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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規范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管理。確保招標投標的公平交易、平等競爭,維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方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建筑市場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及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相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裝置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本辦法所稱的建筑工程。
第三條建筑面積在500m2以上或者投資在30萬元以上的必需進行招標。凡在市行政區域內(含各鄉鎮及各類開發區)建筑工程。
第四條政策應當合法,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原則應當公開、公平、公正。運作應當簡潔、明快、利行。
第五條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依法接受監督管理。
依法對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市建設局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行政主管部門。查處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第二章招標
第六條市政府成立了市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為了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工作的領導。負責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其下設的市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負責招標投標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各建設單位的招標必需委托招標業務機構來組織招標,委托招標必需簽定書面委托協議。
第七條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手續;
(二)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
(三)有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
(四)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工程項目報建單;
(五)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六)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及相關技術資料;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得進行施工。建筑工程未達到以上各項規定條件的不得招標。
第八條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招標方式:參照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市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標一律進行公開招標。
第九條由建設單位委托的招標業務機構在新聞媒體(市電視臺)招標公告。凡進行公開招標的建設項目。
招標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建設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方案等事項。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單位的名稱和地址。
第十條委托工程招標機構對投標企業及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建設單位可根據招標工程的需要。按規定條件資格預審合格者,可準予報名投標。
第十一條公開招標順序:
(一)建設單位到招標投標管理機構進行項目招標登記;
(二)經招標辦批準后到招標業務機構委托招標業務。
(三)招標單位編制投標單位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
(四)招標單位招標公告;
(五)施工單位申請投標;
(六)招標單位對申請投標的施工單位進行資格審定;
(七)由招標單位向資格預審符合條件的報名投標單位(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八)招標單位組織投標單位進行施工現場踏察;
(九)由招標單位會同建設單位主持召開投標預備會。形成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文件,分發給投標單位;
(十)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文件。
(十一)招標單位編制標底。
(十二)招標單位主持召開開標、評標、定標會議;
(十三)招標單位組織評標。并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查;
(十四)招標單位向經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準的中標單位。
(十五)招標單位在中標單位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日內組織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并經招標辦審查后履行合同簽證手續;
(十六)招標單位將招標申請。開標、評標及定標過程有關紀要、資料、評標報告,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等匯總報招標辦備案。
第十二條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須知。招標范圍,資格審查條件,工程資金來源或者落實情況(包括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標段劃分,工期要求,質量規范,現場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標文件編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有效期,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的方案和標準等;
(二)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清單;
(四)投標函的格式及附錄;
(五)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資料。
第十三條嚴禁場外招標。建設工程招標必需在市招標辦的監督下由招標單位主持進行。
第十四條未經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同意,建設工程招標開始后。招標單位不得中途停止招標。
第十五條更不允許建設單位將工程項目任意肢解規避招標。禁止以征地、拆遷、規劃、設計、墊資和提供建設用地、發放證照等為條件指定承包單位或者強攬工程業務。
第三章標底
第十六條標底應當依據國家或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計算方案和要求來進行編制。建設工程招標必需編制標底;標底由建設單位委托的招標業務機構編制;標底內容一般由標底價格及三材用量等構成。
第十七條涉及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單位編制的標底必需報招標辦審定后方可生效。其標底造價應有財政部門參與審查,審定后的標底是審核投標報價和評標、定標的依據。
第十八條開標之前確定。標底應嚴格保密,一個招標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標底審定一般應在投標文件報送截止日期之后。標底一經審定應當密封保管到開標時;所有接觸過標底的人員均負有失密責任,不得泄露;標底泄露的招標無效。
第四章投標
第十九條投標企業、投標人的資質、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施工招標的投標人是響應施工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施工企業及其推薦的項目經理。
(一)投標企業必需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證書及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投標許可證。三級企業可推薦一名項目經理,二級企業可推薦三名(含三名)以上項目經理獨立投標;
(二)投標企業推薦的投標人必需持有有效的項目經理證書。且在同一小區內;
(三)投標人在上一年度承建的工程施工中。此類工程按跨年工程看待,視為本年度中標工程,竣工的工程未取得備案證的或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不準參與投標;
(四)每項招標工程必需有三名(含三名)以上投標人報名投標方符合法定要求。招標單位應依法重新組織招標,二次招標失敗,由市招標投標工作領導小組及招標單位視具體情況研究確定中標者,不再重新招標。
第二十條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投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函;
(二)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三)投標報價;
(四)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一條不得排擠其他人的公平競爭,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擾亂招標投標秩序,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
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評委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第五章開標、評標、定標
第二十二條開標、評標、定標、確定中標者及簽發中標通知書等內容應在同一個會議中完成。依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日期在招標辦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招標單位主持召開開標、評標、定標會議。
第二十三條招標辦、招標單位、建設單位、投標單位及投標當事人應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共同對封存的投標文件及經審定的標底進行當眾拆封、宣讀。
第二十四條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開標時。不得進入評標:
(一)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標文件未按規定格式編制的
(三)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及未加蓋委托人印章的
(四)投標文件的內容不全的或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識別的
(五)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及投標者自己未到場的
第二十五條評標委員會評委發生方案及評標方式為:由招標單位及建設單位組成的評標委員會負責招標工程的評標工作。
(一)每次評標的評委從招標單位技術、經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11人組成。
(二)評委采取聽、評、算、議的方式進行評標:
1聽:評委在評審前首先要聽投標人發表投標演講。工程竣工后對其在管理上都有哪些方面的許諾等。
2評:評委按投標文件中所報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行逐項審查評定。措施是否切實可行,根據評標方案中規定的各項得分規范逐條打分,然后進行綜合匯總,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實行算術平均法計算出這項內容的實得分數。
3算:評委對投標文件中所報的標價與招標的標底價格進行對照。
4議:評委根據聽投標人的演講。算標價部分的得分并進行綜合評價,經評委的最后合議如無出入擇優確定中標人。
第二十六條招標單位應將評標結果及擇優確定的中標人等方面的情況即行向招標辦進行匯報,評標工作結束后。經招標辦同意后當場宣布中標者名單并簽發中標通知書。
第六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應當在定標之日起30日內,工程定標后。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建設單位應當在定標之日起15日內將合同草案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查;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5日內予以審查,合同在正式簽訂前。提出意見;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雙方應當按審查意見進行修改,重新報送,待合同草案被審定后,方可正式簽訂合同,并將合同文本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備案。
可視為該送審合同草案已被審定,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對送審的合同草案逾期未作答復。雙方可以正式簽訂合同,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料理合同鑒證。
第二十八條各自還應充分考慮兌現在招標及投標文件中的許諾,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除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但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條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合同的簽定和履行。
第七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由于建設單位或招標單位的原因中止招標,投標單位投標報名后。給投標單位帶來不良后果的責任方應向投標單位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關鍵詞】工程項目;招投標;不正當競爭
1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招投標行為不規范。主要是建設單位在實行招標或者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中,采取各種方式違規干預、弄虛作假,規避招標將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采取邀請招標,排斥潛在的投標人,同時在建設工程項目發包時,利用自身的優勢和強勢地位,壓低造價,把“陰陽合同”作為中標的一個先決條件,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侵害承包單位利益,造成建設單位與招標機構或者造價咨詢機構串通一氣,弄虛作假。
1.2 招投標運作有待完善。有的建設單位沒有法律、合同方面的專門人才,對涉及招投標的工程管理方面的業務不熟悉,制定評標細則時考慮不夠全面,導致標底不準確,還存在監督機制不健全,泄露標底、串標等現象,影響招投標文件的公正性。同時,因同時施工企業由于自身需要,為達到中標目的,有意壓低報價,采用微利標、無利標甚至虧損標,致使投標書編制缺乏規范性。
1.3 明顯違規插手招投標。一些建設單位以時間緊迫等為借口,將工程定義為“獻禮工程”、“形象工程”、“搶險工程”等指令性項目,以黨內會議或聯席會議的形式確定施工單位,直接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以集體決策為幌子規避招標。并且推薦不具備施能力的施工企業參與投票標,導致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不按正常的招標程序執行,嚴重影響招投標的秩序,造成不良后果。
2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2.1 人為因素較為突出。建設單位權力過大,責任不明確,缺少責任約束和追究機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個別領導干部法制觀念淡薄,經受不住權力、金錢的考驗,以權代法。同時評標辦法中存在人為因素,評標專家在評標、定標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其行為直接關系到中標的結果,從而影響了招投標的公平、公正。
2.2 管理體制不完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管力量不足,雖然有些地方設立了獨立的監管機構或者由其他職能部門代管,但人員配備不足,經費不落實,使招標投標監管難以到位。同時現行招標投標管理體制,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管由多個部門負責。這種多部門管理的格局,有利于發揮各有關部門在管理方面的優勢,但是也造成了多頭管理難以避免的諸多矛盾和問題,使招投標當事人無所適從,降低了依法行政的效率。
2.3 有形建筑市場不夠健全規范。從實踐來看,存在的大部分問題都是在招投標階段,招標制引入并沒有實現工程招投標過程的貫徹“三公”原則,對有形建筑市場的運行和管理無法可依;同時對應當進入有形建筑市場交易的建設工程項目而不進場,尚無制約和追究的法規;再者有形建筑市場的信息服務、場所服務、集中辦公服務三項基本功能還不到位,沒有形成信息網絡平臺。以上這些情況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有形建筑市場在規范招投標行為、遏制腐敗等方面的作用。
3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不正當競爭防治措施及對策
3.1 健全和完善招投標法律制度
招標投標法明確規定:“招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要把握好遵循“三公”原則與顧及弱者的關系。“三公”原則涉及招標方、投標方和政府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還涉及與建設工程經濟利益相關的其他方面,如貸款方,投資方等。與“三公”原則有直接經濟利益相關的主要是招標人和投標人兩方,這兩方中招標人一般處于主動地位,而投標人一般處于被動地位。由于建設市場僧多粥少,競爭激烈,即使法律有“三公”原則規定,但在實踐中,由于利益驅動,招標人有違“三公”原則的行為往往難以遏制。投標人由于處于被動地位,往往無可奈何。而政府監督部門,也因管理人員少、管理幅度過寬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而難以查處。在招投標活動中,如果投標方有違背“三公”原則的行為,只要招標方嚴格遵循“三公”原則,投標方的不良行為一般容易制止。因此,“三公”原則制度的完善應當偏向于投標方。同情弱者、偏向弱者、保護弱者,是我國乃至國際上民事經濟法律關系的立法和法律實施中糾紛處理的一個重要原則。當前,立法在體現這一原則的同時,還應側重制約和規范招標方的行為。通過地方制定切實可行的法律規范,將大法的原則具體細化,在保持法制統一的基礎上將大法的缺陷彌合。
3.2 設置不同競爭平臺,隨機抽選投標單位
從國際上的經驗及國內施工招標中存在問題的分析,要做好投標人選擇的工作,必須解決兩方面的問題。其一,設置一個平等競爭的平臺。即參加競爭的企業在資質和能力上不能相差太遠,只有這樣才最能調動所有投標企業的積極性。其二,須排除各種干擾,克服人為因素。既能使招投標企業與業主之間能回避親朋好友、裙帶關系,又使業主與各投標入之間不存在非正常的經濟關系與經濟約定。否則,招標一開始就會陷入“內定”、陪標等假招標的陷阱之中。可吸收國外經驗,總結國內教訓,結合施工企業資質管理的改革,充分注意在投標人選擇上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同時考慮今后較長歷史階段中隊伍多、項目少的狀況,提倡按照項目大小、技術難易選擇不同資質和能力的施工企業,分層次進行公平競爭等。
3.3 以法律形式確定評標、定標的程序和時間
由于在施工招投標的法律、法規、辦法和規定中,尚未對評標、定標的程序作過明確規定以及對評標、定標時間作過嚴格要求.因此在施工招標的評標、定標中隨意性、草率性的情況時有發生。通過規范評標、定標的程序,明確對評標、定標的時間要求來規范施工招標行為的辦法,在國內尚未引起充分的注意。因此,為了鄭重地、科學地評好、定好每一個標,國家和省市在今后的立法中應確定施工招標、定標的基本程序,并提出對評標、定標時間的要求。要明確規定技術標必須在商務標開標之前予以評定;施工招標評標、定標必須考慮工程的技術復雜程度,在時間上給予必要的、充裕的保證,并應當經過招投標管理部門的核準。從而在程序上、時間上為評標、定標的公正性提供保障。
3.4 規范專家評委的行為
專家評委的素質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著施工招標的評標、定標是否公正。近年來,在反映施工招標評標、定標有失公正的投訴中,涉及專家評委責任心不強、行為不規范的現象日趨增多。規范招投標活動的重點是評標,規范評標的關鍵是專家。針對專家評委不公正評標問題多發、易發的情況,今后應建立健全有關法律、規章和制度:一是專家庫管理部門應按照專業更加對口、大小項目分開的要求擴大專家評標庫,完善專家評委抽取辦法;二要明確專家評委更替的要求,以保障評委組成的合理和專家評委行為的規范,保證評標、定標的公正性;三要明確招標和工程設計等與業主有合同關系的人員只應當作為招標人代表參加評標、定標;四要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監督,施行項目招標結束后公布每個評委評標情況的辦法,并將之寫入對專家評委的評標、定標工作的檢查、考核內容。
參考文獻:
[1]蔣世軍,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發展與趨勢[J]中國科技信息,2005.14
關鍵詞:工程;招投標;不正當競爭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頒布以來,絕大多施工企業都須通過參與市場競爭而取得工程承包權。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可以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和工程項目投資的經濟效益,其在工程建設中發揮的巨大作用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但由于我國建筑有形市場建立時間尚短,與招、投標法配套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以及政府對建筑市場主體監管機制尚未成熟等原因,必然在一定時間內造成施工企業在市場投標中采取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招標投標制度作為工程承包發包的主要形式在國際國內的工程項目建設中已廣泛實施。我國從80年代初期開始實行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制度,它是建筑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方式的一項重大改革,它運用市場競爭機制,樹立公平、公開、公正的實施原則,由發包單位擇優選定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實踐證明,招標投標制度是比較成熟而且科學合理的工程承包發包方式,也是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取得理想經濟效益的最佳辦法。但是,由于建筑市場發育尚不規范,管理體制的束縛以及經驗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標投標在具體操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工程項目招投標
工程項目招投標的基本內容。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從根本上講是項目管理的一部分。工程項目招投標的意義是引入競爭機制以求達成交易協議和訂立合同,兼有經濟活動和民事法律行為兩種性質。招投標的過程管理實際是在工程建設中引進公平、公開和公正的競爭機制,優選設計、施工、材料、設備及總承包單位,以達到縮短工期、提高工程質量和節約投資的項目管理過程。招投標的基本內容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
(一)招標:是指招標人發出招標通知,說明采購的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其他條件,邀請投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投標的行為。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投標:工程項目投標是投標人在響應招標文件的前提下,結合企業自身的實力,提出的具體應對方案及報價等。
(三)開標:工程項目開標是指招標人或其人當眾開啟投標書,宣布其中的主要內容。
(四)評標:工程項目評標是招標人組成的評標小組或由行政主管部門當天隨機抽取的評標專家,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對有效的投標書進行商務和技術方面的審查分析和比較評價,最后根據打分的結果排出優劣次序。
(五)中標:中標是指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選定中標人,并發出中標通知。簽訂合同簽訂合同是指招標人和中標人根據相關法律和招標文件訂立合同,確立發包關系。
二、工程招投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及認定
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稱為串通招標投標,它是指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或者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采用不正當手段,對招標投標事項進行串通,以排擠競爭手段或者損害招標人利益的行為。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兩個方面,即: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進行串通和投標人之間進行串通,他們各有不同的表現形式。這種不正當競爭是通過不正當手段,排擠其他競爭者,以達到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目的。
國家工商局1998年1月的《關于禁止串通招標投標的暫行規定》和國家五部一委一局2003年3月審議通過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將串通招標投標行為列舉如下幾種主要表現:
(一)投標人之間的串通招標投標行為: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者壓低投標報價;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投標項目中輪流以高、中、低價中標;投標人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某一投標人給予其他投標人以適當的經濟補償后,這些投標人的投標均由其組織,不論誰中標,均由其承包;投標人之間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二)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或者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招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人或招標人額外補償.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招標人為某一特定的投標人量身定做招標文件,排斥其他投標人。
以上從立法角度進行歸納、描述的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幾乎囊括了實際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而在實際的招投標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往往同時以多種形式一起出現,出現了這種異常,就應該引起主管部門的重視,進行調查、取證,認定是否有上述行為存在。
法律、法規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的描述已經為實際操作中認定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了依據。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發現有上述行為的,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應進行調查取證,一旦認定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按照規定給予處罰。認定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程序一般可以是由質疑招投標結果及過程的招標人或者投標人提出異議,由主管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即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取證和認定的主體是全國各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和各地建設主管部門。
三、工程招投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防止
(一)加快立法進度,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法制宣傳。
招標投標是一個競爭過程,應當有嚴格的規范,保證它是公開進行的,公平合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就是實行招標投標的具體規范,它作為招投標領域的基本法,起到了規范招投標宏大的奠基作用,使招投標管理部門有法可依,招投標活動有法可循。
在《招標投標法》實施過程中,根據出現的一些問題和實際操作的需要,國家計委相繼頒布了《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其中,《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是國家計委會同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等六部門聯合的。
此外,我國還有《建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民法》等規范和約束招投標活動的法律,另外還有《關于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定》等法規條例。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按照我國的法律原則,還應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二)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
《招標投標法》第7條中規定:“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保護正當競爭,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同時,依法查處招標活動中的包括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
通過建設項目報建、建設單位資質審查、以及對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可以充分發揮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職能,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才能真正保證工程建設效益,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規范招標投標程序,在各個環節杜絕串標行為的發生。
在招標投標的整個程序中,最能有效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兩個環節是資格審查和評標。
1、資格預審
目前,資格預審當主要審查有興趣投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否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標單位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可以同時審查投標單位的業績、信譽、投標單位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所謂關聯關系,可以借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3號)第三十四條對關聯關系的定義:“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本準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主要包括: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受其他企業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兩個或多個企業(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間);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對于有關聯關系的單位同時投標的,招標單位可以采取措施,比如只允許其中一家單位進行投標,或者在進行評標的過程中,對于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的評標得分一律乘以一個小于1的系數。通過對這種利益相關的單位的限制,尤其可以對投標人之間的串通投標進行防止。
2、評標
在招標文件中就已經對評標的相關事宜進行了規定,比如規定了工程計價類別,這就為評標過程中個單位的投標價格的比較提供了統一的口徑,使得投標文件具有價格上的可比性。在開標的過程中明確宣布了評標的原則和方法,同時公開唱標,有了這樣一個過程,在評標結果不合理的情況下,為提出質疑的單位提供了依據,可以有理有據地說明是否存在內定中標者等行為存在。對有標底評標的,要求標底絕對保密,以此可以防止招標人有意泄露標底等行為的發生。為了保證評標的公開、公正和最終獲得最佳的投標,《招標投標法》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最后,對評標方法的不斷完善,也是防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必要條件。目前,市場應用的評標方法一般有:綜合評分法和合理范圍內低價中標法。由于投標報價是主要的競爭,一些投標方片面追求低標價,這就造成過度低價競標的惡性循環,也容易造成相互串通高價競標。所以投標應以合理范圍內低價中標為好,因為合理范圍內低價不僅考慮了投標報價的問題,還發揮了評標委員會的作用,從投標人施工組織設計評審各項降低費用的措施及保證質量,縮短工期方面的組織慣例措施是否可行。也即是說評標時應綜合考慮技術標、商務標,尤其應以技術標為核心,不應片面追求低價。
把好評標的關,真正做到評標方法合理,評標規則完善,才能維護招標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同時,以上提出的解決招標投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出現的方法應該同時進行,在完善法律的同時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在實際操作中完善評標方法和規則。只有相互促進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論文關鍵詞:招投標發展現狀程序特點
論文摘要:本文主要闡述我國招投標的發展歷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程序,以及現狀和特點。
為了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和工程項目投資的經濟效益,適應市場經濟和著眼于與國際慣例接軌而引入的新的建設管理制度,工程建設招投標己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在工程建設中所取得的突出成效和發揮的巨大作用而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1 我國招投標的發展歷程
以招標方式在我國的變化為依據,整個招標投標的發展過程可以劃分為三個發展階段。
1.1 第一階段:招標投標制度開始建立
20世紀80年代,有關招標投標方面的法規建設開始起步,1984年國務院頒布暫行規定,提出改變行政手段分配建設任務,實行招標投標,大力推行工程招標承包制,招標方式基本以議標為主,在納入招標管理項目中約90%是采用議標方式發包的,工程交易活動比較分散,沒有固定場所,這種招標方式很大程度上違背了招標投標的宗旨,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機制。招標投標很大程度上還流于形式,招標的公正性得不到有效監督,工程大多形成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缺乏公開公平競爭。
1.2 第二階段:招標投標制度規范發展
20世紀90年代后,全國各地普遍加強對招標投標的管理和規范工作,相繼出臺一系列法規和規章,招標方式己經從以議標為主轉變到以邀請招標為主,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級以上城市和大部分縣級市相繼成立了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工程招標投標專職管理人員不斷壯大,全國己形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網絡,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水平也不斷地提高,為招標投標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開辟了新的道路。
1.3 第三階段:招標投標制度不斷完善
隨著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有序運行和健康發展,全國各地開始推行建設工程項目的公開招標。《招標投標法》根據我國投資主體的特點已明確規定我國的招標方式不再包括議標方式,這是個重大的轉變,它標志著我國的招標投標的發展進入了全新的歷史階段。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規章不斷完善和細化,招標程序不斷規范,必須招標和必須公開招標范圍得到了明確,招標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和延伸,工程招標已從單一的土建安裝延伸到道橋、裝潢、建筑設備和工程監理等。
目前我們的市場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政企不分,行政干預多,部門和地方保護,市場和招標操作程序不統一規范,市場主體的守法意識較差,過度競爭,中介組織不健全等現象。《招標投標法》正是國家通過法律手段來推行招標投標制度,以達到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和公共利益,提高公共采購效益和質量的目的。它的頒布是我國工程招標投標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軌道的重要里程碑,必將對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期的建設市場管理產生深遠的影響,并指導著招標投標制度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2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方式
2.1 公開招標及其程序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單位通過報刊等招標通告,有意投標的承包商均可參加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的承包商可購買招標文件,進行投標的招標方式。
2.2 邀請招標及其程序
邀請招標是由招標單位向符合其工程承包資質要求,且工程質量及企業信譽都較好的建筑施工企業發出招標邀請函,約請被邀單位參加工程施工投標。
3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程序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程序如下。
(1)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
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工程規模、結構類型、發包方式、計劃竣工日期、工程籌建情況等。(2)審查建設單位資質。(3)招標申請。凡招標單位有上級主管部門的,需經該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招標。(4)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編制與送審。公開招標采用資格預審時,只有資格合格的施工單位才可以參加投標;不采用資格預審的公開招標應進行資格后審,即在開標后進行資格審查。(5)工程標底價格的編制。(6)刊登資格預審通告、招標通告。我國《招標投標法》指出,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招標公告。(7)資格預審。《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依照其規定,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8)發放招標文件。(9)勘察現場。(10)投標預備會。投標單位在領取招標文件、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及勘察現場提出的疑問問題,招標單位可通過投標預備會進行解答。(11)投標文件的編制與呈送。(12)工程標底價格的報審。(13)開標。(14)評標。(15)中標。(16)合同簽訂。
4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現狀和特點
我國的經濟制度基礎是生產資料公有制,整個經濟體制正處于向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渡時期,因此我國的招標投標制與世界上許多國家相比,具有一些突出的特點。
4.1 具有中國特色的招標范圍和管理機構
由于我國是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的國家,政府和公有制企事業單位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絕大多數,因此我國強制招標的范圍較大,主要包括政府和公有制企事業單位投資的限額以上建設工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屬于競爭性招標,得到政府的大力提倡,議標屬于特殊形式的招標,受到嚴格限制。
4.2 全國法規和地方法規互為補充的招標投標法規體系
目前全國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頒發了《建筑市場管理條例》,這些市場管理條例都把招標投標列為重要內容;有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頒發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在這些地方法規出臺后,不少地方還制定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包括報建、招標、招標申報、招標文件及標底管理審查,開標、評標、定標、百分制評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
4.3 以標底為中心的投標報價體系
標底是依據全國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預算定額和計價辦法計算出來的工程造價,是投資者對建設工程預算的期望值,也是評標的中準價。設立標底的做法是針對我國目前建設市場發育狀況和國情而采取的措施,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招標投標制的具體表現,標底需要經過招標辦的審查,以保證其準確和權威。
4.4 以百分制為主體的評標定標辦法
我國大部分地區采用的是百分制評標辦法,即設立造價、質量、工期、信譽若干指標,賦予每項指標一定的分值,逐項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標。考慮到項目經理是工程的具體實施者,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在強化對投標企業管理的同時,還建立項目經理檔案,考核項目經理的業績,并將業績量化記分帶入百分制評標中,直接影響企業能否中標。
5 結語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完善,其核心和本質就是發展、健全建設市場競爭機制,通過貫徹執行《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不斷促進建設市場的發展,使我國招標投標市場健康而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Abstract: The qualification aims to eliminate the unqualified potential bidders in the bidding process. Prequalification has always been the essential part in the public bidding work. Qualification generally can be divided into pre-qualification and post-trial qualification, pre-qualification means tender review the qualifications of potential bidders prior to purchase of document. After certified, bidding could be carried ou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urpose of pre-qualification, procedures and analysis of key issues.
關鍵詞:資格預審;目的;程序;主要問題
Key words: pre-qualification procedures;aim;procedure;main issue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15-0058-01
0引言
資格預審是招標人在招標開始之前或開始初期,由招標人對申請參加投標的潛在投標人進行資質條件、業績、信譽、技術、資金等多方面情況進行資格審查的一種方式。一般適用于潛在投標人較多或者大型、技術復雜的項目。只有在資格預審中被認定為合格的潛在投標人,才可以參加投標。本文著重對資格預審的目的、程序以及在實際招投標工作中資格預審過程出現的主要問題作粗略闡述。
1資格預審的目的
資格預審的目的在于篩除資格條件不合適承擔或履行合同的潛在投標人,為后期的評標工作減輕負擔,做好鋪墊;同時也可以讓不合要求的投標人盡早退出投標活動,免得在中不了標的項目上白費精力。另外,有的資信良好、能力較高的承包商或供應商,往往不愿意與不合格或名聲不好的承包商或供應商進行競爭,這時的資格預審就成為了這些資信良好、能力較高的潛在投標人決定是否參加投標的重要條件。
2資格預審的程序
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對資格預審的要求和《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范本的規定,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的程序一般為:編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公告、發出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潛在投標人編制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對潛在投標人資格的審查和評定并編寫資格評審報告、招標人審核資格預審申請報告并確定資格預審合格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并想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結果的書面通知。其中的資格預審公告是招標人向潛在投標人發出的參加資格預審的廣泛邀請。資格預審公告至少包括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名稱;招標項目的數量和規模;交貨期或交工期;發售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地點、發放的方法;資格預審文件的售價;提交申請書的地點、截至時間、評價申請書的時間表;資格預審文件送交地點、份數以及使用的文字等。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括資格預審公告,申請人須知,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資格預審查辦法,資格預審文件的澄清與修改,項目建設概況等,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預審申請書、企業一般情況、年營業額數據表、目前在建工程、合同一覽表、財務狀況表、類似現場條件合同的經驗、類似工程合同的經驗、擬投入申請合同的專業人員、擬派駐本工程的人員表、擬派入本工程關鍵人員的經驗簡歷、擬用于本工程的設備、現場組織機構和其他資料。從以上闡述中不難發現資格預審要審查的內容繁多,目前對如此多的數據和表格,資格預審多是定性和部分的審查,缺少定量和全面的審查。
3實際招投標工作中資格預審過程出現的主要問題
3.1 資格預審缺乏規范化、標準化操作程序,隨意性太強國際經驗表明,使用標準化文件,采用標準化程序有利于積累經驗和提高效率。衡量建筑企業的水平和評定企業資質的主要依據是其曾經的工程業績(包括工程的施工難度、質量水準、工期、成本等),信用評價,企業人員技術、素質,企業的財務狀況等。針對不同的工程采用不同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是完全符合客觀規律的。在資格預審中可以采用綜合評分制,根據工程的需要對資質預審的考核項目設立相應的權重,制定資格預審合格的條件。計算出各個潛在投標人的各項分數,匯總得出總分后,從高到低排列,得分在預先確定的最低分數線以上的可認為通過資格預審。
3.2 資格預審后投標單位數量的確定招投標制度除了要體現建設市場的公平競爭,還要擔負起降低費用、縮短時間和提高質量的任務。作為選擇合作人階段的招標投標工作是一個耗時耗力耗財的過程,招標人和投標人都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投標人過少不利于招標人的選擇,過多又不利于招標人提高效率。建設部在《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中規定: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的施工招標實行資格預審,并且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的,招標人必須邀請所有合格申請人參加投標,不得對投標人數量進行限制。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的施工招標實行資格預審,并且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的,當合格申請人數量過多時,一般采用隨機抽簽的方法,特殊情況也可以采用評分排名的方法選擇規定數量的合格申請人參加投標。其中,工程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邀請的合格申請人應當不少于9個;工程投資額10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邀請合格申請人應當不少于7個。
3.3 招標人的資格審查問題目前在招投標活動中講得較多的是對投標人的資格預審,而對招標人的資格問題卻沒有明確說明。實踐中對招標人的審查難以定位、定性、定量。雖然在招投標法第九條中規定:“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但法律并未明確對違反這一條款有何具體的法律責任。
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需要我們更多的人給與關注和支持,只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的有關法律法規,積極參與和研究招標投標工作中的問題,維護公平競爭、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才能取得項目整體水平的全面提高。
參考文獻:
[1]國家計委政策法規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釋疑[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1.
一、關于預選投標人
(一)政府投資項目施工招標實行投標人資格預先集中審查制度。通過資格預審的施工企業可直接報名參加政府投資項目的施工投標活動。
(二)成立招標項目投標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市政府及市建設、發展和改革、財政、交通、水利等部門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員會代表政府對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的施工企業進行資格集中審查。
(三)委員會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建設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投標人資格審查統一標準、條件以及投標人管理辦法,并向社會公布。資格審查條件一般包括企業的資質、財務狀況、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證體系、工程業績、信用記錄等內容,但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
(四)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每年一次定期受理投標人預選申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集中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名單目錄,在*市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布。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施工企業,可向委員會申請復核一次(復核辦法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五)實行預選投標人動態考核管理制度。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成考評組對預選投標人的施工現場質量及安全管理、工資支付、民工工資保障金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現場項目管理班子配備及到位、工程進度及履約情況等各項行為,每半年進行一次抽查考評(抽查考評細則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公布),考評不合格者,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暫停其承接建設工程,已取得預選投標人資格的施工企業,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請委員會取消其資格。水利、交通、公路等專項工程對施工單位的動態考核,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按行業管理的原則組織考核,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將專項工程施工企業的考核結果報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對考核不合格的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提請委員會取消其預選投標人資格。建設單位應當在每項招標工程竣工后向委員會提交該項工程施工企業的履約表現評價報告,建設單位的評價報告作為預選投標人動態考核依據之一。對有行賄、串通投標、轉包、掛靠等嚴重違法行為的預選投標人,由委員會取消其預選投標人資格。被取消預選投標人資格的企業,委員會兩年內不再受理其預選投標人資格申請。
二、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分類及相應的評標辦法
建設工程分為四類,一類為簡易專業工程,二類為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的一般建設工程,三類為結構復雜、規模較大的建設工程,四類為技術特別復雜、施工有特殊技術要求的建設工程。城建、水利、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行業的實際情況,擬定上述工程類別的分類目錄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組織市財政、發展和改革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專家論證確認后,向社會公布。
各類建設工程的評標辦法如下:
(一)一、二類建設工程項目,不再進行技術標評審,只進行商務標評審。招標人只對質量標準、工期、主要工藝技術等提出要求,由投標人進行承諾。除土石方、園林綠化、路燈、管道等簡易專業工程以最低價中標外,一、二類工程項目以所有有效報價的次低價者為中標人。
(二)三類建設工程項目,技術標評審只進行合格性審查,當投標人的技術標合格后,才可參與商務標的評審。在合格的商務標中,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然后再相加確定一個平均值,以低于并最接均值的報價為中標人。
(三)四類建設工程項目,技術標評審合格后,得分前5名可進入商務標評審,以有效報價中次低價者為中標人。
(四)水利工程項目一般采用低于并接均價的方法確定中標人,對一些沒有防汛要求的一、二類工程項目可采用次低價中標的方法確定中標人,對四類工程項目按上款規定方式確定中標人。
三、關于投標人數量
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人可就投標人的資質等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等提出投標條件(按最低條件設置),符合投標條件的預選投標人均可報名參加投標。公開招標時,報名參加投標且符合投標條件的預選投標人超過12名時,招標人在市招標辦的監證下,可以從中隨機抽取不少于12名為正式投標人;報名參加投標且符合投標條件的預選投標人不超過12名時,報名人為正式投標人。
四、關于投標報價
(一)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制度,工程量清單是工程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發出的同時,向投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
(二)招標人至少應在開標前3天公開中介預算總價及其具體內容,并合理設置投標報價上限價,投標報價上限價應不高于中介預算,同時,招標人不得設置投標報價下限價。投標報價上限價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措施項目費、規費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要單列并不得低于中介預算中安全防護、文明措施費用總額的90%。
五、關于評標委員會
(一)評標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在市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內采取隨機方式確定,人數應為5人以上單數。招標人要求到市外聘請評標專家的,須向市招標辦書面說明理由及提出有關保密措施。外地專家的確定及接送由市招標辦監督。
(二)招標人不得委派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確需委派代表的,應經市政府批準,但代表人數不得超過2人。招標人委派的代表應當具有與招標工程同一類或相近專業的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委派代表的資格證明文件需在開標前1天報市招標辦備案。
(三)評標委員會成員各自獨立評分的評審事項,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之后取算術平均值,評標委員會中某一成員的評分超過該算術平均值正負20%,該成員須向市招標辦書面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的,視為評審意見失當,將該成員的不良行為記錄在案。
(四)需要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共同確認的重大評審事項,各成員意見不一致時應當進行表決,經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過半數以上同意視為通過,并形成書面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的內容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基本原則。會議紀要應經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確認并對全體成員具有約束力。
(五)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按程序產生的評標結論應當簽名確認,持有異議的,應書面闡述其意見和理由,否則視為同意。
六、關于使用示范文本
為防止部分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設定不合理的評標標準等行為,招標人應使用市招標辦推薦的建設工程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招標人如提出與示范文本不一致條款的,應在向市招標辦備案時作出特別說明,市招標辦應對上述條款進行重點監管。
七、關于公示制度
評標確定中標人后,招標機構應對中標單位及中標價、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諾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投訴的,公示結束后方可辦理中標通知書確認手續。
八、關于工程保證擔保制度
推行投標擔保、履約擔保、支付擔保制度。招標人可要求投標人在投標前提交投標保證金,中標人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提交由金融機構或專業擔保公司提供的履約擔保;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保證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約擔保的同時,應向中標人提供與履約擔保數額等額的工程款支付擔保(具體操作辦法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九、關于不適宜招標工程的發包
達到招標規模但不適宜招標的下列工程,由項目審批部門報市政府批準,并抄送市監察局和市招標辦備案:
(一)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建設工程,此類工程由市國家安全機關、保密機關或相應的軍事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認定。市國家安全機關、保密機關或相應的軍事機關自身為工程建設單位的,由其上級主管機關依法進行審查認定。
(二)搶險救災建設工程,此類工程由市政府成立的搶險救災指揮機構認定。
(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另有規定免招標的工程。
關鍵詞:市場;競爭;價格;秩序;構建
前言
始于1983年引入世行貸款進行魯布革電站引水系統工程的建設施工,我國首次按照FIDIC組織推薦的程序進行國際公開(競爭性)招標,從此拉開了水利工程由計劃指令性發包,到市場競爭性發包的序幕。近年來,隨著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國家加大了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其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公共財政資源的投入。鑒于水利工程建設的社會屬性,從自然資源占用到公共財力利用的各個建設環節,需要工程建設環節的公開與透明,尤其是關于工程建設的發包過程,更需要維護建設項目的社會公平與公正。
1水利工程建設的社會屬性
1)水利工程的社會性水利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這是水利工程最基本的特征,國家對水利工程建設實行嚴格的管理,也是從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的。水利工程既具有社會效益的一面,諸如防洪水庫、堤防等,其社會效益功能尤為顯著。作為以公共財政資源為主投資建設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其投資受益的分配,也是極具社會屬性的。一是投資的實質屬于納稅人出資,其建設的工程項目可致一部人受益,而另一小部分人可能受損;二是投資過程消費而滋生的利益,導致部分人受益,而另一部分人可能受損。2)水利工程建設的經濟性水利工程建設的本質是經濟建設,因此,不可或缺的是其經濟本性,而這種本質屬性以趨利避害為基本目的,是任何項目工程建設的初衷,是圍繞項目利益為核心進行決策和運營的。在工程項目建設的整個生命周期中,任何一個階段、任何一個環節均圍繞經濟目標而展開。正因為工程建設的經濟性,需要采取維護社會公平的必要手段予以分配。隨著我國招標投標法律體系的建立與健全,一整套完善的市場競爭方式方法,已經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得到了嫻熟的運用,市場所固有的競爭功能、信息功能、調節功能、優勝劣汰功能,逐一充分展現。
2水利工程市場過度競價的憂患
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最基本特征,人們推進市場競爭的根本目的是推進經濟社會進步,尤其是在此過程中,促成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但是,對于充分競爭下的有序競爭,這個保障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條件,往往被市場管理者、市場經營者所忽視。1)惡性競價難以保證工程質量水利工程從勘測設計到施工實施,最終形成一項符合工程設計效能的工程產品,其建設過程既是一項知識經濟的體現,是智慧勞動的成果,也是體力勞動的成果。社會認可這項勞動成果,就必然要認可其中的經濟價值,其經濟價值包含著建筑材料等資源的原始價值,也包含了勞動者知識與智慧的附加價值,這個附加價值表現為市場經營者利潤,用以維持市場經營者和勞動者所必要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然而,水利工程在近年的招標投標活動中,以惡性競價為顯著特征的情形不斷出現,部分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文件所約定的評標辦法,僅將施工組織設計列為合格性評審,而將投標報價評標評分在綜合評分中的權重系數約定為75%,更有甚者,將報價權重系數約定至85%,如此,施工項目投標便演變成為以競價為唯一條件的市場競爭。以價格為主旨的競爭,帶來的惡性競爭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其后果是造成超低價中標,一旦這種價格水平成為承包價,也就構成了中標承包人低于自身的實際成本價中標,其直接后果是:要么是工程爛尾,或減少建設項目的工程量;要么是工程質量標準降低,形成新的“豆腐渣”工程。2)惡意競價促使市場主體難以為繼市場經營者之所以能稱之為市場主體,是因為他在市場運營中發揮主導作用,他必然是法律概念上的“人”,是市場經營的法人或自然人。作為“人”,便具有要求生存的生物學基本特征。倘若“人”在求生存的過程中所付出的一切努力,所得到的都是負價值,即在其經濟活動中,將長期處于虧損狀態。一個特定市場的運營,是依賴于一群特定的“人”經營,倘若每個個體都處于虧損狀態,那么,這個特定的群體生存狀態,就會像惡性傳染病一樣受到感染,最終導致這個特定群體的病態繼續。處于這種病態中的群體,無力去進行自我提升或自我發展。在市場競爭中,越是惡性價格競爭者,越能短期獲勝,長此以往,市場主體終將難以為繼。
3良好價格競爭秩序的構建
1)公布招標上限價的作用建立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必須遏制惡性競價。近年來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采用公開上限價,對于抑制惡性競價發揮了較好的市場調控作用。表1記錄了湖南省某縣安全飲水鞏固提升工程招標投標競價情況,招標公開的投標報價上限價為14454436.47元,共14家單位遞交了有效投標文件,基準價為開標時隨機抽取上限價的下浮率乘以上限價,經隨機抽取下浮率為2.5%。14家投標單位投標報價最大偏差率為3.29%,最小偏差率為0.38%。由表1可見,該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過程中,因招標人采用了公開的投標上限價方式,所以,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趨于集中,未發生惡意競價行為。2)理性考量價格競爭的合理貢獻前述工程招標采用公開投標上限價的方式,有益于抑制投標惡性競價行為的發生,在工程造價技術上,理性考量了工程造價的合理性。一項工程產品的造價,是由施工單位投入到這項工程中的直接費、間接費、稅金、材料調差、利潤組成,其中直接費基本包括了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這些不可或缺的造價組成要素,經過施工單位的物化勞動,最終形成了建筑產品的價值。從理論上來講,應當是投資者想達到什么樣的工程質量,就需要什么樣的工程造價。倘若,一味刺激水利工程市場競爭形成買方市場,而且是壟斷買方市場,這將是非常危險的市場狀況,鼓勵業主處于明顯的優勢支配地位,終將迫使參與競爭的市場主體處于顯著的劣勢盲從地位。因為工程建造中消耗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設備使用費、管理費、稅金是無法規避的直接成本支出,唯一可以壓縮的就是企業利潤。如果,市場迫使市場主體惡性競價,施工單位不僅無法獲得工程項目施工利潤,而且完全有可能無法彌補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設備使用費、管理費、稅金的直接成本支出。實際情況是,近年來,在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中的壓價現象越來越嚴重,招標投標活動演變成了讓投標放棄應有經濟收益的數字游戲,最終后果是造成有些施工單位的偷工減料。應該看到,合理的工程造價,是工程項目建設經濟屬性、工程產品投入產出、施工企業投入成本的正確反映,施工單位的合理利潤是施工合同公平原則的必要體現。
4良好價格競爭秩序的構建途徑
1)動態行政監管行政監管是維護市場競爭正常秩序的有力手段,該手段的應用需要依據法律法規的授權進行,而不是行政主管部門的任意行為。開展合法有效的行政監管,應該體現出監管行為的時效性和動態性,以利于及時糾偏。2)市場主體自律市場主體是良好競爭秩序的遵守者和維護者,這需要市場主體以自律為基礎,失去自律,對市場正常競爭貽害無窮。欲實現自律,既要防止惡意爛價,又要防止形成價格聯盟。縱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情況,不難看出,價格競爭常常出現白熱化情形。近年來開標的某些工程施工招標,招標競價采用招標人上限價控制方式,招標人公開的上限價,實際已經在其工程概算基礎上進行了大幅度下調,施工利潤空間已經被極大壓縮,但是,投標人投標報價繼續下調近10%。按此價格水平開展施工承包,工程的質量和數量均難以保證。3)發揮行業協會作用行業協會的角色定位應是企業、市場、政府三者之間的橋梁與紐帶。行業協會本身是企業的良師益友,為良好市場競爭秩序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服務。行業協會為企業服務,主要體現在反映訴求、維護權益和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等方面。行業協會需要引導市場主體尋求合理的利潤空間,通過下基層、深接觸、多調查、細研究,來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尤其是需要了解水利行業企業在相應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過程中的價格競爭水平,維護正常的市場競價秩序。4)良好價格競爭秩序的法律保證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定義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看到,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由于市場經濟固有逐利性這一特質,因此,市場運行需要相應規則與管控,而非放任自流,對于物價水平等都要有相應的標準。對于惡意競爭,我國《刑法》專門確定了擾亂市場秩序罪的刑罰,規定相應的刑事處罰種類和刑期。誠然,市場主體最低的市場行為標準必須以刑法強制力為底線。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本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促進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的實現,推動*建筑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和《*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建設廳、監察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關鍵環節管理的意見》(粵建管字[*]8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預選承包商制度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實行預選承包商制度。成立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預選承包商資格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委員會主任,相關分管領導任委員會副主任,成員由市監察局、市發改局、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統計局、市法制局、市城管局、市港口局、市公路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專家組成。
委員會負責制訂預選承包商的資格審查條件及管理辦法;負責預選承包商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的審查和監督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名錄的編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委員會定期受理承包商申請,集中組織資格審查,按照制定的預選承包商資格審查條件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確定,并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網站和《*日報》上。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施工招標,凡是在名錄中具有所對應的類別和組別的,招標人應當從名錄中選擇投標人或承包人。名錄中暫無相應類別和組別的,應當向社會公開招標。
名錄中響應招標或符合條件的承包商達不到規定數量的,應當向社會公開招標。名錄中符合投標報名條件的承包商可參加投標,并不需進行資格審查。
二、規范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投標人資格條件設置
(一)凡從名錄中選擇投標人的,設置投標人資格條件限制為:預選承包商類別及組別、建造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
(二)凡不在或無法從名錄中選擇投標人的,除本意見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外,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工程所需的最低條件設置投標人資格條件,即: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建造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
(三)交通公路、港口、航道等專業工程,可結合交通運輸部有關規定,對潛在投標人的施工經驗、施工能力(包括人員、設備和財務狀況)提出明確要求。
(四)禁止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招標人在設置投標人資格條件中不得要求投標申請人具備總承包資質的同時還必須具備該總承包資質范圍內某些專業工程的資質,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加強招標資格審查管理
凡向社會公開招標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其招標資格審查包括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資格預審是指招標人招標文件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資格后審是指開標后評標前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
(一)推行資格后審制度。除本意見規定特殊情形外,推行資格后審,對投標人數量不設上限。資格后審由評標委員會在開標后評標前對投標人進行審查。對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應當對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二)采用資格預審。對技術特別復雜或具有特殊專業技術要求的大型工程,確需采用資格預審的,應由招標單位提出,發改部門審核,報市工程招標投標聯席會議審定同意。
四、推行招標電子化
(一)實行預選承包商制度招標以及向社會公開招標采取資格后審的,推行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有關圖紙和最高限價預算書同步上網(不出售紙質文件)。符合條件的預選承包商或潛在投標人均可下載招標文件及查閱有關資料,準備投標文件,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遞交投標文件。
(二)向社會公開招標采取資格預審的,在合格投標人確定之后,推行招標文件、有關圖紙和最高限價預算書同步上網(不出售紙質文件)。合格投標人均可下載招標文件及查閱有關資料,準備投標文件,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遞交投標文件。
(三)招標人不得收取上網的招標文件、有關圖紙和最高限價預算書的工本費。
(四)推行網上答疑,減少潛在投標人信息披露。采用資格后審的招標工程,招標人不集中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招標文件中明確告知招標工程的具置和周邊環境,并在現場顯著位置標識。投標人需要了解現場情況的,可自行進行現場踏勘。投標人對招標事宜的疑問應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建設網站提出,招標人應當在網上及時答復。截標前5日停止答疑,逾期答疑的,截標時間應當相應順延。招標人或者其他知情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五、優化評標方法
實行合理低價中標原則。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采用下列評標方法:
(一)試行最低評標價法。對于技術簡單的土石方、園林綠化、簡易的水利工程和最高限價在500萬元(含)以下,應用通用技術、性能標準的一般建設工程,不評審技術標,招標人對質量、標準、工期、主要工藝技術等提出要求,在提高投標人履約擔保額度的基礎上,在投標文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中,評審出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
(二)隨機選擇法。除本款(一)項規定的情形外,最高限價在1000萬元(裝飾裝修專業工程為3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建設工程,在名錄中具有對應的類別和組別的,招標人應當在與招標工程相對應的預選承包商類別和組別中,通過隨機選擇方式在響應招標的預選承包商中確定中標人。中標價應確定在最高限價為基數下浮5%-10%范圍內。
政府投資的應急工程和保密工程應當采用隨機選擇的方式從名錄中符合條件且響應招標的承包商確定中標人。不宜采取隨機選擇方式的保密工程,經保密、發改部門審核,可以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中標人或不招標。
(三)優化“二次加權平均評標法”(詳見附件)。除本款(一)、(二)項規定的情形,以及技術特別復雜或具有特殊專業技術要求的大型水利工程外,所有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應依照優化的“二次加權平均評標法”進行評標。
(四)采用綜合評估法。對技術特別復雜或具有特殊專業技術要求的大型水利工程,確須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應經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發改部門審核,報市工程招標投標聯席會議審定同意,并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一是技術標評審只作合格性審查,以商務標評審結果推薦中標候選人。二是確需進行技術標、商務標綜合評審的,招標人應當根據工程的技術要求和施工難度,結合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性意見,合理設置技術標、商務標的分值權重(其中價格部分權重須占50%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結合不同類別工程招標的特點,制定和推薦使用各類工程的技術標編制要點和技術標評分細則。
六、加強備案管理
招標人及招標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認真編制招標文件,并按規定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的備案管理,招標文件、招標公告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定,以及違反公開、公平、公正、擇優或者誠實信用原則的,招標人應按照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進行修改。招標人應將招標結果在確定中標人的5日內報發改部門備案,并抄送監察部門。
七、加強評標專家管理
進一步擴充評標專家庫,對本市各行業、各區(縣)以及在我市的社會中介招標機構的評標專家庫進行整合,實行評標專家資源共享,由市建設主管部門進行統一管理,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給予支持。
八、加強信息管理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招標,招標公告等招標投標有關信息均必須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網站及省、市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網站和《*日報》進行,總投資超5000萬元(含)的建設工程還須在《南方日報》招標公告或信息鏈接,其它范圍按國家發改委、省發改委有關規定執行。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定,嚴禁規避監管行為。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招標工程信息的監管。
九、鼓勵企業創建優質工程
建設工程應體現優質優價原則。招標人應當在施工招標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設置有關工程創優的獎勵條款,獎勵費用作為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對獲得市級工程質量獎項的,建設單位可按工程施工合同造價的1%給予施工企業獎勵;對獲得省級以上工程質量獎項的,可按施工合同造價的1.5%給予獎勵(同時獲得多項質量獎項的,按最高獎項計,單項工程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十、加強工程造價管理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嚴格實行無現場簽證管理。建設單位應依照施工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中標人應嚴格履行投標文件中的價格承諾;財政部門加強對工程款支付的監督;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合同價格和工程結算造價的管理,建立健全招標投標最高報價、施工合同、工程竣工結算的備案制度。
建設單位要嚴格控制工程總造價,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需變更設計或增加工程量,可能造成投資擴大的,應當經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召集相關部門現場辦公會確認,向財政部門申請建設資金,報發改部門批準。擴大投資規模超過概算投資10%或金額超過100萬元的,應當由建設單位按程序向發改部門申請調整項目概算。發改部門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把關,增加投資部分具備招標條件的,必須組織招標。
十一、加強對外來企業的備案管理
在本市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外來招標、造價咨詢、工程監理和施工企業,除列入名錄外,一般應取得市建設局頒發的《*市外來企業年度備案證明》。市建設局應加強對備案企業的條件審查。
十二、加強對建造師(項目經理)的管理
中標人應當嚴格按照投標承諾履行義務,不得擅自更換建造師(項目經理),降低施工設施配備標準。
投標文件確定的建造師(項目經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確需更換的,應經招標人同意,并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所更換人員必須為本單位職工,其從業資格不得低于中標承諾條件。
(一)因重病或者重傷(持有縣、區以上醫院證明)不能履行職責的;
(二)主動辭職或者調離原工作單位的;
(三)因管理原因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施工單位認為該建造師(項目經理)不稱職需要撤換的;
(四)投標期間已在其他中標工程中被任命為建造師(項目經理)的;
(五)因違法被責令停止執業的;
(六)因犯罪被羈押或者判刑的;
(七)死亡;
(八)其他經招標人同意,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
十三、建立“黑名單”制度
建立“黑名單”制度,限制有不良行為的建設市場主體的從業活動。參照《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規定,制訂本市的實施辦法。對招標投標過程存在設置門檻、圍標串標、弄虛作假,或者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有關規定,以及違反公開、公平、公正、擇優或者誠實信用原則情形的行為,除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建設市場主體進行處罰外,還應將相關建設市場主體列入“黑名單”,進行記錄和公布,視情節輕重設定6個月到3年的公布期,限制其參與本市的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人必須拒絕在“黑名單”公布期內的單位參與其招標項目的活動。
十四、加強對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管
(一)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最高限價超過5000萬元的,招標人應在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約定: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應在開標時到場(如有資格預審,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應在資格預審時到場),否則取消其投標資格(或者資格預審不予通過)。
(二)本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必須設立最高投標限價,防止投標人串通哄抬標價的行為發生。
(三)加強工程投標保證、履約擔保管理。招標人應當要求投標人在投標同時提交投標保證金,要求中標人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提交履約擔保。
(四)采取最低價評標法中標的中標人履約擔保金額不得低于中標價與最高限價之間的差額,且不低于中標價的10%,但招標人向中標人出具的中標價10%的工程款支付擔保金額可不作相應提高。
(五)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建造師(項目經理)、機械設備配置情況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必須在合同履行中落實到位。中標人未按投標文件履行承諾的,招標人應當要求中標人承擔違約責任,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中標人作不良行為記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中標后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
(六)各相關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加強對招標投標的管理。發改部門要加強對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招標投標的組織實施和招標投標過程違法活動的監督執法,行政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招標投標執法活動的監督。
(七)對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以及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各部門要依據職責,對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各環節、合同執行情況和項目責任單位有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重點監督,確保市委、市政府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順利推進。
(八)政府投資建設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系和協作,建立市工程招標投標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審定需要資格預審的招標項目和需要采用綜合評標法的項目,及時通報在工程招標投標過程中發現的違法活動和受理的投訴及辦理情況,研究解決招標投標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的預防和懲治力度。為精簡機構,統一管理,建議市工程招標投標聯席會議與委員會實行兩個機構一套人馬。
十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單項施工合同預算價在6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建設單位應依照本《意見》進行公開招標。
十六、本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特區范圍按《條例》和本《意見》執行;特區范圍外的,按本《意見》執行,在不違反國家、省禁止性規定的情形下,參照《*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執行。
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是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經各級建設主管機構批準,成立的專業招標機構。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具有以下顯著優勢:
第一,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能夠及時并深刻的理解各相關政策法規、技術要領,能及時協調各部門或相關管理機構的關系,可以協助業主辦理各種相關手續,具體來講,可包括:法規規定由業主辦理的招標申請、招標投標書面備案工作,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均可協助業主辦理。可協助業主在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設工程的規劃、報建、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手續。
第二,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擁有獨立的評標專家庫和技術咨詢團,能夠充分調動一大批專業技術力量,為項目招標、工程建設出謀劃策。
第三,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擁有專業人員,過一些招標項目,積累的豐富的全過程招標的經驗,可以協助業主在正式招標以前制定出較為完善和切實可行的招標方案,在法律法規許可的前提下,充分體現業主的意愿,維護業主的利益。
第四,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具有較強的組織實施能力和駕馭控制整個招標過程的能力,使業主真正放心。
二、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的工作內容
(一)項目報建
項目報建是工程項目的最初階段,主要涉及的資料是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項目專用資金證明、立項批復、報建表、報建委托書。
(二)工程設計招標的主要工作內容
工程設計招標主要所需資料:設計規劃要求、設計任務書、地形圖。具體來說,這階段需要組織招標工作小組,業主決定入圍備選單位(公開招標需網上公示信息)。單位向主管招標投標辦辦理招標登記;編制招標文件,報招標投標辦核準;向業主圈定的投標單位發出招標邀請書;向投標單位分發招標文件;組織投標單位踏勘工程現場和招標文件答疑;接收投標單位按規定遞交的投標書;開標;組織有關專家評標,確定中標候選單位;業主批準中標單位;發中標通知書。
(三)工程勘察招標的主要工作內容
工程勘察招標的所需資料為總平面圖、擬建工程一覽表、地形圖。其工作內容和程序有點類似工程設計階段的主要內容。
(四)監理招標的主要工作內容
監理招標的所需資料:設計概算表、擴初批復、總平圖。其工作內容起于組織招標工作小組,業主決定入圍備選單位(公開招標需網上公示信息),通過單位向市招標投標辦辦理招標登記;編制招標文件,報招標投標辦核準等環節,最后發中標通知書。
(五)施工招標的主要工作內容
施工招標的所需資料為施工圖、擴初批文。其工作內容是組織招標工作小組,業主決定入圍備選單位(公開招標需網上公示信息),向主管招標投標辦提出招標申請,內容包括:招標項目登記、招標單位的資質,招標工程和采用的招標方式和對投標單位的要求等。編制招標文件和參考工程造價,制訂評標和決標辦法,并報送招標投標辦審核。
分發招標文件,辦理投標手續。經審查合格并確認同意參加投標的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辦理領取招標文件手續,交納投標保證金。
組織投標單位踏看現場和招標文件答疑,組織評標小組。當眾開標,組織評標,確定中標單位。發中標通知書。
三、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工作流程與實施方案
根據近幾年一些從事招標工作的公司經驗,采用以下工作流程:
(一)簽訂招標委托協議
簽訂招標委托協議之后,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將根據每次招標項目的特點,分別組織參加過類似招標工作、具有相關經驗的人員,并將他們補充進招標業務小組,確定項目經理,全面開展每次招標項目的組織及實施工作。
(二)招標資格與備案(根據需要)
攜帶項目招標協議書、計劃批文、規劃許可證、工程項目報建證或項目報建備案表,土地使用證或土地租用協議、項目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書和授權委托書等材料到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備案并審查人及項目法人資格。
(三)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根據國家相關部委規定,資格預審公告,并在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網招標公告,以吸引投標人參加投標、增加競爭性和透明度。對于需要進行資格預審的招標項目,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將在與業主單位充分溝通、了解業主單位具體要求的基礎上,針對項目的特點,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四)組織資格預審、發放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由業主方負責(或委托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成立資審小組,資審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七部委12號令第九條要求組織并由業主方確定。預審結果出來后,報業主單位審查認可。負責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并同時向不合格的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的結果。
(五)編制招標文件
按照業主的要求和有關行業部門的規定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工程量清單、合同主要條款、適用的技術條款、合同格式、投標文件格式、評標方法和標準。
(六)招標文件報審(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業主方)
(七)發售招標文件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項目,向通過資格預審并收到《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的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項目,向已發放投標邀請書并接受邀請的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
(八)組織標前答疑會與現場踏勘
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將在業主單位的協助和支持下,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并與業主單位共同組織標前答疑會與現場踏勘。
(九)編制標底(如果需要)
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將在業主單位的組織和監督下,于開標前完成標底的編制工作,并對標底嚴格保密。
(十)開標會議
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機構與業主單位協商確定會議議程,安排所需工作人員,發放會議指南。接收的投標文件、組織開標會、組織評標、定標。所有評標過程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七部委聯合頒布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
(十一)報送評標報告
評標工作完成后指定工作日內,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向業主單位、監督管理部門報送評標報告及有關資料。
最后通過公示,發放中標通知書。確定中標人。
四、工程項目全過程招標服務工作保障措施
(一)與業主進行良好溝通
招標合同簽訂后,招標公告應及時發出。但在招標公告發出前,應征求業主意見,了解業主對所委托招標工程的期望與具體意見。主要做好以下幾點:第一,委托人(業主)對招標工程造價、工期、質量等要求以及委托人資金安排的想法。第二,有責任對涉及工作的法規、流程與酌情而定的建設性意見告訴業主,以便在法規與程序許可的范圍內使機構與業主的意見達成一致,而且力求作到最大程度地滿足業主的要求。第三,對當前承包市場的狀況深入調查了解,如價格、質量、潛在承包人情況等,適時向業主提出推薦性意見。
(二)嚴格資格預審
依據資格審查方式(通常采取資格預審方式),對投標申請人填報的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資料進一步審查、篩選,最終確定潛在投標人是質量控制的第二重要環節,應嚴格對照資格預審標準(包括資格預審基本合格條件與資格預審附加條件)進行去偽存真、優勝劣汰的認真比較,嚴格排序,要經得起任何情況下的復審。
(三)做好招標文件編制質量控制
為保障招標文件編制工作質量,明確編制與審核等各級崗位工作人員責任。
招標文件由承擔該項目招標的經辦人員編制。經辦人員對自己編制的招標文件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
根據委托方審閱后反饋的意見進行招標文件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由技術負責人進行終審。技術負責人對招標文件的終審質量進行嚴格控制。
(四)落實好開標與評標
把握投標截止時間的準確,在公證人員的監督下按既定程序與辦法有條不紊地開展開標和評標工作,及時做好相關記錄,其間重要環節就是阻止無效投標文件進入評標,在公開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質量等級、日歷工期等主要內容后,并在各投標人無異議的情況下讓投標人退場,評標隨即開始。評標過程機構人員一般不參與意見,但在業主委托時可由熟悉相關業務的人員參與評標。在評標結果確定后工作人員及時匯總填表,請在場各位專家評委簽字,予以確認。評標報告應及時整理完畢,由專人負責審定。
(五)做好工程回訪與反饋
本著對業主或客戶負責的原則,為了不斷提高招標業務水平,招標工作應適當地延伸到工程實施與結算階段。
(1)定期跟蹤工程實施動態,及時發現招標工作中的不足與缺陷,不失時機地進行更新、完善并反饋到以后的業務中。
(2)招標文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根據工程糾紛實際情況,積極地為糾紛雙方解釋招標文件相應條款內涵,并盡量做出對業主有利的解釋。
(3)根據中標承包人程實施狀況,適時完善、彌補招標文件中評標標準/辦法的不足與漏洞,為下一輪成功打下基礎。
參考文獻
[1]劉長春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釋義[M].中國法制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