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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科技和互聯網的進步和發展,經濟的增長方式也在不斷地進行改變,新的經濟方式及投資模式層出不窮。風險投資作為社會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產物,不僅在新的經濟增長點方面有所貢獻,而且也對新的科技成果的轉化水平有所提高。特別是近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不斷穩定繁榮增長,在綜合國力的提升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國際上的影響力也不斷增強。然而,由于我國長期以來所奉行的經濟體制和經濟發展的大背景,給經濟的發展也帶來了不平衡的問題,對經濟增長也帶來了不良的影響。而社會發展的速度不斷增長,經濟結構和增長方式也應該隨之發生變化,因此,面對新的社會發展趨勢,應該適當調整產業發展的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經濟發展,對風險投資進行分析,并通過分析了解風險投資的特點和優勢來培育經濟發展的新的增長點,從而推動經濟的持續健康的增長。
二、風險投資含義及意義
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其英文翻譯為VentureCaital,簡稱為VC,風險投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風險投資就是指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而狹義的風險投資則是指基于高新技術,對生產與經營等技術密集型的產品進行的投資。由于不同國家的經濟發展模式不同,風險投資也有不同的含義,但是總體的含義和基礎差別不大。例如,美國對風險投資的定義為風險投資是由職業的金融家將資金投入到新興的且發展速度較快的,在競爭潛力方面具有優勢的一種權益資本。基于對風險投資的意義的了解,就可以對風險投資的特點有所認識。首先,風險投資作為一種權益資本,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不僅要為企業提供資金,其自身也要參與到企業的管理中,如果企業的經理人業務不佳,還可以中途對其進行更換的權力。其次,風險投資具有高風險高投入高收益的特點,風險投資主要針對中小企業,中小企業自身經營的風險較大,一旦企業經營獲利,就可以獲得高額回報,但是其中也存在著巨大的風險。同時,風險投資也具有資金的可循環性,在對企業的成立初期提供相關的資助,在其獲得收益后,還可以將高額的回報投入到下一個投資的對象中,從而實現投資資金的循環利用。
三、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的困境
1.我國對風險投資的認識,以及理解不足,導致風險投資在人才的培養上有所欠缺。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經濟的增長方式及企業生產經營的模式也在不斷發生變化,風險投資就是基于經濟的不斷發展進步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因此,風險投資對人才的要求也就相應的要高一些。風險投資對企業發展的戰略、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都有所涉及,對稅收、金融,以及科技的掌握能力也有所要求,因此,風險投資的特點和產生背景就要求掌握和涉及到風險投資的人才應該是能夠對多個學科的專業知識有所了解和掌握,要求其具有較強的綜合性和全面性。然而,在我國的風險投資行業,由于市場經濟的引進和發展的時間還較短,在風險投資方面的經驗還存在著不足,就使得對風險投資的人才培養存在著問題,一方面是風險投資行業的快速發展對專業人才的極大需求,另一方面也面臨著風險投資人才的極度缺乏,這就造成了風險投資在市場需求與人才培養之間產生了巨大的缺口。2.對風險投資的政策法律意識不夠,導致風險投資在政策法律上缺乏支持。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在很長的時間范圍內都處于管制嚴格的時期,對市場的開放程度不夠,完全對市場放開的時間也不長,因此,風險投資行業在我國的引進和發展時間較短。新的事物發展都需要一個行業的正確引導和規范,從而才能對行業發展起到促進作用。但是,由于風險投資行業在我國發展的時間短,行業的法律法規上都缺乏一定的規范,這就為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發展造成了阻礙。從經濟發展上分析,我國屬于發展中國家,國家的經濟實力還與發達國家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距離,在經濟發展中存在著資源短缺等問題,尤其是在資金的投入方面。而風險投資具有高投入高風險的特點,這就需要政府對風險投資行業給予一定的規范和引導,但是由于我國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方面的不規范,就給了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機,使得社會非法集資的活動在行業發展中時有發生,對風險投資的積極性造成了影響。3.對風險投資的重視程度不夠,導致風險投資在資金,以及行業發展中遇到困難。由于我國經濟發展的既有模式,在市場開放方面存在的問題,造成了我國的資本市場還不成熟,對風險投資的需求不能夠得到滿足,其運作的大環境也較差,對風險投資的發展產生了阻礙。在風險投資方面,還沒有形成成熟的退出渠道,再加上我國的中小企業在創新方面還有所不足,而上市的標準也往往達不到,從而對風險投資的運轉機制產生影響,達不到完善且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對風險資本的適時退出產生了較大的不良影響。風險投資是一個高風險且對時間的要求也較多的行業,我國的風險投資的資金大都來自非金融的企業,而且對政府的出資依賴性較大,而這些投資機構的規模較小,融資能力不夠,產權方面也不明確,經濟實力不夠,制約了對投資項目的抉擇,對風險的抗擊能力較弱,從而嚴重制約了風險投資機構規模的進一步擴大。
四、提高風險投資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策略分析
1.加強對風險投資的認識和理解,根據市場需求培養風險投資人才。風險投資行業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是對時展順應的大勢所趨。因此,風險投資行業是一個發展前景十分廣闊的新興事物,在行業發展的過程中具有領域廣闊且行業跨度大的特點,對人才的要求較高。因此,提高風險投資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就應該加強對風險投資的認識和理解,根據市場需求培養風險投資人才,以此來推動風險投資行業的發展。同時,風險投資行業在高校的人才培養方面也應該利用高校發展的特點,充分利用高校對人才的集中優勢,結合高校的不同特征,培養出風險投資行業所需的專業優秀人才,為風險投資的行業發展提供較高的人才保證和智力保障。2.培養風險投資發展的法律政策意識,為風險投資做好政策支持和引導。任何新興的行業都需要正確的政策規范和引導,特別是對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風險投資行業,應該在行業的法律法規上有所規范,以促進風險投資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政府制訂對風險投資行業的法律法規時多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中風險投資行業發展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結合市場經濟的實際發展情況,完善經濟發展體制和管理制度,為風險投資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和政策保障。政府應該創建完善的風險投資的資本退出機制,建立規范的中介機構,確保其運行的專業化和完善,為風險投資提供有力的行業發展規范。3.提高對風險投資的重視程度,拓寬風險投資資金渠道和行業發展大環境。任何行業的發展都需要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來作為保障,特別是對于新興的行業來講,良好的發展運作環境具有重要的意義,是風險投資行業穩定健康發展的基礎之一。因此,提高風險投資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就應該提高對風險投資的重視程度,拓寬風險投資資金渠道和行業發展大環境。政府應該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對風險投資的基金投入模式進行分析,大力發揮出企業法人和私人投資的應有作用,以此來確保風險投資企業中的資金的安全,建立完善和多層次的股權交易機制和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規范企業在風險投資方面的兼并和收購行為,從而為風險投資的發展提供較好的運作環境。
五、結語
關鍵詞:風險投資;兩極分化;寡頭壟斷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18009801
1 引言
我國風險投資行業在低迷了十余年之后,逐漸呈現出快速增長的態勢。主要原因在于風投資金的供給與需求都有所增加。在資金供給方面,被投資的熱門公司成功上市,尤其是Facebook等互聯網公司的IPO,意味著風投資金通過IPO退出的可能性增大以及投資收益率大大提高,進而引致更多的資金流入風投行業。
2011年,中國風投市場投資激增,共發生投資案例數1503起,其中披露金額的1452起,投資涉及投資金額共計127.65億美元,投資案例數和金額分別達到2010年的1.84倍和2.37倍。2002年至2011年投資案例數年復合增長率達23.4%,金額更是呈幾何級增長,達到46.2%。
但是,在風險投資行業一片繁榮的表象背后,頂級大型風司與普通小型風司之間的投資回報差距不斷拉大,業績的兩極分化現象逐日嚴重。
2 風險投資行業兩極分化的原因分析
(1)信息不對稱。大型風險投資公司的股東絕大多數是實力雄厚抑或是在業界有一定威望的公司或者企業家,進而導致大型風險投資公司獲取有價值信息的能力遠遠超過小型風投企業。由于信息方面的優勢地位,大型風投企業更能準確把握行業的風向標,快速尋找有潛力的風險企業,進而搶先投資。
(2)資本差距。大型風司的資本規模往往是小型風投企業的幾倍甚至十幾倍。資本上的巨大差距導致小型風司無法投資很多優質的風險企業,只能投資一些投入相對較少的項目,而這些項目通常回報率低甚至以失敗告終。
(3)人力資源。相對于小型風投企業而言,大型的風險投資公司更能吸引高質量的行業人才。不管是從薪酬待遇還是公司聲譽方面,高素質人才往往會選擇大型的風司來實現自我價值。這就使得大型風司不論是項目選擇、評估抑或是投資后的增值服務均比小型風投企業更為準確有效,進而獲得高的投資回報率。
3 風險投資行業兩極分化的影響分析
如若風投行業的兩極分化現象繼續惡化,可能將導致多重不利影響。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小型風險投資企業將面臨被并購或者破產風險。相對大型風投企業而言,小型風投企業投入多,回報少,業績表現較差。即使偶爾出現優質項目,獲取較好回報也可能被公司其他項目較低回報率影響,使得業績整體水平不如人意。出于行業的優勝劣汰規則,小型風險投資企業的命運無非兩種:①“大魚吃小魚”,被大型風司合并。對于風投企業的投資者或者股東而言可以說是一條好的出路,在合并后,投資者仍可以繼續獲取投資收益甚至獲得相對合并前更高的回報。但是其董事、高管人員以及員工則有可能會被辭退。②破產清算。長年的低回報率可能導致累積的虧損無法彌補,企業最終走向破產清算。這對不論是公司股東、董事、高管抑或是員工都無疑是個噩耗,不僅股東血本無歸,公司員工也全部失業。
(2)風投行業將呈現寡頭壟斷態勢。在整個行業里,中型風投業可能逐漸發展成為大型風投企業或是業績下滑淪為與小型風投企業類似的處境。又加之小型風投企業的破產合并,最終能繼續在風投行業存續的就剩下幾家大型風投企業。寡頭壟斷的形成會扼殺風投行業的活力,使得風投企業固步自封,降低創新的積極性,大大阻礙風投行業的發展完善。
(3)風險企業將以更大代價獲取風險資本。由于風投行業逐漸被幾家大型風投企業壟斷,風險企業對于風險資本的議價能力將大大降低。如果這幾家風司聯合起來要求高價位投入風險資金,風險企業則毫無招架之力。
4 解決風險投資行業兩極分化問題的對策建議
(1)加大風投市場的透明度。風投行業應建立信息共享渠道,例如網站,將風險企業的有價值信息及時披露分享,降低風投行業的信息不對稱性。小型風險投資企業可以通過這些共享的有效信息,及時選擇有高回報潛力的風險企業,避免被大型風險投資企業搶占先機。
(2)政府扶持有增長潛力的小型風險投資企業。行業中有一些小型的風險投資企業投資目光獨特,項目選擇評估能力較強,但由于資本不足而致使公司整體投資回報率較低。對于這些風投企業,政府應注入相應的資金,充實小型風投企業的資本,使其既能識別出有高回報潛力的風險企業也能有實力投資這些項目,進而提高小型風投企業的業績水平。
(3)小型風險投資企業應加大人力資本投入。優秀的風投人才對一家風險投資公司的成功至關重要。小型風險投資企業應采取高薪、股權激勵或者高福利等措施吸引高素質人才,提升企業對風險投資流程的準確把握能力,進而提升投資回報率。
(4)政府加強對風投行業的監管。政府部門應有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監督風險投資公司的行為,促使風投企業積極主動地采取良性競爭。針對幾家大型風險投資公司聯合打壓風險企業的行為,政府應予以制止,并通過專業的評估手段制定符合風險企業的風險資本對價。
參考文獻
[1]吳迪,張炳才.新經濟形勢下我國風險投資發展問題研究[J].財會通訊,2011,(03).
關鍵詞:風險投資;現狀;挑戰
一、風險投資概述
1.風險投資的特征
風險投資,是由專門人員和機構向那些剛剛成立或增長迅速、潛力很大、風險也很大的未上市新興企業長期股權融資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后再通過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典型的風險投資往往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征:
(1)投資對象多為處于創業期(Star-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2)投資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10%-49%的股權,不要求取得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3)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4)風險投資人一般不參與被投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務;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以外,一般也對被投企業以后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5)由于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企業增值后,投資人會通過上市IPO、收購兼并或其他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6)風險性極高,投資失敗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會獲得超額回報。
2.分類及功能
對風險投資類型的劃分有多種標準。按投入方式,可分為“杠桿式”風險投資和“權益性”風險投資,后者是國際上通常采用的投資方式。按接受投資的企業發展階段不同,可以將風投資本分為種子資本、導入資本、發展資本和風險并購資本。
風險投資的基本功能是為應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業提供其創業和發展所必須的股權資本,風險投資的基本運作機制是由風司融到風險資金,投向經過謹慎篩選的風險企業或項目,培養風險企業發展壯大,實現正常的市場運作,然后撒出投資,再去尋找新的項目。由此可見,風險投資主要有資金放大器、風險調節器、企業孵化器等幾種功能。
3.風險投資的運作
風險投資主要由項目評估和選擇、談判和簽定投資協議、培育風險企業、實現投資收益等環節構成。
(1)項目評估和選擇。企業家(團隊)管理能力、產品或技術的獨特性以及產品市場大小構成了決策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此基礎上派生出創投決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決不選取超過兩個以上風險的項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總的考核值,P代表產品市場大小,S代表產品、服務或技術的獨特性,E代表管理團隊(企業家)的素質。
第三定律:投資P值最大的項目。
(2)談判和簽訂投資協議。風險企業所關心的是有足夠的資金滿足企業運轉,確保目標利潤和企業經營權。雙方通過對風險企業未來盈利的預測來確定風險投資所占股份,最后形成項目股權分配與投資額及對賭條款等全面細致的風險投資協議。
(3)培育風險企業。協議簽訂后,風司與風險企業保持密切聯系,一般通過管理報告、企業定期訪問、擔任企業董事會成員來對企業實行監控,以便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風司一般還會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財務等方面專長,向風險企業提供專業咨詢等增值服務。
(4)實現投資收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和時機選擇,取決于風司整體投資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風險企業股票公開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購風險企業,把風險企業轉售給其它投資公司;執行償付協議,風險企業向風司回購自身股份。
二、我國風投行業的發展狀況分析
1.投資概況
我國風投行業經歷過2000、2001年的發展高峰,之后隨國內創業板暫不開設和納斯達克網絡泡沫的破滅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資本市場退出形勢的預期好轉以及網絡潮的回暖,風投行業在總投資額上大幅攀升,據統計數據,中外風投機構在2004年共對253家大陸及大陸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投資總額達12.69億美元,創歷史新高,其中投資案例數量較2003年增加43%,投資金額上升28%,風投業進人一個全面復蘇和加速發展的時期。
2.行業分布分析
風投機構在選擇投資對象時通常會考慮該行業的成長性、創新性、市場前景以及具體企業的管理團隊。調查顯示,傳統制造業已經取代軟件行業,成為創投項目最為集中的行業,表明風投資本規避風險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動機顯著增強。風投資本通過參股方式,從穩定發展的傳統制造業那里獲得股利,增加利潤流量,滿足了風司股東要求的一種策略選擇。
3.區域分布分析
風投資本偏重高新技術項目和經濟發達地區,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蘇、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風投機構數目最多,但在資金總量上比深圳小,北京雖然機構數目較少,但管理的資金卻較多。此外,風投出現很強的區域集點。京津冀地區的項目投資強度最高,長三角與珠三角的差別不大,而東三省及其他地區的差別則較大。
4.階段分布分析
針對創業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為五個階段,即種子期、發展期、成長期、擴張期以及成熟期。風投機構會根據企業不同階段的特點制定具體的投資對策。
國外的風投資本一般集中在發展、成長和擴展階段,向種子和成熟階段投的比例比較小,特別是在種子階段,大約只有5%。2003年以來,風投資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態分布”:中間大兩頭小。項目主要集中在成長階段,而種子階段所占比例最少,這種趨勢與國外風投的階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國風投行業投資項目退出狀況
自2003年以來,我國風投資本在退出上雖然取得可喜的進展,有多家風投機構實現了成功退出。但與國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業收購所占比例明顯偏低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國的創業板市場遲遲未開,多數風投機構投資“后撤”,即風投機構為了規避風險和獲得穩定的回報,多選擇比較成熟、規模較大的傳統性項目。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股改的不斷深入和登陸海外資本市場,通過IPO實現退出的較往年明顯增多,多家風投支持的中國企業在美國、香港和新加坡市場上市。
三、我國風險投資行業面臨的挑戰
一、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取
我們選取2009—2011年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有風險投資支持、風險投資的鎖定期在2012年12月31曰前結束,并在鎖定期結束后發生了牽頭風險投資(LeadVentureCapital)減持,且能準確地獲取減持時間和市值的非金融行業IPO公司作為樣本。之所以只考察牽頭風險投資的減持,主要是因為牽頭風險投資持股比例最高,從而對公司的盈余管理最有影響力。需能準確地獲取減持時間和規模的原因在于需要根據減持時間確定盈余管理季度并考察減持市值對盈余管理的影響。樣本選取過程、行業分布、減持時間分布、解鎖事件和減持事件的季度分布見表1。其中,風險投資數據根據CV-source數據庫和招股說明書核對后確定,牽頭風險投資減持的比例、時間來自上市公司減持公告,并將數據和wind數據庫相核對。從表1的PanelA可以看出,2009年到2011年在中小板和創業板IPO的公司中,獲得領頭風險投資支持的共有310家,其中47家的牽頭風險投資的股權在樣本期間內未解鎖,再扣除無法準確獲得領頭風險投資減持時間或市值的165家數據不全公司,最終得到發生減持的98家公司樣本,占所有解鎖公司的比例為37.26%(98/263)。表1的PanelB是對98家樣本公司所處行業的統計,由表可知,樣本公司最多集中在機械設備(C7)行業,達到24.49%,其次是信息技術(G)行業和金屬非金屬(C6)行業,都為13.27%,再次是電子行業(C5),為11.22%,這是因為風險投資更多地向髙科技公司提供了資金支持。Panel.C則統計了風險投資解鎖距首次減持的時間間隔,從表中可以看出,50%的減持發生在解鎖后的1個月內,可見,我國市場上的風險投資傾向于在解鎖期后迅速減持,表現出機會主義。同時PanelD顯示了牽頭風險投資減持事件的季度分布,隨著時間的推移,越到后期IPO公司數量越多,解鎖的公司也越多,我們統計了每季度的解鎖公司數量,加總后共得到640個解鎖季度,其中有205個受到定期報告影響的減持事件。
(二)研究模型
本文構建模型(1)和模型(2)以驗證假設1。DA=ao+aiSelling(transaction)+a2Size+a3Leverage+a4ROA+asGrowth+a6Age+?rVCage+a8CR1+a9Ex_Selling+a10DA_i+anIndustry+e (1)被解釋變量DA為季度操控性應計,選擇季度操控性應計的理由如下,根據EricksonandWang(1999〉和ParkandPark(2004),股權減持行為是一個連續行為,如中比基金減持海源機械,在2012年第一、二、三季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減持,因此如果選擇年度數據通常無法準確衡量出為配合減持而進行的盈余管理,故采用季度盈余管理能夠更好地捕捉該現象。計算可操縱應計利潤的方法有很多種,Bartov、GulandTsui(2000)通過對應計利潤法的各種計算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后,認為分行業橫截面修正的Jone's模型能夠更好地衡量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因此,本文也采用該種方法來計算可操控應計利潤DA。
【關鍵詞】技術創新能力;風險投資;綜合對比分析
融資結構與資本結構是企業融資方式的其他稱呼。二十世紀末,資本結構論形成,它為公司財務理論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高度的不確定性與正外部性是技術創新的兩大顯著特點。技術創新者與投資人之間很有可能出現信息偏差及不對稱,兩者之間也可能存在委托的行徑。諸多問題出現在技術創新融資的過程中。因此,通常情況下,技術創新融資成本往往較高。由此便會出現技術創新投資供小于求的狀況。二十世紀末,美國及其他發達國家就已經著手深入研究風險投資并積極進行實踐。結果表明,要想解決技術創新融資難的問題,風險投資不失為一種好方法。對于風險投資對技術創新的促進作用,不僅有理論佐證,也有了實踐依據。本文將分析討論風險投資給技術創新融資帶來的促進作用并為企業融資提出建議和解決措施。
一、理論依據
(一)國外成果。Lerner數據來源:1983~1992年的經費投入數據,該數據涉及二十多個產業。結論:百分之三的風險投資能帶來百分之八的技術創新,風險投資對創新的作用很大。Puri結論:風險投資介入高科技產業,企業在人力管理,市場營銷等方面的專業化程度進一步提高。
(二)國內成果。2009年,以龍勇為首的一批學者將技術創新能力用專利申請數與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額作為衡量的指標,得出了風險投資能促進技術創新這一結論。2011年,王建梅等人根據早年的數據(數據如表1)得出結論:風險投資對技術創新的作用并不顯著,而R&D經費卻是影響專利申請數量的主要因素。2012年,黃銘等人研究得出結論:縱觀全省數據,風險投資是有利于技術創新的。通過對浙江省中小企業的相關數據進行分析,王云龍指出國家的宏觀環境以及融資條件制約風險投資對技術創新的作用。賈生華指出,融資條件是影響技術創新的主要因素。等人通過研究美國市場得出:每拿出一百美元進行風險投資,就會有0.8項應用成功的專利項目。由此可見風險投資與技術創新是正向關系。
(三)成果評價。國內外著手研究風險投資與技術創新關系的人有很多。不同的學者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角度各有不同,得出的結論也略有差異。但我們必須承認的是風險投資對技術創新存在正效應。不容忽視的是,中外相比,我國風險投資的作用遠小于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因此,如何消除不利因素來加大我國風險投資對技術創新的刺激力度成為當務之急。據此,我們要結合中國的經濟現狀與大環境進行分析,從而找出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并探尋解決之道。
二、中國風險投資與技術創新現狀
我國風險投資額浮動大且發展速度較快,這些特點使企業管理的難度系數大大提高,抑制了我國風險投資的作用;風險投資業作為新興產業,規模小,在企業運作與規模機制上都相對不完善。在這種情況下,風險投資的效率較低,對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較小;在教育水平,國民文化程度,創新機制與創新文化上,中國存在明顯缺陷。專業人才缺乏,沒有樹立起良好的創新理念和缺乏創新的文化氛圍,科研能力低,探索能力差,技術累積不足等問題都大大降低了風險投資的效率。另外,我國政府對高科技產業的支持力度仍不及發達國家。
三、完善風險投資對技術創新能力提升的建議
(一)培育一批精通風險投資領域的專業型人才。專業人才的缺失終會影響投資水平與效率。這對我國的技術創新會產生不利影響。我們可以通過進一步弘揚“科教興國,人才強國”戰略以及進行國家獎勵等激勵措施吸引人才。著手建立并完善風險投資型人才培育體系,為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間接的后續人力資源。
(二)完善企業投資機制。除了資金的注入,風險投資企業也要給相應的高新技術公司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并提供咨詢服務。而我國風險投資企業在管理機制,組織結構等方面仍不完善,很難提供有效的引導與支持。所以它對于被投企業的作用十分有限。為此,我們應在對風險投資行業采取支持措施的同時改善風險投資行業的發展模式,逐步完善投資機制,引導其有序發展。
(三)培育創新環境,完善創新機制,提高創新能力。與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相比較,我國科技創新產出率十分低。我們應該從教育入手,培育國民創新意識,建立創新理念,增強技術的知識儲備量與科研能力,進一步完善創新機制。與此同時,政府應加大支持力度,尤其是要加大資金的投入。還要完善獎勵機制,讓一切創新的源泉充分涌流。改善我國的融資環境。
(四)對風險投資進行合理引導。相較于新興的中小企業,傳統行業的技術水平較低,創新能力相對不足。但目前一些風險投資業轉向了傳統行業。風險投資對技術創新的作用進一步削弱。為此,政府應進行宏觀調控,采取相應措施,調險投資方向。
四、結語
事實上,風險投資與技術創新相互促進,相互影響。但我國風險投資的境況較差,遠不及美國等發達國家。這可能與我國風險投資行業起步較晚有密切的關系。事實上,這是國家的經濟體制、政治制度、法律、文化觀念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我們應該密切關注這種現象,不斷地對這些現象進行處理,從而不斷地提高我國的創新能力,更好地加強風險投資。除此之外,應從多方面入手,進行全方位的系統有序的改革,完善風險投資的發展模式,從而加大風險投資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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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大公司 風險投資 動機分析
公司風險投資是指有明確的主營業務的非金融企業在其內部和外部進行的風險投資。公司創業投資時往往強調的是非財務性的目標,只有約四分之一是純粹以“獲取財務收益”為目標的,其他的都是非財務性目標或是多重目標。這與普通風險投資的動機存在顯著差別,普通風險投資的動機是獲取財務收益。
一、財務收益動機
公司風險投資首先出現在美國。在普通風險投資的巨大成功吸引下,很多知名大公司進行了投資,如施樂和戴爾等。西方學者Gompers和Lerner對公司風險投資及業績進行的實證分析發現,公司風險投資可以與獨立的風險投資機構一樣取得成功,公司風險投資能從當前主營業務互補性行業中獲取較好的收益。Place和Park對歐盟、東南亞及北美95個公司風險投資進行了實證分析,結論發現普通風險投資與大公司風險投資在業績上沒有明顯的差異。因此,從這些實證分析的結果來看,公司風險投資與普通風險投資一樣可以取得較好的財務收益。
二、戰略導向動機
公司進行風險投資尋求直接的財務收益,間接實現其戰略利益。這些戰略利益長期內會抵消短期財務收益的損失,特別是對高新技術的風險投資,可以幫助投資者通過特許經營或收購獲取有發展前途的技術。戰略導向視角下公司風險投資動機可以分以下幾個方面:
1.技術創新
公司風險投資能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模式從內部向外部的轉移。Grilichesf從實證的角度分析了內部技術創新與最終專利創新,發現內部技術創新在企業的發展中只起了部分的作用。Dushintsky和Lenox分析了對新創業企業的權益投資,認為公司風險投資是企業提高技術創新水平的一種有效率的方式。公司也認識到以風險投資的方式作為一種外部技術創新與應用的重要性,將公司風險投資視為內部研發的延伸和補充。如思科公司,為了維持網絡技術的優勢,從1993年開始就不斷的進行風險投資,至2000年8月,該公司風險投資總規模達130億美元(投資、市值和現金)。近兩年為了和Notel 在光纖行業一爭高下,更是連續斥巨資投資或并購相關的風險注資公司。
2.期權構造
(1)購并期權。公司風險投資不僅可以為母公司提供潛在的關鍵技術、技術許可,甚至可為后期并購做好準備,包括股權準備、技術淮備、管理準備、乃至企業文化的協調,使并購后的協同與整合高效順利。例如微軟在將自己從軟件業延伸至網絡軟件供應和服務時就采用了這種方式。目前,全球化導致的初創公司在海外市場對大公司的依賴強化了這種趨勢。
(2)進入新市場期權。大公司風險投資也是公司培育新的優質資產,調整產品結構,實現多元化的戰略工具。公司風險投資可以促使公司迅速進入高科技領域或實現業務結構多樣化。如IBM風險并購了蓮花公司,進軍軟件產業。可口可樂公司,試圖借風險投資實現多元化。我國申能集團與申能股份共同出資成立申能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希望籍此培育新的優質資產,從而調整公司的產業結構,實現高成長。
(3)長期期權。一些公司將風險投資視為一種長期期權。如摩托羅拉公司的風險投資投放在一些自己公司并不涉及但有潛在重大技術突破和嶄新市場前景的初創公司中,這可以讓摩托羅拉在沒有過多約束的前提下多一種機會和選擇。相比之下,生物技術和藥品行業的長期戰略投資者強生更是用心良苦。
3.戰略盟友關系
一些公司進行風險投資旨在加強策略聯盟,穩固價值鏈的上下游。通過投資與母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上下游企業或者第三方企業,利用這些新創企業來促進公司的主營業務的發展。如戴爾投資韓國的三星以確保自身所需元器件供應,旗下的戴爾基金不僅強化公司產品和服務也提升其直銷模式。IBM也通過設備租賃計劃支持初創公司,希望這些初創公司能成為自己的消費者或者技術伙伴。惠普公司熱衷于投資能夠購買其新產品或服務的小公司,以建立一個以惠普的產品和服務為中心的公司網絡。
4.企業家精神
一些公司希望借助風險投資刺激和保持其創新機制和企業家精神。公司風險投資可以改善母公司研發效率,促進母公司的技術創新。在研發機構內部采取創業投資形式來管理研發項目可以保留創新人才,激勵創新。如殼牌公司的創業投資機構,使用殼牌公司技術部門預算中的10%選取技術部門中的一部分項目以創業投資形式運作,在2002年實現了32個技術的商業化,極大的改善了公司的研發效率。AT&T則希望能通過創業投資解決日益嚴重的人才流失和機制老化問題。
5.資源利用
公司風險投資可以將母公司內未被充分利用的資源商業化。大公司研究能力很強,很多研究成果與主營業務關系不密切,沒有被充分利用。公司風險投資可以通過創業投資將這些研究成果推向市場、最后通過創業投資的退出而獲得財務上的收益。如朗訊公司評估了400個項目,建立了35個創業企業,吸引了外部3.5億美元的創業投資;英國電信在2001年評估了330個項目,完成了4個項目,收獲了3千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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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的金融環境主要包含四個方面,分別是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金融市場和金融人才等。這四個方面在風險投資中起著關鍵的支撐作用。為了營造我國良好的風險投資金融環境,現在我們對風險投資金融環境中的各要素進行分析。首先是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主要指從事金融服務業相關的金融中介機構。其中包含銀行、證劵、保險等行業。我國金融機構的現狀是存在多而雜的狀態,就銀行業而言,無論是商業銀行還是地方各級銀行,在管理上均是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統一管理,但是在具體操作上,每個銀行卻有自己的一套行事方式。除了必須遵從的中行制定的相關規范之外,其他銀行在為群眾服務的同時想得最多的也是為自己謀利。只有保證了自身的正常發展,銀行才能更好地為他們服務。在這個過程中,中行并不能對其他銀行的發展和推行的政策做到及時的監管。其次是金融監管。金融監管指的是依賴于我國的會計事務所、銀監會和審計署等部門的作用,對我國的金融行業進行監督和管理。就目前的我國風險投資金融環境而言,國家銀監會及審計署等部門在監管我國金融環境的作用是很大的。以審計署為例,審計署的作用就是監管全國各地的金融部門的內部審計工作,對他們進行定期的檢查,以防止出現資金漏洞和私自定價的狀況,通過加大監管力度來凈化我國的金融市場,給企業的風險投資營造一個良好的交易場所。顧名思義,金融監管就是對金融行業進行監督管理,通過對審計署的例子可以說明,國家通過立法及審查的方式來管理金融市場的力度。但是,就審計方面,國家做的工作很多,并且全部是國家部門來進行監管的。
然而對于會計事務所的重視程度卻不高。優秀的會計師多集中在各個知名的會計事務所里面,所以無論是企業還是金融行業都會聘請高級會計師來對企業的內部賬務及日常工作來進行審計。也就是說,國家的審計署或者銀監會所審計的對象都是這些高級會計師所提供的數據,這就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通過做假賬來蒙混審計署的檢查。所以,未來在對待風險投資金融環境的時候,國家相關部門還應當加大對會計事務所的管理,避免由于疏忽和遺漏造成檢查不當且不徹底的情況的發生。再者是金融市場。金融市場顧名思義就是進行金融交易的市場,他可以是有形的,譬如證劵交易中心,也可以是無形的,譬如直接進行股票投資等。風險投資所投資的對象多是準備上市的或者發展勢頭良好的公司。對他們的投入是風險與機遇并存的。無論是團體還是個體,在進行風險投資時都要認真觀察整個的金融市場環境,以及所要投資的公司的動態變化,這樣才能夠為自己選擇好投資對象提供前提。就我國目前的金融市場環境而言是不容樂觀的,因為我國的交易市場等金融市場都是剛剛形成不久,并且參與金融市場的可作為風險投資的企業眾多,而國內對于金融市場的對待卻遠遠不夠,所以這就容易被外國的專門進行風險投資的個體或大財團利用,以達到吞并或者拖垮我國相關行業的目的,破壞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相關經濟部門和證劵監管部門要認真觀察和維護我國的金融市場,通過立法來加大監管力度,一方面監視外國風險投資集團的投資行為,另一方面監督國內投資集團的投資狀況。通過加大對投資集團的監管,以及嚴格把守金融市場入口的形式來凈化國內的金融市場,為我國經濟的良好快速發展保駕護航。最后是金融人才。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到來,加速了各國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各國金融行業的大發展大繁榮,在時代的迫切要求下,金融人才也一度被各國金融業所爭奪。擁有一支超強的金融隊伍,對于風險投資者來說可謂如虎添翼。由金融人才所組建的風險投資觀察團,對于進行合理的風險投資是極其有利的。對不少風險投資者來說,擁有了人才就等于擁有了財富。近些年來,我國的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也向社會提出了金融人才方面的要求。目前,我國大多數院校都開設了金融學,重點培養金融學人才來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但是由于社會缺口較大而人才供不應求,所以我國的大多數風險投資集團不惜用高薪來聘請外國金融人才為自己謀取財富。當我國的金融市場被外國的金融人才所壟斷的時候,對于我國的金融行業的發展就是極其不利的。所以我國相關教育部門應當加大對金融人才的培養工作,多培養綜合業務素質高的金融人才,為我國的金融行業的發展獻計獻策,促進我國金融行業的良好高速的發展。
二、我國風險投資金融環境所存在的問題
對我國的風險投資中的各要素的現狀分析就可以看出我國在風險投資金融環境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首先從對金融行業的立法角度分析,我國對于金融行業的立法還是有待完善的。雖然近些年來我國在金融行業立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譬如《反壟斷法》及銀行內部審查工作考核等方面。但是,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時多樣的,相對應的,國內的金融市場的變化也是多樣的,之前的立法已經無法適應當前的金融業的發展需要,譬如出現的新型的金融事件,通過利用法律的空子來進行零投入的風險投資事件,這方面我國的法律并不能做到全面的監管與懲處。相對應的,國家相關部門應當時刻關注金融市場動態,改善政府部門立法滯后性的缺陷,通過對金融市場的變化來預測未來的發展狀態,以及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立法工作來避免相關問題的產生。并在日常處理金融市場中出現的問題時進行總結和反思,然后進行立法,逐步在實踐中完善我國金融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從而保證金融行業的正常運行。其次是加強對進入金融市場的相關企業的監管力度。企業再進入金融市場時會經過我國的工商等部門進行前期審核。達到一定的標準時就準許進入我國的金融市場。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工商還是其他什么國家金融部門都應當對提交申請的企業進行嚴格的審查。通過對提交申請的企業的相關材料,以及經營狀況和申請人的背景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考察來控制進入金融行業的企業整體正常運行,避免由于前期疏忽給金融市場的良性運行帶來隱患。
三、對我國風險投資金融環境的分析
對于風險投資者而言,進行金融投資時要對金融環境進行分析,然后進行風險資金投入。在對金融環境分析時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首先,進行風險投資金融環境分析要充分考慮科技和管理環境系統方面。 因為現代經濟就是依賴于科學技術發展起來的經濟,衡量一個金融投資環境的時候,觀察它的科技發展狀況和應用科技的深度是否良好就可以很好地為進入資金投入做好前提工作。金融投資環境的科技水平含金量越高,投資環境越穩定。我國的風險投資金融環境中的科技水平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也在不斷完善,充分的證據就是進入我國金融市場的國內企業在逐年增多,并且金融環境也在逐漸完善。相對應的,未來我國的風險投資環境會更加安全。其次,是風險投資金融企業環境系統方面。風險金融投資者在進行投資的過程中,多利用電子交易系統進行投資,而金融投資企業是專門為了投資者更好地進行投資活動服務的。考察金融投資環境時,考量金融企業的各個方面也是必須要做的工作。一是對于金融企業的專業機構而言,衡量一個金融企業的成熟程度可以從它的金融機構上看出來,機構數量越多的金融企業,它的投資環境越安全。二是對于金融企業的硬件條件而言,一個金融投資企業的硬件設施越完善,給投資者的感覺就越安全。因為投資者進行投資的過程中,自己的流通是依賴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的,完整的硬件系統能夠增加投資者的信任感。三是社會生活狀況,在投資者進行投資時,可以觀察該地區的投資社會生活狀況,一個地區的人們的投資觀念越強烈,說明該地區的投資環境越安全。
1.風險投資的特征
風險投資,是由專門人員和機構向那些剛剛成立或增長迅速、潛力很大、風險也很大的未上市新興企業長期股權融資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后再通過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典型的風險投資往往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征:
(1)投資對象多為處于創業期(Star-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2)投資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10%-49%的股權,不要求取得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3)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4)風險投資人一般不參與被投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務;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以外,一般也對被投企業以后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5)由于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企業增值后,投資人會通過上市IPO、收購兼并或其他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6)風險性極高,投資失敗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會獲得超額回報。
2.分類及功能
對風險投資類型的劃分有多種標準。按投入方式,可分為“杠桿式”風險投資和“權益性”風險投資,后者是國際上通常采用的投資方式。按接受投資的企業發展階段不同,可以將風投資本分為種子資本、導入資本、發展資本和風險并購資本。
風險投資的基本功能是為應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業提供其創業和發展所必須的股權資本,風險投資的基本運作機制是由風司融到風險資金,投向經過謹慎篩選的風險企業或項目,培養風險企業發展壯大,實現正常的市場運作,然后撒出投資,再去尋找新的項目。由此可見,風險投資主要有資金放大器、風險調節器、企業孵化器等幾種功能。
3.風險投資的運作
風險投資主要由項目評估和選擇、談判和簽定投資協議、培育風險企業、實現投資收益等環節構成。
(1)項目評估和選擇。企業家(團隊)管理能力、產品或技術的獨特性以及產品市場大小構成了決策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此基礎上派生出創投決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決不選取超過兩個以上風險的項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總的考核值,P代表產品市場大小,S代表產品、服務或技術的獨特性,E代表管理團隊(企業家)的素質。
第三定律:投資P值最大的項目。
(2)談判和簽訂投資協議。風險企業所關心的是有足夠的資金滿足企業運轉,確保目標利潤和企業經營權。雙方通過對風險企業未來盈利的預測來確定風險投資所占股份,最后形成項目股權分配與投資額及對賭條款等全面細致的風險投資協議。
(3)培育風險企業。協議簽訂后,風司與風險企業保持密切聯系,一般通過管理報告、企業定期訪問、擔任企業董事會成員來對企業實行監控,以便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風司一般還會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財務等方面專長,向風險企業提供專業咨詢等增值服務。
(4)實現投資收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和時機選擇,取決于風司整體投資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風險企業股票公開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購風險企業,把風險企業轉售給其它投資公司;執行償付協議,風險企業向風司回購自身股份。
二、我國風投行業的發展狀況分析
1.投資概況
我國風投行業經歷過2000、2001年的發展高峰,之后隨國內創業板暫不開設和納斯達克網絡泡沫的破滅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資本市場退出形勢的預期好轉以及網絡潮的回暖,風投行業在總投資額上大幅攀升,據統計數據,中外風投機構在2004年共對253家大陸及大陸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投資總額達12.69億美元,創歷史新高,其中投資案例數量較2003年增加43%,投資金額上升28%,風投業進人一個全面復蘇和加速發展的時期。
2.行業分布分析
風投機構在選擇投資對象時通常會考慮該行業的成長性、創新性、市場前景以及具體企業的管理團隊。調查顯示,傳統制造業已經取代軟件行業,成為創投項目最為集中的行業,表明風投資本規避風險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動機顯著增強。風投資本通過參股方式,從穩定發展的傳統制造業那里獲得股利,增加利潤流量,滿足了風司股東要求的一種策略選擇。
3.區域分布分析
風投資本偏重高新技術項目和經濟發達地區,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蘇、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風投機構數目最多,但在資金總量上比深圳小,北京雖然機構數目較少,但管理的資金卻較多。此外,風投出現很強的區域集點。京津冀地區的項目投資強度最高,長三角與珠三角的差別不大,而東三省及其他地區的差別則較大。
4.階段分布分析
針對創業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為五個階段,即種子期、發展期、成長期、擴張期以及成熟期。風投機構會根據企業不同階段的特點制定具體的投資對策。
國外的風投資本一般集中在發展、成長和擴展階段,向種子和成熟階段投的比例比較小,特別是在種子階段,大約只有5%。2003年以來,風投資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態分布”:中間大兩頭小。項目主要集中在成長階段,而種子階段所占比例最少,這種趨勢與國外風投的階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國風投行業投資項目退出狀況
自2003年以來,我國風投資本在退出上雖然取得可喜的進展,有多家風投機構實現了成功退出。但與國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業收購所占比例明顯偏低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國的創業板市場遲遲未開,多數風投機構投資“后撤”,即風投機構為了規避風險和獲得穩定的回報,多選擇比較成熟、規模較大的傳統性項目。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股改的不斷深入和登陸海外資本市場,通過IPO實現退出的較往年明顯增多,多家風投支持的中國企業在美國、香港和新加坡市場上市。
三、我國風險投資行業面臨的挑戰
1.資金規模小,來源渠道單一
風險投資的主體包括政府、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和天使投資者等。我國目前的風投機構主要是以政府發起創辦或由國有企業發起設立、政府參股為主體。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風險投資主體應該是愿意并且能夠承擔風險的個人、企業投入。在沒有民間資本大量參與的情況下,風投基金的數量和規模很難有大的增長,遠遠不能滿足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需要,也達不到最佳投資組合的目的。
2.風險投資主體錯位
風投機構是風險投資市場的真正主體。它是向風險企業提供風險資本的專業的資金管理人。風投機構從風險投資者募集風險資本開始,搜尋、調查、篩選投資項目,制定投資方案,對投資進行監督、管理和必要的輔助,并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撤出投資,把本金及實現的利潤分配給投資者。
目前,我國風投主體的結構是不合理的,應逐步改變其政府主導的現狀,形成由民營主導的風險投資格局。大力發展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企業,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營資本主體。
3.風投資本的利潤實現與退出困難
高風險通常意味著高收益,而高收益的獲取和高風險的轉移,關鍵在于退出。風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為促進風投行業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對高新科技的推動作用,必須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
風投資本變現回收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公開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資失敗而進行的資產清算。目前,我國風險投資仍缺乏暢通的退出途徑,主要表現在A股主板交易市場上市門檻高;缺乏健全的產權交易市場;專門為風險企業提供退出途徑的創業板市場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風險投資在我國早已開始實踐,但至今仍未對風投基金進行立法;由于法規建設不健全,使得社會上非法集資活動屢禁不止;在稅收上,國家雖然給高科技企業享受15%所得稅稅率的優惠政策,但對高科技企業的投資者卻沒有所得稅優惠,風險投資者在高科技企業所得的股息和紅利要雙重征稅。這種滯后的立法狀況嚴重制約了我國創業投資的運作和發展。
5.缺乏風險投資專業人才
風投是跨越科技與金融兩大領域的特殊金融活動,涉及評估、投資、管理、審計和高科技專業知識等多方面學科,實踐性綜合性很強。風險投資家應該是既懂技術理論,又懂管理創新;既懂產業運作,又懂資本運營;既能深諳風險投資的職能奧妙,又能通曉國際風險資本運作規則的復合型高級人才。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是風險投資的靈魂,這正是目前我國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應對我國風投發展挑戰的建議
1.擴大風險投資總量,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
根據國外成功經驗和我國發展趨勢,可從從機構投資者、國內大型企業、私人資本和政府資金等方面拓寬風投資金的來源:
2.建立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
可以從投資多個階段的企業并分批投入資金、組合投資、聯合投資、合同制約、管理咨詢和嚴格執行業務計劃書等方面分散風險。
3.建立創新的組織制度,培養風險投資人才
與一般公司組織形態相比較,有限合伙制能夠有效降低運作成本和成本,并通過適當的治理結構和各相關利益者之間一系列激勵與約束的契約安排來有效地減少風險。應采取多種方式培養和引進人才,在此基礎上,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
4.建立暢通的風投資本退出渠道
風投資本的成功退出不僅意味著高額回報,而且也是風險投資不斷循環的基礎。我們既要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又要立足于我國國情,在探索中建立適合我國經濟運行機制的退出模式。如國內買殼或借殼主板上市、進一步發揮二板市場的優勢、設立和發展柜臺交易和地區性股權轉讓市場、盡快開設創業板、國外二板市場或香港創業板上市、企業并購與企業回購、清算退出等,沒有退出渠道的創業投資是沒有發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實現創業投資的健康發展,就必須完善風險投資體系,保證資本退出渠道的通暢。
5.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修訂《合伙企業法》,明確規定有限合伙制為我國企業合伙的一個重要組織形式,明確對合伙人的約束和合法權益,但不應該對相關細節規定過細;修改《商業銀行法》、《保險法》、《養老基金管理辦法》,適當放寬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限制,允許它們適度地參與風險投資。修改稅收法律制度,避免雙重征稅。
風險投資是一個系統工程。它的充分發展需要金融界、法學界、教育機構、科研機構以及中介機構等共同努力;政府要為其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擺脫行政干預,完全按市場規律辦事;加快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需要一個完整的投資體系支撐,這個體系不僅要包括健全、成熟、規范的支持系統,還要具備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機制;構建我國風險投資體系,促使風險投資進入良性發展,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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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險資本;海外上市;創業板
受成本不斷提高等因素的影響,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的傳統優勢正逐漸弱化。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等知識型產業、提升產業結構。已成為促進我國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關鍵。國外實踐證明,上世紀40年代起源于美國的風險投資業對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是不可或缺的。上世紀80年代我國風險投資業開始起步。迄今已取得較大發展。然而,受特殊國情等因素的制約,其發展始終難以突破瓶頸。為更好地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本文在國內劉曼紅、郭江明、賈長來、胡穎、陳工孟等學者的大量研究的基礎上,試圖通過對我國風險投資業現狀以及仍存在的深層次問題的分析,探討未來促進我國風險投資行業進一步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現狀
經過多年的發展,當前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主要呈現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一)風險資本與投資總量持續增長
近年來,我國風險資本與投資總量齊創新高。根據資料統計。截至2006年底,風險資本總量超過583.85億元人民幣。比2005年底的441.129億元高出32.31%2006年新籌資風險資本規模高達240.85億元。比2005年對應的195.71億元增加了23.06%;2006年度風險投資總量達到143.64億元,再創歷史新高,比2005年增加22.17%。
(二)海外風險資本與投資占據半壁江山
最近幾年,盡管制約“紅籌上市”路徑等政策不穩定因素依然存在,但并未動搖海外風險資本堅定的中國戰略。在2006年新籌集的風險資本中,高達65.1%的風險資本來源于海外。由于近年來大量海外風險資本的涌入,使得國內風險資本管理規模中,海外資本所占總量比例從2003年的5%激增至2005年的33.9%,2006年更是達到43.7%,海外資本占據中國風險資本半壁江山的局面日益顯現。此外,從投資總量的分析中可以發現,中外投資總量差異縱向深入,內資有邊緣化的趨勢。2006年由外資機構主導的投資額占總投資額的76.1%,是本土機構主導的3倍多,而2005年本土和外資機構主導的投資額比例分別為43.1%和56.9%。
(三)北京和上海引領中國風險投資發展的趨勢持續鞏固
近年來投資于北京的風險金額最多,并且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2006年所占比例達到34.8%;上海緊隨北京,列全國第二,2006年所占比例達到24.8%。從資本總量來看,北京占全國風險資本總量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從2003年的15%上升到2004年的23%、2005年的33%、2006年的45.5%。上海地區2006年的風險資本總量僅次于北京,占全國資本總量的15.6%。無論資本額合計比例,還是投資額合計比例。京滬兩地均占全國的60%以上。
(四)資本市場在風險投資中的重要性日益展現
2006年有62%的項目退出方式為股權/股份轉讓,低于2005年七成,通過資本市場實現退出已升至32%。資本市場在風險投資中的重要性日益展現。除了海外上市,國內中小企業板的“開閘”也有效地推動了風險投資通過國內上市退出。截至2006年底,已經有5家風險投資企業在深圳中小企業板實現IPO,占本年度22個風險投資企業IPO案例數的27.73%。此外,2006年度,包括北京和天津在內的多個產權交易市場都為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制度建設作出了積極的探索,也將為風險資本的退出提供更多的服務。
二、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仍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近年來我國風險投資業在投資主體、資金來源以及人才培養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就總體發展水平而言,仍遠落后于美國等發達國家,仍存在著許多深層次問題,具體表現在政府角色定位、運作機制等方面。(一)政府在風險投資中的角色定位依然存在偏差
在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過程中,政府一直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有效地推動了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但隨著傳統經濟模式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的不斷演變,政府在風險投資中的角色定位并沒有從“領導”轉變成“引導”,仍在過多地干預市場。政府角色定位仍然存在偏差。這不利于我國風險投資業市場化的進一步發展,真正成熟的風險投資是一種市場行為而非政府行為。在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的早期階段,風險投資業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甚至是帶領,但當我國風險投資業逐步邁上大道可以正確運行時,政府的工作重點就應該放在創造好的政策、服務及監管環境等方面,讓其進行市場化的發展。
(二)投資產業結構不合理
風險投資和高新技術產業是相互聯系、互進互補的關系。在西方國家,風險投資基金是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及創業投資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而我國很多風險資本迫于贏利的壓力,大部分投向了傳統項目和比較成熟的企業,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相對不足,使得高新技術產業對風險投資業的帶動效應并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例如,2006年度有16.2%的風險投資項目屬于傳統行業,傳統行業吸收了20157億元的風險資本,所占比例達14.3%,僅次于IT行業。IT行業等高新技術產業正面臨著傳統行業的嚴峻挑戰。
(三)經營管理運作機制不完善
風險投資的運作過程比較復雜,涉及許多機構和環節。其中中介機構體系、公司運作機制及保險服務機構是建立有效風險投資運行機制及風險投資業持續發展的關鍵。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時間較短。經營管理運作機制至今仍存在許多缺陷。目前,我國已有的中介機構雖具有部分功能,但仍缺乏針對某些特殊和專門需求的中介服務,中介服務機構的功能還沒有真正得到有效發揮。近年來,甚至有部分中介公司以幫助海外上市為幌子進行惡意詐騙。從公司運作機制看,政府過多干預是機制運行中最主要的障礙之一。在保險服務方面,我國風險投資業受到很多非正常因素的影響,風險相對發達國家要高很多。導致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難以得到保障,投資的安全性差。
(四)缺乏有效的退出機制
風險投資最大的特點是循環投資,即投資——管理——退出——再投資,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的核心環節之一。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通常包括首次公開上市、借殼上市、并購、股權轉讓等方式。首次公開上市是國內風險投資重點選擇的退出渠道之一。也是風險投資退出的最好選擇。當前。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遠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資本自由進退的需求,依然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如:中小企業板上市門檻過高、產權交易不發達、創業板市場缺失等,使得國內風險投資退出渠道障礙重重。2006年在148.3億元的退出金額中,只有50.4%的金額通過資本市場上市交易實現,而且其中的72.27%是通過納斯達克等國外資本市場退出的,在深圳中小企業板實現lPO的僅為27.73%。
三、完善我國風險投資業的對策和建議
鑒于當前國情,為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業的進一步發展,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對策、建議。
(一)正確發揮政府在風險投資中的功能作用
盡管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支持,但畢竟風險投資是市場行為而非政府行為,政府永遠不能代替市場進行資源配置。在我國的風險投資中,政府作為最具權威的管理者,其角色應由原來的“領導”轉化為“引導”,工作的重心應放在建立良好的制度環境方面,不應過多地干預市場。迄今為止,我國在相關的一些政策制度建設方面仍有待提高。例如,2005年外匯管理局出臺的兩個文件就對我國風險投資業產生了極大的沖擊;2006年實行的新《公司法》雖然在取消對外投資上限等方面作了重大改進,但門檻仍顯得過高,需進一步修訂等。政府應進一步為風險投資業發展創造其所需的外部環境和條件,同時對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進行引導、規范和監管。
(二)健全我國風險投資業的運行管理機制
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表明。完善的資本市場是風險投資發展的核心條件,以完善的資本市場為依托的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發展的必要條件。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健全應是目前完善我國風險投資業的重中之重,政府應進一步清除退出渠道的一些障礙,如健全破產清算的法律依據和保障,促進二板市場的建成等。從風險投資的經營管理運行機制看,應加快建立風險投資的中介服務體系,需要不斷提高咨詢、項目評估及監管等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在風險投資中的作用。從公司的運作管理機制來看。應使管理系統與市場相結合,逐步科學化、系統化,同時應大力培養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專業管理人才。此外,還應積極促進保險業的導入,可采用聯合投資、組合投資及分段投資等投資方式,合理分散我國風險投資業的風險。