事故。
(二)風害
風害對電力系統的危害程度與風速的大小有著直接的關系。風速超過一定值的時候,可使懸垂絕緣子串偏斜,容易發生相間短路、對樹放電和導線燒傷等事故;風速過大時還有可能導致輸電桿塔發生倒桿、折彎,變電站內架空軟母線、跳線、引下線易對掛點放電或者短線之間相間短路。
(三)水災
暴風雨、颮線風、臺風、洪水等都伴隨有強降水,強降水對于電力系統的危害程度與降水量大小和持續時間以及降水發生地區的地貌有著較為密切的關系。
(四)冰災
覆冰是一個復雜的過程,覆冰量與導線半徑、過冷水滴直徑、含風量、風速、風向、氣溫及覆冰時間等因素有關。覆冰導致輸電導線的重量倍增,弧垂增大,進而發生閃絡事故;融冰時期易形成冰閃,持續電弧可能燒傷絕緣子,引起絕緣子絕緣強度下降;覆冰導線易發生舞動進而引起桿塔、導線、底線、金具及部件的損壞,還可能造成頻繁跳閘、停電、斷線、倒塔等嚴重事故。
(五)地震災害
地震災害是一種破壞性巨大的自然災害,它具有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頻度較高,并產生嚴重次生災害,對社會產生很大影響等特點。
(六)雷害
雷害對電網影響比較大,經常導致大量線路同時跳閘,有時還使線路多次跳閘、多次重合,使開關設備受到沖擊,也給調度運行處理帶來困難。雷電還易造成配網線路斷線,對電力系統通信、自動化設備也會產生不良影響。
(七)森林火災
森林火災一般發生在秋冬季節,發生的概率與森林火險等級有較大關系,而且線路走廊著火對電力系統影響最大。森林火災的影響特點是不易搶救、危害時間長,一般為永久性故障,線路跳閘后重合、強送均難以成功。
(八)地磁感應電流
GIC對電力系統有著較大的影響,GIC的變化頻率一般在01001~011Hz之間,與電網50Hz的交流電相比可以看作一個準直流電。GIC如果過大,會造成變壓器鐵心半波高度飽和,給電網中變壓器、電流互感器、保護裝置等設備的正常運行帶來一系列有害的影響,對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威脅。
二、自然災害威脅電力系統安全原因
首先,輸變電設備抗災能力不足直接導致電力系統無力應對各種自然災害,使其在面對自然災害時脆弱的不堪一擊;其次,輸電網在結構上存在很多不合理之處,自然災害降臨之時,輸電網不能很好地低于其所帶來的傷害,導致電網出現事故,且電網結構復雜,對災后的恢復工作也存在很大的阻力;在歷次的自然災害面前,電力系統不能很好的抵御危害,而是將大部分精力集中在災后恢復上,在冰災初期,對冰災產生的的影響后果評估不足,冰災造成大范圍的輸變電設備故障后,才進行救災應急策略的研究,但因為缺乏有效的融冰手段,部分輸變電設備依賴人工除冰,效率低而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這導致我國電力系統發展緩慢,重恢復輕預防,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要加強我國電力系統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必須從根源入手,完善電力系統。
二電力系統應對自然災害的對策
(一)建立綜合電力地理信息系統
綜合電力地理信息系統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除電網所有輸變電設備信息、基本地點和地表附著物外,還整合已有的雷電探測系統,增加冰區劃分、地震烈度區劃分、山火、臺風、泥石流、特大暴雨等歷史信息,與氣象等相關部門合作,根據運行情況變化,繪制各類自然災害的預影響圖,增加區域的污穢等級圖,并能方便地實時查詢。建立綜合電力 GIS系統首先將完善電網的規劃設計,電網規劃時避開自然災害高發和頻繁區域,提高電網運行安全;其次,各類自然災害的實時情況,將有助于電網運行和維護部門提前預警,準備相應的處置方案,減輕災害對電網設備和社會的影響;最后,自然災害危害的滾動評估,有助于搶修部門災后制定搶修計劃,同時電力 GIS 系統可以與電網能量管理系統EMS 整合,提供輔助決策功能和策略。
(二)開展災害破壞機理研究
自然災害因其形成過程或表現形式不同,其對電力系統輸變電設備的損害過程及機理也不同。變壓器因其體積和重量大受損較多,斷路器、避雷器等電瓷型高壓電氣設備損毀率很高,而 GIS 設備、隔離開關受影響較小,研究地震對輸變電設備的破壞機理,采用新型避震和減震措施,可降低地震時輸變電設備的損壞率。架空導線表面覆冰與氣溫、濕度、降水、風速、天氣和時間等因素密切相關,同時受地理條件影響,高海拔、迎風坡及微地形中的風口、埡口地區覆冰嚴重。
(三)加強對電源建設的引導
對電網的投資要比對電源的投資遲后,電網建設被動適應電源建設,造成電源遠離負荷中心,負荷中心沒有或者缺少電源支撐,電網安全過于依賴輸電通道的安全運行,加大了自然災害對電力系統安全的影響。在電網建設和電源建設中,需要充分考慮負荷中心和電源的矛盾,加強電網對電源規劃建設的引導,增加分布式電源的建設,提高就地電源的比例,增強電力系統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四)進行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自然災害對不同地區電力系統的影響不一,如地震發生具有明顯的區域性,臺風主要集中在豐水期,凝凍氣候主要發生在冬季,具有明顯的季節性。對專項自然災害應急處理的編制需要充分考慮上述問題,并根據電網結構和運行方式的變化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符合電網實際,必要時,可以準備多套應急處置方案。對于重要用戶及場所,為最度減少停電損失,應考慮配備必要的應急電源。另一方面,為及時發現當前設計方案中存在的不足,提高電力系統對自然災害的應對能力,需要進行演練和聯合反事故演習工作。
(五)加快一體化進程
近年的一體化管理為應對自然災害提供了思路和方向。通過全網一體化,整合全網的人、財、物資源,構建全網統一的技術標準和運行維護規范,自然災害情況下,可以通過在全網統籌安排搶修、調配人員和物資,將縮短搶修時間,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結語
自然災害已經成為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重要因素,如何減輕自然災害對電力系統的威脅,保障電力安全供應,成為電力系統應急的重要內容。本文對各種類型的自然災害的特點進行了分析和論述,深入地研究了各種自然因素對電力系統的危害,及目前我國電力系統存在的不足之處,并對未來我國電力系統如何應對自然災害提出了有效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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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路;極端自然災害;應對措施
地球及其地球周圍環境(大氣圈、水圈、巖石圈)運動、變化的本質規律及其人類社會利用自然資源的活動后所產生的災害(人的生命及其技術和所創造的財富之不能承受的威脅),隨時威脅著人類局部地區的生命財產的安全,而不論人類的科學技術如何發達,人類在一些極端自然災害面前卻顯得無能為力(世界上因災害遭毀滅的城市有53座,因地震而毀滅的為27座,另一半為水災所致。地震造成死亡的人數占54%大多數是被震垮的房子壓死的),但人類的技術和綜合能力可以避免或減少極端自然災害給人類帶來的損失。
一、自然災害的種類
我國地域、海疆遼闊,江河湖泊水系發達,山高盆低,地質構造復雜,氣候變化異常,雨量不均,植被不勻,濕地減少,人口較多,各種復雜因素的構成和地球及其地球周圍環境運動、變化的本質規律,其自然災害的潛在與發生是客觀存在的。
(一)原生自然災害的種類
原生自然災害的種類大致有:地震(特別是地表15公里以內的6級以上的強震)、火山噴發(伴有地震)、海嘯(5米以上)、高海潮(5米以上)、大洪水、山洪暴發(強降水)、颶風、龍卷風、臺風(12級以上)、砂塵暴、雹雨、暴雪、雷暴、自然森林火災、沙漠化、泥石流、山體滑坡、大雪崩、連續的高溫干旱、連續的低溫凍雨等。
以上自然災害的發生都將造成人的生命和財產損失。尤其是大地震,范圍大、波及面廣,對人的生命(動物)和財產損失最為嚴重。
(二)次生自然災害的種類
次生自然災害是原生自然災害發生后所產生的另類自然災害。同時也包括人類行為工程(采油、采礦、開山、圍湖、改河、建筑、化工、戰爭等)后所導致的自然災害。
次生自然災害的種類大致有:地震時所造成的海嘯、火災、爆炸、堰塞湖;水災和地震過后的疫情;環境污染(空氣污染、水污染、金屬污染、放射性污染、固體污染、液體污染、聲污染、光污染、磁污染等);氣候異變(氣候變暖、冰雪消融、海平面升高)、懸河、懸湖、水庫決口(堤);地面變形(地陷、地裂);地下水位下降;水土流失;山體失穩等。
二、自然災害對公路及交通運輸的危害
各種自然災害都會對人的生命和財產造成損失。有的自然災害雖然不是直接對人的生命和財產造成損失,但是,它會惡化人類的生存條件,制約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與進步。
極端自然災害的發生,都將造成人的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不但打亂了人們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制約了人們的衣食住行,而且給減災救災工作造成極大的困難。有的原生極端自然災害發生后所產生的次生自然災害,如不及時排除或處理不當,將會再次造成人的生命和財產的損失。比如說,發生原生自然災害是“致命打擊”,那么,次生自然災害則會“產草除根”。
(一)地震自然災害發生時對公路及交通運輸的危害
我國地域的地震大多屬于地質構造性質的地震。淺地表強震(大于6級以上)往往造成橋梁倒塌,隧道、路面、路基開裂,設施倒塌,路基路面坍塌,山體塌方堵塞路面,電源、通信、交通運輸中斷。地震發生時,嚴重威脅著公路工程建設和公路運輸過程中人員及其財產的安全。地震發生后,一段時間內還會存在震級不同的、彼此起伏的余震發生。
(二)海嘯自然災害發生時對公路及交通運輸的危害
海嘯是沿海地區或海洋區域發生強烈地震所引發的自然災害,海嘯形成的海浪高度可達30多米,海嘯能量推進可達數千海里,沖擊海岸線陸地,對海岸陸地的生命財產將造成重大損失。海嘯對沿海公路、橋梁及其設施將造成嚴重破壞。
(三)臺風(颶風、龍卷風)自然災害發生時對公路及交通運輸的危害
臺風影響范圍較大,臺風經過的區域將對公路設施造成破壞。臺風不但風力強勁,而且都伴帶大量的降水,臺風經過的局部區域將造成山洪暴發,引發山體滑坡、泥石流、塌(坍)方,損壞公路綠化,沖毀或掩埋公路、橋涵及其設施,造成公路交通運輸中斷。
臺風的形成時段如遇天文某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沿海區域將產生較大的風暴潮。颶風、龍卷風經過的區域,公路的設施及其橋梁的局部將遭受破壞,但對公路的影響面比較小。
(四)砂塵暴自然災害發生時對公路及交通運輸的危害
砂塵暴是內陸地區某些特定地理環境(山口、風區、戈壁)和大氣氣流共同作用下所產生的自然災害。發生砂塵暴時的風速可達14級,在風力作用下,刮起塵、砂、石。砂塵暴持續時間可長達28小時。發生砂塵暴時,大量的砂石會堆積公路局部路段,公路被砂石掩埋深度可達2.6米,交通運輸被迫停止,砂塵暴對公路標志及其附屬設施造成嚴重創傷。
(五)洪水自然災害發生時對公路及交通運輸的危害
大面積持續的強降水將導致洪水泛濫成災,一般情況下,洪水持續的時間在3~6天,1998年的長江特大洪水持續了28天。洪水會淹沒(沖毀)公路、橋涵及其設施;水面上的各類漂流物隨著水的流速會撞擊下游的各類橋梁,給橋梁的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強降水還會引發山體滑坡、泥石流、塌(坍)方,沖毀或掩埋公路、橋涵及其設施,造成公路交通運輸中斷。
地震時所造成的堰塞湖如不及時排除以及江河、水庫決口(堤),同樣會淹沒(沖毀)公路、橋涵及其設施。
(六)高溫干旱、低溫凍雨自然災害發生時對公路及交通運輸的危害
持續的高溫(38℃以上)干旱會造成砂石路面結構松散,塵土飛揚,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塊拱起,瀝青混凝土路面結構層發軟,強度降低,產生擁包、波浪、車轍等病害。持續的低溫(-10℃以下)凍雨會造成公路路面嚴重結冰,路面打滑,車輛無法通行,還會造成電力設施倒塌,電源及通信信號中斷。持續的低溫天氣也會產生大暴雪,導致公路交通運輸中斷。
(七)雪崩自然災害發生時對公路及交通運輸的危害
雪崩是常年積雪的高原地區的一種自然災害。大雪崩所形成的“雪龍”速度可達97米/秒,對高原地區的公路作業安全帶來嚴重威脅。大雪崩產生的大量積雪將會掩埋公路局部路段及其公路設施,導致公路交通運輸中斷。
三、公路安全應對自然災害的原則及措施
極端自然災害發生所產生的危害(破壞)大,波及面廣,持續時間長,其抗災、救災的工作任務單靠一個行業、一個部門是無法完成的,而是需要全社會的力量、多方面的配合與協作才能完成。
(一)應對自然災害的指導思想
應對自然災害的指導思想:應從社會全局角度出發,綜合利用全社會的力量,建立與完善技術、監測、跟蹤、預報、預案、制度、規章、法律、行政和科普為一體的防災、避災、減災、救災、賑災工作體系。
運用科學技術,把水土保持、固沙育林、保護濕地、增加植被、江河治理、節制汲取等工作做好,努力創造人與自然和諧的環境。
加強調查研究,把地質、水文、氣象、天文等因素相互作用所產生自然災害的宏觀、微觀規律認識清楚,依靠現有技術與手段,認真做好自然災害及次生自然災害的監測、跟蹤、預報工作,依照相關法律及時災害信息,努力實施防災、避災、減災、救災的具體方案。
大力開展科普,把先進的思想、科學的技術、防災的理念、救災的原理、減災的方法、成功的經驗進行宣傳與普及,努力提高民眾自身防災、避災、減災、救災的綜合素質和水平。
(二)行業、部門(實體、部落)應對自然災害的思路
認清與把握行業、部門(實體、部落)自身所在地理位置的特征、特點,發生極端自然災害對本行業、部門(實體、部落)所造成的破壞(危害)程度,以及自然災害或本行業、部門(實體、部落)遭遇自然災害所產生的次生自然災害對社會造成的危害程度。
發生極端自然災害時,行業、部門(實體、部落)是遭遇自然災害的第一人,也是第一見證人。因此,行業、部門(實體、部落)一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一切資源和科技手段,建立靜態、動態預警機制和聯防機制,并認真做好應對各種自然災害的防范措施。對可預見性的自然災害,要做好相應的工作《預案》,對突發性(不可預見性)的自然災害(事件),要做好相應的《應急預案》,并用自身的規章制度和工作任務保證《預案》、《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開展各種《預案》、《應急預案》演練,完善各類《預案》、《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水平,以達到避災、減災、救災的目的。
(三)公路應對自然災害的原則及措施
公路安全與暢通是減災、救災工作中的生命線。因此,保證公路的安全與暢通是交通公路部門的天職。公路在遭遇極端自然災害時也將遭到嚴重破壞,為此,搶通公路就成為交通公路部門的首要任務。
1.針對不同地區、自然災害的種類與特點,合理提高公路工程的技術設計標準,以增強公路工程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同時,公路工程的技術設計要嚴格遵循自然環境自身運動規律,設計與工程施工都要盡最大努力減少對自然環境自身運動規律的破壞。
2.嚴格把好公路工程施工的質量關。同時,要努力保護公路沿線的地質、地貌、水流等自然環境;因公路工程建設需要而對公路沿線的地質、地貌、水流等自然環境所造成破壞的,要采取保護性技術措施,加以修復,確保地質、地貌、水流等自然環境的穩定。
3.加強公路安全、暢通的全面養護、巡查與管理,開展公路隱患的排查與整治。同時,要對公路沿線的地質、地貌、水流等自然環境的穩定性進行技術檢測、監測,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確保公路暢通和交通運輸的安全。
4.必須堅持重新設計和提高技術標準的原則。公路及公路設施遭受自然災害破壞需要重新修復時,必須做好工程相關技術的調查分析,重新設計,以避免或減少同類自然災害對公路造成新的破壞
5.根據行業、部門(實體、部落)應對自然災害的思路,要以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指揮組織系統、人員力量調動、機械設備調配、通信聯絡手段、生命線路保障、搶救醫療安排、心理調節安撫、食品調集分發、資金物品管理、次生災害處治、災情技術監控、新聞報道主線、發動賑災方法、恢復生產生活、災后重建思路等方面的工作任務為模式,建立起應對各種自然災害的《預案》和《應急預案》。
如:《地震公路搶通應急預案》(最高層次的應急預案)、《公路、橋梁、隧道突發性應急預案》、《砂塵暴公路應急預案》、《山洪暴發公路應急預案》、《泥石流、山體滑坡公路搶通應急預案》、《公路防汛、防洪工作預案》、《公路防臺風(颶風、龍卷風)工作預案》、《公路防凍、防滑工作預案》、《公路防暴雪、防凍雨工作預案》、《公路春節運輸保暢通工作預案》、《公路設施防雷暴工作預案》等。
6.開展各類《預案》的演練,驗證《預案》的有效性,充實和完善《預案》,保證《預案》的科學性和存在的應有價值。
7.加強公路安全信息體系、應急技術儲備、應急物資儲備、應急搶險隊伍和應急指揮系統的綜合建設,不斷增強公路應急的總體水平。
8.加強公路應對自然災害工作的立法和規章制度建設,把公路應對自然災害的任務列入工作日程。
9.以人為本,加強公路應對自然災害工作的宣傳,大力普及自身防災、避災、減災、救災的科學技術和知識,不斷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認真研究和判斷嚴重自然災害后果的潛在危險的防范
極端自然災害發生后,需要緊急調集大量的人力和各種資源,即時應急救援,同時還要認真應對和消除極端自然災害發生后的各類次生災害。
這里需要指出,極端自然災害發生后,同時也產生各類次生災害,當人們在一段時間內實施應急救援、消除各類次生災害取得階段性勝利的時候,我們還必須冷靜地認真思考、分析、研究、評估、判斷極端自然災害發生后在相當長的時間里、相對地域內存在的潛在危險。一是同類自然災害的繼續發生和各類次生災害的再次產生,需要認真防范和再次消除。二是極端自然災害發生后對原有地質構造的嚴重破壞,在嚴重破壞了的地質構造狀態下,再加上氣象環境各因素變化的作用下,將會發生另類極端自然災害并產生各類次生災害,同樣威脅著人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公路橋梁同樣將會遭受再次破壞(2010年8月13日,四川遭受強降雨,汶川縣城、映秀鎮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的襲擊,河道上形成了雍塞體、堰塞湖。8月19日,四川一天垮塌四座橋,寶成鐵路廣漢石亭鐵路大橋、安縣先林大橋、華陽通濟古橋、崇洲懷遠老定江大橋。此次降雨至22日)。
極端自然災害發生后,搶險、搶修、搶通、臨時建設是必須的,但在改建、新建、重建決策時,則要做好全地域范圍內復雜多因素綜合性的科學考查與論證,并就改建、新建、重建的時間段給出一個合理起建的時間表。
四、結語
[編者按] 我國5·12汶川8.0級大地震發生后,在抗震抗災、恢復生產的過程中,災害會計的作用日益突出。而我國的災害會計研究尚未成體系,影響和限制了災害會計獨特作用的充分發揮。鑒于此,我刊特別推出“災害會計”欄目,誠邀會計界專家學者就突發重大事件中的會計、財務、稅務、審計等相關議題進行研究探討,以期推動我國災害會計研究的進一步發展。
【摘要】各類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改變了企業生存的環境,拓寬了企業的風險邊界并提升了企業的風險等級,企業財務風險從廣度和深度上較以前也有了大幅提高。本文對國內外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財務問題、我國研究自然災害財務理論與實踐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以及對自然災害財務所涉及的主要研究內容進行了探討, 為形成我國獨立的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與管理體系奠定了基礎。
【關鍵詞】自然災害;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自然災害財務管理體系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如地震)、海洋災害(如臺風)和其他突發性災害(如森林與草原火災)等,是人與自然矛盾的一種表現形式,它給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嚴重的損害,是人類過去、現在、將來所面對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近年來,我國企業遭受自然災害的現象越來越頻繁,企業經營業績受到嚴重損失。國家高度重視自然災害對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國務院令[1993] 第139號、財稅[1994] 001號、財稅[1997] 116號、國稅發[2000] 38號等法規文件相繼規定了企業遭受自然災害稅收優惠政策的若干條款。汶川大地震發生后,財政部、國稅總局公布了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稅收政策,但學術界尚未針對自然災害財務問題作出專門的系統化研究,由于缺乏災害財務理論的指導,企業災害財務的實踐一直以來處于摸索階段。基于此,本文提出“自然災害財務”觀念,對國內外公開發表的與自然災害有關的財務問題進行述評,并基于自然災害環境和企業風險視角,對發展自然災害財務的重要意義及自然災害財務的主要研究內容進行了初步探討,為形成我國獨立的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與管理體系奠定基礎。
一、文獻回顧
對于自然災害的研究,國外學者更多關注的是政府危機管理,圍繞自然災害管理法規的建立健全、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的健全和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三個問題來展開。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建立了一整套關于自然災害危機管理的法規,如美國頒布了《洪水災害法》、《災害救濟法》、《地震法》和《海岸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規范來規定和約束自然災害發生后政府危機管理的職能及其行使,并規定聯邦應急管理局(fema)為自然災害管理機構。而日本則頒布了《災害對策基本法》(1961)、《地震保險法》(1964)、《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施法》(1976)、《災民生活重新安排支援法》等28項防災法律,并規定內閣府為國家災害危機管理機構。國外政府建立了比較科學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建立專項巨災風險保障基金并由政府對此進行嚴格監管,對保險公司賠償限額以外的部分給予補償,并分擔保險公司的風險,為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政府加大在防災和監測系統等公共品上的投入,加強事前預防,做到把風險分散在災前;利用國際發達的再保險市場來分散風險,將災害風險向國際市場轉移;發行巨災保險債券,利用資本市場來分散風險;推出自然災害金融衍生品,如災害指數期貨,利用期貨市場分散風險。在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方面,對自然災害保險進行政府補貼,建立健全巨災保險法律制度,規定巨災保險為強制險種。同時,對自然災害保險實行財政補貼,將巨災保險從一般商業性保險業務中分離出來,作為政策性保險業務來經營,由政府采取多種方式給予政策扶持。而保險賠付已經占據災害損失救助的主導地位,在分擔巨災損失、履行政府責任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可見,國外學者的研究重點在于通過政府危機管理的研究來提高整個社會體系抗災救災的效率,而對企業內部防災、救災和災后重建等具體財務問題較少涉及,也沒有作深入的專題研究,所以聯系微觀層面研究企業內部自然災害財務問題還不夠。
對自然災害的社會經濟研究,近年來成為國內學者的研究熱點,研究領域集中在救災資金籌集機制和災害經濟損失評估兩個方面。我國目前災害資金的籌集機制主要靠政府財政撥款,其他資金形式作為補充。救災資金的來源渠道主要包括政府財政撥款、保險理賠、救災基金、銀行貸款和國內外捐贈等(李可可,1996),巨災證券的發行作為救災資金來源的一種嘗試(滕帆,2002;韓天雄、陳建華,2003)。國內學者從水旱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農村災害等不同的層面和視角探討了對災害經濟評估的原則和方法,著重從貨幣計量與非貨幣計量相結合并以貨幣計量為主的原則出發,提出了資產價值評估法和資源價值核算法(張文華,2003),并進一步從人力資源價值理論的層面,提出了評估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價值損失的方法和模型(于慶東,2004)。在將農村災害經濟評估劃分為預評估、災期評估、災后跟蹤評估、減災效益評估四種類型的基礎上,嚴立冬(1998)根據農村災害的災前、災中、災后三個不同階段,設計出一套農村災害經濟評估指標。另外,國內學者還對災害風險的應對、災害資金的補償機制和救災款物審計作了一定的探討,包括從經濟發展理論模型構建的視角提出了災害風險最小化目標和合理途徑(何愛平,2002),從建立地震災害資金補償機制的重要性出發探討了建立我國多形式結合的災害資金補償機制(苗崇剛、侯建盛,2007),從救災物資管理的視角提出了救災物資審計的要點。由此可見,目前國內學者對自然災害經濟問題的研究主要局限于災害經濟的資金籌集和價值評估,而對企業災害財務問題的研究只是在相關文獻中零星可見,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
二、研究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之一,據統計,世界上1/3的自然災害發生在中國,這種狀況近年來在我國表現得尤為突出,每年因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上千億元。中國國家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公布的2007年中國“十大自然災害事件”表明,我國相當一部分地區在2007年都遭受了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自然災害的襲擊,旱災、洪災、地震、臺風、強雷暴雨、暴風雪和風暴潮陸續上演,在這短短的一年中,自然災害席卷了西部地區、東北地區、華北地區、南方七省以及淮河流域,重慶、四川、濟南、云南等許多大城市損失慘重。2008年1月,我國中南部地區迎來了50年一遇的特大暴風雪,停水斷電,民航、交通受阻,煤、油全線緊張,直接經濟損失高達5 000億元人民幣。繼雪災之后相隔不到四個月,我國四川省汶川縣發生了8.0級大地震,八省市受到震撼,死亡人數超過69 000人,失蹤18 000多人,倒塌房屋80余萬間,供水、電力、交通及通訊全部中斷,余震不斷,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創,災區企業的發展舉步維艱。汶川大地震后,東汽集團在漢旺鎮的一個公司80%的廠房倒塌或受損,1 000多名工人被埋,初步估算直接經濟損失50多億元。地震對四川省旅游業也造成了巨大沖擊,全省僅旅游業因地震而發生的損失就超過600億元。據不完全統計,這次大地震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10 000億元之巨。頻繁發生的各類自然災害不僅直接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自然災害已經由以前的小概率事件逐漸演變成為企業環境的常態,極大地拓寬了企業的風險邊界,提升了企業的風險等級。我國企業必須直面這一環境巨變,強化風險意識,構建新型企業戰略,以有效地應對自然災害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微觀基礎,而企業財務管理則是企業的核心組成部分,結合自然災害研究企業的財務問題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基于此,構建系統科學的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理論體系,用以指導和支撐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實踐,不僅十分必要,而且任務艱巨、時間緊迫。
三、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研究的主要內容
(一)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理論體系
企業自然災害財務應首先說明對傳統企業財務的銜接與拓展,在自然災害頻繁發生成為企業環境常態的情況下,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直接催生了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理論在內容構成上包括企業自然災害財務基礎理論、企業自然災害財務應用理論以及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發展理論,如圖1所示。
1.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特點。企業自然災害財務與傳統財務的區別首先表現在理財環境的巨變。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研究企業因災嚴重受損條件下導致停產或半停產狀態下的特殊財務問題,主要包括抗災救災與災后恢復重建所需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監管問題,具有全局性與專門性的特點;其次表現在要貫徹以人為本、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應放在首位的原則上,要把保護企業職工生命安全和減少企業財產損失作為第一位的任務來抓,在此基礎上進行生產自救,獲取一定的經濟效益。
2.自然災害財務的基礎理論研究。自然災害財務基礎理論是建立自然災害財務應用理論和自然災害財務發展理論的基礎,自然災害財務的基礎理論研究主要包括: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環境、自然災害財務假設、自然災害財務目標、自然災害財務對象、自然災害財務風險、自然災害財務戰略、自然災害財務投融資、自然災害財務調控、自然災害財務機制等基本理論問題。其中,自然災害財務機制是核心和紐帶,它將其他的災害財務構成要素有機聯系起來。企業的自然災害財務機制包括災害財務預警機制、災害財務應急機制和災害財務補償機制以及各種災害財務機制的調控機理、不同災害財務機制的協調和運轉等。
3.自然災害財務的應用理論研究。自然災害財務應用理論研究主要包括:自然災害與企業選址、國家自然災害財務體制建設、企業自然災害財務機制的設立和運行、自然災害基金的提取和監管使用、自然災害財務風險監測、自然災害損失評估(企業內部損失評估和基于產業鏈的損失評估)、自然災害稅收問題、自然災害財務保險、巨災證券發行、自然災害衍生金融產品、風險資產證券化、災后重建財務問題、非災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捐贈效應以及企業災后財務戰略調整等。
4.自然災害財務的發展理論研究。自然災害是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自然災害財務的發展理論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有必要將自然災害財務和可持續發展財務、環境財務、社會責任財務、人本財務、柔性財務、戰略財務、風險財務、資本市場財務等聯系起來加以研究,梳理脈絡,打通相關學科之間的研究路徑,為發展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理論與實踐提供新的研究視角和研究方法,促進我國自然災害財務學科的形成與發展。
(二)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的管理體系
我國現階段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還處于自發和摸索階段,缺乏實際經驗,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企業自然災害財務風險意識薄弱,企業自然災害財務風險管理手段落后,企業災害損失預防及投資項目預算缺位,企業防災抗災資金救助機制不健全,災后重建財務管理缺乏科學性和系統性等。需要加快推進企業自然災害財務建設,培育企業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意識,應用先進的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技術,形成企業防災抗災救災資金長效機制。
1.企業自然災害財務風險與企業設立。
自然災害財務風險巨大,一旦發生自然災害,受災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必將受到嚴重影響,不加預防或處置不當,極可能給企業帶來滅頂之災,使其喪失可持續性發展能力,導致企業災害財務問題向破產清算財務問題轉化。因此,必須建立健全自然災害發生前、發生過程中以及發生后的財務機制,使企業財務系統在抗災、防災、救災和災后重建中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抵御原生災害、次生災害及衍生災害,減少自然災害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的沖擊。筆者建議在全國范圍內成立統一的自然災害預報中心。目前,我國各類自然災害預報工作隸屬于不同的政府機構,即便是同一類型自然災害,其探測、評估、分析、預報等工作也劃歸若干部門主管,這種制度安排使得各機構、各部門缺乏對自然災害的全面、系統把握,造成預報工作效率的低下。實際上,自然災害發生有很多征兆,包括地質、氣象、生物等方面,機構和部門條塊分割不利于資源的整合和優化配置,也給企業災害財務風險預警帶來困難。企業災害財務風險預警建立在國家自然災害預報系統的基礎上,依托全國統一的災害預報中心,企業財務系統可以根據災害預報所涵蓋時間范圍(長期、中期、短期、即期)和空間范圍(全國、地區、省、地市州等)作出不同的反應,以規避或降低企業財務風險。而且,當企業涉及對外業務關系時,還需關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災害預報,避開或阻斷自然災害風險鏈,提升國際財務風險管理水平。
企業設立時的地址選擇必須依據全國災害預報中心提供的各地區災害預告信息進行正確決策,盡可能避開地層斷裂帶和災害頻發地區。所以,正確的企業選址是企業應對自然災害財務風險的一種初始投資策略。汶川大地震使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損失慘重,企業管理當局沒有重視漢旺處于地震斷裂帶,長期內將會發生地震這一長期預報信息,企業選址失誤,最終給企業造成巨大投資損失。所以,結合災害財務風險預警作出正確的企業選址決策是十分必要的。
2.企業自然災害損失預防與投資項目預算。
企業自然災害損失預防要求企業必須對經營環境及其所蘊含的風險進行動態的、全程的監測,發揮財務系統的預測和事前控制功能,主要包括以人為本的企業生活設施投資項目預算以及高強度抗災的生產建筑物與設施投資預算。企業建廠之初,應充分貫徹以人為本的精神,將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對關系職工生命安全的廠房、宿舍和其他生活與生產設施的投資要優先考慮抗震防災的資金需要,堅決糾正只重生產忽視職工生命安全的錯誤觀念。其次,在編制和執行投資項目預算時,要嚴格遵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招投標、施工、采購、監理、驗收、審計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建設項目規范,保證建筑物和設施的施工質量,建設和諧、健康、穩固的人居環境和生產環境。企業應該積極承擔起這一社會責任,同時,這也是實現其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前提。
3.企業自然災害救助機制重構——基于企業自然災害補
償基金的設置。
(1)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形成機制。按現行制度規定,中央財政設立的特大、重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和地方各級財政設立的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用于解決災民吃、穿、住和搶救、轉移、安置、治病等費用,以及按規定設立的專用救災物資儲備資金,并未對受災企業救助進行專門規定。我國企業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來源渠道較為單一,主要依靠企業自有資金、財政撥款和稅收減免,國際社會援助、國內社會捐款在企業自然災害救助資金中所占的比重較低,缺少災害保險險種,能夠抵抗重大風險的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還沒有形成。面對重大、特大自然災害,僅僅依靠企業自有資金一般不能解決問題,而能享受到財政撥款的企業僅限于少數國有大型企業,多數受災企業不得不自行承擔自然災害帶來的主要損失。因此,必須進一步拓展和豐富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來源渠道。首先,可考慮借鑒我國設置交通強制保險險種的經驗,建立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新設企業抗災防災救災強制保險險種,即“災強險”,用法規形式規定各企業每年按一定保險費率向國家社保部門上交災害保險費,交由財政專項監管與撥付使用,形成抗災防災救災長效資金的來源。其次,加速推進建立一個圍繞重大自然災害的保險體系,把目前保險公司無力承擔的風險逐級分散到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國際再保險公司、結構融資和資產證券化市場、國家和地方財政等各個參與方。最后,積極開發其他形式的企業自然災害救助手段。例如,發行巨災債券和賑災福利彩票,提供企業自然災害政策性貸款,開發自然災害金融衍生產品等,都是未來值得努力的方向。由此逐步形成由企業、金融保險機構、政府和社會各界等多方位、多層次、多形式、由內到外共同出資的立體的社會救助機制,有效地緩解中央政府的財政壓力,在更廣泛、更深層面上給予災區企業員工生活和生產以更有效的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筆者建議,在最近下發的《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的基礎上,制定適合各種災害發生后的企業災后恢復重建的制度規定。
(2)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監督機制。僅有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形成機制還不夠,還必須建立、健全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監督機制。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形成機制反映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來源和取得,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監督機制則對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提出要求,旨在提高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在資金管理和使用過程中,各級財政部門之間、財政部門與企業之間、保險公司與企業之間以及銀行與企業之間均存在委托關系。鑒于委托人和人利益目標的不一致性,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各級人容易發生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信息不對稱的廣泛存在和法律法規的制度缺位更加擴大了這一風險。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監督機制,充分發揮預算、會計、審計和財政等監督主體的職能,對受災企業補償范圍、補償額度以及使用過程進行監督。鑒于我國地域遼闊災害頻發的實際情況,筆者建議國家審計署成立企業災害補償基金審計處,直接履行企業自然災害基金的監督職能,及時在審計公報中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收繳、使用和結余情況,杜絕貪污、挪用、截留等腐敗行為。此外,還應積極發動社會公眾和媒體的監督力量,為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創造良好環境。
4.加強企業災后重建財務管理。
(1)基于產業鏈的災后損失評估。對受災企業災后損失進行專業化、系統化評估是企業自然災害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確定企業因災補償范圍和補償額度的直接依據。筆者建議組織力量開發一套企業自然災害損失評估信息系統,結合企業所處的產業鏈,對受災企業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進行客觀、綜合、全面的評估,為企業災后重建提供依據。(2)構建企業災后重建資金的籌集機制。通過企業自然災害補償基金、保險、銀行、證券、非營利性組織以及社會捐贈等多個渠道來解決重建資金的籌集問題。災后重建資金籌集必須充分考慮是否異地重建及技術改造升級等問題,以增強建筑物和設施的抗災能力。(3)構建企業災后重建資金投資機制。確立受災企業恢復生產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災后重建投資必須充分考慮是否異地重建及調整產業結構等要求,恢復重建要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滿足發展循環經濟與減排的投資需要,堅決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的落后產能,使企業技術水平上一個新臺階。(4)企業災后重建資金監督機制。建立健全企業救助資金使用管理體制,加強國家審計、財政、紀檢、監察、企業內部審計、媒體及公眾的綜合監督作用。
5.非災企業社會責任與捐助效應。
(1)非災企業的賑災責任。當代企業肩負著履行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的雙重使命,提供稅收、就業和產品是企業必須履行的最低義務標準。此外,還應在確保最低義務標準能有效完成的基礎上積極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是當代企業在全球化進程中無法回避的使命,作為一種國際普遍認同的理念,要求企業在創造利潤、為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消費者、員工、社區、環境等的社會責任。隨著企業大規模生產方式的采用和工業化的發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經濟環境產生巨大的影響,失業、貧窮、污染、犯罪等社會問題都與企業的經濟活動有一定關聯,企業理應通過履行社會責任來對此加以修復和補償。強化社會責任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前提。在新的環境下,非災企業要提高競爭能力,保證生存和發展,必須重視社會責任的履行。在巨大的自然災害面前,非災企業在參與賑災、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中負有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
(2)非災企業的捐助效應研究。非災企業捐助包括向受災對象捐款捐物,提供人力援助、心理援助,甚至包括書面或口頭上的支持、激勵和承諾。在我國,社會責任可以視作“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的生活質量而貢獻于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世界銀行,2003),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構建企業與社會和諧關系的基本思想。非災企業積極投入到賑災活動是其愿意并實際履行社會責任的最直接體現,那么,非災企業的捐助行為就至少會導致其改善自身經營環境,形成積極的道德資本等積極效應,最終通過改善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來實現非災企業的經濟可持續發展。非災企業安排特定的捐助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一次重大的戰略投資,或者是一種改善形象和公共關系的廣告策劃,對于提高非災企業在國內外的知名度、擴大市場銷售份額、增加企業價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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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災害 應急 衛星通信 指標
中圖分類號:TN9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5(a)-0212-02
在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的72小時,是國際公認的“黃金救援”時間(梁凱利,2001)。統計資料顯示,在日本阪神大地震中,地震發生第一天瓦礫下的幸存者生存率為74%,第二天為26%,第三天為20%,第四天僅為6%。因此,災害發生后的最初時刻是搶救人民生命財產的關鍵時期,是外界最需要了解災情,災民發出求救信號和實施自救的關鍵時刻。然而在大規模自然災害發生后,災區公眾通信網絡往往遭到毀滅性破壞,根據國內外自然災害發生案例以及我國2008年初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5?12”汶川地震實際情況來看,各類自然災害導致通信中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祝龍雙,2008)。
(1)災害導致通信基礎設施(如光纜,銅纜、無線基站、交換設備、機房)的損壞,使災區內部以及與外界的主要通信聯絡被切斷;(2)災害導致供電中斷,導致通信設施癱瘓;(3)災害導致交通同時中斷,使預先準備的應急通信設備和人員難以進入現場;(4)災害造成受災地區人們的恐慌,使得即使當地通信網絡沒有受到損壞,也會由于大量的、遠超過當地接入網絡設計負荷的呼叫和話務量而導致網絡癱瘓。使得最緊急的信息難以送出。
在上述災害造成通信中斷情況下,而傳統應急通信手段進入災區又需要一天甚至幾天時間,如何保證災后通信暢通,提高救援行動效率,最大可能地降低傷亡和損失,是災害應急救助信息保障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衛星應急通信與導航的覆蓋面廣、抗毀性強、靈活性高、快速部署、不依賴于地面通信設施、受地面條件限制小、自成體系的特點,使之成為災后公共通信網絡修復之前搶險救災關鍵期災害應急指揮救援的必不可少的通信保障手段。從國際自然災害應急處置上看,許多國家都充分利用了衛星通信不受地面設施影響的特點,在應急指揮和救援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美國在民用應急通信建設的國家安全應急準備(NESP)計劃中就包含了商用衛星通信互聯(CSI)計劃,2005年的卡特里娜颶風所造成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西西比州地面通信設施嚴重損毀的情況下,美國聯邦應急管理總署(FEMA)派出了20多臺衛星應急通信車趕赴現場,利用各種衛星通信手段,在救災行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我國,同樣借助衛星通信的優勢開展防災通信的各項工作,并取得了較好效果。例如:在汶川地震地面通信全部中斷的情況下,中衛一號和鑫諾一號通信衛星啟動應急通信服務,通過現場安裝的衛星通信小站為受災群眾免費提供衛星電話服務。通過鑫諾三號和中星六號乙廣播電視衛星,實現了災后實時視頻傳送,保證了災區信息的及時傳送和指揮命令的暢通。北斗一號導航衛星系統由于兼備導航定位及通信功能,在第一時間發回了汶川等難以進入地區的災情數據,為及時掌握災情狀況發揮了重要作用。
因此,保證災后第一時間災害信息以及救助信息的暢通,是實現高效應急救助的重要保障。在本文中將著重分析災害應急救助對災害以及救助信息的類型、信息量、時間要求,應急救助通信保障手段,以及應急救助應用支撐平臺基本功能;并結合我國自然災害分異特點,分析我國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通信保障需求的空間,并初步提出空間布局建議。
1 災害應急救助通信需求以及保障手段分析
在災害應急響應階段,災情和救援信息在國家災害應急響應體系中的實時、動態交換是迅捷、高效的應急指揮和救助基本保障,災害應急指揮和救助工作過程中的信息保障需求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1)第一時間災害現場求救與災情信息上報需求;(2)災害救助、災害預警信息以及災情信息的;(3)救災隊伍、物資、救災裝備、以及物流的監控調度需求;(4)災害現場、國家指揮中心以及跨區域應急指揮聯動需求;(5)災害現場的災情信息采集、傳遞以及指揮調度需求。
通過分析以上災害應急救助保障信息的需求可以發現,高效的災害應急救助除了語音、視頻通信,還需要快速采集災區現場情況、災害預警信息、應急指揮及物流定位信息等等,以便決策機構、搶險救援指揮機構及時準確對搶險進行科學調度和快速反應。總而言之,可以將災害應急救助的歸納為以下幾類通信需求:(1)語音通信的需求,包括災情及時上報,救災指揮調度,災害現場人員的信息;(2)數據通信需求,災情信息上報,災害現場的信息,各種災情監測數據傳送,互聯網接入;(3)視頻通信需求,實時視頻監測信息的上報,減災救災指揮調度,現場視頻采訪信息;(4)廣播通信的需求,包括利用衛星廣播手段向災區有關災害及救助信息,救災避災措施;及時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如圖1)
2 衛星通信終端布局指標體系
開展衛星通信終端以及配套各級通信保障應用系統建設中,需要綜合考慮自然災害強度及災害救助等級的時空分布特點、應急救援陸地綜合通行能力,以及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地區管理政治性原則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本文在綜合分析了上述因素,提出了自然災害風險、陸地通行能力、災害救助等級等指標。
2.1 自然災害風險指標
中國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自然災害種類多,除火山活動外,幾乎所有的自然災害都在我國出現; 影響范圍廣,如有2/3的國土面積受到洪水威脅;發生頻率越來越高,全國性特大自然災害在上個世紀90年代后期發展到3 ~5年一次,自2008年以來已經連續發生 2008年初低溫雨雪冰凍災害、“5?12”汶川地震、2010年“4?14”玉樹地震和“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等多次巨災。重特大災害不僅帶來重大的人員傷亡,同時破壞通信、交通等基礎設施,給救災工作帶來了難度。
據歷史災情分析,重大的地震、洪澇、臺風、雪災等災害,常常破壞通信、交通等基礎設施,因此在分析自然災害風險指標時,應納入地震、洪澇、臺風、雪災災害發生頻次高,致災因子強度大,造成災害損失大的區域。
地震災害方面,全國大于等于9度的地區共有34個,其中24個分布于青藏高原及周邊地區,6個位于新疆,華北和臺灣地區各有2個;7度及7度以上的區域面積為397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41%。從造成災害損失情況來看,地震災害在人口密度大、經濟發達地區造成的損失更大。臺風災害方面,臺風災害頻次高、危險性較大的地區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地區,我國東南沿海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上海、湖南、江西、貴州等省是受臺風災害影響較大的省份。水災方面,我國水災主要分布在經濟發達、人口密度高的地區,東北松嫩平原、長江中下游干流及洞庭湖平原、鄱陽湖平原、珠江流域為我國水災風險等級最高的地區。雪災方面,內蒙古大興安嶺以西、陰山以北的大部分地區和新疆天山以北地區、青藏高原地區為我國雪災多發區。(王靜愛,2006)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基本單元,確定不同行政區上述四種災害的風險等級,如出現多種以上的災害,以災害風險等級高的區域為該行政區域的災害風險等級。
2.2 災害救助能力指標
地處偏遠或地形十分復雜,交通通行能力較弱的地區,其通信、交通、電力等公共基礎設施更為脆弱,在遭受重特大自然災害后,通信能力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得以恢復。因此,將地形復雜程度、陸地通行能力弱、國家級物資儲備庫覆蓋距離等納入災害救助能力指標。
不同地形地貌在遭受自然災害及其次生災害情況下,對基礎設施造成的影響程度的不同,因此考慮到平原、山地地區的差異,在山地地區區分低山和高山地區等,分別賦以不同地貌環境不同地形復雜等級。交通通行能力的計算以縣級行政單元為基本單元,計算其鐵路、公路里程、通航里程,以及機場吞吐能力,計算其交通通行能力等級。同時,考慮到在通信保障體系構建中,在各級物資儲備庫建設中將增加機動通信保障能力,因此本文將距離國家級物資儲備庫的抵達時間(含陸路、水路和航空)劃分等級,作為一項災害救助能力指標。
2.3 人口及社會經濟指標
雖然在自然災害風險指標的災害造成損失程度中考慮到了受災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程度,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越高、人口密度越大的地區在受到同等災害的情況下,災害損失可能越大,災害風險越高。但在災害救助中,人口密度大的地區,需要投入救助的物資和人員,尤其是通信保障設施設備需要投入更多,因此,在人口和社會經濟指標中,納入人口密度指標,按照人口密度劃分等級;同時,社會經濟水平較低的地區,往往災后自救能力較弱,需要外部救助投入較多,因此,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劃分等級,作為一項人口及社會經濟指標。
3 結語
公眾通信網絡在重大災害發生后往往受各種條件的影響而遭到嚴重破壞甚至癱瘓,不能為災害應急提供通信保障;重大災害發生后完成基礎通信網絡的維修或新建臨時的通信網絡需要一定的時間并且受交通、電力等基礎設施狀況的影響,不能在第一時間恢復或布設;但是,通過在災害高風險區預先建設和儲備基于衛星通信的應急通信終端和設備,建立全國的災害應急救助衛星通信保障體系,就可以在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第一時間將災區信息以上報,為開展有針對性的搶險救災行動創造條件,同時基于衛星通信網絡可以實現應急指揮決策、應急聯動、救災物資調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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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中國家的情形與發達國家不同,自然災害對經濟的影響也有不同的特點。IlanNoy和TamBangVu[6]利用越南各省面板數據,用Blundell–Bond廣義距估計的方法建立面板數據模型,分析了自然災害對越南經濟增長的影響。實證分析結果表明,災害變量對GDP增長率在災難等級的測度上沒有顯示出格蘭杰因果關系,嚴重的災害會導致經濟增長率降低,但是有時卻會促進短期經濟的繁榮。總的來說,災害的影響在不同的地區呈現出差異,而這些差異是與中央政府的支持顯著相關造成的,即那些有更多機會獲得重建資金的地區保持了較高的增長率。MarkSkidmore[7]認為,自然災害風險將會增加家庭儲蓄的預防性動機,從而抑制消費。上述研究認為自然災害既能造成損失也會帶來一系列復雜的經濟效應,如強制性的新資本替代、新的需求和經濟機會等;但總的來看,災害的危害程度高低依賴于社會生產水平和風險抵御水平。對于不發達經濟而言,長期負面影響會導致“貧困陷阱”。本文在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利用可獲得的數據,研究1995~2011年17年間自然災害與中國經濟增長間的關系。
一、計量模型與數據
1.計量模型選擇
經濟增長通常被認為是實際總產出的持續增長或人均實際產出的持續增長。根據《新帕特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經濟增長定義為以不變價格計算的國內生產總值(GDP)。[8]凱恩斯認為,社會總需求是由消費需求、投資需求、政府購買需求和進出口需求構成,有效需求變動會引起國民收入變動,影響社會總產出和經濟增長。由于凱恩斯理論建立在人口數量、資本數量和技術進步不變的前提下,因而只適用于從流量的角度分析短期經濟波動問題。索洛認為,經濟增長率等于資本和勞動的增長率與其產出彈性的乘積,長期經濟增長是由技術進步推動的,而技術進步是經濟理論所不能預見的外生變量。內生經濟增長理論則突破了索洛經濟增長理論的局限,把技術進步內生化,認為長期增長率是由內生因素解釋的,即勞動投入中包括教育、培訓等形成的人力資本的提高,而物質資本的積累也包括研發、創新等活動形成的技術進步。[9]自然災害不僅具有自然屬性,還具有社會屬性,[10]經濟增長對資源、環境的消耗和破壞會增加自然災害發生的風險。對于某個地區來說,自然災害通常是偶發的,而對于我國全國范圍來說,自然災害的發生必然為常態。如干旱災害,對于某個城市、村莊干旱災害的發生具有偶然性和周期性,而對于全國范圍內來說,干旱災害基本上每年都發生。其他自然災害如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也有這一特征。自然災害對國民財富造成損失,給社會生產帶來損害和浪費,但同時又增加了新的需求,迫使人們重置資本,會產生一些技術創新和改良,如地震災害過后人們會增加建筑的抗震性能,對此可能展開研發、使用新技術等。因而從宏觀經濟層面考慮,本文認為可以把自然災害損失內生化,和資本存量、勞動存量放在一起,以度量其對宏觀經濟增長的影響。綜合以上考慮,本文對Cobb-Douglas生產函數進行拓展,把自然災害直接損失內生化引入模型。由于自然災害不僅對當期經濟產生影響,而且對后期經濟也會有波及影響,災后重建項目往往會持續2~3年,一些重大自然災害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災后重建期更長,故而自然災害對經濟增長的后續影響往往持續更長時間。本文取自然災害影響的持續期為5年,而把災害損失的1期滯后到4期引入模型。
2.指標說明和數據來源
本文使用1995~2011年間時間序列數據進行實證檢驗,考慮數據的可得性和指標的代表能力,產出Y用GDP表示;勞動力投入N用每年的勞動力就業人數表示;由于不存在資本存量數據,用歷年固定資本形成總額代表資本投入K;自然災害損失S用歷年自然災害直接損失總額表示。所有數據均來自于《中國統計年鑒》(1995~2012年)、《中國民政統計年鑒》(1995~2012年)、《中國勞動與就業統計年鑒》(2012年)。為消除價格因素的影響,以1995年價格為不變價格,產出Y、資本投入K、自然災害直接損失S采用GDP平減指數進行價格縮減。
二、實證分析
使用eviews6.0軟件,方程(2)的最小二乘法(OLS)估計結果如表1所示。估計結果表明,直接損失除了一期滯后之外,t值均不顯著,而且p值很大,不具備解釋能力。考慮到時間序列滯后變量之間可能會存在多重共線性以及自相關,對模型進行修正。首先消除自相關,使用廣義最小二乘法引入AR(1)過程,估計結果如表2所示。表2的計量結果表明,模型F值和變量t值均顯著,只有LNS(3)項的p值略大,為11.51%,其余均在1%、5%和10%水平上顯著,可決系數和調整后的可決系數均達到0.99以上,勞動、資本變量系數的符號符合經濟意義,且檢驗結果沒有顯示出存在有自相關和多重共線性,可見調整后的模型具有較強的解釋能力。
三、結論
我國自然災害的“生產力效應”和資金約束帶來的“貧困陷阱”是有可能同時存在的。盡管Albala-Bertrand關于自然災害積極意義的觀點受到很多批評和質疑,但在我國還是有現實意義的。首先,根據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點,我國國家宏觀調控的力度比較大,尤其在大的自然災害面前,各種救濟能夠及時到位;其次,我國的經濟增長多年來一直呈現出投資拉動的局面,短期內不會有很大的改變;再次,政府購買和投資一直在國民經濟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當某個地區的災害情況迫使必須重置資本時,我們就有可能以一個更高的生產率的經濟來補償災害的損失。因此,自然災害的“生產力”效應是可能存在的。StéphaneHallegattea和PatriceDumasa完全基于西方經濟體制,采用“理性經濟人”效用最大化的觀點分析問題,忽略政府和社會救濟機構的重要作用,并不完全適用于我國的實際情況。但是他們所提出的短期約束將會導致“貧困陷阱”,進而影響經濟的長期增長速度這一觀點對我國有一定現實意義。根據我國的現狀,社會生產力水平和自然災害風險抵御水平還不高,對于大的自然災害,政府投入救災力度大,經濟恢復速度非常快;而對于一些常發的、規模范圍較小的自然災害,政府投入力度和社會關注程度較小,則會造成區域性貧困。例如我國的某些貧困地區,自然災害頻發正是導致其難以脫貧的重要原因。因而如何改變現有的救濟模式,擴大自然災害保險的投保力度和范圍,從而把災害風險適當地轉移到全社會共同承擔,是我國減災防災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