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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文章從多個層面分析現代會計信息失真形成的相關因素,指出會計法規、會計核算、會計主體、會計監督、會計人員是導致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也是積極應對、解決新問題的關鍵所在。
在現代企業制度不斷發展的今天,會計信息已經成為管理者、投資者、債權人評價經營狀況,作出投資決策,防范投資風險的主要依據,也是國家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和微觀管理及促進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信息源。但是,近年來,隨著我國會計制度的深入變革和不斷發展,也出現了會計信息失真的新問題,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債權人的經濟利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影響了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成為社會高度關注的新問題。那么現實中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因素有哪些呢?學界觀點不一,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筆者認為,導致會計信息失真主要是會計法規、會計核算、會計主體、會計監督、會計人員這五大因素相互功能的結果。下面分別予以分析。
一、會計法規因素
近年來,我國先后頒布了《會計法》、《會計準則》、《財務通則》等一系列的法律、規章,這對于促進現代企業發展和會計依法管理有著巨大的推動功能。但任何一項法規都具有一定的時效性,這些規章制度相對速發展變化的社會經濟而言,往往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客觀上影響到了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首先,會計法規一經出臺便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在一定時期內不會改變,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會計環境的變化,新情況和新新問題可能會超出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范。其次,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和企業經營方式的多樣化,同一會計事項顯現出不同的個性特征,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空間更大,會計方法選擇也越來越呈現出多樣性,這必然會使同一個會計事項產生不同的差異。再次,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某些定義和釋義具有一定的涵蓋性,在不同的條件下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理解,造成會計實務操作的不確定性,導致實際工作中的一些情況如無形資產、長期投資等難以準確地界定,這些均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二、會計核算因素
會計核算本身有一定的客觀局限性,這也會導致會計信息在某種程度上出現偏差。一是在會計憑證方面。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會計憑證的真實性,可我國當前尚無一種嚴格有效的發票管理辦法,各地的發票形式、規格和要求都不完全一致,加之實際會計工作中往往是先批后審,這就使虛假原始憑證的出現成為可能,造成會計信息失真。二是有的會計要素確認和計量存在一些不確定因素,核算時只能評估和預計,如企業固定資產使用期限、預計殘值計算、收發材料的計價、費用跨期分攤等,都不可能精確地和實際價值相符合。三是會計核算制度缺乏統一性。不同性質的企業執行不同的會計制度,不同的會計制度又采用不同的會計政策,由此造成行業內各企業之間的會計信息不可比。非凡是在一個企業集團內部既有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又有股份制企業的情況下,必然給企業集團編制會計報告、統一會計政策帶來很大的困難。四是隨著計算機技術在會計核算上的廣泛應用,各個行業都在編制自己的會計應用軟件,由于采用的會計政策不一樣,加之軟件質量參差不齊及軟件本身的不完備,在搜集整理、編制匯總會計信息過程中往往會導致會計信息偏差和不完整。
三、會計主體因素
作為會計主體的企業經濟活動,根本目的是實現利益最大化。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往往會人為地導致會計信息的變化。一方面從企業本身來說,其經營成果經常和企業領導者個人的切身利益掛鉤。有的企業為了完成效益目標,或者為了少交所得稅,或者為了獲得銀行支持,有意識地調整收入、費用、利潤;還有一些經營狀況不好的企業,為了進入資本市場,在政府的推動下,往往要進行資產重組、包裝上市,堂而皇之地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另一方面,從企業集團內部和企業和企業之間來講,各個企業間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存在利益沖突,良好的形象能使企業在生產經營、爭取項目、引資融資等方面受益。因此,各個企業經常會從各自的利益出發,弄虛作假,虛報實績,造成資產負債不實,虛盈實虧,會計信息不真。
四、會計監督因素
在會計信息的監管上無論是內部控制還是社會監督也都存在一些新問題摘要:首先,企業內部監督機制軟弱無力。雖然《會計法》對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有明確規定,大多數企業的內控制度也一應俱全,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會計監督體制和內控模式,包括會計人員均在企業負責人領導之下,缺乏獨立性,難以保障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其次,企業外部雖有財政、稅務、審計等監督部門,但各部門工作側重不同,要求不一,加之管理分散,缺少溝通,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再次,從社會監督來看,國家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中介監督機構管理不到位,也不規范,加之各事務所之間為了自身利益進行惡性競爭,使其工作監督流于形式,避重就輕,弱化了會計社會監督功能。最后,現實中對會計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也不夠,經常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新問題,這也是會計信息失真的一個重要原因。
五、會計人員因素
這是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最直接的因素。一方面受管理體制的制約,會計人員直接受制于企業領導者,其任命、晉級、工資和獎金的決定權把握在企業領導者手中,往往按領導意圖來處理會計事項,工作缺乏獨立性。另一方面,由于不同業務素質的會計人員對企業經濟活動的估計、判定不同而導致結果的不同,還有一些業務素質不高的會計人員在會計業務處理過程中,對法規政策和會計核算規范理解不透,也會使會計數據脫離實際,造成會計信息不準確、不完整。
綜上所述,會計法規等因素共同功能,相互影響,導致了會計信息的失真。顯而易見,這些因素也是解決當前會計信息的失真新問題和提出治理策略的關鍵所在。
【參考文獻
[1賈莉莉.高級財務會計學[M.上海摘要:立信會計出版社,2006.
論文關鍵詞:會計信息失真原因危害對策
論文摘要:會計信息失真已成為我國經濟生活中亟待克服的頑癥,需要從體制和機制上強化會計核算與監督兩大職能,從源頭上治理會計信息失真,對惡意造假者和直接責任人從嚴懲處,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的全面提高。在此,筆者結合多年從事治黃財務工作的實際,就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危害及對策談一點粗淺的認識: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是會計信息制造者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前提。企業經營者往往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隱瞞或虛報經營成果;使會計主體不能真正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走向科學化管理。
(二)會計體制不健全
會計管理體制存在弊端是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會計人員作為企業的一員,受本單位領導的控制和制約,須按企業領導的意志進行會計核算,做假帳,提供虛假會計信息,使會計信息不能真正反映企業實際經濟狀況。
(三)監督體系不健全
監督機制不完善,也會導致會計信息的失真。由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建立健全,在許多方面與市場經濟還不相適應。從會計監督來看,改革賦予了企業自和會計核算的靈活性,但錯誤的思想認識造成會計核算失真等問題日益嚴重。審計監督由于面廣任務重,加之人員知識老化等問題,因而與承擔的任務和需要達到的目標不相適應,未能很好地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
(四)懲治措施不到位
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也是會計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我國為規范會計核算,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基本上已與國際接軌。但有些企業的經營者和會計人員對法律孰視無睹,法律觀念極為淡薄,部分執法機構有章不循,執法時隨意性大,從而助長了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對會計造假往往是“重經濟處罰,輕行政、法律處罰;重對單位處罰,輕對個人處罰;重內部處理,輕外部公開處理”,從而減弱了法律的效力。
(五)會計人員素質及職業判斷
會計人員本身素質、職業判斷與會計信息質量的可靠性有很大的關系。一方面,業務素質不高,職業道德觀念不強,導致會計人員缺乏科學的理論指導和嚴格的業務訓練。另一方面,會計人員的管理日常化程度低。日常考核和繼續學習、知識更新成為薄弱環節,使會計人員的實際業務水平大打折扣。主管部門往往順從單位負責人的意見,出現了會計人員“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會計人員出于自我保護,屈服于單位領導,會計核算缺乏獨立性,內部監督職能沒有發揮出來。
(六)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單位無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會計機構設置不健全,會計人員配備不合理,崗位責任制不明晰,會計交接手續不規范,缺乏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會計監督機制不健全。
二、會計信息失真的危害
(一)危害市場經濟秩序
失真的會計信息是傳遞錯誤信息,誤導經濟行為的導火索。從微觀角度看,會計信息的影響滲透于各項管理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包含投資、融資、利益分配的決策、計劃或控制等;失真的會計信息,直接影響國家稅收、導致各項經濟指標失真,最終導致國家經濟政策與實際的偏離,引起錯誤的社會經濟政策出臺,并帶來嚴重的社會經濟矛盾。
(二)損害各方利益
會計信息失真,其實質關系到經濟利益的分配。此外,對產品銷售收入與成本的確認,有的單位受隱瞞收入、降低利潤,減少稅金的利益驅動,可能減少收入確認數額,增加成本費用數額;推遲確認時間,反之,若經營者想夸大經營業績,也會相應歪曲這一信息。
(三)誘發經濟犯罪
假造會計票據、亂攤成本、設“兩本賬”、偷逃國家稅收、轉移國家資金搞“小金庫”等,這些行為會導致生產經營活動無法科學化、制度化,削弱了國家財經法紀的權威性。造成秩序混亂,從而誘發經濟犯罪。
(四)危害會計人員
會計信息失真,實際上使操作人員在執行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上大打折扣,或者說是在實際操作中降低了執行財經法紀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國家財經法紀的踐踏。會計人員應當強化職業道德修養,不做假賬,誠信做好會計工作,否則,輕者調離會計工作崗位,重者受到法律制裁。
三、防范會計信息失真的建議與對策
(一)強化會計法規與準則的學習與運用,減少會計虛假信息的施展空間
一是學習、完善、熟練運用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壓縮財務會計報告的粉飾空間,適當增加財務報表附注,合理披露非財務信息,進一步完善與嚴格規范關聯交易的披露事項。嚴格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正確確認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加強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支出、利潤和現金流量信息的呈報。
(二)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只有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真正成為產權清晰,權責分明,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完善單位內部會計控制體系,才能使企業嚴格執行會計法規,自覺遵守經濟規律,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
(三)從立法執法的角度,加大處罰力度和造假成本
嚴格執法,提高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新修改的《會計法》對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做出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加大了對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打擊力度。但能否嚴格執法成為重中之重,若執法不嚴,法只能成為擺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雖然會計造假、會計信息失真無法完全杜絕,但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嚴厲處罰制度。對惡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處罰力度,必須從立法執法對造假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和刑事處罰,不僅要其付出傾家蕩產、聲名狼藉的代價,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還要坐牢,使惡意造假者付出的代價遠遠大于其得到的收益。提高會計造假的成本,才能從根本上遏制會計造假屢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勢頭。加強執法力度,才能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四)增強單位負責人的會計法律意識
強化單位負責人的法律意識,加強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領導。單位負責人的法律意識增強了,才能有效避免會計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才能督促會計人員依法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在對會計工作的建設上,不能只把目標局限在財會部門和財會人員上,應把這項工作提升到整個經濟管理上來,標本兼治,從根上消除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
(五)完善內部監督機制
“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強化會計監督是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的關鍵所在。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日常監督,臨時監督,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及跟蹤監督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并加以落實;完善會計信息監管體系,加大會計監管力度,遏制會計信息失真的蔓延;正確處理單位與國家利益的關系,單位負責人要積極支持會計人員行使監督職責,以身作則,樹立會計人員在經濟管理中的良好形象。
(六)發揮外部監督的作用
強有力的外部監督體系。對會計信息質量進行驗證、檢查、監督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各級財政、稅務、審計機關要依法對企業加強財務檢查和審計監督,在對所屬單位的會計人員業務上進行指導,核算上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予以糾正,對弄虛作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會計隊伍綜合素質
關鍵詞:房地產公司;會計監督;對策
會計監督是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房地產公司會計監督是指房地產公司會計對房地產公司所從事業務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的工作過程。合法性是指會計監督確認房地產公司經濟業務事項或生成會計資料的程序是否符合我國會計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真實性是指會計監督房地產公司會計計量、記錄的相關活動是否實際發生或按規定生成相應的會計資料,杜絕會計資料因人為因素的失真;準確性是指房地產公司會計按照我國會計法規體系的相關要求,監督房地產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會計資料所記錄的會計數據之間是否吻合,應確保各個數據之間吻合;完整性是指房地產公司會計核算公司相關經濟活動過程中形成和提供的各種會計資料是否齊全和完整。
一、房地產公司會計監督現狀及原因分析
有效的會計監督有利于房地產公司形成良好的經濟秩序,協助管理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然而,在我國部分房產公司中,會計監督形如虛設,會計監督的不力,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會計行業的困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弄虛作假現象增多、誠信嚴重缺失等不利局面,不僅危及公司經營者、投資者、債權人的利益,而且阻礙了國家宏觀調控和房地產公司管理的正常進行。產生這些現象的原因大致可分為以下方面:
1.法律制度不健全。
由于會計監督的特殊性以及房地產公司所從事的行業特殊性,決定了有效的會計監督必然以會計法律法規和房地產相關法律為準繩及行為標準。自1985年我國的第一部會計法通過并開始施行,后來為了更好地適應我國經濟建設及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會計法也相應做過幾次修訂。近年來,房屋價格持續上揚,城市房屋銷售價格上漲幅度成倍增加,隨之而來出臺了多項針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政策。就使得部分相關規定嚴重滯后,但相關會計法律法規的清理廢止或修改工作未能及時跟進;甚至出現了會計法未涉及的真空地帶,造成無法可依的局面。
2.監督體系流于形式。
據我國《會計法》的規定,完整的會計監督體系是集單位內部監督、社會監督、政府監督三位于一體的有效監督體系。但現狀是它們并未完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甚至有不斷弱化的趨勢,表現為:首先,管理體制的不健全導致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缺位。雖然相關的制度規定也建立起來,但形如虛設無法得到有效的執行,以致會計秩序混亂,弄虛作假現象頻發。
3.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現階段我國會計行業的從業人員部分專業素養不高,或者相對較高,但對于房地產行業相關知識的缺乏,并部分存在法制觀念淡薄,職業道德缺失嚴重等,都造成了監督不力的局面。許多會計從業人員并沒有意識到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能以保障公司經濟活動行為所涉及的資金運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公司效益的實現是法律法規所賦予的一項權利和義務。
二、會計監督在房地產行業的幾點建議
針對以上所提出的房地產公司會計監督的現狀和產生的原因,建議采取如下改進措施:
1.加強法制建設,完善相關制度體系。
完整的法律體系是會計監督職能有效發揮的有力保障。對于目前實行的《會計法》盡快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并結合房地產公司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會計權利、義務及相應的責任應做出詳盡明確的解釋規定,達到總則與實施細則相配套實施,使會計監督有法可依。提高會計監督的獨立性,明確房地產公司內部監督、社會監督、政府監督的執法職責和權限,避免在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諉。并且,從法律層面上加以明確相關責任追究原則,增加違法人員的作假成本,加大對監督不力行為的處罰和執行力度。為進一步規范會計行為,對相關政策的制定應與時俱進,對房地產行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進行深入的了解,并做出及時的反應。結合新形勢下會計工作實踐的需要,制定統一的會計制度,形成以會計法為核心的集法律、法規、規章的完整的會計監督法系體系。同時,各地區應在結合自身情況的基礎上,依據會計法的基本規定,制定出切合實際的規章制度,以促進當地會計監督的有效實施。
2.健全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強化會計監督職能。
加強政府監督主要是加強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對房地產公司會計工作的監督,相關部門應嚴格遵照法律法規,依法加強對會計行業的管理和監督,對違法違紀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并做好典型宣傳,以維護會計法的權威性。加強內部監督機制,要求房地產公司參與經濟業務事項所有工作人員要相互分離、相互制約,要注重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明確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實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對于重大違紀違規問題,要聯合紀委、監察部門共同參與,形成多方面的內部監督體系。只有通過單位內部、社會、政府三方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會計監督才能真正有所作為,會計行業才能得以繼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3.加強房地產公司會計從業人員隊伍建設。
作為房地產公司,要加強會計人員隊伍建設:首先,要建立健全人才引進機制,改善會計從業人員隊伍結構,注重引進人才的層次及實踐工作能力;其次,建立會計從業人員培養機制,提升其專業操作技能,通過從業人員培養機制的建立最終形成高素質高業務水平的會計監督主體;再次,建立會計人才考核機制,搭建成長平臺,提供豐厚待遇,注重對會計監督能力、核算能力的實際操作水平的考核;最后,應該特別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思想道德修養,組織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會計從業人員時刻以法的準則嚴格要求自己,敢于與違法違規行為作斗爭,積極履行會計監督職能。
參考文獻:
[1]唐獻東.完善“三位一體”會計監督體系——新《會計法》實施五周年有感[J].金融經濟,2010(12).
會計人員作為負有特殊職責的從業人員,新《會計法》中明確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同時作為《會計法》重要配套規章之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中指出,對會計人員資格證書實行定期年檢制度;對于持證人員無故不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或不符合其他規定條件的不予通過年檢;持證人員未參加或未通過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年檢的,其持有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自證書載明的有效期限終止之日起自行失效。對于任用沒有從業資格證書人員或者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未注冊登記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單位,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依據《會計法》第42條的規定處理。以上內容表明,我國會計人員的從業已進入法制化階段,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在會計從業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質量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我國會計工作的質量。
二、影響會計繼續教育質量的因素分析
衡量會計繼續教育的質量,應以是否完成或達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中所確定的任務、原則和要求為標準。即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主要任務是提高會計人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職業道德水平,使其知識和技能不斷得到更新、補充、拓展和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應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講求時效、學以致用的原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個級別。而目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培訓現狀,若以上述標準來衡量存在諸多問題。
(-)集中培訓問題
目前我國會計人員整體知識水平參差不齊,以學歷情況分析,研究生為0.07%,本科生為1.97%,專科生為14.75%,中專生為27.20%,中專以下的為56.01%。學歷不同其接受能力存在一定的差異,在目前會計繼續教育采取連續集中培訓的方式下,可以說,在較短的時間內,采用填鴨式的教學方法,大部分會計人員難以接受超大量的培訓內容,而直接影響培訓質量。
(二)培訓內容的問題
目前會計繼續教育的培訓內容,每年均由財政部門統一制定,并使用全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系列教材,由于教材和培訓對象的通用性和單一性,即培訓教材不分高級、中級和初級,培訓對象不分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等,結果造成培訓內容與本職工作需求嚴重脫節,如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接受企業會計制度的培訓,難以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使部分會計人員失去學習興趣,而直接影響培訓質
量。
(三)培訓組織問題
目前會計繼續教育的培訓組織,一般都是采取高級、中級和初級合并、混合、而又集中統一培訓,組織者們為節約培訓成本,普遍實行大課堂教學,一個課堂容納幾百人,在教學條件不能滿足的條件下,講課教師不得不以通讀教材的方式完成培訓內容,整個課堂氣氛死板,師生之間難以交流,造成教師讀得無味,學生聽得無奈,而直接影響培訓質量。
(四)培訓考核問題
目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主要是以一份試卷完成考核內容,雖然培訓單位要求課前簽到,但由于各種原因使得此項考核很不嚴肅,情同虛設。在不分級別培訓,考試內容完全相同的情況下,一份試卷有多少內容是學員獨立完成的,有多少內容代表著培訓的真實收獲,值得懷疑。甚至有些會計人員不愿意參加培訓學習,只在考試時抄抄寫寫以應付了事。所以說,單一試卷的考核方式直接影響培訓質量。
三、會計繼續教育的層次劃分
分析以上問題,筆者認為提高會計繼續教育培訓質量的關鍵環節,是在培訓中應全面實行層次劃分,具體包括:對培訓人員、培訓內容和培訓考核方法進行層次劃分,實施從不同層面對會計人員進行繼續教育的培訓。
(-)培訓人員的層次劃分
培訓人員的層次劃分是指按會計人員職務和所在行業(或系統)的分層次。目前我國會計人員的職務分為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其中高級會計師為高級職務,會計師為中級職務,助理會計師為初級職務。會計專業職務是區分會計人員從事業務工作的技術等級。建議會計繼續教育應嚴格執行《暫行規定》中三個級次的劃分,并按照行業(或系統)組織培訓,以便理論聯系實際,使不同層次的會計人員通過繼續教育都能有所提高,以達到會計繼續教育的實際效果。此層次的劃分是實行分層次教學的基本前提。
(二)培訓內容的層次劃分
培訓內容層次劃分包括培訓內容的橫向和縱向分層次。培訓內容的橫向分層次是指在培訓人員分層次的基礎上,結合每一層次會計人員的基本職責,分別使用三個層次的培訓教材,目前,《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高級會計師的基本職責是:負責草擬和解釋、解答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一個系統或在全國施行的財務會計法規、制度、辦法,組織和指導一個地區或一個部門一個系統的經濟核算和財務工作,培訓中級以上會計人才。會計師的基本職責是:負責草擬比較重要的財務會計制度、法規、辦法,解釋、解答財務會計法規、制度中的重要問題,分析、檢查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培養初級會計人才。對初級會計人員也規定了相應的基本職責。應對高級會計人員進行相關內容的全面系統培訓,不僅包括新制度的全部內容,而且更重要的是新制度出臺的背景及一些內容變化的理論和現實意義。對中級會計人員則應有選擇地進行相關內容的重點培訓,如八項資產準備等。而對初級會計人員應重點培訓發生變化后的實務處理。
論文摘要: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意義在于其不僅僅是預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進,也是對傳統方法從觀念到內容的根本改革,更是落實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但是由于高校會計集中核算是近幾年來推行的會計制度改革,沒有現成的經驗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如何不斷改進和完善,以適應經濟發展和管理的需要,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文章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背景下高校會計制度改革為前提,提出了高校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基本框架,針對高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若干完善對策。
一、健全完善會計法規體系
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訂的《會計法》開始執行之后產生發展起來的,因而《會計法》在修訂時未能涉及到會計集中核算問題。法規部門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出臺相關的法規文件,就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給予肯定,以便會計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規范會計行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保障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規范運行。財政部門也要繼續不斷地完善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實際操作過程中的規章制度和運行細則,健全機構內控制度,以充分發揮會計集中核算的監督與服務職能。應明確被核算單位是被監督的主體,明確具有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單位應該承擔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但不免除會計中心監督不力的責任。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不僅僅是預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進,而是對傳統方法從觀念到內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財政資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實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實踐證明,在高校內部實行會計集中核算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完善,但在加強財政資金支出管理、改變會計核算方式、預算執行情況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經驗。明確會計核算中心作為預算執行機構的地位,以預算執行為主要任務,轉變工作職能,理順內外關系,盡快從以資金集中收付制為主要形式的會計核算中心改革向規范的國庫集中收付制過渡。與此同時,積極推進預算編制改革,推行部門預算的細化預算,為國庫集中收付制的實施打下基礎,形成預算編制、執行、監督三分離的機制。在此基礎上,全面推進財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
高校實行會計集中核算要堅持貫徹不改變被核算單位資金所有權、財務自主權和支出審批權的原則,除了接管部門會計的日常核算業務外,盡量減少對單位合理財務活動的干預。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達到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會計監督目的,最大程度地減少該政策的負面效應。要強調預算單位的會計主體地位和財務管理職責,會計中心拿走的是日常核算業務,但單位的獨立核算性質不變,財務管理形式不變,收入的組織和支出安排仍不變,防止單位人員由于認識上的差距而忽略了單位自身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要把集中核算范圍鎖定在財政資金活動的范圍之內。這樣做主要是強調該制度是為了加強財政資金運用的會計監督任務,同時也能更好地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接軌。同時要看到取消單位會計核算人員是以損失部分單位財務活動靈活性為代價的,對于某些競爭性單位和在市場經濟中創收的單位,這種損失是大于監督所帶來的收益。另外還要強調會計核算中心的服務意識,制度本身沒有服務激勵機制,只有靠外部監督和行政命令加以強調,只有保證了會計人員的服務性,才能最大限度的增加該制度的有效性。要重視各部門的協調,這樣才能達到部門之間的權力制衡,防止會計集中核算中心在權力集中的情況下的滋生腐敗。加快財政管理的法制建設,健全法制和民主,做到依法理財,這樣才能在宏觀上保證各項財政改革的有效性。
二、完善高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培訓
針對高校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高校財務管理的總體思路是建立和健全各項財經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理順校內各種財務關系,規范各級各類的財務行為;建立符合學校校情、合理有效的財務管理體制,規范財經工作和經濟利益分配,加強對校內各單位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盡量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及時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高校內部應實行統一的財經政策和制度,各項財經政策和制度應該協調一致,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校內各項財經制度必須由學校財經主管部門統一制定和頒布,其他部門不能各自為政。校內各單位在制定內部財經制度時,首先必須符合國家的財經政策和學校的統一財經制度,并報主管部門審批,確保學校經濟秩序健康有序。對于合并后的高校應盡快制定一套符合實際情況的統一經濟政策和經費開支標準,才能做到集中財力辦大事。
另外,高校財務部門要重視對會計人員的培訓,加強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及時掌握財政法規的新動態。還應根據情況組織各統管單位的領導進行財務知識和法規的學習,讓單位領導了解掌握財務制度和知識,達成共識。這些舉措必將對會計集中核算起到一種支持作用,為會計核算中心運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會計職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轉變
目前會計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資金收付和會計核算,然而如果將會計中心僅僅作為一個記賬機構是遠遠不夠的,更要看重預算執行信息的反饋和控制。通過核對各部門預算指標情況,可以嚴格控制各部門的用款進度,會計核算中心更強調對預算指標實行即時控制,杜絕超預算計劃用款,加強預算資金支付的事前控制。核算中心會計在收到預算單位支付申請后應確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關政策規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標、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銀行付款。核算中心要從核算型向管理型轉變,徹底扭轉將核算中心視作單純的核算機構的觀念。高校應從實際出發,在發放獎金、補助等方面制定科學統一的切實可行的財務開支標準,防止各單位各自為政,使會計核算中心在支出監督方面監督有標準,管理有依據,還要處理好監督和服務的關系,做到服務與監督并重,寓監督于服務之中,只有服務到位,才能監督到位,只有提高會計工作質量才能提高監督水平。
四、加強報賬員隊伍建設,督促各單位重視財務管理工作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并不改變單位會計責任主體,并不減少各部門財務職能,而且隨著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等財政改革政策的出臺,部門財務管理的職能還需更進一步加強。因此,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統管單位應更加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單位的報賬員應當持證上崗,據實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定期與會計中心核對,對單位會計事項的合法性進行領導審批前的審核及說明,向會計中心報賬并說明單位經濟業務及票據的真實情況等職責。因此要加強報賬員、核算員隊伍建設,提高報賬員、核算員整體素質是強化財務管理和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而制定報賬員、核算員的道德規范,建立遵守職業道德的監督考核機制是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和報賬員總體素質的保證。高校應重視報賬員、核算員的培訓和教育,高校一級財務應對核算員開展時間短、收效高、針對性強的崗位培訓和業務學習,以提高報賬員的專業水平。高校要加強《會計法》等國家各項財政法規和職業道德的教育,提高報賬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識,通過一系列制度,制約報賬員的工作行為,保證報賬員誠信為本,愛崗敬業,堅持準則,客觀公正,使其充分發揮會計監督的紐帶和橋梁作用。加強報賬員法制教育可有效避免報賬員事不關己、明哲保身的思想,對違規違紀行為不抵制、不監督。有的甚至為了團體或個人的利益和單位領導串通一氣,變通票據逃避監督。高校也要加強報賬員法制教育,增強單位內互相制約,相互監督內部牽制機制。強化對報賬員法制教育使之具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和較高的執法水平,增強約束自己的思想行為和行使法律賦予的職責。報賬員不僅要委派,而且應實行定期輪崗。
總之,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對健全各項財經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規范各級各類的財務行為,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具有重要意義,各級管理部門應該高度重視,在工作中不斷探索開創新格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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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級會計師的法定職責
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對高級會計師的基本職責有著明確規定。歸納起來就是以下四條:一是業務方面,主要是具體審核和辦理會計事務,包括財務的收支、會計報表的編制、記賬憑證的編制、會計賬簿的登記等,都屬于高級會計師的職責范圍;二是在制度建設方面,包括草擬一般的會計制度和解答財務會計法規、辦法以及對某一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專項分析與檢查;三是組織指導某個區域或者行業內的經濟核算和會計工作,以及財務管理制度的起草、解釋工作;四是培養會計人才。應當說,高級會計師是我國會計管理制度得以執行、會計日常業務得以順利開展、會計隊伍得以不斷壯大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二、高級會計師在會計管理中履行職責的主要問題
從高級會計師的法定職責,可以看出,高級會計師在會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主要是審核把關、解讀和執行會計制度和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地區性、行業性經濟核算以及培養會計人才。可以說,會計報表編制的真實不真實、會計制度和會計法規執行的好不好,經濟核算搞得準不準、會計人才是否健康壯大等等,都與高級會計師的作用發揮的好不好有很大的關系。綜合幾十年來的會計工作實踐,我們可以發現,高級會計師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行政干預。做假賬曾經會計領域的一個突出問題,大到上市公司,小到私營企業、個體戶,假賬問題幾乎成為一個社會公害,嚴重侵蝕著會計這一神圣職業的公信力。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很多,但是行政的不當干預,無疑是一個重要原因。深圳森鑫源公司董事長梁玉森、總經理饒頌華授意公司會計饒惠清、賴妹華以“兩套賬”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就是一個典型的行政干預會計正常工作的違法行為。這樣的案件不是個別現象。調查顯示,超過70%以上的會計做假案件有行政干預的影子,高級會計師面對假賬行為顯得無能為力。(二)自身職業素養。高級會計師是會計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十分重要的把關者、執行者、解釋者,企業中普遍存在的會計制度不健全、內部財務控制制度薄弱、資金的閑置與不足并存乃至做假賬等問題,不能不說與高級會計師的履職不到位有很大的關系,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高級會計師缺乏應有的職業素養。他們在各種“會計亂象”中,或不敢堅持原則,或者為了一時私利,把各種會計法規拋在腦后,成為參與者。有的高級會計師利用自己熟悉國家會計準則和財務稅收法規政策的便利,幫助企業做假賬,逃稅漏稅,一身本事用在了不該用的地方。雖然他們學歷普遍不低,但是急需要補足職業精神、職業道德這一課。(三)培養職能履行不到位。高級會計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傳幫帶”,培養初中級會計人員。然而目前初中級會計人員的進步和提高,主要依靠自身的努力,高級會計師在初中級會計人員的成長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有限。一些中小企業具有中級會計職稱的人員稀缺,即使具有初級會計職稱的人員也不多,多數會計人員只能進行記賬、核算、編制報表,不懂得如何利用所掌握的會計信息為企業發展戰略服務,遠不能適應新時代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而且多少年來這種狀況沒有根本改觀,不能不說高級會計師在發揮“傳幫帶”作用方面還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更好發揮高級會計師在會計管理中作用的對策建議
高級會計師是會計隊伍中的精英,也是搞好會計管理工作的中堅力量。在市場經濟競爭日趨激烈、科技進步突飛猛進的新時代,高質量發展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高級會計師隊伍,高級會計師應當而且應該在會計管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為了讓高級會計師在會計管理中發揮作用,應該特別強調以下幾個方面。(一)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度。我國2008年修訂頒布的《會計法》,不良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僅僅規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而對大量存在會計違法行為但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卻沒有做出相應規定,這不能不說是《會計法》的一大缺陷。應該從法律上明確,凡是有以上行為的,不管是否被追究刑事責任,都應該終身追究其相應的責任,從法律制度上豎起強有力的“高壓線”,讓法律真正起到震懾作用。這不僅是在給包括高級會計師在內的會計人員立規矩,更是通過嚴格的法律保護包括高級會計師在內的會計隊伍。(二)提高高級會計師的職業道德素養。會計職業道德的核心是按制度辦事,高級會計師要想在會計管理中發揮作用,關鍵是按制度辦事。高級會計師不僅要模范遵守《會計準則》所要求的職業道德,更要在實踐中踐行職業道德,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嚴格遵守《會計準則》,不能有任何超越《會計準則》的行為。同時,還要完善任職資格評價制度,在目前任職資格考試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任職資格評價制度,重點考察他的人品、道德品質怎么樣,對道德品質不高的,即使有再高的專業水平,也不能放到高級會計師的崗位上。也就是說,對高級會計師的選拔,必須貫徹“道德優先”的原則,把那些品德和專業能力真正優秀的人放到高級會計師的崗位上。(三)強化高級會計師的傳幫帶作用。一是發揮好高級會計師在繼續教育中的作用,切實改變目前流于形式的狀況,實行高級會計師在繼續教育中的承擔一定責任制度,讓高級會計師的傳幫帶有一個有效抓手。二是建立以崗位為核心的高級會計師傳幫帶機制,每一個高級會計師都要根據會計管理的業務范圍,在每一個崗位培養1~2名業務骨干,并作為考核高級會計師業績的一項重要內容,激發高級會計師培養會計人才的積極性。三是建立必要的建立制度,鼓勵高級會計師積極主動進行傳幫帶。每年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評選,大張旗鼓進行表彰,讓傳幫帶做得好的高級會計師在行業內有榮譽、有地位。(四)不斷提高高級會計師的職業能力。一是高級會計師發揮作用的根本,在評聘高級會計師上,改變目前唯文憑、論文評聘高級會計師的現狀,注重從實踐中選拔高級會計師,以能否解決實際問題作為評聘高級會計師的主要依據,倒逼高級會計師不斷提升自身職業能力。二是不斷更新知識結構,高級會計師不僅要精通會計管理知識,也要掌握會計管理領域的新知識、新技術,運用會計、信息等新技術提升服務決策的能力,在提升會計管理效率中發揮更大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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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財務會計;稅務會計;差異;協調
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的博弈加大了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這兩類會計的差異既導致了納稅人財務核算成本的增加,又不利于我國稅收征管機構的征收管理。筆者認為,目前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比較存在著較大的差異,而搞清楚它們之間的差異情況以及協調好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關系,不僅對企業財會人員很重要,還能夠為企業帶來較大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意義。
一、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
就概念而言,財務會計是指通過對企業已經完成的資金運動進行比較全面系統的核算和監督,以為外部和企業有經濟利害關系的債權人、投資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盈利能力等此類經濟信息為目標的而進行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而稅務會計是介于稅收學和會計學之間的一門邊緣科學,其依據是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基本形式是以貨幣來計量的。運用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核算方法,連續、系統、全面地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即稅務活動所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從而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門特種專業會計。當前,由于我國會計準則與稅法在目標、所遵循的原則、會計要素、計量屬性、核算基礎、政策導向等方面存在不同而導致了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兩者之間必然存在著差異,具體表現為:
1、目標的差異
會計目標是指向與企業產權相關的投資人、債權人、政府和相關部門等使用主體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相關的會計信息,會計目標主要反映了企業管理者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主要是為使用主體服務并兼顧國家、企業和相關利益集團的利益;稅法目標是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滿足社會公共需求,從而引導和調節社會經濟發展,實現政府職能,公平稅負,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由此可見,兩者的目標存在不同,這也就導致了會計利益集團的多元化與稅法的唯一性之間的產生了矛盾,也即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產生差異的根源。
2、核算原則的差異
在核算原則上,稅務會計遵循的是稅收核算原則,并以稅法為導向。而財務會計所遵循的一般原則就是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盈虧狀況。
3、會計要素的差異
財務會計要素是由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六部分組成。而稅務會計要素既要受到稅法的影響,又要受到稅務會計環境的影響。這里的稅務會計環境決定了納稅會計主體的具體涉稅事項及特點,并按照涉稅事項的特點和稅務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進行的分類,從而形成稅務會計要素。稅務會計要素的組成部分有:計稅依據、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稅收入、扣除費用、應稅所得。二者在在構成上存在明顯的差異。
4、計量屬性的差異
企業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情形下計量的內容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以此保證計量會計要素金額的可靠性。稅法對企業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存貨等各項資產,計稅要求以歷史成本作為基礎。只有在資產轉移確定收入和計量成本及反避稅要求方面采用公允價值,如企業盤盈資產、拆遷補償采用重置成本計量,企業關聯方交易、企業債務重組業務、非貨幣形式獲得資產與收入。但稅務會計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對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增值或者減值,一般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由于會計準則計量屬性選擇的范圍較大,因而企業資產、負債等會計要素的賬面記錄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存在較大不同,其結果加大了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的分離。
5、核算的差異
(1)核算基礎差異。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都規定會計確認、計量和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采用權責發生只為原則進行核算。但在其被用于稅務會計時,與財務會計還是存在明顯差異: 在收入的確認上稅務會計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被支付能力原則所覆蓋而包含著一定的收付實現制原則,而在費用的扣除上財務會計采用穩健原則列入的某些估計、預計費用在稅務會計中是不能夠被接受的,后者強調“該經濟行為已經發生”即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的確認扣除的限制條件,從而起到保護政府稅收收入的目的;(2)稅基保全差異。稅務會計的基本目標是保障財政收入,財政收入是用來滿足政府機構和公共開支的,財政收支一般都要納入財政預算,有很強的計劃性和時間性,而且稅款必須是現實的收入 ,不能是預期或虛假的收入,否則,就有可能造成財政赤字,引發通貨膨脹等一系列問題。稅務會計對企業取得的應納稅所得規定了扣除標準,這個標準就是所得稅納稅稅基。稅基的存在使稅務會計達到了獲得財政收入,調整社會經濟發展以及實現經濟資源在全社會分配的目的,但是財務會計并沒有這樣的一個標準對企業的收入進行界定。因此,稅基的存在也造成了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差異;(3)核算對象不同。財務會計核算的對象是企業以貨幣計量的全部經濟事項,而稅務會計作為一項實質性工作并不是獨立存在的,稅務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對象只是與計稅有關的經濟事項,它是以財務會計為基礎來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對財務會計處理中與現行稅法中不符的會計事項或出于稅收籌劃目的需要調整的事項按稅務會計方法計算、調整并作調整會計分錄,再融于財務會計賬簿或報告之中。
6、政策導向差異
稅收是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因此,稅法中調節宏觀經濟、包括一些對企業經濟行為進行獎勵或限制的條款及對社會弱勢群體收入進行優惠的條款。結果是一部分會計所得免于納稅,或者一部分支出的扣除標準相對于類似支出項目有所不同。這些鼓勵類和限制類條款均體現了國家的政策導向。財務會計不承擔調節宏觀經濟和國民收入的作用,所以一些稅收政策在財務會計上得不到體現。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差異的協調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逐漸加大,如果不能有效地遏制這種較大差異,對于稅務而言就會產生一些不良的影響,對企業也會帶來所得稅征管方面的困難,對政府稅務部門帶來很多的困難,比如:增加了工作難度和成本。另外,還會導致大量的納稅調整事項給會計工作帶來不便,進而影響和降低財務會計信息質量。由此可見,加強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的協調尤為重要。
1、重視會計準則與稅收制度協調的理論研究
目前對會計法規和稅收制度的研究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作為會計人員,我們要明確兩者之間的差異和聯系,準確把握好兩者的分離或者統一的 “度”,既不能片面夸大和追求兩者之間的差異,走向極端,又不能因為兩者具有緊密聯系而無視其差異。基于此,我們必須要重視和加強對會計法規與稅法協調的理論研究,從而促進會計理論和實務的發展與完善。
2、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的制定部門應加強合作
由于我國財政部制定會計準則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稅收法規的具體目標和要求不一樣,所以就導致了各自制訂的政策法規存在差異。然而,這兩個部門具有一致的根本目標,因此,兩個部門在制定準則與法規的過程中應該加強互相溝通和配合,從而減輕企業與國家在法規實施過程中的難度。
3、加強政策宣傳,會計準則應增加涉稅信息披露
無論是財政部門還是稅務部門,都要充分認識到加強政策宣傳的重要性,應該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對會計和稅法的宣傳和培訓,這將有助于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協調的效果。開展政策宣傳的方式方法可以靈活多樣,內容可以突出會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為主,宣傳的對象主要針對企業的會計從業人員,以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法的協調為主要目標。
另外,由于當前納稅申報表的不公開性,使得利益相關者無法充分了解企業與稅款征收相關的信息,更無法全面理解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之間的差異。作為主管和主要實施部門,為了幫助利益相關者更為充分的了解企業經營與稅款征收,了解會計利潤與稅收等相關內容,有必要增加涉稅信息的披露,在相關會計準則中增加納稅調整信息披露條款,從而保證會計信息對稅收的支持。
4、改進和完善差異 調整的會計處理方法
企業在處理差異會計時,主要以賬外調整為主,并體現在納稅報表中,這種做法既不能與日常的會計記錄相銜接,又不利于與稅務機關的信息進行交流。因此,要想系統完整地反映差異的形成和納稅調整情況,企業就要增設必要的備查賬和明細賬,進一步規范會計賬簿記錄。針對會計差異的調整情況,應該及時在財務會計報告中進行相應的披露。如:在利潤表的“所得稅”和“利潤總額”項目之間增列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增加額和減少額等項目,依據備查賬和明細賬的記錄來分析和計算調整金額,并對其進行填列,從而完整地反映差異調整的情況。
三、結語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目標、所遵循的原則、計量屬性、核算基礎、計量屬性及政策導向等方面存在著差異。而為了實現兩者的協調關系,不僅要積極主張會計制度和稅收法律法規之間相互借鑒,還要加強和完善兩類會計制度,從而促使其形成良性互動的關系,實現會計核算與稅收征管的雙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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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加速折舊法;余額遞減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定率余額遞減法
一、背景
二次大戰后,由于資本主義各國經濟高速增長,競爭日益激烈,于是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競相在折舊會計中推行加速折舊法,并使之法律化。目前,西方國家的企業廣泛采用加速折舊法,刺激了經濟的增長,鼓勵了投資,發展了生產,穩定了社會秩序,推遲了經濟衰退。
加速折舊法包括年數總和法和余額遞減法,而余額遞減法又包括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定率余額遞減法。目前,中西方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的方法趨于一致,本文主要探討中西方余額遞減法的異同。
二、中西余額遞減法比較研究
余額遞減法是加速折舊法的一種。這種方法是將每期固定資產的期初賬面凈值(原值減累計折日)乘以一個固定不變的百分率計算該期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1.雙倍余額遞減法的異同
(1)西方雙倍余額遞減法賬務處理。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年年初固定資產賬面余額和雙倍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折舊方法。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年折舊率
①情況一:在折舊年限到期前一年內,用賬面凈值減預計凈殘值,從而計算出倒數第一年的年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例1:甲公司某項設備原價為120萬元,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假設甲公司沒有對該機器設備計提減值準備。
甲公司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每年折舊額計算如下:
年折舊率=2/5×100%=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0%=48(萬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8)×40%=28.8(萬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8-28.8)×40%=17.28(萬元)
第四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8-28.8-17.28)×40%=10.368(萬元)
則第五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8-28.8-17.28-10.368-120×4%=10.752(萬元)
②情況二:如果發現某一年按照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出來的折舊額少于剩余年份除賬面價值減去殘值后的平均年折舊額時,應在這年把雙倍余額遞減法改為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其條件具體表述為:
(賬面凈值-預計凈殘值)/剩余使用年限>該年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的折舊
(2)我國雙倍余額遞減法的賬務處理。我國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定義、公式與西方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定義、公式相同,只是我國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通常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
依例1,在我國,則從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四年、第五年應提折舊額=(120-48-28.8-17.28-120×4%)÷2=10.56(萬元)
2.定率余額遞減法的異同
(1)西方定率余額遞減法的賬務處理
用定率余額遞減法進行加速折舊,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
年折舊額=各年年初固定資產賬面余額×年折舊率
其中:n—為估計使用年限;s—為預計殘值;c—為固定資產原值。
例3,某大型制造企業進口一套設備,安裝完畢后,固定資產原值5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1萬元。如果該企業采用定率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則各年折舊額見下表。
計提各年度折舊額(單位:元)
使用余額遞減法,在計算折舊額時預計殘值并不從固定資產原值中扣除,如第一期的折舊額為500000×0.5427=271350。這是因為資產賬面凈值隨著年份增多越來越少,其結果是在資產的整個使用年限內每期的折舊費越來越小。計算折舊率時已把預計殘值考慮在內,采用此方法計提折舊,能保證在整個使用壽命的期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正好等于預計殘值。
(2)我國定率余額遞減法的現狀
我國會計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企事業單位可以采用定率余額遞減法,有關定率余額遞減法的賬務處理只存在于有關教材和學術論文中。由于我國會計屬于法規會計,因此我國在現實的賬務處理中,沒有采用定率余額遞減法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三、結論
本文通過中西方余額遞減法賬務處理的比較分析,可以明確了解中西方在余額遞減法的異同,從而有利于提高相應的會計理論與實務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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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信息失真 分析 對策研究
會計信息失真是指會計信息的形成與提供違背了客觀的真實性原則,不能真實反映會計主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主要表現為:一是原始憑證失真, 原始憑證填寫不完整、不規范,甚至采取制作假原始憑證的方法進行“變通”,使一些非法的收支變成“合法”的收支;二是賬薄失真,在會計賬簿設置和會計科目的使用上,沒有嚴格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來設置,會計核算缺乏系統性,賬目混亂,賬證、賬賬、賬表、賬實嚴重不符;三是報表失真,撇開賬薄,人為的調整報表數字,甚至編報兩套報表,一套自用,一套外報;四是信息披露失真,人為捏造會計事實,篡改會計數據,虛盈實虧,虛虧實盈,從而使披露會計信息喪失真實性。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危害性
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不僅是企業微觀經營決策所必須的資料,而且是國家對宏觀經濟實行有效調控的重要依據。主要危害:一是會計信息失真使使用者不能了解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投資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二是一些企業通過虛假的賬冊來騙稅或免稅,制造假賬冊使國有資產貶值流失,造成國家稅收流失;三是為腐敗分子提供了可供之機,為經濟犯罪打開了方便之門。
二、會計信息失真原因
(一)人為因素
一是會計人員自身原因。一方面,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 在基層會計工作崗位上,無《會計證》的人員很多,會計后續教育缺乏力度,造成工作質量低下,如果要求一些不學法不懂法對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知之甚少的人去遵紀守法、去依法辦事,這是不現實的;另一方面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不高:堅持原則,嚴格執法,敢于同違規違紀作斗爭的少,相反對違規違紀熟視無睹,甚至主動為領導出謀劃策的多。二是單位負責人違法干預會計工作。單位領導、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指使或強令會計人員誤導性陳述、虛假記錄,導致會計信息虛假。
(二)監督因素
第一在內部會計監督方面,會計人員隸屬于單位領導,不具備監督者應有的獨立地位,勢必導致會計監督力度不夠 ;第二在政府監督方面,財政、審計、稅務、銀行、等部門管理上各自為政、標準不一、無法有機結合,不能從整體上有效地發揮監督作用;第三在社會監督方面,主要是會計師事務所來承辦,但注冊會計師隊伍素質良莠不齊,頗多人員水平和職業素質不高。雖然有關部門每年都要進行檢查和會計報表審驗 ,但其廣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給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提供有力支持,也無法形成對企業會計監督的有效再監督機制。
(三)會計準則選擇因素
由于會計核算中有估計,同樣的會計事項,有不同的估計方法、就會對同一會計事項有多種估計方法,或多或少的不能真實的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另外,會計準則和會計實踐還存在著一定的時滯,會計準則的規定常落后于會計實踐的發展和經濟行為的創新,當新領域、新行業出現時,很難找到長期有效的會計準則作為會計操作的依據,使得這些經濟不能核算和披露,或者不能充分的核算和披露使得會計信息質量無法保證。
三、會計信息失真應對
(一)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培訓
加強對會計人員的培養教育,重視會計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切實抓好會計人員的經常性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使其正確有效地實施會計監督,才能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可靠。
(二)強化監督
內部監督是會計監督的基礎,是證實會計資料真實、完善的重要措施。第一,對現行會計人員管理體制進行改革,財務人員與其他部門之間保持相對的獨立,降低其他部門負責人對財務人員進行約事控制的可能性;第二,實行內部監督責任制,提高內部會計監督的有效性;第三,充分發揮內部監督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監督這一獨特作用。
政府監督中財政、審計、稅務、銀行等部門加強部門聯動,實現綜合監督治理。財政部門要認真履行新會計法賦予其會計工作的監督和行政處罰權;審計部門要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稅務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根據有關規定對納稅人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進行稅務檢查等等。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更新觀念,改進工作方法,深入了解企業的特點,在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強化監督。
(三)完善會計法律法規
依法建賬,更新完善會計準則,是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保證。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獲得一定的非法經濟利益,如果處罰力度過低,甚至低于虛假會計信息制造者由此獲得的經濟利益,就無法發揮會計法規對虛假會計信息的處罰作用。加大對會計信息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對違法會計人員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包括對違法單位以及單位負責人的違法行為處理通報、罰款等行政制裁措施,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會計信息失真的作用。
隨著會計準則與國際準則接軌,會計信息已成為國際通用商業語言,同時也是經濟工作的重要基礎,我們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積極推進會計誠信建設,結合加強懲治腐敗,多種治理措施的綜合運用,維護正常的會計工作秩序,維護國家、企業、個人的合法權益,開創具有良好秩序和較高質量的會計工作新局面。
參考文獻:
[1]劉群.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信息失真的探討
[2]武聰玲.淺談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